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春的证明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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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文明之地

    你在高中生活里是否遇到过一个十分嘴臭的人?

    不是生理上的嘴臭,而是关于言行方面的。

    那个人只要一张嘴,三句不离老母亲,倘若有人敢惹他,立马就以祖宗十八代为半径画圆式张嘴开膛扫射。所到文明之地,昏天黑地,片草不生,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但是往往就是这样一个人,最能带动起欢乐的氛围......

    “同学们,我们班今天新转来一位学生。”王修班主任趁着班级早读的时候踏入班级,朝门外挥手:“进来。”

    “好!”仿佛是以吼叫的方式应答。

    坐在前排的周君兰被这声音吓了一跳,她从没听过仅仅一个应答的声音会如此孔武有力。

    一位男生一个箭步就冲上了讲台,突入人眼帘的就是那头黑里透红的卷发,很明显染烫过。

    王修皱起眉头,揪起他头上的一小撮毛发观察着:“不是天生的?”

    “我去,中国人好不好,当然是染的!什么眼神啊。”男生瞪大眼睛,挂着笑容,脸上的醒目的苹果肌被顶起,几乎是以嘲讽的语气说道。

    呛老师?

    众人在底下替他的初来乍到捏了把汗。

    “是个刺头啊看来。”徐萱玥小声嘀咕着。

    王修也一愣,随即微微点头:“跟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吧。”

    苏鑫注意到班主任的拳头在讲台下方悄悄攥起,暴着青筋。

    “好!”男生就像是嗓门装了扩音器,声音宏亮:“我叫洪封!”

    过了一会儿,大家等不到下文......

    “没啦?”王修问道。

    洪封转过头,撇撇嘴:“没啥好介绍的了啊。”

    “嗯。”王修点头,看向班级下方:“那个,黎洋啊,你带个同学去器材室,搬个板凳和桌子。”随即转头看向洪封,堆起笑容:“你跟我走一趟吧。”王修把手放在洪封的背后推着他走出门。

    等到第一节课回来的时候,洪封被剃成了板寸头,模样标准的可以拍成实例贴在学校门口的发型标准化上展示了。

    于是全班哄堂大笑,连老师也失态的捂着嘴。

    “笑什么嘛?我这样就不帅啦?”

    洪封就在全班人的笑声下硬着头皮走到座位上,把书包一甩,翘着二郎腿上课。

    他同桌是个女生,笑点比较低,还没缓过来。

    洪封拱起鼻子抬头:“你T么笑个蛋!”

    于是下课那个女生就跑到办公室,嚎啕大哭,扯着王修的衣服,死活要求换位置。

    一个星期内,洪封换了4任同桌,两女两男,没有一个坚持的下去。这打破了柯宇涵以前的记录,把他吓了一跳。

    “你说你去和他坐同桌会不会合得来?”柯宇涵问徐萱玥。

    “我去你就少了培养了一个多月感情的同桌,你舍得呢?”

    柯宇涵思考了一下:“不舍得。”

    最后,洪封上课只能对着墙说话了。

    在男生宿舍里,洪封只靠一个晚上就混上了他们宿舍四人的龙头老大,其中有一个不服气的,洪封用他深厚的嘴皮功力和他“讲道理”。

    后来听说那男生被洪封骂得在被窝里哭到半夜,声音越哭越大,最后吵到洪封睡觉了。

    洪封跳起来大喊:“哭,哭你m呢?再哭久,你m都要被你哭死了!”哭声戛然而止,寝室后半夜鸦雀无声。

    生活习惯彪悍的洪封喜欢把东西乱放,有一天在早晨洗漱,闭着眼把洗面奶和洗衣液摸混了,当天的他的脸简直干净到发光,他抬头照镜子一看也是吓了一大跳,摸起甚至还没开封的洗面奶:“nai  nai的,这什么牌子,这么好用?”。

    在旁洞察一切的室友捂着嘴笑。

    洪封震怒:“笑个屁?你妹结婚了还是怎么的?”

    正是由于这种生活作风,他入住的第一个星期以后,宿舍就被他糟蹋的不成样子,满地都是垃圾,鞋子袜子到处乱扔,一股子味道。

    “我说老大,要不咱讲点干净,弄一弄吧,咱们宿舍好歹是文明寝室。”

    洪封狠狠扯了块鸡腿肉:“讲究些啥呀,像个婆娘似的。”

    第二个星期,老鼠就光临了洪封的寝室。当天晚上,洪封的寝室热闹非凡,盆棍乱敲,噼里啪啦的声音大到对面的女寝都听得一清二楚,四个大男人被老鼠吓得上蹿下跳,嘶吼喊叫。

    “老大!你,你去,去赶一下!”

    这时候,洪封可不想失了面子,他大吼一声:“耗子精,你da  ye的!”直接抄起扫帚就冲了过去。

    他一扫帚挥过去,打翻了花露水瓶子,里面的液体溅到洪封的眼睛里,疼得他嗞哇乱叫。

    “cccccccc!”洪封窜到走廊上,冲向水房,惨叫声不绝如缕,余音绕梁。

    如果非要说洪封有什么优点,那就是聪明,而且有耐心吧。

    在理科的方面,他的确天资聪慧,考试前半夜扫两眼课本,突击一下,成绩总能保持在前五名。这老天爷赏饭吃的天赋可让他室友们看红了眼。

    洪封三分钟热度。

    学校文学社开始提前招新,持续一周,面试前要写个故事。

    文采一塌糊涂的他跑去投稿。

    写的是文学社的同学们经营惨淡,学校不理不睬,内部勾心斗角,最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众人吵红了眼同归于尽的故事。

    第二天稿子就被退了回来,拒绝的理由是文笔较差,题材“老套”。

    洪封耐着性子改了一下。

    改成了文学社的同学们经营惨淡,学校给予大力支持,内部却仍勾心斗角,最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白天,众人吵红了眼同归于尽的故事。

    过了两天稿子还是被退了回来,拒绝理由是故事转折太过唐突。

    洪封急了眼,在班里大吼:“谁是语文课代表啊?”

    周君兰在前面极不情愿地举起手。

    洪封跑过去,笑呵呵地想让她给点参考。

    周君兰出于礼貌看了看,大惊失色:“改不好。”

    洪封觉得这个小姑娘蛮漂亮的,没和她过多追究,当晚他点着夜灯,改了一个通宵。

    改成了文学社的同学们经营尚好,但是新换了个社长,于是社团开始惨淡,各成员勾心斗角,学校逐渐放弃,在一个腥风血雨的暴雪天社长拉着众人同归于尽的故事。

    让他出乎意料的是,这故事反而让他进入了第二轮选拔。

    面试那天,洪封是梳着背头,穿着西装去的。

    高二的社长只问了他一个问题:“同学,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来面试嘛?”

    洪封一愣:“没想过啊。”

    社长咬着笔盖,愤愤地说:“我就想看看谁那么有种,敢把我们文学社写成这个样子。”

    洪封没有通过面试,这段佳话也在班级里广为流传,他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被大家熟知,莫名其妙的,大家就对他产生了些许亲切感,虽然仍旧没人愿意做他同桌。

    洪封摸着白花花的墙壁:“看来只有你我同病相怜了。”

    虽然后面他有了同桌,却也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