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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下一个头条,她要上哪儿找

    低着头,莫小桐移步要走,才刚推开座位,身侧已传来马力斩钉截铁般的话语:“小桐,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能将下周的杂志销售量拉到正常水平的话,我的公司依然欢迎你。但是,如果你做不到,我只能跟你说对不起了。”

    “总监,我………”

    “做不到吗?”

    “我不知道我做不做得到,但是,我愿意接受挑战,如果下周《绯色》的销量还是这么惨的话,我会自动辞职。”

    鼓起勇气说完这段话,莫小桐突然觉得身心舒畅,也不管旁人如何看她,也不管马力如何惊讶,她只是淡然离场,带着最得体的微笑,径自离开这因为她而吵闹不休的会议室。

    出了办公室,莫小桐直接走向了洗手间,用冷水冲了一把脸后,莫小桐紧握拳头,对着镜中的自己连说了三声加油。不可以认输,不可以回头,她一定要熬过去,为了自己,也为了《绯色》。

    转身,出了洗手间,莫小桐走回自己的办公桌。散会后,大家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每个人看她的眼神都或多或少带点了不自然,她一律选择无视,只慢慢地坐了下来,顺手拿起上周的杂志静静地看了起来。

    从排版到印刷,《绯色》都做得比较细致,布局也很完美。虽然说本期的头条确实不如对手的强大,但也确实没理由差成这个样。不得不承认,苏珊的话,虽然说得很刻薄,但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自己,影响了《绯色》,也影响了整个杂志社在业界的‘档次’。

    从前,《娱乐一线》还是亚星的产业时,《绯色》凭借新颖的创意,大胆的主题还有犀利的言词,曾连续一个月将《娱乐一线》的销售量压制在第二的位置,如今,这两本杂志的成绩本末倒置。除了自己的那些八卦绯闻的冲击以外,与杂志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脱不了关系。

    不得不说《绯色》很新也很潮,但,保守派的《娱乐一线》定位很精准,读者群也抓得很到位,这一点与《绯色》定位的杂乱多有着鲜明的对比效果。短时间内,《娱乐一线》可能比拼不过《绯色》,但时间一长,距离就越拉越大,直到现在,出现了‘崩盘’的危机。要解决这一切,除了全力抓新闻,博眼球以外,最重要的,还是从内部先解决这些必须的问题。

    可是,自己只有一周的时间,想要大改革也不太现实,所以,当务之急,还是得找到下周的劲爆主题,就算下周不一定能以压倒性的优势打击《娱乐一线》,至少也不能输得太难看,否则,无论自己离不离开,都会不安心。想到这里,莫小桐无奈地放下手中的杂志,拧起眉,头疼地按压的太阳穴。

    冷不丁地凑过来一个头,马小玲担心地看着她的脸:“小桐,你还好吧?”

    “没事,有点头疼,可能是昨晚上没睡好。”

    白天四处跑新闻,晚上还要一张一张检查拍回来的新闻照,写稿校稿,她这一阵子也确实没有休息好。但,这些都不是令她头疼的原因,她真正头疼的是,下一个头条,她要上哪儿找?

    “你要不要先回家休息?”

    “不了,这么多事没解决,回家也睡不着。”

    微转着眼珠,马小玲提议道:“要不咱们先去吃饭,回来再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嗯,也好,走吧,我请客。”

    “哪能让你请啊?这一顿算我。”

    “那我就不客气咯!”

    初来《绯色》的时候,她曾提醒马小玲和自己保持距离,不过,马小玲这火爆的性子,直来直去惯了。任是她如何提醒,也依然我行我素,时间一长,莫小桐见她两边的关系都处理得不错,也就不想再说她了,只顺其自然地接受了这样的一个好朋友。

    两人出了杂志社,很快就找到一家常吃的火锅店,天气越来越凉,吃火锅的人也越来越多,她们明明提前了一个小时来吃午餐,还是排了十几个号才到。菜上桌的时候,二人都饿得不行,也不顾什么叫淑女气质,撸起袖子就开吃,只吃到额头都渐渐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两人才停了手,改叫了两份甜点,有一叉没一叉地吃着。

    往嘴里狠塞了一口冰淇淋,马小玲仔细地研究了一会儿莫小桐的脸色,这才小心翼翼地问道:“哎!心情有没有好一点?”

    “当然,美食当前,所有烦恼统统都得抛开。”

    “这就成了,也不枉我大放血一回。”

    因为母亲的病,马小玲大多时候都是吃面点盒饭类的过活,今天为了安慰莫小桐,她也确实狠下了点本钱,虽然两人吃的都不算多,但对于她来说,已经算很奢侈浪费了。

    见她一脸肉疼的模样,莫小桐故意逗她:“别啊,你这说的我都不忍心再吃下去了,本打算再叫一锅呢。”

    “你是猪啊你,再叫一锅,下午还想不想上班的?”

    “上不上也就那个样了,我跑的那些新闻都太小,没用的。”说好不提工作的,只是聊着聊着,又聊到了这个不开心的话题。

    马小玲自知失言,马上出言安抚:“别灰心嘛!这可不像是我认识的你。”

    “倒也不是灰心,只是,一时没什么头绪,不知道该怎么办而已。”

    “其实也不能怪你,连总监都没办法的情况下,要你一个人来力挽狂澜,这也太不现实了一点。”

    《绯色》能做到如此规模,与马力的经营有道有着非常大的关系,但,面对这一系列的风波,因为身陷其中,马力也显得有点束手无策,所以,这番话虽是说来安慰莫小桐的,倒也是马小玲的真实想法。

    “他也为难,要换了别人,恐怕根本就没有这次的机会。而且,开了我对他是百利无一害,他如今还能这么力挺我,真的很不错了。”

    “那倒也是,不过,一周的时间啊,你真的有信心过关么?”

    摇了摇头,莫小桐无意识的搅动着手里的橙汁:“信心?其实我一点也没有。”

    “噗………”

    闻言,马小玲毫无形象地喷了出来,动作太大,不小心便撞翻了桌上的饮料,一时间,二人手忙脚乱地擦着桌子,好不容易擦干净了桌子,马小玲一声惨叫,又毫无形象地嚎了出来。

    “我擦,我的演唱会门票,神呐!我花了八百多块才搞到的呢。”捧着掉在桌面上的那张花花绿绿的门票,马小玲一脸悲愤,为了省下这八百块的门票,她足足吃了半个月的面条啊面条,就这么被打湿了,她的心啊,肝啊,脾胃肾啊,忍不住就是一阵天崩地裂地颤。

    “你还看演唱会啊?谁的?”

    苦着脸,叹着气,马小玲只差没有挤出两滴老泪了:“薜琴啊,我老喜欢她了,人长得漂亮,歌也喝得好,我一直是琴粉来着,好不容易弄了张门票,成这样了,也不知道演唱会那天,人家让不让我进。”

    “不就是湿了吗?晒干了就好,谁要真不让你进,我帮你打电话让琴姐的经纪人骂他。”

    “琴姐,小桐,你不会告诉我你认识薜琴吧?”

    “是认识啊,怎么了?”

    说到薜琴,莫小桐又联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这么多年来,哥哥一直没有成家,一半是因为工作太忙,另一半,就是因为这个薜琴了。哥哥的红颜知已很多,但一直喜欢着的,就是这个薜琴,当年,她出道的时候,不过十七八岁,因为陪着哥哥唱了一次歌,便彻底迷倒了莫小松。

    这些年,为了捧她,莫小松也算是一掷千金,直到他临死的前一个月,他还偷偷从公司的帐上,划了一笔钱给她,做为出新专辑的经费。可是,莫小松死后,她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演艺生涯,甚至都没来拜一下他。为此,莫小桐一度将她在心底拉到了黑名单之列,直到现在,她一句无心的话,又引出这许多感想。

    “小桐,改天帮我整张签名照吧,求你了。”

    抬眸,她浅浅一笑:“这个嘛,我试试看,不过,在帮你要签名照之前,我想,我得先和她谈点别的事情。”

    “啥事儿啊?”

    “比如说,头版头条。”

    想不通的时候,出来换个环境真的很有必要,如果没有来吃这一顿,如果马小玲没有打翻那杯果汁,如果,她没有恰好是薜琴的粉,自己一时半会可能真的不会想到要找她出做这期的头条。但现在,一通百通,有了目标,莫小桐瞬间感觉自己全身都充满了力量。

    别人不仁,她却没有不义,如果,这一点小忙薜琴也不肯帮的话,那么,她也不用再顾及什么道义。毕竟,这些年来,从哥哥那里,她也听到了不少关于她的事情,随便爆出哪一件,也足以撑住《绯色》半个月了。不过,鱼死网破的事情,她是不愿意做的,就算是要炒新闻,也可以分黑的还是白的,只要薜琴看在哥哥的面子上,不那么忘恩负义,她相信,她一定能找到一条‘双赢’的大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