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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见人不故

    一日后。

    自从多年前接任姜家族主之后,便就一直修心养性的此代姜王,忽然出走北城,一身上下披挂星光璀璨,脚下所及,万里星河遥,声势浩大,来到瑶光地界,声如雷震,铅云退散,漫天星光交错层叠,也似天上星河坠入人间,大道气机交戈,锁链铮铮,迫使大昼入夜,震动八方,要为北城南域无辜丧生的许多凡人修士,讨要一个说法。

    但瑶光圣地却迟迟不见动静,分明闭门谢客。

    而在随后,纵使万里之外也可清晰见得,九天之上有长河垂落,那姜王,如同神明一般,手握皎洁明月,三千大道锁链尽都如同山岳浩大,呈现阴阳两色,横挂岁月长河之上,脚下踏定星海沉落,以明月相共,砸得瑶光圣地轰鸣阵阵,灵纹激荡抵抗。而在那圣地之处,方圆千里之内,苍莽大地寸寸崩塌,哪怕只是遭受牵连波及,也被生生抹去了足有十丈深,高山成平地,桑田作沧海,真个满目疮痍,好似天灾祸乱。

    直至此间,昨日方才被那皇朝之中一手遮天的病鬼皇主言语威胁的瑶光圣主,方才终于大开冬天,一身圣光璀璨,犹如人间大日,照破山河三千里,眉心神光万丈高,上接破军星斗,下起地龙灵脉,驾驭罡风冲霄汉,生生撞穿了岁月长河,来到姜王面前,挥手间,天穹崩碎,大道争鸣。

    气机交戈之下,雾霭霭,灰蒙蒙。

    继而有各方圣地圣主、世家族主与妖城之王现身而来,亦或装出好人模样在旁劝架,亦或闲情逸致看个热闹。

    却这一战最终结果究竟如何,绝非世人可知。

    只唯一见到,大战落幕,气机消散之后,天穹之上,被那两人生生打落了大片星斗,入夜之后便可见到,是在密密层层的星河之间,出现了一块并不起眼,却深邃晦暗的无光深渊。

    而在紧随其后的接连两日,由自瑶光圣地而至北城所在,这万里之内,四时更替都被打乱,十一月的寒风凛冽消失不见,反而变得烈日炎炎,如同盛夏一般。而至第三日,一场滂沱大雨,说下就下,雨珠雨丝如垂帘,又说停就停,留下空气湿润,水雾弥漫,方才终于让人能够依稀察觉到十一月该有的丝丝严寒。

    这一日,城中城来了一位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

    年轻人风尘仆仆,浑身衣裤破破烂烂**,带着些许血迹,看起来像是在山上摔过几次,身后还背着一个已经被树枝刮得破破烂烂的青布包裹,看起来像是用破旧的衣裳缝改而成,打着许多补丁。

    年轻人走在街道上,望着只曾听说,却从未见过的亭台楼阁,神宫仙阙,一脸懵懂。

    街道上来来往往许多行人,也对这个少了一条腿,又风尘仆仆的年轻人感到好奇。

    短发少腿,八品练气。

    有人驻足片刻,眉关紧皱,脸上原本的好奇之色也顿时变得冷漠无比,只当年轻人之所以会少了一条腿,全是因为当年还在俗世时,与人争斗厮杀,意图同类相食,却不幸落败,才会被人生生砍去。而对于这般俗世之人,这些本就生于人间的诸多修士,便大多不会予以任何怜悯,甚至有些女性修士脚步匆匆,对年轻人如避蛇蝎。

    早已习惯了这些异样的年轻人,并不理会周遭行人都是何种眼神,已经行走许久,出门时带上的干粮早已吃光,饮水更早便喝完,眼下正饥肠辘辘,口渴难耐,便靠在路边一条万级阶梯下面,从腰上解下一只缝缝补补的布袋子,瞧了瞧里面所剩不多的几枚银币铜钱,一阵愁眉苦脸。

    初至此间,年轻人又哪里知道物价如何。

    轻声一叹之后,这位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回头望向万级阶梯的上方,眯起眼睛隐隐约约可以瞧见,似乎是个吃饭的地方。

    只是这万级台阶...

    年轻人抿了抿嘴巴,将目光转向更远处那座悬在半空中,相较于那些同样浮空而立的楼阁宫阙并不突兀的学员,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嘴唇,继续往前走去。

    迎面而来的一群人,各个衣着光鲜。

    年轻人低下头,没来得及细看,往旁边挪了挪,让开道路。

    人群中,较之九月初刚刚入学时又胖了些许的何伟,眼神惊愕,在年轻人面前稍稍驻足。

    丁启茂也见到了何伟。

    尽管两人都已经有些变样,于上次相见时大不相同,却也依然能够互相认得出来。丁启茂当下便是一喜,满是泥泞灰尘的脸上,绽放出多日未见的笑意,却又忽然瞥见那些已经走至阶梯下方,迈上几级的许多年轻人已经停住脚步,正回头望来。

    “何伟,干嘛呢?一个少了一条腿的烂叫花子罢了,随随便便给他两个铜钱,打发了就是!”

    “身上没带现钱?还是没有铜的?金的银的就算了,给个烂叫花子太浪费,你要真没有铜的,我这儿有!”

    有人叫嚷起来,从怀里摸出两枚铜钱,丢给了何伟。

    何伟伸手接住,看一眼那些近段时间以来好不容易才能玩在一起的二流子弟,又看一眼在旁沉默不语,已经收敛了笑意正沉默看着他的丁启茂,手里握着两枚铜钱,动了动嘴角,却始终没能说出话来,眼神闪闪躲躲,不敢对上他的目光。

    沉默了许久的丁启茂,忽然紧了紧手里的拐杖,这才重新咧嘴笑了起来,却是格外的谄媚低贱,冲着何伟伸出一只手,一阵点头哈腰。

    “大爷,行行好,打赏两个吃饭钱...”

    一群二流子弟,忽然哄堂大笑。

    “何大爷,抓紧时间把铜板给了那个烂叫花子,咱们也好抓紧时间去喝酒!”

    先前丢来两枚铜钱的那人,又一次大声叫嚷起来。

    多多少少带着些戏谑之意。

    毕竟纨绔子弟固然纨绔,可毕竟也是修士之辈,而且常年混迹人情世故之中,眼光大多毒辣,最擅察言观色,又怎么可能看不出何伟与丁启茂乃是旧识。

    那何伟,区区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罢了。

    再是独苗,也不过如此。

    丁启茂谄媚低贱的模样不曾变过,继续点头哈腰。

    “大爷,行行好,行行好...”

    何伟忽然换上一副冷脸模样,皱着眉头,格外嫌弃地将手里两个铜板丢了出去,砸在丁启茂的手掌上,没接住,又掉在地上,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其中一枚更是顺着街道滚了出去。

    丁启茂神情一僵,旋即连连点头弯腰。

    “谢谢大爷,谢谢大爷。”

    衣衫破烂,满脸泥泞灰尘的丁启茂,格外费力地拄着拐杖,一条腿跪了下去,迫不得已只能趴在地上,将面前的铜板捡起,又爬向另一颗铜板,不忘在口中继续道谢。

    何伟看也不看,转身离开,嘴里念念叨叨不说好话,声音不大,却足够被所有人都听到:

    “臭叫花子,是真的臭!”

    一群二流子弟,再次哄堂大笑。

    还是那人,着实不怀好意,忽然屈指一弹,射出一道灵光,在丁启茂伸手抓向另一颗铜板的时候,铛的一声就将其打中,直接弹飞起来,落在地上又滚了几圈,落在更远处。

    何伟头也不回。

    丁启茂伸手的动作僵了一僵,旋即转过头来看了那人一眼,又看一眼不曾回头的何伟,只得咧开嘴巴谄媚一笑,继续爬向那颗铜板。

    “走吧,欺负一个烂叫花子能有什么意思,还是抓紧时间喝酒去!”

    有人给看不出脸上神情有什么异样的何伟打了个圆场,朗笑着伸手揽过方才出手的那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头看一眼还在继续爬向那颗铜板的丁启茂,轻轻摇头。

    迈上万级阶梯时,这人刻意落后了几步,与何伟并行。

    “是你认识的?”

    何伟愣了一愣,没曾想过这位出身北城中域的毛家麟子竟会如此直接,却也很快就反应过来,咧嘴一笑,正要开口,那着实称得上英俊潇洒的毛家麟子就摆了摆手,在他身边压低了声音,缓缓道:

    “倘若是你认识的,日后就好生照顾一番,倘若不认识,那就只当今日碰见了一个叫花子。”

    这位毛家麟子拍了拍何伟的肩膀,扭过头来冲他一笑,然后快步迈上几级台阶,追上前面一群人。

    何伟脚步顿了一顿,神情变换,又回头看了眼方才终于追上那颗铜板,捡起之后又吹了吹上面灰尘的丁启茂,抿了抿嘴巴,眼神复杂,继而重新回过头去,加紧脚步,追上人群。

    丁启茂在原地坐了片刻,任凭昨夜雨后留下的积水将他身上打湿。

    已经淋了一夜的雨,也不怕身上再湿一些。

    他回头看了眼已经走远的何伟,将两颗铜板拿在手里,又回过头来,盯着两颗铜板出神许久,这才终于苦涩一笑。

    那夜喝酒时,云泽与他说过,何伟已经变得跟当年不一样了。

    丁启茂当时还不信,只是觉得两人之间可能因为一些什么或大或小的事闹了些矛盾,才让云泽说出那番话。却在今日,丁启茂不得不信,毕竟今日这事若是放在之前那几年,何伟,是断然不会将这两颗铜板如此随意往他手里丢。

    再怎么好面子,也得好好放在他的手心里才行。

    也就不必在大庭广众之下,像条狗一样爬着去捡。

    丁启茂眼眶忽然有些发红,抽了抽鼻子,将那两颗铜板贴身收好,不曾放进那只缝缝补补的钱袋子里,拄着拐杖艰难起身,继续往学院走去。

    大街小巷,错综复杂。

    许久之后,已经饿得实在没力的丁启茂,瞥见了一家点得相当古朴的酒肆,门口立着一根竹竿,上面飘着一只幌子,幌子上独独写了一个“酒”字。

    陋巷酒肆,东西再贵,也应该贵不到哪儿去。

    丁启茂掂量掂量自己那缝缝补补的钱袋子,走上前去。

    时候还早,方才天亮没多久,酒肆也就格外冷清,肩上搭着一条毛巾的伙计也正在搬弄桌椅,忽然瞧见在旁驻足正犹豫不决的丁启茂,忽的咧嘴一笑。

    “想吃东西?”

    问的不是“想喝酒”。

    这酒肆伙计搁下条凳,用毛巾随手擦了擦桌子。

    “坐吧!”

    “这...”

    “坐吧!坐!”

    酒肆伙计咧嘴一笑,又说一遍,见到这位少了一条腿的年轻人仍是有些犹豫不决,便只得上前,将年轻人抚了过来,按在条凳上。

    “你先安生坐着,我去给你准备些吃的。”

    说完,那伙计就已经抹身进去酒肆里,跟柜台后面仍旧有些睡眼惺忪的肥胖掌柜说了一声,就掀开门帘,去了后厨。

    肥胖掌柜勉强睁开眼睛,瞧见屋外仍是有些头脑发懵的丁启茂,瞧了片刻之后,脸上正浓的睡意忽然消散一空,不再继续躲在柜台后面偷懒,抽身走出屋来,在丁启茂的旁边坐下,又瞥一眼那条空荡荡的裤管,略作迟疑,才终于开口道:

    “这条腿,丢在俗世了?”

    丁启茂回过神来,闻言之后稍稍一愣,旋即轻轻一笑,缓缓摇头道:

    “没丢。”

    “没丢?”

    肥胖掌柜有些意外,皱起眉头又低头看向那条空荡荡的裤管。

    “不是被人砍掉吃了?”

    “我自己砍的。”

    丁启茂未曾隐瞒。

    “但,救了三条命。算上我的话,是四条。”

    丁启茂摸了摸自己空荡荡的那条裤管,又一次回头望向先前相遇的方向,怔怔出神了片刻,眼神忽然变得有些灰暗,而到再回过头来的时候,这位曾以凡人之躯,也有胆量自断一腿的年轻人,就已经重新露出了格外轻柔,却多多少少有些歉意的微笑。

    “可能,也害了不少人。”

    “...咱们这些还活着的,能有几个没害过人的。”

    肥胖掌柜摇头哂笑,竖起拇指往后指了指后厨方向。

    “那小子也是。”

    丁启茂轻轻点头,从先前这位肥胖掌柜忽然上前搭话的时候,就已经大概猜到了。

    从俗世里活下来的人,又有几个不是该死不死?

    而如今人间相遇,或许也能算得上是老乡见老乡吧?

    丁启茂忽然生出这种念头,觉得有些好笑,却在笑过之后又忍不住在心里觉得一阵悲哀,总觉得这种活着不是真的活着,却又不是真的死亡,如此囫囵不清之下,便总觉得有些迷茫。

    或许就只是...半死不活?

    丁启茂咧嘴,摇头凄然一笑。

    肥胖掌柜忽然沉默下来,只以为丁启茂也是那些快疯没疯的俗世人之一。而这样的人,在肥胖掌柜还没来到城中城前,曾经见过的,绝不在少数。

    正如眼前这个年轻人一般的年纪,方才对原本的那个俗世有了一定的认知,就忽然遭逢天惊地变,还未真正成型的三观也随之崩塌,却又没能万千塌陷。内心深处的良知,道德划定的底线,以及罪恶的作为,相互冲突之下,快疯没疯,还不如干脆疯得彻底一点儿,至少不会活着遭受煎熬。

    “来喽——!”

    酒肆伙计忽然拉着长腔叫了一声,两只手端着一件餐盘,上面摆着两个碟子,其中一个碟子里摆了三个白面馒头,另一个碟子里摆了一份十分简单的炒菜。

    油没少放,还有肉,外加一壶价格并不怎么昂贵的果酒,一并摆在了丁启茂面前。

    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丁启茂闻见饭菜香,吞了口口水,尽管肥胖掌柜与酒肆伙计都在说着“不要钱,随便吃”,可丁启茂却也依然拿了自己那只缝缝补补的钱袋子,将里面仅有的一些银钱铜板全都倒了出来。

    “够了,够了!”

    肥胖掌柜连连摆手,只象征性地收了几颗铜板,再拿起剩下的银钱,一边夺来钱袋子重新装进去,一边笑着开口道:

    “咱们这些人,在那两年都没少作恶,你就当让我做一回好事,心里也能觉得安生一些。更何况这几个馒头一碟菜,本身也值不了什么钱,几颗铜板就已经够本了,剩下的你还是自己拿着,总不能吃了这顿没下顿吧?”

    肥胖掌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钱袋子重新系上,塞在丁启茂的怀里。

    “得了,好生吃吧,吃完之后啊,还得接着活!”

    肥胖掌柜重重一叹,就要起身离开。

    丁启茂怀里抱着那只缝缝补补的钱袋子,忽然沉默了下来。

    那两年,这个断了一条腿的年轻人,也曾无数次告诉过自己,“吃吧,赶紧吃,吃完之后,还得接着活。”

    也似是看穿了丁启茂的心思,肥胖掌柜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桌子的另外两边,忽然坐下两个人。

    一个身穿青灰道袍的花白胡子老道人,一个一身黑衣,方才坐下就立刻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哼哼唧唧的小男孩儿。

    接连赶了今天的路,老道人也是一副风尘仆仆的模样。

    老道人瞥一眼桌上的馒头小菜,忽的咧嘴一笑,根本不理一旁黑衣小童满脸不忿的模样,抖一抖袖子,在桌面上一字排开好几枚金灿灿的钱币,格外豪爽道:

    “上好酒,上好菜!道爷请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