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杀

百花杀 > 105、番外:十年后(1)

105、番外:十年后(1)

    “你是什么身份?”

    苏菲菲皱着眉头,一副不耐烦的表情,与她在人前温柔的模样大相庭径。

    “……平民。”

    厉箫迪嗫嚅着,还是没有说实话,小声地吐出这两个字,似乎对苏菲菲颇为惧怕。

    苏菲菲嫌弃道:“算了算了,想想也知道你拿不到什么好的身份。哼……等一会儿,我去试探一下那个柯鸿羽,你去接近那两个高中生,看看能不能套出什么话来。”

    厉箫迪的指尖狠狠抠着自己的掌心,尖锐的疼痛却不能减缓半分她内心的焦躁,试图反驳苏菲菲:“我、我不想……”

    苏菲菲立即打断了她,嘲讽道:“你竟然敢质疑我?像你这样又笨又丑的人,不跟着我,还有什么活路?”

    厉箫迪沉默着,没有说话。

    苏菲菲气冲冲地走了,徒留厉箫迪一人站在原地,狼狈而又尴尬。

    她们二人是公司的同事,刚进公司时,两人职位差不多,便也就走得近了些。

    厉箫迪生性木讷,常常被苏菲菲颐气指使着做这个做那个,大气也不敢出。

    而被进入这个游戏后,厉箫迪本以为自己能远离这个噩梦,却没想到苏菲菲竟然和她一起。

    “女巫?”容滢挑眉,“你为什么要找我合作?”

    厉箫迪淡淡笑了笑:“反正我也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倒不如顺手帮你一把。”

    容滢道:“你怎么能确认我是狼人?”

    “说是猜的,你信吗?”厉箫迪道,“总之,我猜对了。”

    这是第一次厉箫迪没有按照苏菲菲的指示来做事,当她在半夜十二点走出房间时,内心充满了名为“欣喜若狂”的东西。

    既然苏菲菲是好人方,我就要好人方输。

    她蹑手蹑脚的,飞快地走到了正厅。

    “苏——菲——菲——”

    找到了。

    将毒/药放到了属于苏菲菲的餐盘里,厉箫迪露出了诡异的微笑。

    第二天清晨时,厉箫迪依照昨天的约定,跟容滢换了外套。

    苏菲菲如预料般倒在了地上。

    厉箫迪将毒药一饮而尽。

    到死也没有想到,你是死在我手里的吧?

    如斯美丽精致的人,死后也不过是一具冰冷的尸体罢了。

    那么,苏菲菲。

    黄泉再会。

    莫星河和巩子棋的故事有个温馨的开场。

    犹记高中时,他们是同桌。彼时巩子棋是学校里有名的校花,而莫星河只是个戴着眼镜、貌不惊人的普通男生。

    美丽而又温柔的巩子棋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包括莫星河的。

    他不太会隐藏自己的心思,很快便被巩子棋看了出来。出乎意料的,巩子棋没有表示拒绝,而是在莫星河颤颤巍巍说出“可不可以和我交往”时,含笑点头。

    就这样,他们成为了无数情侣中的一对。

    巩子棋完全没有高高在上的架子,对待莫星河十分体贴,令他几乎要以为这就是永久。

    他们高中毕业后,进入了同一所大学。也是从这时,巩子棋的态度突然变得异常冷漠,不再顾及莫星河的感受,并且拒绝再和莫星河见面。

    莫星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他站在了巩子棋家的门口,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声音。

    他没有贸然进去,而是透过窗户偷窥。

    缠绵在一起的身体,是巩子棋和他们的高中老师柯鸿羽。

    通过逼问巩子棋的好友,莫星河得知了一个令他几欲崩溃的消息。

    巩子棋在高中时就是柯鸿羽的地下情人。为了对别人隐瞒这段师生恋的关系,莫星河便是他们的掩护。

    莫星河从此一蹶不振,整日买醉,直到进入了这个游戏,而巩子棋与柯鸿羽与他在一个赛场。

    那么。

    总会有亲手杀死你的机会的,对吧?子棋。

    当莫星河将绳子勒在巩子棋脖子上,一点一点收紧,看着那张美丽的脸逐渐发青,却无力挣扎的时候,竟然感觉到了莫名的愉快。

    一起去到地狱最深处吧。

    就像那时候说过的。

    “和你在一起,很开心。”

    那么和我一起死,是否亦然?

    何灵并不出众。

    在她一大群貌美的同学中,她只能勉强算清秀。

    学表演的姑娘自然都容貌精致。

    但何灵不甘心,因为她的愿望,就是像一个公主那样被好吃好喝的供起来。

    不想努力,却想衣食无忧。

    所以,当韦良向她伸出肥厚的手掌时,她毫不犹豫地把手搭了上去,从此,两人成为了包/养与被包/养的关系。

    何灵明白,这是见不得光的,也知道出卖身体是不对的。

    何灵的脑子不算聪明,在第一场游戏中没能直接晋级,所以进入了败者复活赛,意外碰到了韦良。

    她知道韦良不是什么善茬——一个小小的职员,竟能有钱包/养女人,一定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何灵也隐隐约约猜到了一点。

    这种游戏跟认识的人组队的话会比较有利,故而他们两个自然而然地交换了身份。但何灵留了个心眼,没告诉他小女孩的胜利条件。

    韦良直接下了命令:“第一晚,你去跟踪看看两个狼人究竟是谁。”

    韦良的武器是枪,在这种情况之下,何灵不得不服从。

    当她失去意识的那一刻,心中竟然有点后悔。

    后悔以前没能做个好姑娘。

    像自己这样污浊的灵魂。

    想来……就连死后,也无处可归吧。

    童琬的父亲是个警察,并且是个充满正义感的好警察。

    而她从小也耳濡目染。

    童琬幼年时,她的父亲参与侦破了一起案件,抓获了凶手。但凶手的几个同谋却逍遥法外,警察没有抓到他们。

    那时童琬刚上初中,一天放学时,被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拉上了一辆面包车,被湿的棉布捂住了嘴,随即便失去了知觉。

    后来知道,浸湿棉布的东西叫做乙/醚。

    当童琬醒来时,发现自己被绑了起来——也许是他们对小孩子太过松懈,只绑了手,没有限制童琬的脚。

    童琬试图发出声音,嘴上贴着的胶布却阻止了这一行为。

    “给童致远打电话了没?”

    屋子外面传来两个男人的对话声,提到了童琬父亲的名字。

    “打了。哼哼,那个碍事的破警察……倒是挺在意他这个宝贝女儿,不怕他不给赎金。”声音充满着洋洋得意,“也算报了我们的仇。”

    报复,爸爸。

    童琬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警察,工作是抓坏人。

    这是个不大的出租屋,屋内一团乱,显然是个临时的落脚处。童琬的脚边,放着一把枪。

    童琬慢慢地用脚把它够了过来。

    那是把黑色的小手/枪,精巧而便携。

    童琬知道怎么用枪,因为她曾经无数偷窥父亲练习射击时的场景。

    这些人是坏人,我必须要逃跑。童琬这么对自己说。

    屋外的两个男人显然对童琬太过掉以轻心,以为她没有醒来,渐渐的,童琬听见坐下的声音,随后听到了不大的鼾声。

    他们在打盹。

    童琬看不到绑住自己的绳子,凭手感知道大概是个有点难解的活结。

    费力地解着,童琬白嫩的手被粗糙的绳子磨破了皮,但却一声不吭。

    童琬很懂事,也许是因为母亲早逝,父亲又常常没时间陪她,所以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从小,她就不哭不闹。

    解开了……把胶带撕掉。

    手出血了,很疼,但是不能哭。

    童琬忍住痛,捡起了枪,小小的手抖着。

    想起父亲在射击之前,会先将这个东西上膛。

    童琬照做。

    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往外看了一眼,童琬发现这里是个自己没来过的地方,应该是郊区一类的。

    尽管童琬注意了,但脚步难免还是会有些声音,尤其是在这种极度令人恐慌的情况下。

    屋外面架着两张长椅,上面躺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人迷糊地睁开了眼,童琬赶紧退了回去,但还是被看见了。

    那个男人惊讶地走过来想要确认,童琬突然不动了,站在门后面,小声道:“你别动。”

    男人进了屋,狠狠地掐住童琬的脖子:“小丫头片子还挺机灵,还能跑出来……”

    “……”

    童琬发不出声,窒息的感觉非常不好受,能感觉到的温度,似乎只有手中冰凉的黑色。

    “说了……让你别动。”

    金属与血肉交缠的声音,令童琬觉得恶心。

    双臂颤抖得几乎要把枪甩出去,尽管后坐力很小,童琬还是感觉到了一阵心悸。

    还没反应自己做了什么,童琬就再次勾动了食指。

    屋内了无声息。

    直到很快,以父亲为首的一帮警察冲入了这个出租屋,童琬才跌坐到了地上。

    几日后,该市的报纸上报导了这样一则消息。

    “天才警察女孩,被绑架后反制服两名歹徒。”

    这就是未来二十年后将被赞誉为“天生警察”的童琬,体验说不上好的第一次握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