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审了三次,他都说失忆了,什么也想不起来,看来只有用刑了。”
“用个屁啊,他半个月前被拍到坐在吴议长车里,又和林少将一起出席晚宴,你平常不看新闻的?”
“上面交代,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把他嘴撬开。”
“可他又不是嫌疑人,何况上面也没说用刑啊,要撬你自己去撬。”
两名审讯官站在通道里低声交谈,不时转头看一眼身后。
玻璃幕墙内坐着的人,捧着一杯热茶慢吞吞地喝着。他的侧脸在灯光下纤毫毕现,皮肤却毫无瑕疵,显出一种白皙又细腻的质地。
一名审讯官咬咬牙,砰一声推开门,再哐啷关上,冷声道:“宁先生,如果你什么也不说,那就只有用刑了。”
宁澄在听到用刑两个字后,身体一僵,细白的手指扣紧了杯身。
年轻的审讯官低头看着他,沉默地等待着。在看到那排低垂的睫毛时,微微有些失神,不知怎的,他突然想起山野里的那些蒲公英——脆弱的,绒绒的,颤动着……
“用刑啊。”宁澄抬头,有点愣愣地问。
审讯官对上那双极漂亮的眼睛,不自禁放缓了语气:“对的,要用刑。”
“哦。”
宁澄将茶杯放在桌上,还贴心地盖上杯盖,转头对着审讯官露出个腼腆的微笑,像是在说麻烦他们用刑了,还挺不好意思的。
审讯官心跳顿时漏了半拍,可还来不及说什么,就见对面的人双眼一闭,没有任何征兆地,软软滑倒在地上。
十分钟后。
医务员摘掉检测仪,对身后的审讯官说:“身体上没检查出来有什么异常,但最好是不要再刺激他了。”
另一名审讯官探出头:“会不会是装的?”
医务员:“翻开眼皮后,眼球没有转动,按压眶上神经也没有反应,不是装的。”
“现在怎么办?”等医务员走后,两名审讯官面面相觑。
“汇报吧,上头这么看重这事,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行吧,就给上头汇报,确实审不出来有用信息,问有没有什么新指示。”
话音刚落,就听旁边传来一声呻.吟,两人倏地转头,就见本还躺在长椅上昏迷不醒的人已经坐了起来。
宁澄一手撑在身后,一手揉着太阳穴,看清面前的两位军官后,他眨了眨眼,满脸无辜地问:“我又昏倒了吗?”
。
半个小时后,宁澄离开了稽查厅,坐上等候在外面的黑色轿车,向着回家的方向驶去。
一周前,他的名字还叫做虞楚,正躺在一座小岛的海边沙滩上睡觉,再睁眼时就到了这儿,还被一个叫做稽查厅的调查部门给请去喝茶。
他觉得原主的社会地位还不错,因为稽查厅对他还算客气,只说需要他配合调查,提供关于一桩命案的线索。
可他哪里知道什么命案,所以第一天审讯便进展得不是那么顺利。
“你叫什么名字?”
“虞楚。”
“什么?”
“……虞,虞楚。”
“你叫宁澄。”
“哦。”
“宁澄,五月二十号那晚,郑智有没有暗地里和你联系?”
“啊,对不起,我好像失忆了。”
他被稽查厅带去医院检查脑子,没有发现问题,又对他使用了测谎仪,显示他也没有撒谎。
短短一周,他在家里被稽查厅带走三次,今天这是第四次。
总的来说,这四次审讯并不太难过。一杯茶,一张椅,一盏雪亮的吊灯,中午还有和审讯官相同的午餐。在度过毫无进展的一天后,下午便放他回家。
就跟上下班似的。
遇到实在难回答的问题,装晕也能混过去。
只是今天下班时,替他拉开门的审讯官意味深长道:“宁先生,上峰给了您两周的时间恢复记忆,如果您还是想不出郑智的任何消息,那么下次审讯您的人就不会是我俩了,您也不会再坐在这间审讯室里。”
宁澄顺着他视线看去,看到通道尽头房门上两个简单粗暴的字:刑房。
他动了动唇,审讯官说:“晕倒也不行。”
宁澄闭上了嘴。
轿车驶进一座高档小区,停在其中一栋别墅前。宁澄下了车,却站着没有动,在原地深呼吸两次后,才走向那扇雕花铁门。
他在成为宁澄后,便拥有了面前这栋豪华别墅,还有别墅里的一群佣人。
“先生回来啦!”自动感应门开启的瞬间,左边就窜出来一名个子瘦高的佣人,热情地迎了上来。
宁澄记不住他的名字,但知道这是别墅里的杂工,只是在瞧见他左眼上一块突兀的乌青后,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上午修理水管时不小心碰到了。”杂工摸着左眼解释。
“嗯。”
宁澄走向前方的小楼,脚下却登一声脆响,像是踩到了什么金属物。他低头一看,脚边躺着段折断的刀尖。
刀型细窄尖锐,像是一段匕首尖。
杂工一脚将那截断刃踢进旁边的玫瑰丛:“花匠刚才剪花枝,把剪刀给崩断了。”
话音刚落,楼内就奔出来几名佣人,都争先恐后地往宁澄身边凑,被杂工一一挡开。
他们不动声色地互相推挤,宁澄视线扫过两只相握的手,发现那两只手在用力较劲,泛白的手背都鼓起了青筋。
他无视掉空气中风雨欲来的味道,快步进了别墅。
“先生,您总算回来了。”一名四十多岁的干瘦中年人迎了上来。
“王管家,我头痛,想睡觉,别让人来打扰我。”宁澄扶着楼梯往楼上走。
“我扶您——”
“可是我想自己走。”宁澄慢吞吞地说。
“等会儿晚饭——”
“就放在卧室门外,我自己取好不好?”宁澄眼睛没有看他,只低头嘟囔着。
王管家:“……好。”
宁澄进了卧室,反手关好门,在这相对安全熟悉的环境里,长长舒了口气。
咔咔咔,墙边的衣帽间却传来了动静。接着柜门被打开,一名杂工打扮的佣人,在他惊愕的注视中钻出了柜门。
“先生,我刚才听到衣帽间有动静,觉得可能是老鼠,就想来抓下试试。”佣人讪讪道。
宁澄注视他几秒后,语气平静地道:“知道了,你出去吧。”
佣人飞快跑出了屋。
“关门。”
佣人又啪嗒啪嗒回头,关上了门。
屋内恢复了安静,宁澄慢慢走到当中的那架豪华大床边,张开双臂扑了下去,让自己陷入在柔软的被子里,再伸手摸索着去够枕头,想抱个软软的东西在怀里。
他白皙的手指在床头一阵乱摸,在触碰到床头某处缝隙时顿了下,再收回手时,指间就多了个钮扣样的黑色金属物品。
又是窃听器。
他坐起身,熟练地打开手腕上的终端,在弹出的三维屏上戳了几下,再将窃听器迅速凑近虚拟屏。
随着一道高分贝电子音乐从虚拟屏下方炸响,楼下某个地方遥遥传来一声惨叫。
“啊……”
宁澄关掉终端,拉开床头柜抽屉,取出一只玻璃杯,将窃听器丢进去,再随意地摆在窗台上。
那玻璃杯里已经有了三个一模一样的。
他又趴回床上,将自己埋进被子里。
他不清楚在穿来的前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从稽查厅的询问里,也拼凑出了个大概经过:某个研究所的人被一夜之间杀光了,一名叫郑智的人和这事有关,但他却突然失踪,犹如人间蒸发一般。
宁澄这具身体的原身,和郑智是一起长大的孤儿,关系很紧密。稽查厅怀疑他知道郑智的下落,便一次次反复审讯,希望他能给出线索。
可他哪里会知道啊?失忆是假的,他根本就不认识郑智,去哪儿获取郑智的消息?
这群佣人也很奇怪,与其说是佣人,不如说是一群监视者,而且他们互相敌视,可见不是一伙的,身后的背景立场并不相同。
他穿来的第一天,只看见两名女仆,可当他再次回到别墅时,那两名女仆不见了,陆续冒出来现在这群人。
“先生,我知道您失忆了不记得我,我是您的司机。”
“先生,我是您的管家,看,这是劳务合同,您不能拒绝我留下工作。”
……
宁澄对此是假装不知道。
毕竟他初来乍到,什么情况都不清楚,最保险的应对策略就是苟。
何况这些佣人不简单,赶不走,也不敢去赶,只能尽量不招惹,不好奇。
乌龟活得长,就因为它从来不管闲事,只缩在自己壳里。这也是他穿越前,能在虞家堡平安活到成年的经验。
不过好累啊。
身处在这样一群人中间,还要在半个月内找到关于郑智的线索,宁澄觉得自己像是踩在刀尖上。
窗外传来啾啾鸟鸣,他转过头,保持趴伏的姿势看出去。现在正是春天,那株高大的洋槐刚冒出新芽,娇嫩地缀在枝头。
如果我是那个芽儿就好了,每天就呆着不动,不会被稽查厅抓去喝茶,也不会被一群天天打架的假佣人围着,指不定哪天就被他们撕了……
砰!
视野里突然多了把匕首,尖端直接没入树干,尾柄还在震颤。几片前一刻还在风中舒展的嫩芽儿被拦腰斩断,飘飘然往下坠落……
宁澄听着底楼传来的打斗动静,慢慢收回了视线,拿枕头盖住了头。
作者有话要说: 关系到开文后上榜,作者打滚求小天使收下两篇预收,指路专栏。
《变傻后我成了暴君的心尖宠》文案:
洛白的娘去世了。
临终前只留下一句话:不要暴露雪豹原形,也不要喜欢上任何人,别落得和娘一样的下场。
洛白被人送进京城皇宫,见到了他现在投奔的人——曾经受伤失忆住过他家的楚予昭。
他觉得眼前这名成熟男人变样了,但依旧是他见过长得最好看的人。
于是无视对方既威严又冷漠的眼神,红着脸蛋儿,羞涩地唤了声:“漂亮哥哥。”
“放肆,要叫皇上。”内侍们大惊失色。
楚予昭也打量着面前这名已经17岁的少年,深深皱起了眉。
他知道洛白智力有缺陷,却没想到竟然能傻成这样。
也罢,养着吧,反正自己冷情冷性注定孤寡,有这么个人陪着也好。
——虽然只是个傻子。
洛白小时候为了救一个人,分出去了一魂一魄,原形从此长不大,也成了个傻子。
懵懂憨痴,被欺负了连状都不会告,也不会掉眼泪。
楚予昭看着面团儿似的洛白,心道可惜是个实心面团儿,什么也不懂。
但面团儿似的洛白,却有着一颗剔透的心,会觉得疼,也学会了背着人偷偷掉眼泪。
此时的楚予昭还不会想到,这小傻子会住在他心上,一住就是一辈子。
更不会想到,他有天会拼上性命,只求让小傻子能留在身边……
冷心冷面宠妻狂魔攻x软甜可爱小美人受
1v1,无虐,有酸有甜,he
1.架空,架得非常空,不要对应史实。
2.作者的一贯套路,小甜文皮下有剧情,且含有惊悚、冒险等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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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布布出生在豪华大宅子里,但却与繁华无关,因为他是佣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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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少爷封琛,冷硬得像一颗极度低温里的子弹,锋利尖锐,裹着厚厚的一层坚冰,让身边的人都不敢接近。
颜布布的眼里却只有封琛,他抱着自己唯一的小熊布偶玩具,从佣人房摇摇摆摆走到小少爷身旁:“哥哥,送给你。”
“谁是你哥哥?”封琛垂眸看着他,冷淡地问。
颜布布嘬着手指笑:“哥哥笨,你就是哥哥呀。”
封琛看也不看一眼那陈旧的布偶,转身离去,颜布布想,哥哥不喜欢这个,那他就去找哥哥喜欢的吧。
封琛每天一睁眼就迎来惊悚时光:床头柜上多出装着蚯蚓的玻璃瓶,或者几只秋蝉蜕的壳,丑陋的泥人,脏兮兮的玻璃球……
颜布布躲在门外偷看,哥哥盯着那些小礼物不转眼,肯定很喜欢吧……
他满意地拍着鼓鼓的小肚皮。
封琛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喜欢那个跟屁虫,哪怕他用最热烈的眼神看着自己,用最软的声音喊着哥哥,他也不喜欢。
可在末世来临时,十二岁的封琛,却带着幼小的颜布布踏上逃亡之路,在那些挣扎求生的岁月里,一次也没想过要将他抛弃。
颜布布就是他的全部。
——你用玫瑰般的唇吻我,子弹便绽出了花。
#悬崖缝里生出的两株小苗儿,在末世风雨里互汲养分,相依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