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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

    “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家里告诉我,有一个同我年纪一般大的男孩要来暂住。我问是谁,妈妈说是那个人,我就明白了。那个人——据说妈妈和他的母亲是从小的玩伴、至交好友,两人又差不多时间怀孕,似乎是理所当然,我们还在各自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被指腹为婚,可惜生下来是两个男孩,婚约自然也不做数了,此后也从没见过面。本来这件事也没什么,但经常被妈妈和陈伯拿来开我玩笑,所以我从小就很讨厌这个人。妈妈同我说着那些旧事,我很不耐烦,看了眼窗外,说要替她摘几支栀子花。妈妈劝我不要去,栀子花在清晨开的最好,可我偏要黄昏去折。”

    “花园里栽着大丛大丛的栀子树。司机领着一个少年,穿过花园的小路走进来。他个头要高我一些,手里拎着一个不大的旧箱子。我站在攀附着栀子花的高树后面,需得微微仰着头才能看到他的脸。夏日连黄昏都灼眼,我迎着光看他,见他藏在光里,不太看得清面容,只有半隐半现的英俊和冷淡,还有一双绿眼睛。他可真好看。那双漂亮的绿眼睛在繁密的枝叶前顿了顿,似乎能透过繁密的枝叶看到藏在里面的我,我的心跳在一瞬间停住,本能地迫切希望他会看到我,就像被上天。又觉得此时的自己的形象太过糟糕,不想被看到。但选择权并在于他,那视线没有停留,又移开了,大约是没有看到。”

    “如果那天我听从妈妈的劝告没有去折栀子花,就不会先一步看到他,更不会在不知道名姓的时候就草率地对他一见钟情。因为我性格坚定倔强,对讨厌的人很从一而终,日后相处再久也不会喜欢上,那么很多事,很多错事也不会发生。可惜的是,我是个很任性的人,喜欢的一定要得到,想做的事也无人能阻止。所以那天必然会去折栀子。”

    “就像黄昏时不合时宜的栀子花,我也不合时宜地喜欢上他,不择手段地得到了他。”

    “但,直至今日,我终于敢承认,自己确实后悔在那天去折栀子了。”

    阮白微微皱眉,关掉阅读软件。

    失眠前夜,闲极无聊,阮白无意间打开这本叫做《栀子白》的书。

    大概能算得上是个爱情故事,不过是以男主视角写的。男女主从小青梅竹马,分离近二十年,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排除万难,成为一对。

    这故事写的不太有意思,文名起的也云里雾里的。阮白看的不太仔细,更加不明白了,就在阅读软件里搜索了关键字,全书里唯一出现“栀子”这两个字的就是上面的那个片段,被阮白看漏了。

    书中男女主分离的原因是男主父母被同族害死,而那时男主才十五岁,周围没有能护着他的可信之人,只好辗转回国,寄宿在母亲的好友家中。母亲的好友确实是个好人,只可惜体弱多病,死得太早,而那家里的小少爷脾性又太坏,被宠着了十几年,很看不惯这个外来的同龄人,一直欺辱男主。直到男主长大后权势在握,而小少爷的家道中落,便挟恩图报,要求男主和自己结婚。

    男主不愿意,也拿小少爷没办法,他们还是在二十三岁的那个初夏结婚。

    结婚后,小少爷被人掳去用来威胁男主,男主不是那种纯粹的好人、一贯的主角人设,没有去救小少爷,放任了他死在二十三岁的夏末。

    关于这些不重要的事,书中都是寥寥几笔,只在小少爷临死前写了很长的一段内心独白。

    竟然是喜欢么?

    阮白看完了倒没什么触动,唯一的感想是这小少爷是真的很傻。

    夏末的黄昏,被司机领来,拎着箱子的绿色眼睛的同龄人,猜也该猜的出来这就是他很讨厌的那个人吧,何必在临死前后悔?

    反正小少爷只是男主成长路上的一个炮灰,是男主二十三岁圆满人生中一个很小的组成部分,的确不需要多高的智商,就是阮白有点不爽,因为他和书中的那个小少爷重名。

    他也叫阮白。

    甚至让阮白产生了很轻微的错觉,感同身受地以为自己也像书中的阮白那样蠢,那样傻,会拥有一份搭上性命都没人要的喜欢。

    但这是不可能的事。

    阮白扔掉手机,拉上被子蒙住头,任由黑暗浸没了自己。

    大约因为《白栀子》确实是本很差劲的书,内容足够催眠,关掉手机后,阮白什么也不再想,没多一会就睡着了。

    那是很长很沉的一个觉。

    直到突兀惊醒。

    阮白费力地抬起眼,浑身都是软绵绵的。这似乎是个不大的小房间,房门紧闭,没有开灯,只有黄昏的光透过半合的百叶窗照进来,有些许的光亮。

    这是哪里?

    阮白的思绪有片刻的茫然,低下头,发现自己躺在盛满水的浴缸里,左手割开一条很深的口子,涌出的血将浴缸里的水染成鲜红色,而他已经没有痛、或是其它的感觉了。

    一小缕光落在那道伤口上,几乎都能见到那血肉之下的森森白骨了。

    阮白活到这么大,一怕死,二怕痛,三怕人生不如意。

    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也来不及想了。只是勉强支起身体,从浴缸里爬起来,撑着墙,一步一步挪到客厅,找到茶几上的手机,

    拨通120后,阮白只来得及说了句救命,手机便从掌心滑落,磕到地板上,很响的一声。电话另一头问他在哪,发生了什么事,他却已经晕过去了。

    但即使没晕过去,阮白也不知道这是哪,自己怎么忽然被自杀了。

    他什么也不知道。

    幸好割腕自杀的效率很低,而警察的效率又极高,通过手机号码迅速定位阮白的住处,破门而入,把阮白抬进医院,从垂死边缘救回来了。

    待在医院的第三天,阮白终于确定自己是穿书了,对,就是那本《白栀子》,他没有穿成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炮灰小少爷,而是穿成了他的远房侄子阮也。

    此时已经是阮白死后的第十年了。但男女主并没有终成眷属,所以故事线还未结束。

    至于阮也……阮也今年十八岁,刚成年不久,在高考结束后的第十一天以一种决绝的态度自杀,据主治医生说,很少会有割腕的患者割到那么深,再迟一点送来真的会死。

    阮白在医院里待了大半个月,期间阮也的亲生母亲周玲玲只来过两次,一次是他抢救回来脱离危险后的第四天,另一次是高考报名结束后。

    在和周玲玲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阮白有过片刻的紧张,毕竟是这具身体的母亲,他怕谎言被戳穿,又觉得占了别人的身体确实太不道德,甚至连被发现后怎么道歉且联系道士和尚探讨穿书及反穿回去的可能性都想好了。结果周玲玲来了后只说了一句话:“阮也,如果你真的想死可不可以死的远点,死到别人不知道的地方,我真的不想背克死孩子的名声,太晦气了。”

    听起来好像真的很希望阮也投海自尽,叫人找不到尸体才好。

    嗯,不用担心露馅了。阮白心想。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阮白借助手机和网络,了解了一些阮也的家庭情况了。

    阮也的父亲是阮家的旁支,不算大富大贵,但与一般人相比,生活条件算得上十分优渥了。周玲玲是阮也父亲的高中同学,结婚后生下了阮也,但是这样美满的日子没过几年,两人纷纷出轨,阮也父亲找了个洗头小妹,周玲玲攀上高枝,终于在阮也八岁时嫁入豪门,夫妻二人索性一拍两散,阮也就成了累赘。

    本来阮也也轮不上周玲玲管,没料到阮也十岁时父亲由于工作上的口角被人捅死,也没有别的长辈,阮家就把阮也交给了周玲玲。

    周玲玲说是抚养小孩,实则给了生活费后就把阮也丢在寄宿学校里,半年也难得见一面。

    阮白大致知道了阮也的处境,忍不住叹了口气。

    高考过后的那次见面依旧发生在病房,护士才为阮白换过手腕处的伤口的药,沾着血的纱布就扔在床头的垃圾桶里。

    周玲玲没有看到这些,她说的第一句话是:“阮也,我真的管不了你了,你为什么总是这么不听话,得罪那么多人。”

    阮白正在和换药后的痛苦作斗争,还未反应过来,周玲玲继续指责他:“你得罪了薛家,易阳肯定是不能待了,我也护不住你。我联系了严先生,你大概不知道,就是春城那位,他那边答应了,说会庇佑你的平安。”

    严先生,《白栀子》的男主姓严。

    阮白轻轻地吸了口气,忍耐着左边手腕持续的疼痛,仔细地思考这件事。

    而周玲玲又说了很多琐碎的、责备的、推卸责任的话,仿佛连自杀也全是阮也自己的过错。

    阮白听的很不耐烦,他是那种很任性的脾气,对于讨厌的人或事,他会是全世界最坏的人。

    于是,他打断周玲玲的话:“你拿了阮也七年的信托基金。”

    周玲玲愣住了。

    阮也的父亲死后,周玲玲明面上的功夫做的不错,遗产都放在阮也名下,没怎么动过。只是最值钱最重要的远不是那些,而是每个阮家的孩子从出生到成年期间都可以每年都可以领到的一大笔信托基金。而随着这些年阮家的身价水涨船高,能分到的钱也成为了天文数字。

    阮也看着周玲玲,他的肤色很白,又才受了重伤,身体还没养好,那张漂亮的脸苍白到近乎透明,似乎一碰就碎,目光却冷淡且不可动摇,与以往完全不同:“那位严先生也不是你联系上的,而是他联系你的,说会护着我,对不对?”

    这是很容易就能推断出来的事。以周玲玲的性子,如果能联系到身处春城的男主,大约会满城皆知。

    周玲玲立在床头不远处,她的妆容精致,头发高高挽起,身上有很奢侈的香水气息,与医院的消毒水味格格不入,是一位年轻且美丽的贵妇人。只可惜现在的表情太过僵硬且害怕,连眼角的皱纹都藏不住了,像是不太认识眼前这个人。

    阮白歪着脑袋,轻轻笑了笑,看起来甚至有几分天真:“你不会想让严先生亲自找你要吧?”

    虽然阮白不认识这本书的男主,也不知道阮也究竟和他有什么联系,但,这并不妨碍他借这位严先生的名头要钱。

    以后可能还要借用很多回。

    理直气也壮。

    作者有话要说:  cp是男主和阮白,狗血甜文,指有狗血但也会很甜,无论怎么狗血都还是一个爱情童话故事,主角间只有彼此。

    大概是每晚十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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