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娇王爷的毒舌魔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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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狼珠的诱惑

    无常掌柜看着叶择颜举起了斩魔剑,吓得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蹦出来,立刻运转全身的灵能护在周身,想抵挡一二。

    现在别说是宝物和银两,就算是把祖坟给叶择颜,他都没有二话。

    但他不知,叶择颜现在不差钱,只想学着马云回他一句“我对钱没有兴趣”。

    “给他留半条命,等到明年五一节的时候,我还想看看我种下的植物人长得如何呢。”

    叶择颜对着斩魔剑传音后,斩魔剑立刻将身上的魔气全部收拢起来,变成了一把普通的铁剑。

    这一剑下去,剑尖正好戳进无常掌柜的背脊上。

    只见刚才还扒着铁栏杆的无常掌柜,立刻就半躺在了笼子里,唯有那滴溜溜的眼珠子,告诉众人,他还活着。全身上下再没有一处可动的地方,就连眉头都皱不起来了。

    “掌柜的,宝石银两我就不要了,你这条中枢神经还可以,让我玩了一次戳戳乐,非常的开心,所以我放过你了,有缘再见哈。”

    叶择颜淡淡一笑,将斩魔剑给收了起来,明确表示她是真的放过了无常掌柜。末了,她一耸肩,满脸无奈道:“没办法,我这人就是这么善良,我也很无奈。”

    在场众人纷纷无语……

    “哥哥,他作恶多端,经常在别处抢人来卖,为什么不杀了他?”小少年扯了扯叶择颜的衣角,将这句话问了出来。

    他眉宇中有着深深的怒气,想必对这无常掌柜的怨念极深。

    叶择颜对这小少年的印象不错,于是蹲下来摸了摸他的头,说道:“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死亡不过就是帮他解脱罢了,什么叫报仇?报仇就是让他把你经历的痛苦全都经历一遍,循环往复,直到他强烈的求生欲被磨灭,直到他自我了结的那一刻,这才叫报仇。”

    她眉眼微弯,仿佛在说一件阳光明媚,鸟语花香般美好的事情。然而,那说出的话语,却是让听者生寒。

    小少年定定地看着叶择颜的眼睛,年纪虽小,心智却极其成熟,他原本以为叶择颜是个侠客,现在才发现,其实她是个恶魔,来自地狱深处的恶魔。

    但不知为何,眼前的恶魔却让他此刻的崇拜之情强烈到了极致,他想跟随着她,哪怕前路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他也愿意前往。

    “哥哥,你能收下我吗?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我很聪明,什么都能学会。”

    小少年的语气非常诚恳,棕褐色的瞳孔仿佛泛着点点微光。

    叶择颜没想到他会想跟着自己,她重新将这小少年打量了一番,发现他虽然瘦弱,胳膊上腿上却全都是鼓鼓的肌肉,明显平时里没少练体。

    她一笑,从袖子里抖出一片眼睛大小的金叶子递给面前的小少年,问他:“做我院子里的小管家你可愿意?”

    “什……什么?”小少年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愣愣的看着叶择颜,没有伸手去接那金叶子。

    “如果你立誓的话,就当我的管家吧,我会将这间无常铺子买下来,做我的买卖。”叶择颜简洁明了的说出她心中所想。

    小少年沉默了两息之后,重重的点了点头,语气坚定地对叶择颜道:“哥哥对煜辰的大恩,煜辰永生难忘,愿永远跟随哥哥,当牛做马在所不辞!如有违背,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

    小少年的话音落地,一道金光乍现,化作亮光融入他的眉心,他竟是真的起了印天誓。

    对于小少年的爽快,叶择颜倍感欣慰,将那枚金叶子上拴了根极细的链子,戴在了小少年的脖子上。

    这金叶子是她来无常铺子之前,路过一家金银首饰店,特意让人打造的。上面的纹路十分奇特,乍的一看乱七八糟,毫无章法,其实是一个刻意扭曲化的“颜”字。

    她决定给所有愿意跟随自己的人都发一个,将来势力扩大之后,若是人员众多,互相遇见了也好知道是自己人。

    当然,主要是想装个有格调的逼,所以给自己设计一个实体的logo是很有必要的……

    “哥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拿到叶子的煜辰心里仿佛盛开了一只桃花般,眼睛弯成月牙儿,按耐不住的兴奋和喜悦。

    他拉着叶择颜从二楼下来,进了无常铺子的后院。

    那后院里有一间色泽灰蒙蒙的大瓦房,乍得一看跟谁家柴房似的,丝毫不起眼。直到煜辰推开了那家大瓦房的房门,叶择颜才发现这里面还别有洞天。

    “这里是无常老头子自己的住处,我有次偷偷逃出来,就躲在那床下,”

    煜辰说着,径直走到那张看上去并不怎么华贵,反而显得有些陈旧的柳木床旁边。

    他伸手一拍那床架子,整个床板“咔咔”两声,直接翻转了下去,露出墙面上一个只容一人躺着通过的口子。

    “哈,没想到无常掌柜还在这里设了个密室,他这一大把年纪了,邋邋遢遢的看着穷得和狗一样,不知是有多少钱可以往这密室里藏?”叶择颜好笑的摇了摇头。

    然而煜辰却是嘿嘿一笑,“哥哥不要惊讶,无常这老头子其实很有钱的,只不过他总是把钱看得比命还重,所以表面上搞得灰头土脸,好东西全部都藏了起来。”

    “哦?”

    听煜辰这么一说,叶择颜倒真来了兴趣,身子向下一压,躺着滚进了那密室之中。

    煜辰在外面拿了只蜡烛,也跟着滚了进来。

    微弱的光亮照亮了这间密室,但这抹光亮进了这密室之后,就不再是黑暗中最亮的明灯了。各种不知材质的宝石明珠反射着蜡烛的光线,让这间简陋的不能再简陋的密室,瞬间迸发出璀璨的光泽。

    “主人!有狼珠!”

    凡尘和斩魔剑几乎异口同声的说出了这一句,将沉浸在珠光宝气里的叶择颜差点震了个耳膜穿孔。

    “什么狼蛛?有毒吗?”叶择颜掏了掏耳朵,传音询问。

    凡尘语气十分激动,回答道:“主人,狼珠并非一种动物,而是一种稀世珍宝。传说狼珠是一位修炼成仙的狼人,不得已与爱人别离时,伤心欲绝,悲痛不已,落下的一滴泪,简称仙人落泪。”

    “所以呢?把你们俩激动成这样,我还以为看到仙人本仙了呢。”叶择颜对他们的激动完全无法感同身受,满脸都写着兴趣缺缺。

    斩魔剑对凡尘的解释也倍感嫌弃,冷哼了一声:“就知道拽文。”

    “嘿!小破剑你再说一遍!”凡尘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什么温文尔雅的君子形象被他了丢了个老远。

    面对他的怒火,斩魔剑不做理会,一幅老子不想理你的样子,然后对着叶择颜解释道:“狼珠有记录情景的功能,在渊明界极其稀少,目前发现的也只有两个。”

    “记录情景,就像录影机一样。更确切的说,你也可以把它当做摄像头来用,实可畏是溜的飞起,在下觉得主人应该会感兴趣。”凡尘跟着解释完,突然眨了眨眼睛,冲着叶择颜露出狡黠的笑容,一脸我懂你。

    别说,这还真是一个十分有用的功能,叶择颜确实来了兴趣。

    跟着斩魔剑的指引,她在一个三层的梨花木柜子里,看到了手掌大小的一只透明水晶球。

    这东西要是放在现代,更像是初中同学互相赠送的生日礼物,有那么几分精致的美感,通透度非常之高,在烛光的映照下呈现出流光般的金银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