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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借宿破庙

    一个浑身酒气的醉汉摇摇晃晃地从巷子口拐进来, 就有好事的的故意逗他。

    “冯大郎,恭喜你呀!当了老丈人了!”

    醉汉听到这儿, 就立定了脚步,斜着两只浑浊的眼珠子,发问,“你说谁当了老丈人了?”

    他这一路走过来, 听见好几个说什么老丈人的了,他还当是那些人说怪话,就没搭理,这会儿心里就起了疑。

    “可不就是你么,你家的小兰不是嫁出去了么,听说还嫁得怪好, 不知道你拿了多少聘礼啊?”

    醉汉一听, 眼珠子都红了。

    好啊!那贼婆娘,他说要给小兰找婆家, 她就在那横挑竖捡, 小兰那死妮子也成天哭丧着个脸, 他不过是一天没回来,就不经过他同意把小兰嫁出去了?

    他跌跌撞撞地跑回家, 一脚踹开院门, 就看着他娶回来的那个二婚头媳妇, 正坐在院里洗衣裳呢。

    “小兰呢!”

    “嫁了。”

    醉汉就跳起了脚, 指着女人大骂, “好啊你!你竟敢……”

    “聘礼在这儿!”

    陈氏从怀里掏出两个银锭子来, 在醉汉面前晃了晃。

    醉汉的眼珠子就随着银锭子移动,伸出手就要抢。

    “这是我亲生闺女的聘礼,你不是说你是后爹,没的白养活吃闲饭的吗?那这聘礼你也别拿!”

    陈氏飞快地把银锭子又塞了起来。

    醉汉却没了恼意。

    陈氏有银子,他早晚也能捞摸出来……怕什么。

    “我是后爹不假,可她也吃了我冯家这么些年的饭,嫁出去怎么就不该我拿聘礼了?”

    陈氏接着洗起了衣裳,“你拿着就是喝酒赌钱,能放得了几天?我不得留着买米下锅,顾住一家人的嘴?你这个当爹的又拿回来过几个家用?”

    她当初二嫁的时候只知道这冯大郎无父无母,在城里有个房住。

    谁知道穷得没米下锅,房子年年漏雨,冯大郎竟是个成天只知道吃酒赌钱的混子,养家糊口的担子,居然落到了她身上!

    好在这人被酒掏空了身子,力气不足,这两年也打不过她了,她儿子也渐渐长大,将来能寻到活计日子就好过了。

    之前唯一怕就是这厮真的拿了人家的银子,就把闺女给卖了,如今闺女都跟着那客商走了几十里地了,还怕他什么?

    “我吃酒赌钱也是做人情……要不先拿五两给我!”

    “要银子休想!”

    “你不给我银子,我就去找小兰,把她给叫回来!”

    他就一个泼皮,最不怕就是丢人。

    陈氏转头瞧着他,忽然哈哈笑起来。

    “你去吧!小兰嫁给了一个客商,跟着人家出城了!你敢跟出城去,我叫你一声大爷!”

    安远城谁不知道,城外的流民那就跟蝗虫似的,一个个饿得两眼发绿光,落单的人出城都备不住被啃上一口呢,就冯大郎这个怂货,他怕是连城门洞都不敢过去!

    她给小兰寻的这门婚事,可实在是太妥当不过了!

    陈氏笑到这儿,抬起胳膊来,擦了把眼睛……

    马车行到半道上,眼看着天将正午,赶车的王大军寻了个地方停下。

    “咱们在这儿吃午饭,稍歇歇再走……”

    司娓娓从车上跳下来,目光瞧向从马车前头跳下来的孔金顺。

    “金顺,今儿午饭由你和小兰张罗,行不行?”

    孔金顺再傻也知道这是那两个给他创造的机会,赶紧点头,“行行行!”

    王大军去给马儿喂草料,司娓娓就背着旅行包,朝远处走开。

    她的无人机小宝贝,在安远城里怕引人注意,压根就没敢拿出来过。

    之前探路小队来安远城,到了地形复杂,拿不准的时候都会放出无人机来高空探路。

    而来的时候,司娓娓也会把经过的地带画成地图,还会写旅行日记……将路过的地貌,附近村子的情况,发生过的事,都记下来,这样将来如果再有需要派人到安远城的时候,就能少走弯路了。

    收回无人机,司娓娓看着手机里的画面,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前方百米处有一处岔路,探路小队来的时候曾经走过,知道两条道其实都能走,只不过一个是经过村子,另一条是抄近道的小路。

    司娓娓关掉手机往回走。

    孔金顺和周小兰已经做好了饭。

    虽然只是热个水,泡个面,配上从城里买的熟食,这速度也是相当得快了。

    王大军端起自己的碗,不忘夸赞。

    “这回有了小兰,咱一路上吃饭可就不用发愁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换成光是孔金顺烧火开水,还不知道要折腾到啥时候呢。

    看周小兰,架灶烧火,开水放面,熟食切盘,麻利之极,同时也会给金顺分派个小活,让他有事干……看样子这两个,日子能过到一起去。

    孔金顺经过这一顿饭的工夫,似乎突然领悟到点什么,端着碗笑得傻乎乎,“小兰很能干!”

    周小兰脸红了,“就是烧了个火,开了个水,我也没做啥。”

    面都是现成炸好的,调料都是小纸包分开放的,熟食不过是切一切,这哪能叫活儿呢?

    司娓娓也点点头,“小兰做得很好……咱们快吃,吃完了接着赶路。”

    王大军和孔军顺一听她这最后半句,就对望了眼,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这是有情况啊!

    周小兰很会察言观色,看着那三人都跟狼赶似的吃东西,她也跟着,果然四人迅速吃完了饭,也顾不上细收拾,就把碗盘都收到马车里,几乎是人才坐进车里,马车就赶了起来。

    小路不比官道,坑坑洼洼,时不时到了狭窄的地方,还得车上人下来,牵着马走过去。

    刚刚在岔路口的时候,周小兰其实都瞧见了,明明有条更平整的路,这三人不走,偏偏要费劲巴力地走小路……

    而且虽然只相处半天,周小兰就敏锐地发现了,这三个人里头,说起来那位王大爷是主家,司大姐是妹子,可其实做主的反倒是司大姐。

    她娘说给她找的是行商家里雇的伙计,她想着只要是好好干活的正经人,那都比她后爹给找人的强,比她后爹强!

    说是她那位男人三十三岁了,可瞧着,虽说也不长得多好看吧,但真不像三十三的人,面嫩。

    听着他们仨平时说话都很亲近随意的,她都有点弄不清这仨人究竟怎么回事儿。

    她是没跟着做买卖的人赶路过,但她常跟着她娘去客栈里帮工,也听过不少行商的故事……那真是苦得不行不行的,可这三人,马车上吃的喝的用的,实在是讲究,在路上吃的一顿饭,比她家里过节吃的还好呢!

    以她的见识,实在是猜不出来这伙人倒底是怎么回事……不过管它呢,反正带她脱离了后爹的算计,不用担心哪天突然被后爹带的人给捆走了……就算是去山寨里当土匪婆,她也认了。

    好容易走出了那一段,路面总算平整了一些,四人也都上了车,接着向前赶路。

    司娓娓拿出自己的小本本,正是这次的旅行日记。

    “咱们再走一段路,估计能在天黑前赶到山神庙。”

    周小兰羡慕地看着司娓娓的小本本。

    “姐姐还识字?”

    司娓娓点点头,“嗯,我们村子,无论男女老少,都识字。”

    周小兰只觉惊讶,“真的?那金顺哥也识字?”

    她原先亲爹没死的时候,对她可娇惯,还说等再长两岁就送她去女先生那里识几个字,学个描花……可后来亲爹过世,母女俩被赶出来,亲娘再嫁了个浑人,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弟弟长到十岁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更不用说她了。

    “是啊,你要是有不认识的字,就让金顺教你。”

    司娓娓就从周小兰身上,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要不是因为社会的原因,陈氏自己就能养活得了自己和女儿,完全没必要再嫁,或者就算再嫁也该有底气。

    周小兰也不至于因为怕被后爹给随意卖掉,要草草远嫁。

    古代对于古代女子来说,那就是难度hard啊。

    周小兰一听两眼闪闪亮,“嗯。”

    未来的男人居然识字,这让她心里又高兴了几分。

    这样不管她能不能学会吧,起码将来的儿子不会变成睁眼瞎了。

    果然,在傍晚之前,他们看到了一座破庙。

    这山神庙之前三人就曾经借宿过,庙里没人,一处配殿塌了半边不能住人,大殿里还有神像也不好住人,因此三人是在破庙后院的厢房借宿的。

    这次他们仍然把马车赶进了后院。

    周小兰已经做过一次饭,这回就有经验了,而且因为不赶时间,她还切了点青菜和肉丝,下了几个鸡蛋,和面一起煮着,咕嘟咕嘟的,香气扑鼻。

    正搭着简易床铺的孔金顺和王大军对视一眼,王大军伸出大拇指。

    “你小子有福气!”

    孔金顺美得鼻涕冒泡,“嘿嘿嘿!回村去我请客!谢你和村长两位大媒!”

    赶了整一天的路,肚子里来碗热乎乎的可口汤面,配上油炸的麻花和撒子,那是真舒坦。

    马车里铺上了席子和褥子,由司娓娓和周小兰在里头睡,外头简易床铺由两个汉子睡……

    半夜时分,四人几乎是同时被惊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