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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 23 章

    1980年的春天, 已经有春风不经意间吹到了这个偏远的北方小镇上。

    市场自由即将打开,小镇的东南角也出现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小集市。

    它没有被称之为黑市,而是集贸市场。

    在里面买卖交易小东西也不用偷偷摸摸, 担惊受怕,更没有人来抓那些小商贩, 骂他们是投机倒把的坏分子。

    甚至, 镇上的人们都开始来这儿赶集, 瞧瞧有什么百货商店里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

    集市的时间也开得广泛,从早上天不亮,一直到天擦黑, 都有人挑着扁担竹篮, 或是支着一个小架子, 吆喝买卖。

    这天齐晔回来得早, 两人吃过饭,江茉拉着他去集市上散步, 顺便逛一逛。

    集市确实热闹, 有推着小推车卖茶叶蛋的,有支着煤炭炉和一口大铁锅煮馄饨的,有磨刀霍霍的磨刀匠, 也有巧手翻飞的裁缝在帮人缝补衣服。

    卖豆子的大娘, 不知提了多少编织袋过来, 放了一地。

    卖小人书的大爷, 搬了几条板凳过来, 不少小孩坐在上头, 捧了本小人书如痴如醉地看着。

    卖老鼠药的男人, 双手放在嘴边做喇叭状, 吼着十分押韵的顺口溜。

    还有专门帮人写字的, 伏在桌上,也有搬来躺椅,靠手艺帮人刮胡须剪头发的。

    这样的场景,江茉穿书前确实没见过。

    她以前不爱这种嘈杂熙攘的地方,现在却发现,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集市,逛一逛还能偶遇乡亲邻里,唠唠嗑,还挺有意思的。

    这年头的集市,人人淳朴,也没有会缺斤少两的。

    不过大伙儿都喜欢讨价还价,为了一两分钱说得口干舌燥,谁也不肯让谁。

    江茉和齐晔一转头,就看到王有根的二儿子王春华正在买烟叶,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终于便宜了五分钱,屁颠屁颠掏出钱来。

    一回头,他就看到了齐晔江茉,立刻笑着打招呼,把刚买的烟叶朝齐晔面前递了递,“卷点儿抽抽?”

    齐晔和王家两兄弟交好,从小就是朋友,一块长大,打架他都罩着他们。

    他没钱抽烟叶子,但偶尔王春分和王春华抽烟,他也跟着卷点烟叶子抽抽,干活得劲儿。

    不过,自从有回江茉随口说了一句“抽烟有害健康”之后,他就再也不碰这玩意儿了。

    倒不是在意健康不健康的,主要是江茉不喜欢。她不喜欢的,他都心急火燎想远离。

    王春华的手一顿,看出齐晔偷瞄江茉那小心思,撇撇嘴道:“以前倒没看出来,晔哥你还是妻管严呐?”

    齐晔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不好的词,他坦然地抿抿唇,“嗯。”

    这个字把王春华噎得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换了话题,“晔哥,你房子还有差不多小半年才能盖好吧?你就打算一直住镇上招待所啊?”

    “嗯。”齐晔再次应声,没什么多话。

    王春华知道齐晔的性子,还是能自然地接话,“你婶婶在队里到处说呢,说你的钱很快就用完了,过不了多久就要灰溜溜去求她收留你们了。”

    齐晔眉眼微动,“不至于。”

    “……”王春分又关心地问道,“那你钱还够用不?不够用的话,兄弟想办法给你凑点,我就见不得她那得意嚣张的嘴脸!”

    齐晔正要硬着头皮说够用,其实这样坐吃山空,他和江茉存的钱一天比一天少,但他不愿意麻烦别人。

    江茉却先替他回答,声音娇娇软软的,“暂时够用的,如果以后有什么事,再找你帮忙呀春分。”

    王春分高兴地“嗳”了一声,收拾收拾他早上带过来卖自家种的瓜果蔬菜的篮子,屁颠颠回西丰生产大队去了。

    齐晔望着他的背影,有点儿莫名其妙,找他帮忙就这么高兴呀?

    ……有种莫名其妙的危机感在齐晔心中蔓延,以至于他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

    回到国营招待所里,已经天色大黑。

    只有门口和走廊、楼梯处点了几盏小灯,光线有些昏暗。

    江茉下午去逛了好久的百货商店,晚上又逛了集市,累得很,抬腿走十几级台阶都不愿意,伸手找齐晔,“背我上去。”

    齐晔当然乐意效劳,俯身让江茉趴在他背上,刚要站起,忽然楼顶上传来一阵叮当哐啷的响声,与此同时,不少滚烫的热水顺着楼梯台阶淌下来。

    幸好齐晔反应快,躲闪及时,没有烫到江茉。

    可他下意识伸手挡住江茉的脸时,手背却被飞溅起的开水烫到了,瞬间泛起水泡。

    罗苹着急的脚步声紧跟着响起,她从二楼慌忙跑下来,焦心地问道:“怎么样?你们没事吧?”

    “齐晔的手烫到了。”江茉奇怪地望了一眼上面,“怎么了?”

    罗苹沉默着摇摇头,抿唇不语,转身到柜台抽屉里找了找,很快就翻出一支药膏,“这个治疗烫伤很有用的,搽两天就好了……对不起,都怪我不小心。”

    她正说着话,从二楼又下来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比齐晔还高,还壮,一脸横肉,看上去很是凶神恶煞。

    他走到罗苹面前,敲了敲柜台,“钱呢?”

    罗苹的头垂得更低,死死咬着唇角,不说话,可她微微颤抖的肩线显露着,她有多害怕。

    男人很没耐心,直接把罗苹掀翻。

    罗苹一个趔趄,扶着柜台的角勉强站稳,男人却已经在柜台里东翻西找,掏出一把把的钱放进兜里。

    “齐晔!他抢钱!”江茉就说了简单的五个字,齐晔就已经伸手,钳住了那男人的脖子。

    齐晔手背上的血泡还十分明显,触目惊心,明显不太能使上力气。

    可那魁梧男人还是像小鸡仔被捏住脖子似的,被他捏在手里,完全动弹不得,一点儿招架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疼得嗷嗷直叫。

    江茉:……这牛高马大的,怎么这么弱鸡?

    齐晔没松手,一旁罗苹急得快哭了,“江茉,齐晔,你们弄错了,他、他不是抢钱,他……是我男人。”

    罗苹艰难地说出最后几个字,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

    齐晔一愣,男人终于找到机会挣脱,拔腿就跑,有些钱没揣好,他也顾不上再捡,念着罗苹的名字,骂骂咧咧跑出了招待所的大门。

    昏暗灯光下,罗苹蹲下来,捡起地上的钱,低声说道:“谢谢。”

    她又转身上楼,去收拾二楼的一地狼藉。

    被洪金摔破的开水壶,撒了一地的水银内胆碎片,还有被砸掉一个角的红漆板凳,也得找机会再填补。

    这样绝望的生活,罗苹早已习惯,却不甘心。

    所以她即便起早贪黑,累得喘不过气来,她还是会把麻花辫梳得一丝不苟,每天都换新的衣服,穿不同的鞋和袜子搭配。

    她还会在后院种花,把每一朵花都送给她喜欢的客人。

    罗苹不明白,她明明已经在那么努力的活着,试图让心情一天天变好。

    为什么洪金的每一次出现,又要让她狼狈地回到原点,告诉她,一切都不可能好起来。

    罗苹死死攥着手里的那块碎片,锋利的棱角几乎快要把她手心里的厚茧子磨破。

    -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小单间里。

    齐晔正闷声不吭地垂着眼,单手放在桌上。

    今天的他享受特殊待遇,江茉亲自给他手背的血泡上药,还对他的水泡温柔地吹了几口气,像春天里最轻柔的风,能把人的每一个细胞都吹得飘起来。

    “还疼不疼?”

    “不疼。”齐晔皱着眉,飞快回答,生怕江茉觉得他疼。

    江茉早就习惯了他这不喊疼不怕苦的硬汉脾气,挑了挑唇,懒得多问。

    收起药膏,她去关门之前,看了一眼楼上。

    二楼的走廊里,罗苹还跪在地板上擦着水渍,背影纤弱无助,甚至能看到她似乎在偷偷地抹眼泪。

    齐晔也看到了,他低声道:“罗苹同志她……”

    江茉把门关上,一脸漠然,“让她自己哭会儿,清醒清醒。”

    显而易见,罗苹夫妻俩的矛盾,已经积年累月。

    这个年代人们固化的思维,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改变。

    江茉才懒得管那么多,她和罗苹也不算太熟。

    罗苹不太爱说话,总是沉默地忙活着,打扫招待所上上下下的卫生,或是煮饭,要不就是坐在柜台那埋头数钱。

    在这儿住了快十天,她和罗苹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只知道她有个男人,明明说是一起经营招待所,却从没露过脸。

    姓甚名谁,长什么样子,江茉和齐晔也是今天见了才知道。

    不过,罗苹总是会用那种羡慕又难以想象的眼神,悄悄打量江茉和齐晔。

    她羡慕江茉有这样好的男人,齐晔体贴勤快又有本事,还长得俊,眼里仿佛只有江茉一个人。

    但也不理解他们的相处模式,不明白江茉为什么从来不干活儿,每天只会花钱,顿顿都去国营饭店花销,还时不时就去百货商店买东西。

    从小到大,罗苹只知道一个好媳妇儿要贤惠能干,吃苦耐劳,操持一整个家,把男人伺候得服服帖帖,打点好里里外外。

    她从没想过,女人也可以像江茉这样,双手从不沾油烟污秽,无论何时何地都漂亮从容又自信,男人伺候她,她仿佛完全理所当然。

    江茉明明没有一条符合一个好媳妇的标准,却能那样被她男人宠爱着,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啊。

    那自己呢?自己明明对洪金那样掏心掏肺,自问再没有一点错处,为什么换不来他的半点尊重,反而是拳打脚踢?

    罗苹低声啜泣着,彻底迷茫。

    -

    关上门后。

    齐晔单手给江茉铺好床,又单手拎起开水壶,把江茉泡脚要用的水调成她喜欢的水温。

    不过今晚,江茉没有让他哼唱她喜欢的小夜曲,而是泡得小脸通红地问他,“今天去集贸市场逛了,你有什么感想?”

    齐晔一愣,他没想到江茉会问他,又或者她看出了他心里的想法?

    他其实,脑海里一直有好多话盘旋着,想和江茉说,又怕她笑话他。

    沉默半晌后,他终于说道:“我发现,咱们种的菜、存的棉花还有那些收集起来的鸡毛鸭毛兔毛,在山里砍的木头柴火,摘的草药、野果子在城里都能卖钱。”

    “嗯哼。”江茉点头,半眯着眼,显然没打算接话。

    齐晔脑子飞快运转着,继续道:“不过乡亲们每天要上工,家里的事儿也多,来镇上赶集的话,来回就要花两个多小时,太耽误功夫,所以即便他们有不少要卖的,也只能攒一块,挑时候来。”

    “那些不经放的瓜果蔬菜还有草药等等,放着放着就卖不掉了。我想着,既然我每天都要回镇上,不如帮他们带一些过来卖。”

    齐晔一股脑说完,江茉轻轻一笑。

    不得不说,齐晔脑子还是很灵光的,不然在原文里,他也不能靠自个儿成为首富了。

    江茉如果不管他,以后也肯定能过上好日子,不过那都得二十年后了。江茉想让这好日子来得更快一些。

    齐晔正紧张兮兮地看着江茉,生怕自个儿说错什么,闹了笑话。

    他知道,他媳妇儿可聪明,懂得可多了。

    果然,江茉一开口,就是一个齐晔没听说过的名词。

    “跑腿费,你知道是什么吗?”

    齐晔摇头,但仔细琢磨着这三个字,好像又琢磨出点意思来。

    他跑腿帮大伙儿带东西来赶集,帮他们把东西卖了,再把钱送回去给他们,他们就应该给他跑腿费。

    齐晔重复念着这三个字,心里头大概清楚,该怎么和乡亲们开口,说服他们了。

    江茉又道:“集市开一天,你总不能一直守在集市里卖东西,还得盖房子呢。”

    齐晔也想到了这个,他皱紧眉,还在思索。

    江茉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这个我想到办法了,你先不用管,困了,关灯睡觉吧。”

    “好。”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江茉说话,齐晔总是很安心。

    他抿了抿唇,躺倒在他的地铺上,被子暖烘烘的,他也跟着做了一个暖呵呵的梦。

    他梦见自己赚了好多好多跑腿费,数都数不清,花都花不完。

    每天交了招待所的住宿费,吃三顿国营小饭店的饭菜,还给江茉买了堆成小山似的漂亮衣服和各种她喜欢的小玩意儿之后,还剩下好多好多!

    齐晔在梦里笑着笑着,被自己笑醒了。

    一看外头,估摸着才三四点。

    他睡不着了,迫不及待起来洗脸刷牙,穿上衣服,直奔西丰生产大队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