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我能三个月平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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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英雄迟暮不如蝼蚁

    一贯吊儿郎当的高杰,最后当着徐胜的面,嚎啕大哭了起来。

    他也是喝醉了。

    大概他这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样痛快淋漓地大哭过。

    平生以往有多豪放粗疏,这一次大哭,便有多丑陋不堪入目。直至最后,他钻到了桌子底下,抱着一根桌子腿非要和它结为金兰兄弟,徐胜才叫人来将他拖走了。

    直接让这一间酒楼清场,让酒楼老板将自家的卧室给让出来。

    酒楼老板一开始还不愿意,后来白花花的银子往他面前砸,只砸了五锭,便从后面冲出一个疯婆娘,将目瞪口呆的酒楼老板一拉,顿时便跑得没影了。

    “客官大人,卧房是后院,尽管睡!随便睡!”疯婆娘朝着身后大吼到。

    一直跑到无人处,才一把将那迷迷糊糊地老板从身后抓了出来,嘴里的漂亮话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你个瓜皮日农的宝器,眼睛长到脑壳上就像个癞疙宝一样顶起耍的吗?看不出来别个又是刀又是枪的,跟你客气几句你个宝器还硬是以为自己是一副颜色吗……”

    之前一副风轻云淡只将万事视作等闲的酒楼老板,此时唯唯诺诺,恭恭敬敬地将五个银元宝奉上,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

    保宁府,一辆青色大轿被八个人抬着。

    随着轿夫的前行, 轿杆沉重地上下晃动。

    “停一下!”轿子里传来一个声音。

    “怎么了?”一个锦衣卫走在轿子侧面,急忙问到。

    “我……再去方便一下!”轿里人说到。

    锦衣卫于是便吩咐停了轿子, 将里面的人放了出来。

    轿里人掀开轿帘, 先踏出来一双大脚, 然后一只花白的头颅探了出来。

    直到那人全身都出来之后,饶是那身侧的锦衣卫也算是魁梧, 相比起来,却真如个矮子一般。

    即便是众人都知道,此人已经是没了爪牙的老虎, 可那一身凛然的气势,依然让人觉得如针芒在背。

    那几个轿夫一个个凝神站立,不敢稍动。

    便是随行护送的锦衣卫,也不敢过于不敬。一路上, 此人说启程便启程,说停下便停下,也无人敢忤逆。

    连日疾行, 对于他这种过惯了戎马倥惚日子的人来说, 其实也不算是什么。

    只是, 大约是运气真的离他而去了。

    自离开成都府后,他便感觉身体不适。

    一开始还只是浑身无力,稍觉发热。随后便又开始窜稀。

    世间英雄, 无论多么嚣张跋扈,三泡稀下来,便什么精气神都没有了。

    此时的张献忠, 便是如此。

    虎威犹在,但是, 终究是没了爪牙的病虎!

    在锦衣卫的目光中,孙可望走了过来,搀扶着他往远处一个树背后走。

    并不算太远, 锦衣卫们将手按在枪上, 散开成圆形,不知不觉地围绕着那边。

    张献忠摇摇晃晃地走到了那棵树下, 窸窸窣窣地宽衣解带。

    只是这一次, 却并没有恶臭的气味传来。

    “可望孩儿,他们要杀我!”张献忠压低了声音说到。

    孙可望大惊, 左右看了看, 也压低了声音问到:“义父, 你不是说他们不会杀你吗?”

    “我还是把他们想得太好了!”张献忠说到。“离成都之前,他们在饭菜里下了药。”

    “啊?义父你怎么知道的?”

    “有个宫人来探视我, 我让她试吃了。”张献忠说到:“这几次我都假装窜稀,就是在寻找一个逃跑的机会。”

    “那……义父你找到了吗?”

    “嗯!”张献忠说到。“只是,要可怜孩儿你了!”

    “义父但有需要孩儿之处,尽管吩咐便是,孩儿绝不犹豫!”孙可望说到。

    “唉!”张献忠叹了口气,说到:“天生万物以养人,可这人世间,终究是连一条活路都不曾给过我!”

    “义父快说,需要孩儿做什么?”孙可望急忙催促到。

    他这位义父,大约又是癔症要犯了。

    以往的时候,义父一旦犯了病,脾气暴躁不说,还经常做些怀古伤今的忧叹。

    义父平生最耿耿于怀的事情有两件。

    其一,是让李自成那厮成了气候;

    其二,是玛瑙山山上投降不成,最后又被官军逼反了。

    到了后来入了蜀中,便时常感叹,这天下之大,竟不给人一条活路。

    索性,便杀吧!

    杀杀杀杀杀杀杀!

    杀个干净!

    杀个痛快!

    也算是替天行道!

    孙可望是第一个发觉不对,请命离开皇城的。只说是为了平定四方,其实这蜀中几面大山如囚笼,有什么可平的?

    不过是找个借口离开这老疯子身边而已。

    “孩儿啊!”张献忠说到:“这几日我也瘦了下来,你我将衣服交换穿,你佯装是我,在此地方便,我见前方有一条小河,我悄悄潜入进去——”

    却在此时, 一个锦衣卫恰好走了过来, 看着二人问到:“好了吗?”

    “好了, 好了!”张献忠急忙答到。

    他这番临时兴起的筹谋便算是失败了!

    孙可望的目光与那锦衣卫交错了一下, 然后恍若无事的低下了头。

    ……

    骑队行到一处山岭之下时,前方突然便出现了一拨人马。

    为首之人,手里提着大刀。

    好一员器宇轩昂的大将!

    骑队一惊,顿时做鸟兽散。连他抬轿的轿夫,也慌忙抛下轿子,跑了开去。

    张献忠从轿里跌落出来,甫一抬头,便看见那大将替着大刀,驱马向自己奔行而来。

    马蹄声“蹄蹄哒”“蹄蹄哒”地响在他的耳朵里。

    “可望孩儿,速来救我!”

    张献忠大喊到。

    他到底也是百战老将,情急之下,手里竟然将那手臂粗的轿杆给扯了下来,朝着那正迎面而来的大将挥舞了过去。

    “白广恩!你杀了我后,又岂能逃得出这里?”

    张献忠大吼到。

    “不若你我联手,杀出重围,彼此都能谋一条生路——”

    话到这里,却是被那大将一刀给枭了头颅。

    好大一颗头颅,凌空飞起。

    那马上的大将于马背上长身而起,接住那颗硕大的东西,怔怔看着那一双瞪圆的双眼。

    说到:“英雄末路,不如蝼蚁!认命吧!”

    ……

    自始至终,孙可望都停在远处,没有往这边看上一眼。

    义父,你安息吧!

    别怪我!

    大西军我会替你好好照看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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