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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花魁的最终归宿

    最近在女子学堂读书,江珍珠差点闷坏了,按部就班的生活,她一时没适应过来,只觉得每天端坐着,累得腰酸背疼。

    最幸福的时刻,莫过于放学铃声响起,挎上小布包离开学堂。

    此刻,眼前热闹非凡的景象,顿时让她身心愉悦,想着苏红沫马上就要倒大霉,她越发嘴角高高上扬,眼眸里亮晶晶的神采,让对面雅间里的白色长衫公子看呆了去。

    今晚抱得美人归的金主,不用猜,她已经知晓是谁。

    这还得感谢海城复兴日报记者罗雅君,江珍珠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

    罗雅君的文笔不似苏涟漪那般细腻,却也是一个妙笔生花,文笔明畅记者。

    苏涟漪是沉默少语,不善言辞,冷漠清高的记者,那么罗雅君就是一个口才极好,胆大心细的记者。

    苏涟漪善于书写长篇小说,罗雅君惜墨如金,文章篇幅虽不长,内容却是相当出色洗链。

    两人各有千秋,都是海城数一数二,受人追捧的名记者。

    江珍珠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罗雅君文风独见,真实有效的新闻,更能引起她的关注和追捧。

    两人都是胆大心细,不拘小节的女子,初次见面便无话不说。

    她拜托罗雅君在李大帅面前替苏红沫美言两句,这不,今晚的宾客之中就有李无双的身影。

    海城大帅李无双,一身灰蓝色军装,霸气威武,风光无限,不过两年后,在一次剿匪行动中牺牲,大帅府瞬间土崩瓦解。

    听说,他手下的兵,全都归顺了唐石景。

    只因唐石景有钱养活他们。

    无论什么时候,有钱就是王道。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

    江珍珠盯着李无双,卧蚕眉,丹凤眼,大嘴巴,肥头大耳,油光水滑,她解气的觉得,苏红沫必定“满意”。

    前世被苏红沫哄去唐石景纯情的初次接触,这一世,呵呵,她能否破身还成问题。

    才艺表演开始,苏红沫的确有两把刷子,琴声悠扬,画笔流畅,最后一个才艺唱小曲。

    这才是海城男人最爱的才艺,无事听听小曲,也是男人放松享受生活的最佳方式。

    苏红沫最后一个登台表演,演唱“假正经”,刚开嗓就迎来满堂彩,掌声夸赞声络绎不绝。

    “假惺惺,假惺惺,做人何必假惺惺,你想看,你要看,你就仔细的看看清,不要那么样的装着,不要那么样的装着……”

    她那不羁、不屑、带着慵懒和挑衅的演唱,将歌曲诠释的那么透彻撩人心弦。

    再一看,李无双已经情不自禁的起身鼓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今晚花魁非苏红沫莫属。

    这新竞的花魁,非李大帅莫属。

    老鸨看李大帅激动的样,心下咯噔一下,完了,这百里挑一的摇钱树,要被人夺了去。

    还好,李大帅财大气粗,绝不会亏待醉清风。

    苏红沫丹凤眼波流转,瞟向李无双肥头大耳的模样,不由得目光微滞,脸上甜蜜的笑也随之冷了几分。

    江珍珠打发了陪酒女子去楼下看热闹,方才站在窗口肆无忌惮的大笑。

    “小姐,这台上女子一看就是个狐狸精,小曲儿唱的就是她自个儿,不正经。你还如此捧场,真不知道你想些啥?”

    看江珍珠笑得开怀,小秋不由得埋怨。

    小秋一个小姑娘,哪里听得如此莺歌燕语的腔调,只觉得脸上红霞飞。

    江珍珠看苏红沫青红皂白变化的脸,解恨畅快,笑着回应:“你还小,不知道其中原因。这狐狸精配李大帅,绝配啊。”

    小秋顿时明白,惊讶道:“听说,李大帅丧失男性功能。这狐狸精被他看上岂不是要守活寡?”

    “聪明。”

    江珍珠笑得眉毛弯弯,星月般明亮的眼睛,充满流光溢彩,煞是好看迷人。

    小秋看呆了,良久才说:“小姐笑起来比狐狸精还要迷人,还好这是作男装打扮,要是穿的旗袍,非得把楼下的男人迷个半死不活,舍了性命也要多看你一眼。”

    江珍珠从窗边走到木桌旁,用食指轻轻点了点小秋额头,羞恼的说:“净说些花言巧语哄我,小心我扒了你的皮。”

    心下却是很高兴,海城名媛美女如云,不能跟她们媲美。

    小秋夸赞她美就够了,这一天天的,也只有小秋围着她转。

    “小姐,我说的是实话。可惜那新兴码头的唐石景有眼不识金镶玉,总有他后悔的一天。”

    江珍珠听后,笑得越发灿烂,唐石景三年后会迎娶她,小秋不知道这一茬。

    难怪口气如此冲鼻,黑脸儿都要沉进谷底,难看死了。

    主仆二人看完热闹,正打算离开醉清风,不料被人拦住去路。

    “这位兄弟请留步。在下宋子焱,看兄弟面善,觉得跟兄弟有几分眼缘,能否赏脸一起喝杯酒?”

    白衣儒雅随和的宋子焱,合上折扇,温润有礼的邀请江珍珠。

    江珍珠看见他,面色一沉,所有的快乐消失殆尽。

    心跳慌乱,几乎手足无措,就那么盯着宋子焱白皙俊雅的面孔,一动不动。

    小秋连忙替她回应:“多谢公子美意,我家公子有急事要去处理,恐怕要辜负宋公子的美意了。”

    江珍珠闻言,才会回过神,觉得小秋真是个贴心的丫头。

    微微抱拳,证实小秋说的是真话,没有再重新答复,错过宋子焱,大步朝楼下走去。

    宋子焱撑开折扇,也不恼,目送江珍珠离开。

    刚被唐石景捣毁的马场,驯马师里美人如云,什么样的美人他没尝过,偏偏女扮男装的江珍珠,一颦一笑,让他心火燎原。

    如此俊俏的丫头,他势必要拿下,朝身后挥挥手,对着随从耳朵轻轻说了句话,随从便先行离开,尾随江珍珠主仆而去。

    “小姐,你说那宋公子是不是看穿了我们的身份,才会刻意上前搭讪?”

    小秋为难的问,心里七上八下,还好那宋公子看上去斯文有礼,要是碰上不讲理的登徒子,那可怎么办才好。

    江珍珠若有所思,关于宋子焱这个渣渣,她是真的厌恶至极。

    前世眼睁睁看着她被苏红沫抽死,这到底是有多讨厌她,才能做到漠视她的生命。

    可刚刚他眼中露骨的兴致,又是怎么回事?

    这一世,兴许重生的关系,有些事变得复杂了!

    比如,唐石景对她的态度,忽明忽暗,弄不清他的真心。

    又好比宋子焱,突然拦住她的去路,毫不掩饰对她的喜欢。

    哼!

    一个恶毒又不受宠的小杂碎,凭什么跟她搭讪,这一世势必让他生不如死,方能解恨。

    “管他看穿还是看不穿,以后遇见他,绕道走,他就是个披着兔皮的豺狼。”

    江珍珠冷冷的说完,方才平复心中的怨恨。

    小秋是个聪明的丫头,看她脸色阴沉,便不再多说,伸手叫了两辆黄包车。

    报了地名,主仆二人上车,上车后,江珍珠才察觉不对。

    黄包车师傅一般身穿破旧的短打,体格也不太强壮,眼前这黄包车师傅,身穿黑色崭新的短打,看上去身强体健。

    为了证实心中的猜想,江珍珠大吼一声:“师傅,停车。”

    黄包车师傅像是没听到,拉着她越跑越快,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趋势。

    小秋看江珍珠被拉去另一条路,急忙喊道:“师傅,错了,不是那条路。”

    “别多管闲事。我会把你安全送回江家大宅,你传话给江南天,明天早上7点,带上十箱金条,海城北郊小树林不见不散。”

    小秋顿时吓得瘫软在车里,这大小姐自带倒霉光环吧?搭乘个黄包车也能被人劫走,要命的是不知道老爷子在不在家。

    再说江珍珠这边,黄包车师傅脚下生风,就像个聋子一样飞奔。

    江珍珠不慌不忙从腰间拿出勃朗宁,心想,这样的时刻应该算是危机关头了吧?

    她举起枪,右手食指就要扣动扳机,转念一想,这不过是个跑腿的,不如跟上去瞧瞧,到底是谁想要见她,非得不请硬劫。

    黄包车师傅终于停下,江珍珠打量着周边的环境,破碎的砖窑,四处乱扔,一座废弃砖瓦厂。

    “江小姐,得罪了。”

    黄包车师傅不知从哪里扯出一个黑色布袋,一下子套在江珍珠脑袋上,将人绑起来。

    手不能动了,江珍珠才后悔,以身试险,传说中的傻子就是她。

    不过,她心态极好。又不是没有死过,大不了死了,再重活一世。

    这是她自我安慰的借口,其实心里怕得不行。遇见劫财的不怕,怕就怕劫色。

    重活一世,她还没有和唐石景共毁清白,就这么被人糟践,简直太不划算。

    “大当家的,人已经带到。”

    头上的布袋被人扯掉,连同她的软呢小礼帽一起扔到在地上。

    长长的辫子垂下来,江珍珠不满的命令:“劳烦帮我把帽子戴上,头可断,帽子不能掉。”

    江珍珠一直盯着地上的布袋,没有看旁边的人,镇定自若的模样,让人刮目相看。

    “你这小丫头片子,胆识过人啊。你是不是傻,不知道被人绑架了?”

    一个矮胖矮胖的胖墩子,跳出来,拿刀架在江珍珠脖子上,就不相信她真的不怕。

    “先帮我帽子给我戴上。”

    江珍珠缓缓抬眼,又垂下眼睑,水灵灵的大眼睛,无辜又委屈,瞪着拿刀抵着她的胖墩。

    没办法,她没出息,只能再试试美人计。

    自古男人难过美人关,小秋把她夸得比仙女还漂亮,不使美人计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