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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整理收获

    过去抚摸着她的头发,朝她额头吻了一下,给她些安慰,并告诉她是一只想偷吃的豹猫。陈霞以前的生活里就有一只宠物猫。陈霞知道那种动物的攻击性微乎其微,恐惧当即刻消失了,对我温和地笑了笑,闭上妩媚诱人的漂亮眼睛又睡着了。

    我也困得要命,不想被这么小的动物困扰住。豹猫若真有勇气再来偷吃,那说它明确实很饿,就像我们在海上漂泊时那种饥饿感觉一样。只要它不伤害睡觉的人,任它偷吃几口兽肉倒也无妨。

    豹猫并未回来偷吃,早起的海鸟。叫了没多一会儿,我就努力睁开灌满铅似的眼皮,心里感激老天没有下雨。陈霞还睡得香甜,现在叫醒陈霞,也帮不上什么忙。

    从高高的肉垛上,我拽下一大块儿鲜肉,用匕首削切,希望在太阳开始照耀之前,把一切弄好,只等晾晒。

    烧火的柴所剩不多,总捡枯枝干叶来烧也不是办法。等砍树做木墙的时候,正好可以把打削下的外节旁枝晒成干柴。既耐烧,烟也冒得少。

    阳光开始照射的时候,我已经削出五百多斤的肉片。陈霞还在酣睡,我朝他走过去。可能早上这会儿空气较凉,把女孩细嫩的胴体冻得光溜溜地拥挤在一起。

    我捡起昨天陈霞搔我的那支狗尾巴草,在她的脸上挑逗起来。陈霞呢喃几声,醒来见到是我,无声嫣笑了一下。

    时候不早了,我们得抓紧时间晒肉,要是这些兽肉变质,可是个大麻烦。陈霞从洞口的溪水边洗漱回来,开始烘烤早餐。我继续切着肉片。

    陈霞醒来后想喝水。我用简陋的木制杯子,从石盆里盛了一些,凉好给陈霞。

    吃过早餐,阳光里感觉到了温度,再过两三个小时,光线就会强烈起来。变得毒辣。我把所有削好的肉搬出山洞,放在溪边干燥的石头上。陈霞用柔嫩白皙的纤手把肉片摊开,四四方方码得很整齐。

    兽肉刚码晒到三分一,那些或深或浅的紫色生肉就把溪水两边的石块儿覆盖成黑压压的一片。大山熊和巨鳄死前,没能及时放干净体内的血液,导致淤血挤压堵塞在血管中。这样的肉,成色很差,在店铺里是卖不上好价钱的;熟后咀嚼起来,口感也很差。但对困在孤岛上的我们,只要能填饱饥饿的胃,能提供给身体活下去的能量,就没什么好挑剔了。

    我把剩在洞里的肉全部搬出来,放在溪边切削,万一有食肉动物奔过来抢吃,或者袭击陈霞,我好及时保护。这会儿,手枪挂在我身上。

    真有豹子或野山猪出现在不远处,或伺机攻击过来。我就会用手枪击毙它。而拿木棍石块儿之类,想以低成本驱赶走它们,是愚蠢而危险的做法。

    接近中午时分,两千斤的兽肉都已切完,被陈霞在溪水两侧排成一条长龙,远远望去,十分壮观。

    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只要把地上这些食物安全地晒制好,储备进山洞,我们才算最终拥有,也才能彻底放下心来。我抄起枪,爬上落下溪水的十米高瀑顶,观察周围的动静。侦查时,我真怕在镜像里看到野豹或大山熊,正从远处的树林或者山谷上朝这里奔来。

    要是我能分身,那就再好不过了,一个我可以继续蹲在洞顶观察,另一个我可以下去砍伐树木。可现在时间还早,只要能干点别的,我一定不能闲着,得往时间前面赶,争取建立最可靠的安全环境。

    于是,我还是爬下了洞顶,去溪边那片小树林弄木材,虽然这样做很危险,无法预测猛兽是否会出现,但从我们上岛以来,又有哪一天,哪一件事情不是在冒险?

    溪边晒着大面积的肉片,比以往更容易招致猛兽;陈霞并没被我关进山洞,躲避比以往更大的潜在性危险,而是和我一起到小树林干活。

    我把树木踹倒之后,她就折下上面细长的树枝,抱回洞口曝晒,储备干柴。要在这座原始的荒岛生活下去,陈霞不可以像娇贵的公主那样。

    我若是一个人沦落到这样的一座荒岛,死亡的原因往往不是饥饿和被猛兽攻击;而是对着石头说话,没有回应,寂寞到将要疯掉的时候,选择自杀。

    太阳发出火烫的光,又照射在我的脊背上,两个女孩的娇嫩肌肤,也被烤得泛红。溪边一大片食物,正蒸腾着水分,所以我们劳作的心情很愉快。

    此时此刻,哪怕湛蓝的天空多出几朵阴云,稍稍影响烈日的烘晒。都会立刻让人忐忑不安。若是飘洒下蒙蒙细雨,对我们而言,哭都来不及。

    地上横着五六十棵手臂粗的树,都是先被匕首砍了一大半,再用飞踹蹬倒的。每折断十根树木,我就爬上洞顶,窥望山谷和树林里的动静。看不到异常,便再回小树林里伐树。

    伐倒的小树冠上,手指般粗的树枝被陈霞笑着闹着劈下去,再粗一点的树枝,就由我掰折或蹬断。她抱着要晒成干柴的树枝,跑着往返于洞口和小树林之间,忙得浑身大汗淋漓。

    洞口的木柴,早已高高摞起,跟座小山似的。我又割来很多柔韧结实的麻藤,七棵树木编绑成一排,倒在地上的时候,看着像支木筏;推立起来。就是一片棍板,能发挥一扇门的作用。

    被我打算建筑木墙而看中的那段路线,横穿最狭窄的一截溪段,路线两头是山体的岩面,棍板将插满这条路线。

    我搬来那些百八十斤重的大石,靠着岩壁开始码起来。中间留出缝隙,每码一米就把一扇绑好的棍板插进去,再把细碎的石子灌进松动的地方。用这样的方式制造木墙,很像抓回一把麻将牌,先立起一张,再一张张连起来。

    我大概估算了一下。从这个岩壁越过中间的溪流,到达另一端的岩壁,至少有五十米的距离。七根臂膀粗的树木编绑出的一扇棍板,平均长度是一米,码到头,大概需要三百五十根树木。这片广茂的小树林。即使砍伐倒一千根,整体上看去,还和原貌相差无几。

    陈霞这时也没闲着,正蹲在溪水两侧,翻转晾晒的肉片,使底下的那层也尽快脱水。

    看看太阳的高度。我给陈霞一把匕首,告诉她挑拣出那些已经晒干巴的肉片,用刀子在中间戳个洞,拿干燥的麻藤穿成串后往洞里放。

    要是等到太阳落山的时候再收拾,恐怕一时半会儿搞不定;而且在昏暗光线下也侦查不出什么,难以发现那些潜伏着慢慢靠近的危险。

    我正在溪边搬石头建造第五扇棍板时,陈霞突然大声喊叫:豹!野豹。我来不及看四周,疾风似地向她跑去,伸出双臂,左右一钩,将她揽入怀里,窜到洞口推了进去。

    急速抄起摆在洞口的枪。我以闪电般的速度打开保险,凭着感觉,向丛林豹可能出现的地方四处寻找,打算将目标远远击毙。

    豹兽攻击人的时候速度极快,它们奔到离猎物十米远的地方,就会飞跃起来。前面两只锋利的钩爪,会将人的肉皮一撕到底。在这个瞬间里,野豹灵活的头部早已凑到猎物面部,用牙齿凶狠地咬住目标的咽喉,使劲扯拽,借助这股拉力,豹臀猛地向上一提,在扳倒猎物的同时,两只前爪子已挖进对方的肉里,死死不放。直到它感觉猎物彻底断气了,才会拖着尸体去树上或者草丛里啃嚼。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我就遇见过这种情况,一只豹子把邻居家的小孩当着我的面一口咬死,不过这种猛兽现在已经几乎看不到了,自从城里兴起了豹子皮做的装饰品,豹子就在我们那越来越少,以至于后来彻底没有了。

    所以说,人类才是一切猛兽的天敌啊,不管什么样的猛兽,在人类面前,都可以说是毫无还手之力的。

    然而,我扫描了半天,并没在暴露的溪段发现陈霞说的那只豹子,而在左侧岩壁的顶端,我却看到一只豹猫,从颜色和体形上判断,应该就是昨夜那只。

    不知它趴在哪棵阴凉的大树上美美睡了一觉,或者睡得正酣,被溪边晾晒的肉香给熏醒,所以又闪动着猥亵的眼睛,诡异地出现在岩顶。

    我顿时有点恼怒,这个猥亵的家伙,在昨晚就吓过我一次,它老这么冒失地出现,很刺激人的神经。

    可再怎样恼怒,我也不舍得浪费子弹打死它。低头寻觅脚下,我捡起一块儿石头,对准那只豹猫便抡过去。

    啪的一声脆响,石块儿砸在豹猫小爪前面的岩壁上,石末四溅,冒起一股白烟儿,一小撮儿粉末嵌在岩壁的碰击处,形成一个小白点,好比人的脑门儿被棍敲起个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