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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蜜糖(万字大章)

    一场因人而起的秋雷暴雨,到拂晓时分才终于逐渐结束,变成真真正正的雷声大,雨点小。

    天上的窟窿已经重新补上了,些许天光穿透厚重云层,明暗交错,层层堆叠,只能听见滚滚闷雷由远及近再走远,却根本见不到丝毫雷光出现。

    早已经近乎支离破碎的乘风舟中,忽然出现一股庞大威压,叱雷魔猿的百丈身躯狰狞显现,面目凶恶,一身黑毛犹如钢针铁线,浑身上下披挂雷霆交织,立在这片山野之间,要比不远处最高的那座山,还要高出足有半个头颅。

    叱雷魔猿一声爆吼,要比雷霆之声更加震耳欲聋!

    气机翻云覆雨,明暗交错层层堆叠的厚重云层被迫开一个巨大的窟窿,乌云以叱雷魔猿作中心,缓慢盘旋流转,那已经滚滚闷响了许久的雷霆终于可以激烈显现,随着叱雷魔猿的气机牵引,由自万丈高空中劈砸下来,势逾万钧,硬生生将周遭的几座山峰全部抹去,便连齑粉都未曾留下。

    “若我当真想要害你,又何必多费口舌!”

    叱雷魔猿口吐人言,声如雷震,深深喘了几口粗气让自己平静一些,而后方才蹲下身来,却仍是有些气急败坏。

    “像你这样的,我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一片!”

    而在乘风舟仅剩的半个残骸中,云开眯着眼睛仰头眺望,伸手比量了一下叱雷魔猿的口中獠牙,又将手摆在自己头顶上作个比较,才无奈发现,这当真有着入圣修为的叱雷魔猿,哪怕只有一根獠牙,也比自己高得多。

    略作思忖之后,云开悄然退回,换了云泽出来。

    一个人是否变化,眼神是最为不同的。

    尽管早便已经听说自家这位泽哥儿患有癔症,可如今亲眼见到分明就是同一人,前一瞬还是眼角眉梢都带着明显的张狂与无法无天,下一瞬就忽然变得格外内敛,就让见多识广却从未见过这般癔症的叱雷魔猿,也觉得着实有些匪夷所思。

    气机变换,叱雷魔猿身躯缩小,獠牙毛发也都收回,重新变作白白嫩嫩的小童模样。

    重新换了一身衣裳之后,黑衣小童来到正坐在半个残骸边缘上的云泽身边,一跃来到船舱中,而后便就转过身子,学着云泽的模样在最边缘的地方坐下,将两腿悬在半空中,一前一后,轻轻摇晃。

    “所以说,现在该信了?我真的是夫人身边的看门小童,夫人也真的是你爹当年还在人间时,差点就给娶过门的亲媳妇。当然,夫人肯定不是你的亲生娘亲,毕竟夫人是妖族,在血脉上的强弱之分来讲,哪怕云温书确实不凡,但也根本没可能生出一个纯粹的人族出来,最多最多也就半妖,已经顶了天了。”

    黑衣小童喋喋不休,见到云泽还是给出没有任何反应,就继续开口道:

    “不过你也可以完全放心,自从云温书遇难之后,夫人是真的一直都在牵肠挂肚,从没想过改嫁他人,更不可能另有子嗣。所以说啊,哪怕你不是夫人的亲生骨肉也无妨,夫人都会将你视如己出,当成亲生儿子一般去对待。”

    正说着,黑衣小童忽然想到什么,咧嘴一笑,小心翼翼凑到云泽跟前,哪怕云泽察觉之后眼神古怪,下意识就要闪躲,却也被黑衣小童生拉硬拽回来,在耳边小声说道:

    “跟你说个秘密啊,我家夫人,就是你那二娘,不对,是大娘,也不对...哎呀,反正就是你娘,她啊,当初跟你爹还在一起的时候,两人是真真正正的相敬如宾,最多最多也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儿,除此之外就什么别的都没做过。所以说啊,别看夫人已经年纪不小几千岁了,可实际上还是个如假包换的黄花大闺女!”

    黑衣小童说完,猛地转头左顾右盼,似乎是生怕被人听去一般。临到末了,又补充一句道:

    “这事儿我也就是跟你才会说,你也是,听过之后就得烂在肚子里,可别到外面跟别人乱说,否则一旦被夫人知晓,哪还管你是不是云温书留在世上的遗子独苗,非得将你剥皮抽筋下油锅不可!”

    云泽神色一阵古怪。

    更远处,始终不曾现身的老道人满脸诡笑,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送上门来的把柄,不拿白不拿。

    而在另一边,云泽终于叹了口气,伸手揉了揉脱离美人骨的性香迷心之后,着实有些疼痛的眉心。

    不想说话是真的不想说话,毕竟那美人骨的性香迷心与寻常并不相同,是此间几日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让云泽实在觉得有些烦闷憋屈,而且这些还都被老道人与只在机缘巧合之下见过两次的乌瑶夫人全部看在了眼里。尤其在某些方面上来讲,云泽还得管乌瑶夫人叫声二娘才能行。

    一口闷气缓缓吐出之后,心头也仍是觉得烦闷无比。

    云泽抬头望天,瞧着先前被黑衣小童变作本体叱雷魔猿捅出来的大窟窿正在缓缓愈合,面上的神情接连变换,格外复杂。

    主要还是因为习惯了孤僻,习惯了掩藏,更习惯了逢场作戏,假情假意,却在如今忽然多了一位可以当做亲人的二娘出来,甚至还对他视如己出...尽管黑衣小童有些不靠谱,但从他口中说出的,有关乌瑶夫人的很多事,都能让云泽清楚知道,那位乌瑶夫人,妖族圣人,是真的将他视如己出,没有半分掺假。

    却也正是因此,才会让云泽不知应当如何面对。

    哪怕乌瑶夫人将他当作眼中钉、肉中刺也好,云泽都能够做到坦然接受,游刃有余,就不会觉得格外迷茫,更不会觉得格外烦心。

    毕竟真正的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就连云泽自己也说不清。

    而身为将天云都捅了个巨大窟窿出来的始作俑者的黑衣小童,则是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许多可有可无的废话,不是背后议论夫人是非,就是感叹那小小的一座城中城,竟然有着数位圣人和一位不是圣人却又胜似圣人的席秋阳,然后就是曾经见过的,也或听说过的,来自天南海北的各种奇人奇事,也似是他在脑袋里能够想到的所有东西,都值得说上一说。

    已经憋了许久找不到人说话聊天的黑衣小童,把近段时间以来攒了一肚子的话,全都倒给了云泽听。

    但真正能被云泽听入耳中的,也就只有寥寥些许罢了。

    便如那些声讨乌瑶夫人着实有些不近人情,与夸赞夫人屁股又圆又大的混账话,云泽全都记在了心里,与远处同样暗中关注此间的老道人心思一般。

    送上门来的把柄,不要白不要。

    忽然意识到这些的云泽,思绪猛然一滞,旋即眼神一黯,继续保持沉默。直到许久之后,面上神情始终变幻不定的云泽,才终于狠狠一咬牙,猛地站起身来。

    “闭嘴!”

    黑衣小童呆愣愣地抬头看着自家这位小哥儿,还以为又是癔症发作,便小心翼翼吞了口唾沫,乖乖听话,不再出声。

    云泽深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但脸色却依然显得格外难看,一言不发,一跃而下,徒步往回走。

    黑衣小童愣了半晌,直到云泽已经绕过乘风舟的废墟残骸,方才终于惊醒过来,双手一撑,就直接跳了下来,紧赶慢赶追上云泽,弯着腰,拧着头,仔细审视着云泽的眼角眉梢,确认了不是癔症发作之后,才终于小声问道:

    “回学院?”

    “回家!”

    “走回去?”

    云泽不答,惜字如金,着实没有心情再去应付黑衣小童。

    可黑衣小童却是忽然沉默下来,心下暗自盘算,觉得自家这位小哥儿好像不是很聪明。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心心念念着回去学院之后还要去见乌瑶夫人,可此番面对美人骨,却丑态毕出,觉得丢了面子,才会考虑不周,但也极有可能是见识太少,从没坐过乘风舟这类法宝,不知道这座乘风舟短短半日能够行出多少距离。

    片刻后,黑衣小童暗中瞧了眼似乎当真是要一路走回去的云泽,忍不住轻叹一声,开口提醒道:

    “那件已经毁掉的法宝乘风舟,日行三万里都不在话下,最快最快,可以日行五万里。当然,那美人骨未曾将这乘风舟的速度催动到极致,但日行万里还是很轻松的。你们是上午巳时临近午时出发,到虚时才停,中间足有四五个时辰,已经行出了多少距离...泽哥儿,我觉得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

    三日后。

    北城南域。

    街道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汽车鸣笛声格外噪耳,用黑衣小童的话来讲,便是比起阴间催命的小鬼还要更烦人,似乎已经忘记前不久的时候,他与云泽就在一辆长途大巴上,大巴车那格外浑厚粗壮的鸣笛声,可是要比街道上的这些更加燥人。

    云泽已经听得耳朵起茧,脸色黝黑地闷头往前走。

    也似有着说不完的话,黑衣小童一路上都在喋喋不休,对于眼前的所见所闻,都能当作话题谈资,进而延展到天马行空与天南海北,无不可说,无不可聊。

    这一日之间十二时辰,足有十一个时辰都在絮絮叨叨没完没了。

    只顾闷头赶路的云泽忽然驻足,猛然转头,睁大了眼睛,将目光望向马路对面一位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的年轻人。年轻人肤色苍白,脸膛瘦削,而最为惹人瞩目的,便是这人左边的裤管空空荡荡,只能在手里拄着一根老藤拐杖用来代替齐根而断的左腿,此间正站在路边等着红绿灯。

    周遭行人对此议论纷纷,没什么好话,都在猜测年轻人是在俗世中的黑暗两年里究竟做过什么恶事,才会丢了这条左腿。

    绿灯亮起,横过面前的车水马龙骤然一停。

    “肯定作恶太多,遭报应了!”

    有个外出买菜的肥胖妇女翻着白眼,话音尖锐,不大不小,给此间众人的诸多猜想作出一个最终的定论。

    云泽面上神情当即一沉,在黑衣小童不解的目光中,转过身来往回走了几步,在人行道的这边最终驻足,目光一直跟随着那个话音尖锐,明明已经盖棺定论却还在喋喋不休冷嘲热讽的肥胖妇女。直到大量人群从身旁经过,云泽才终于一拍气府,取出了那柄寒光映月刀,忽然就架在了那肥胖妇女叠了足有三层肥肉的脖颈上。

    人群立刻变得一片混乱,尖叫声此起彼伏。

    黑衣小童兴致勃勃,在旁作壁上观。

    而在人行道上,苦于少了一条腿走得不快的年轻人则是愕然间抬头望来,见到云泽手中样式颇为古怪的长刀正架在那肥胖妇女的脖颈上时,嘴唇微动,随后暗自用力抿住,继续撑着拐杖慢慢挪步。

    肥胖妇女已经被吓得面色惨白,两股战战,话都说不出来,而其原本挎在臂弯处的菜篮子也已经掉在了地上,柿子萝卜滚得到处都是。

    北城南域,住的更多的还是普通凡人,有些出身俗世,有些出身人间,而究竟哪些人出身俗世,又有哪些人出身人间,基本上也是可以一目了然。从穿着打扮,以及先前众人议论时是否加入其中,都可以轻易辨别。

    真正出身俗世的,经历过那两年人性黑暗的,都不会对那位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品头论足。

    因为没有谁比他们更清楚,他们这些人,究竟是怎么才能活下来的。

    又哪有几个可以做到心中无愧的?

    不是没有,只是太少太少。

    丢了一条腿的年轻人,终于穿过了这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在云泽面前停下格外艰难的脚步,然后抬起头来,灿然一笑。

    “好久不见,至少得有两三年了吧?”

    名为丁启茂的年轻人格外费力地弯下腰,并不客气,将那肥胖妇女菜篮子里掉出来的柿子捡了两个,在身上随便擦了擦,张嘴咬住一个,又将另一个更大一些的递给云泽。

    云泽坦然接过,塞进嘴里咬下一大口,只胡乱嚼了两下就吞入腹中,跟着便就再咬一口。

    汁水四溅,弄得手上脸上全都是。

    “这把刀...”

    丁启茂咽下嘴里的柿子,目光转向架在肥胖妇女脖颈上的刀。

    “你是从气府里面取出来的?上次见你的时候还只是九品武夫,现在就已经开辟气府了。真厉害!”

    少了一条左腿的年轻人由衷赞叹。

    “不像我,这么多年了才只是八品练气士。”

    “杀不杀?”

    心情一直都不好的云泽,很快就吃完了那个个头不小的柿子,忽然开口问了一句让那肥胖妇人肝胆欲裂的狠话。

    肥胖妇人腿脚颤抖,忽然一软,就直接坐在了地上,哆哆嗦嗦说着求饶的话,更自顾自就开始掌嘴,一双胖手不遗余力地接连甩在自己脸上,很快就脸庞红肿,鼻孔冒血,也仍是不敢停下。

    丁启茂叹了口气。

    “杀了的话,会有麻烦吧?毕竟不是那两年了。”

    年轻人轻轻摇头。

    “给个教训就行了,让她走吧。”

    闻言之后,云泽乖乖收刀。

    肥胖妇人如蒙大赦,跪在地上向着丁启茂连连叩首,直到磕得额头冒血,丢了一条左腿的年轻人才终于不轻不重地教训一句,让她离开。

    黑衣小童撅着嘴巴,将一根萝卜叶子撕成细条,搭在嘴巴上,对于肥胖妇女逃也似地跑出相当一段距离后,就又暗自咬牙切齿开始骂骂咧咧,当即脑袋一晃,就将那根细条模样的萝卜叶子含在嘴里,再一扭,萝卜叶子就立刻悄无声息破空而去,在已经转过了街头拐角处的另一边,径直射穿了那肥胖妇女的眉心。

    红白满地,死不瞑目。

    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与云泽都是未曾发觉,已经转身走出了相当一段距离。

    名叫丁启茂的年轻人,手里的老藤拐杖已经包浆,红光发亮。

    年轻人开玩笑道:

    “要是哪天穷得吃不起饭了,只凭这根拐杖,也能继续活上三五年。”

    可云泽的情绪却是格外低落,只是垂着脑袋,哪怕就走在缺了一条左腿年轻人身旁不远处,却也始终不敢回头看他,更不敢对上那双始终带笑的眼睛。

    丁启茂忽然驻足。

    云泽也一并停下脚步。

    乖乖跟在后面不曾上前继续啰嗦的黑衣小童也适时止步,保持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外,却仍是忍不住好奇心,以神识探去。

    少了一条左腿的年轻人轻叹一声,颇为费力的转过身来,伸出手在云泽的头顶比划了一下,然后又挪到自己头顶上,差了能有一寸左右。

    “两年多没见,不光修为境界厉害了,连个子都已经长得比我还高了。”

    丁启茂眉眼带笑,说话的时候也是格外轻柔。

    “当初我搬走的时候,你才勉强能到我的眉毛这里,但现在都已经变成一个大男孩了,而且也比以前长得更好看了,应该...也可以很好地自己照顾自己了吧?”

    闻言,云泽的身子陡然一颤,下意识捏紧了拳头,眼眶也已经开始发红,泪水打转,近乎夺眶而出。

    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有些慌张,匆匆忙忙将拐杖交到另一只手里,然后将手揣进裤兜,拿出了一颗在如今已经很难再买到的蜜糖,一如既往地塞到云泽手里。却不待年轻人开口安慰,再一次见到这种蜜糖的云泽,忽然就再也难以抑制住眼眶里的泪水,转过身来噗通一声跪在年轻人的面前,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将牙关紧紧咬住,以免自己哭出声来。

    丁启茂脸色大变,想要伸手扶起云泽,可拐杖换到另一边后,终归有些不能习惯,脚下当即一个踉跄,跟着便就身形一歪,直接摔在地上。

    “哥!”

    ...

    北城建立之后,有分东南西北中五域,占地广袤,囊括山地丘陵、湖泊大泽与平原,便是站立云端高出极目远眺,也仍是遥不可及。而在如此广阔巨大的城市之中,无论哪一域,都必定会有贫民区的存在,有些是在俗世灾变之中幸存下来的老城区,也有些是本在人间的偏僻村落,如今都被城市囊括其中,若是要用俗世中的说法,就该叫做城中村才对,还能显得冠冕堂皇一些。

    不比贫民窟好听?

    起码面子上可以过得去。

    眼眶通红的云泽,一直不声不响跟在丁启茂的身边,看着他在经过这些破房烂瓦的时候,跟那些至少看起来还算淳朴的邻居们笑着打招呼。一路走过坑坑洼洼的土路,又穿过紧窄的小巷,才终于在一座小院门口停了下来,紧窄道路宽不过半丈多些,对面就是别人家屋后墙壁,地面上铺着的水泥砖,大多都是缺了半个,就像年轻人少了一条左腿,走起来格外费力。

    破旧木门只有简单的锁链锁头,打开之后,泥土地面的院子并非很大,屋檐下的角落里还堆着数量不多的木柴,统共也就只有两间小屋,一间用来睡觉休息,另一间用来做菜吃饭。

    从丁启茂搬家离开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不到三年时间。

    就住在这种地方?

    云泽抿了下嘴巴,心中愧疚更甚许多,眼眶也有些微微泛红。

    黑衣小童紧随其后,走进小院,满脸好奇地四处打量,偶尔见到不合心意的,忍不住皱眉咧嘴,便如那用来做菜吃饭的厨房,空间实在太小了些,而且老旧木桌也是破破烂烂,沾满了黑色油渍,似乎已经许久不曾清理过。

    灶台、风箱、铁锅、橱柜,都是有些不堪入目。

    丁启茂有些尴尬。

    “腿脚不太方便,就只能懒一些了。”

    他伸手拍了怕云泽肩膀,笑着邀请两人去了正屋。

    相对厨房而言,正屋就要干净许多,不知从哪儿捡来的破烂床板已经断了一块木板,但也好在只是边缘的位置,睡觉的时候就只需要往里躺些,就没有什么太大影响。而除此之外,便是一件掉了半个柜门的衣柜,两张又矮又破的小马扎,以及床头边缘一张堆满了书本的床头柜。

    黑衣小童四下看了片刻,见到马扎只有两张,很自觉地退了出去,在院子里兴致勃勃地研究着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的压水井,满脸好奇。

    马扎太矮,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并不方便坐,就只能半个屁股坐在床沿上,吱吱呀呀一阵响。

    云泽拿了一张马扎,坐下后也是有些摇摇晃晃。

    “你...”

    云泽四下看了片刻,却始终不太敢看丁启茂,只说出了开头的一个字,之后就迟疑许久,才终于神情复杂地继续开口道:

    “你,这几年,就住在这种地方?”

    “嗯,也不是,其实是可以住楼房的,但考虑到我的身子确实有点儿弱,就想着最好还是沾一沾地气儿,出门什么的也能方便一些,就找了个这么地方。”

    丁启茂说谎的时候,会习惯性地将目光望向别处。

    就像他总是随身带着一颗蜜糖,都是这么多年过去之后,也没有改掉的习惯。

    “这里,住着也挺好,邻里街坊什么的,也很好。”

    丁启茂望向窗外,看着黑衣小童终于摸索清楚怎么使用压水井,正玩得不亦乐乎,面上笑意就更浓一些。

    云泽偷偷摸摸瞧他一眼,没有揭穿。

    房子,并不贵,哪怕楼房也是如此。说得再要夸张一些,就是百元一间房,甚至有些常年无人的住处,随随便便就能捡得到,没人会去多说什么。

    但最重要的还是临近的菜场有多远,米面粮油这些的,又卖多少钱。

    不同地方的价格也并不相同。

    千元一担粮,百元一间房,这种说法并不为过。

    云泽心里堵着一口闷气,怎么也吐不出来。

    房间里忽然变得十分安静,云泽就坐在那张断了一根横梁的马扎上,低着头,盯着底面一直发呆,丁启茂就半个屁股坐在床沿上,手里拄着那根已经红光油亮的老藤拐杖,大抵算是这整个家里,最在面子上过得去的一样东西。

    许久之后,云泽忽然起身出门,在院子里找到已经玩腻了压水井,正坐在柴禾堆上仰脸发呆的黑衣小童,将身上所有的现钱全都交给他。

    “去买些熟食,够一顿吃的就行,剩下的钱都给你了。”

    云泽将声音压低,说完之后又略作思索,继续开口道:

    “再买点儿酒,不要太难入口的。记得一定要给钱。”

    “得嘞,放心吧哥儿,到饭点儿的时候我再回来!”

    索然无事的黑衣小童心思玲珑,当然知道云泽确实是好心好意,但也想要将他支开,便当即咧嘴一笑,压低了声音满口答应下来,很快就拿了钱出门去。

    丁启茂只回头看着,并不做声,知道云泽重新回来,才眉眼带着些许笑意,轻声开口道:

    “有话想说?”

    “...嗯。”

    云泽没有坐下,只是站在一旁,低着头,眼神愧疚。

    丁启茂晃了晃手里的老藤拐杖,轻轻摇头一叹。

    “那些事,都已经过去了,真没必要再说什么。更何况那时候我之所以会搬家离开,也是因为觉得你说的那些有道理。”

    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许是觉得有些硌得慌,挪了挪屁股之后,才低着头继续开口道:

    “在俗世的那两年,无论是你,是我,还是小伟,咱们都做下了太多的恶事...”

    丁启茂忽然一顿,小心翼翼抬头看了云泽一眼,见到他面上神情并无异样,才终于放下心来,心中暗自揣摩,仔细斟酌言辞,才终于谈了一口其,缓缓道:

    “吃过人,喝过血,甚至还对年幼的孩子下过手。那些事,哪怕放在现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世道上,也是罪不容诛,馨竹难书。而你当时跟我说,想要彻底忘掉那些,咱们三个也应该彻底分开,我觉得其实是对的。就像睹物思人的道理一样,可以避免在看到对方的时候,总会想起那两年的许多经历。”

    丁启茂面露微笑,眼角眉梢的轮廓,都显得格外轻柔。

    “毕竟俗世回到人间之后,整个世道就变得和那两年不一样了,可咱们却已经习惯了同类相食,也习惯了朝不保夕,忽然回到人群之中,就难免会觉得格格不入,也难免会觉得心惊胆战。毕竟在当初那两年,一旦遇见不认识的人,很少会有可以和平相处的情况,大多时候都是你杀我,或者我杀你。而且啊,这些习惯,已经被当初的那两年刻进了所有人的骨子里,又岂是那么容易就能改掉的...所以,只有忘掉那些,才能放过自己,也只有彻底分开,才能放过对方。我觉得这个道理很对,非常对,所以我才会搬家离开,跟你当时指着我的鼻子说出的那些话没什么关系,我只当成是在放屁,虽然臭不可闻,但也不会因为这些就生你的气。就只是觉得你的说的对,仅此而已。”

    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抬头望向低头的云泽。

    虽然被已经长长了许多的头发盖住了眼睛,看不到,可年轻人知道,云泽肯定又要哭。

    他笑了笑,颇为费力地转过身去,从枕头底下取出一包糖,然后从里面拿了一颗,再回过身来,将云泽紧握的拳头轻轻掰开,将蜜糖放在他的手里。

    就像最早的时候,两人还是邻居,每当年幼的云泽满身是伤,躲在房间的角落哭哭啼啼,就总会有一根竹竿从隔壁的房间里伸出窗扇,轻轻敲打他身旁的玻璃,而那时候的竹竿上,也总会有一颗用胶带缠在上面的蜜糖。

    蜜糖很甜,总能让当时的小小少年破涕为笑。

    那是当初年少时,除了父亲之外,生命里唯一的阳光。

    云泽忽然有些绷不住了,手里握着那颗糖,直接哇的一声就哭了起来,眼泪怎么擦都擦不干。

    丁启茂深深叹了一口气,眼帘低垂,嘴角带着些许笑意,陷入过往的回忆之中,没有出声安慰云泽,任凭他随意去哭。

    很多年了,不曾再见他哭过。

    上一次见到,还是在当初没有食物,已经饿得头昏眼花奄奄一息,丁启茂迫不得已自断一腿时,好不容易才终于走出曾经阴影,学会了坚强的少年,终于又哭了,一边吃,一边哭,就像现在一样,眼泪很多,怎么擦都擦不干净,怎么止都止不住。而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丁启茂都不曾再见到少年流眼泪,甚至还像换了一个人,变得格外残忍,心机深沉...

    便是两年多不到三年前,少年指着他的鼻子十分违心地撂下许多狠话的时候,也只是红了眼眶,仅此而已。

    ...

    晚间饭时,黑衣小童才终于拎着一大袋子的熟食酒水回到院子里,又格外勤快地从厨房里搬来了桌椅板凳,一一擦拭干净,再将食物全部摆在碟子里,又将酒也全部打开,才终于退出房间。

    院子外面,先前见到黑衣小童买了东西却不肯给钱,迫不得已才终于现身的老道人满意点头。

    黑衣小童被逼无奈,婉言拒绝了丁启茂拉着他一起坐下吃些东西的邀请,随后便就满脸谄媚地点头哈腰,一路退到院子外面。再之后,黑衣小童脸色一变,咬牙切齿地盯住了老道人。

    后者咧开嘴巴,露齿一笑。

    “只要你肯乖乖听话,我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听到过。但前提是你得乖乖听话。”

    老道人刻意强调了两遍,心满意足。

    黑衣小童龇牙咧嘴,恨不得直接扑上去,将老道人扒皮拆骨,生吞活剥。

    ...

    对于黑衣小童如此表现隐约察觉到些许古怪的云泽,眼神中多多少少有些异样,却也懒得多加理会,毕竟这看似模样稚嫩的黑衣小童,本体也是叱雷魔猿,是个实实在在如假包换的入圣妖修,行为古怪一些,本来就很正常。

    更何况眼下时候,云泽确实没有多少心思理会黑衣小童是否是在外面做了什么违心事,才会如此巴结谄媚。

    就算需要有人给他擦屁股,也得是乌瑶夫人老道人,怎么都轮不到云泽来擦。

    碰杯之后,一口酒入腹。

    可能是需要自己在乌瑶夫人或者老道人面前帮他说两句好话?

    云泽心里的念头一闪而过,之后便就不再理会,连连夹菜放在丁启茂面前的碗里。只是已经许久不曾吃过肉的丁启茂,着实不敢忽然间就一改往日里的饮食习惯,敞开了肚皮大快朵颐,只得苦笑着开口解释一番,才终于制止了云泽接连夹菜的动作。

    可即便如此,丁启茂面前碗里的肉食也已经冒出尖来,堆成了一座小山。

    “还是你多吃点吧。”

    丁启茂苦笑连连,将自己的碗与云泽的碗换了过来。

    “修行中人的胃口,应该都很不错。”

    “...如果是放在平时,可能胃口不错。”

    云泽苦笑一声,终于放下心结之后,就有很多在平日里不会与别人多说的话,想要一吐为快。

    便如早先时候与何伟绝交,或者自己那个看似窝囊的父亲其实很厉害,又或平日里与人相交,总得逢场作戏、假仁假义才能行,可真正能够信任的,就只有仙宴阁里的一位青竹姑娘,而真正能够说上一些心里话的,也就只有一位像是萍水相逢一般,在寻常时候,除了上课之外,就再也没有更多交集的青雨棠。

    也或忽然多了一位名叫乌瑶的二娘出来,是为真正正正如假包换的妖族圣人,又对自己视如己出,就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

    哪怕那位乌瑶二娘是像老道人与席秋阳一样,云泽都不会觉得难以面对。

    丁启茂沉默半晌,一直都在倾听,直到此间才终于插嘴道:

    “你那位师父,还有那位道人前辈,又是什么样?”

    “师父的话...”

    云泽皱起眉头,想了许久才终于略有迟疑回答道:

    “师父,曾跟我爹是死对头,按照前辈的话来讲,就是亦敌亦友的那种复杂关系。他对我很好,这我知道,可终归说来,他也只是为了在我身上证明自己的学问很对,所以才会对我好。至于那位前辈...”

    云泽摇头轻叹一声。

    席秋阳的事,云泽是在老道人那里知道的,而老道人与云温书的事,则是在怀有俊那里问到的。

    “我爹当初被瑶光圣地和皇朝联手围杀时,那位前辈临阵脱逃了。”

    “所以,你觉得你师父对你好,是因为另有所图,而那位道人前辈对你好,是因为心中有愧,想要在你身上找补回来。”

    丁启茂皱起眉头。

    “因为你能找到他们对你好的理由是什么,所以你就可以受之无愧,更在心里觉得理应如此。但说到最后,你也还是把他们当成了外人,也正是因为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让他们对你好,你才可以心安理得地假仁假义,也可以用逢场作戏的方式来应付他们。可你那位乌瑶二娘对你好的理由是什么,你却根本找不到,毕竟就只机缘巧合地见过两次而已,所以才会不知道应该怎么去面对。”

    丁启茂深深一叹,犹豫许久,才终于下定决心开口道:

    “你有没有想过,你真正不知道的,不是应该怎么面对你那位没有理由就对你好的乌瑶二娘,而是不知道应该将她摆在一个什么位置上。”

    闻言之后,云泽一愣,旋即低头沉默下来。

    院子外面,黑衣小童不怀好意看向老道人,一脸贱兮兮的模样冲着这位花白胡子的人族圣人比了几个口型出来,“心中有愧”四个字,明明白白。可老道人却只脸色阴郁难看地冷哼一声,而后便就别过头去,心里一阵说不出复杂感受。

    说不出是难过还是愤怒,也或二者都有。

    却到最后,也只能化作格外无力的一声长叹。

    屋里,丁启茂抿了抿嘴唇,满脸担心地望着忽然就变得格外低落,低落到一言不发的云泽,过了许久才终于缓缓开口道:

    “或许,我只是说或许,你还在自欺欺人,也还是没能真正接受那两年,更没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