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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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四、初涉世事

    喜欢自由的俾斯麦对政治并不感兴趣,他宁愿去和朋友们骑马,也根本不在意父母好不容易给他争得的机会。有一次,他和英国的年轻女子一起去骑马,不小心从马上摔了下来,这使他不得不在家中休养身体。在很无聊的情况下,他选读了西塞罗所著的《论责任》。但康复后他却依然整天沉浸在玩乐之中,对于其他的事则毫无兴致。

    不久,由于思念家乡和亲人,他便离职回家看望他的父母,只是他依然听不进母亲对他的教诲。他在外玩乐时欠下了很多债,必须得偿还。他想到了打猎,也许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俾斯麦一点都没有变,他还是很讨厌政治。他写信给爱斯拉沙伯的长官,解释他为什么离职这么长时间:“因为有很重要的事需要处理,所以我必须离开。”虽然俾斯麦写了这封信给爱斯拉沙伯的长官,但这已经是两个月以后的事了。只是不久之后,俾斯麦却又很正式地去和长官请假。

    俾斯麦的父母很反对他这种做法,便很少再寄钱给他,但每当俾斯麦把钱花光了的时候,他又不得不回家向父母要。这两次回家时俾斯麦的身体都不是很好,精神上也显得非常疲惫。而且每次他写给父母的回信中还经常出现很多的错别字。这种状态让他的母亲很是担心。虽然身体不佳,但母亲依然想尽办法给俾斯麦在波茨坦的行政处弄了一个职位。只是,俾斯麦在这表现得同样不尽如人意,年少轻狂的他并不喜欢当地长官们循规蹈矩的办事风格。因此,三个月后他便离开了。

    对于俾斯麦的做法,亲人们都很不赞同。他曾经给他的妹妹写信说:

    “我天生就不是做官的人,我也很不喜欢那种工作,即使有一天我做了官,那我也一定不会为之感到荣耀。我一直都认为做官和种田没什么不一样,都有着各自的美誉,而且在某种环境下,我觉得种田比做官更尊贵。

    我没有更好的理由和你解释我为什么会这样讲,但简单地说,我就是喜欢这样。我更喜欢去命令别人,而不是听命于人。”

    此时,俾斯麦的家庭发生了重大的经济危机,而且俾斯麦母亲的身体也越来越差。平日里两个孩子还经常向家里要钱,再加上生活中的一些琐事也让这个家庭变得不堪重负。于是,俾斯麦的父亲想到了一个很现实也很简单的办法,他决定让两个儿子回到乡下来。俾斯麦的父亲写信给俾斯麦的哥哥说道:“奥托很不喜欢在行政处办事,如果他真的能在那坚持几年,也许还可能当到主席,也能拿到很高的薪水,但如果在那里不付出努力,仅凭运气似乎希望很渺茫。他希望能有另外一份事情可以做。现在,他想开间炼糖厂,他先去了马格德堡去办这件事,然后又回到尼朴甫。看到他这样郁郁寡欢,我心里也很难过。如果我住在柏林,一定会很糟糕。

    因此,我决定把尼朴甫给你们兄弟俩,我有申豪森的进款就可以了。”

    俾斯麦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差,没过多久,不到50岁的她就离开了人世。在她去世前,并没有反对她丈夫的做法,也许她早已经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并且也看到了此时家里的危机。俾斯麦的母亲对她的丈夫平凡的一生很是失望,因此她一直盼望两个孩子能够出人头地,只是这两个孩子并没有迎合她的意愿。但她却不知道,她的这些梦想竟然都一一实现了。

    23岁的时候,俾斯麦已然变成一个十分敏锐、傲慢,对一切事物都看得很理性的人。正是这样的性格使他最终走向了成功。令人诧异的是,年纪轻轻的他就已经能够辨别出官迷们并不是出于对政治的热爱,而是出于满足内心深处的一种虚荣心,而这种虚荣并不是名誉,而是权力,毕竟富贵也不等于权力。

    俾斯麦的这种精神让人记忆深刻,他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到:“我可以凭借努力去参加考试,以寻求更多的势力,凭资格获得功名,但这对我并不是很重要。就拿几位很有名的大臣来说,本来是爱国主义逼他们做官的,但实际上,他们更多的是出于奢望揽权的心理,是为了得到更好的名誉,想名垂青史。例如皮尔、奥康尼等人的功名是在战时得到的,也有的是在自由宪法之下得到的,他们是在激烈的政治运动中做了他们该办的事。我承认,这样的功名对我很有诱惑力,能使我抛弃任何别的顾虑。尽管我对功名不是很喜欢,但我知道,官场里的很多事都能使你的内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感。每当我喝醉酒的时候,我就会更加着迷于这种满足感的实现,因为我知道这不仅仅是我个人心中的一种满足,这也将是我家族的一种荣耀。当有人夸我是天才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无比喜悦的,可是这种内心的感觉总是在不久后得到反省。因为我知道这些虚荣心的满足不过是那些公子所要求的华丽外表,不过是那些银行家得意的钱财,不过是无知的虚妄所织就的蜘蛛网。慢慢地我发现,只求得自己的快乐和别人的赏识原来是一件很傻的事情,一个人不必过分在意别人的评价,从而放弃你认为正确的前进之路。实际上,我并不是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只是我认为胸怀大志和所谓的激情满怀都不是很好。我知道,有些时候,即便我做得很努力,很出色,同样也得不到让我满足的薪水。另外,我不想把我的全部精力和时间都用在实现我的大志上,这样将会消耗掉我所有的精力和自由,当我听见别人称我为‘主席大人’的时候,正搔到我虚荣心的痒处。

    我拿了国家许多钱,但却没替国家做过多少有影响的大事,而有的时候还会阻碍一些事情的发展。对国家不利的那些事不可能使我心动。因此,我下定决心要保护好我的自由。如果有一天我能够在这里安顿下来,我还要等到40岁的时候才能升到首席长官。可是到了那个时候,我将变成一个干枯无味、患忧愁病的人。我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我知道经过了这么多年的伏案工作,我的身体一定吃不消,我还得迎娶一位夫人来照顾我的身体。”这篇文章不仅显示出俾斯麦不为名利敢于自醒的精神,同时也显示出俾斯麦孤傲、善于自省的性格特征。

    他是一个独立者、愤世嫉俗者,他天生具有独裁者的品性,他既不爱国,也不忠君,更没有为百姓们负责的想法,他是一位冒险家,一位革命家,他绝不赞同或满足于现状或停滞不前的一切,他更不会接受任何人对他发出的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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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不甘乡寂

    俾斯麦虽然很爱他的哥哥,但他天生专权的性格使得他很难和他的哥哥一直在一起合作,因此分家是迟早的事。在这一点上他的态度十分明确,他曾经说道:“很快我就会和哥哥分家产的,如果有人愿意出高价钱,我立刻就和哥哥分家。”没过多久,俾斯麦便开始专心研究耕种技术,他用了很长一段时间在格赖夫斯瓦尔德大学学习。俾斯麦既不是一个学者,也不是乡绅,可是他平日里却非常愿意到市上和那些地主聊天。有的时候他还会很用心地听那些人的谈话,晚上回家也总会梦见打麦子及积肥料。

    俾斯麦对待自己的产业还是很用心的,尽管他有时会带着挖苦的腔调。他非常喜欢骑着马行走在他的庄园里,多数时候是他一个人,有的时候他的总管也会陪着他。他这样做,既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的工人们每天都在做什么,也可以详细了解田园的状况。他总是竭尽全力地去把他的田地耕种好。很多时候,他也会到镇上的农业会里借一些关于农耕方面的书籍,来补充自己的知识。另外,他还很细心地记录着每一笔账单。同时,俾斯麦也是一个很享受生活的人,每天晚上回家,他都会一边喝着香槟掺波打酒,一边看着他喜欢的书籍。

    俾斯麦在乡下生活了9年,这使他爱上了乡下的生活,因为他感受到了耕种所带来的快乐。但实际上,能够获取自由才是他愿意留在这里的真正原因。在乡下生活的这段日子里,俾斯麦读过很多书籍,他曾说:“我在乡下生活的这段日子,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我甚至想把那些书都一并吞到脑子里,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读过的所有书,都是在乡下生活的这段日子里读的。”虽然俾斯麦对这种生活很喜欢,但后来,他还是觉得这里的生活过于简单从而心生厌倦,每天除了能靠骑马打猎消磨时间外,就是偶尔到邻居家做客。他曾经写道:“这段经历让我感觉到了田园生活的乐趣,但这并不符合实际。”

    由于对这种生活越来越厌倦,曾经的俾斯麦又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之中。他经常很散漫地出现在乡村里,甚至还会用暴行来给自己解闷。没过多久,邻居们就开始不喜欢他的言行举止了,并且给他起了个“疯狂贵族”的绰号。

    此时,在波罗的海岸的自由派报纸上,有人刊登了一篇颇为不满的评论,评论中说,波美拉尼亚的贵族们带着猎狗出来打猎,并且践踏农民的田园,农民们只有通过自卫才能保卫自己的利益。俾斯麦则想尽了一切办法证明冬天在田园里骑马不仅不会伤害到种子,而且对马是很有好处的。俾斯麦这样的答复并没有被刊登在报纸上,但他的这篇精彩演讲却很快流传开来。在之后的一段日子里,俾斯麦还发表了很多关于社会与政策的见解。他曾说:“我清楚地知道,穿红色衣服带着猎狗骑在马背上追兔子的人们,不单单是兔子不喜欢,那些本来就有怨气的人们,看到这种场景也会更加不喜欢。因为他们穿的是黑色的衣服,且还没有马骑,也没有猎狗,因此,更不可能有打猎的机会。”他要求:“把波美拉尼亚人所应该拥有的个人的自由全部交给他们,使波美拉尼亚人想怎样游戏就怎样游戏。”俾斯麦在发表第一篇政治言论的时候只有28岁。

    在这段时期内,俾斯麦非常喜欢在京都议论政事。实际上,俾斯麦的第一篇政治文章就是主张阶级斗争的文章。他发表过的言论中高度体现出贵族们对那些反对他们特权的阶级的憎恶,俾斯麦竭尽全力地维护贵族阶级的利益。俾斯麦看不起那些不会打猎的人,并称他们为下等人。他把市民或农民们不愿意见到成群的贵族猎人在田地中跑来跑去的这种感受,比作打猎人所追逐的兔子的心理感受。然而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向他索要田园被践踏的合理赔偿费,俾斯麦还是很愿意拿出这部分钱的。但是如果这种局面使俾斯麦感受到了自己的权利是在受到攻击,那他就会毫无疑问地选择迎战。

    30岁的时候,俾斯麦写道:“在我独身住在乡下的5年里,起初我很喜欢这种生活,但我慢慢地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了。现在,我觉得进入官场很不错,游历也是一件很好的事。在乡下的那段日子,我曾因为寂寞而想到悬梁自尽,但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如果不娶亲而孤身一人住在乡下,必定也会有相应的痛苦。”俾斯麦在乡下生活那么多年,其实身上还是具有追寻心灵慰藉的浪漫主义情怀的。

    俾斯麦实在没办法继续现在的生活了,因此没过多久,他便第三次进入了官界。这时俾斯麦已经30岁了,不过他的性格依然是那样的独特。一次,他写信给勃兰登堡的副长官说:“环境让我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我现在不得不离开乡下的环境,但是我现在可以毫无顾虑地为国家办事了。”

    从中依然能看出他强势孤傲的一面。

    俾斯麦的第三次为官并不顺利。在一次工作中,他和长官发生了争吵。长官非常气愤地说:“我经历过很多不同的事情,可是至今还未遇见一个年轻的律师能有63件事都处理得很不好的情况。”当俾斯麦听到长官这样说的时候,便气愤地拂袖而去。其实长官并没有要解除他职务的意思。在当天晚上的宴会上,俾斯麦又遇见了长官,有人问他们两个是否认识,俾斯麦很快回答道:“我们不认识。”随即便冲到人群里和大家做自我介绍去了。俾斯麦在给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我这样做事是为了尝试一种心理招数,我是想使我真正地忘了那件事,因为每天我都要做重复的事情。但是长官每天都喜欢摆出高傲的样子,实在是让我很难忍受,我真的不喜欢那样,而且现在的我也没办法学会忍受。”

    俾斯麦说自己在生命的河流中漂来漂去,只有一时的意向,没有其他的东西能够帮他把舵,因此,无论是什么把他推上岸,他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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