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三岁

差三岁 > 北京的初雪。

北京的初雪。

    第四十一章

    “你别挂电话!你就跟我说你到底在哪儿去了?不在学校是吧?嗳,你那边怎么这么安静,你不说我让人去海淀区的酒吧挨个逮你……”

    应与臣叨逼叨出这句话的时候,宁玺正在寝室写论文,另外三个室友的键盘敲得很轻,他耳朵都快被应与臣吼疼了,不方便大声说话,便拿着手机拎了根烟,去阳台上站着。

    北京深秋,夜来露重,风吹得他身形飘飘欲坠,愈显单薄。

    宁玺酷得很,偏着头把烟点上,指尖似是被火星烫了下,微微一皱眉,“嘶”了声,朝电话那头轻声安慰道:“我没去了,真的,我还在寝室写论文。”

    “最好是,”应与臣是真的起了火,“哪有大一开学就跑去兼职的,你真不怕落下学业,那边酒吧我他妈门儿清!行骋不知道是吧,他知道了非得坐飞机过来……”

    宁玺头都痛了:“你别跟他讲。”

    “你弟你弟你弟你弟,你就知道你弟!”

    那边应与臣才从大学门口出来,跟一群朋友勾肩搭背地要去蹦迪,正寻思着哪儿玩乐比较潇洒,一听宁玺这状态就觉得他在北京过得不舒坦,作为所谓的“东道主”,应与臣心里闷闷的,更难受了。

    宁玺也知道应与臣是为了他好,调整了一下语气,劝慰道:“我就是有点儿累,你放心。”

    挂了电话他又点了根叼上,鼻腔里弥漫着一股橘子味儿,国烟焦油太重,他渐渐将常抽的换成了外烟,味道倒也还淡甜。

    怕行骋闻不惯,可是现在又使坏一般地……想呛弟弟满脸的烟。

    风吹得他浑身发冷,进屋披了件夹克出来,趴在阳台上,又去看夜里星光点点的校园,这个让无数人为之向往的地方。

    国庆节宁玺没有回去,在北京找了几个初中补习的班儿,加班加点,教案都做了好高一摞,胳膊上的伤口结了痂,一动作,衣服料子就蹭着,蹭得他有些疼。

    他看着屋内各自忙碌的室友,把手机摸出来,几乎是习惯性地打开航空ap`p,页面直接跳转到首都机场到双流机场的航班信息,价格仍然是那个价格,时长仍然是那个时长。

    宁玺吸烟的力度很轻,好不容易燃起来的火又灭了下去,他就那么叼着它,看端头在冒一缕缕细烟。

    飞机飞得这么快,可是成都到北京都要两个多小时。

    行骋,我们这是有多远。

    为了使时间快一些,宁玺开始让自己忙碌起来,哪怕是多看点书,多看几场nba的球赛,也比闲下来要好,闲下来他就落不着好,满脑子都是行骋。

    这座城市这么大,一二三四五环,一圈圈地把他箍得好紧,在哪里都找不到归属感。

    宁玺正在努力的事情有很多,比如每天晚饭多加一瓶红石榴汽水儿,比如去校内篮球队打打比赛争点儿光,再比如,每天睡前坚持给行骋发一句“晚安”。

    他逐渐开始学会晚上睡觉时,把行骋的校服穿在身上睡,而不是再抱到怀里。

    在北京待得久了,宁玺比以往更加渴望被拥抱的触觉。

    他偶尔会想起毕业“喊楼”的时候,行骋站在教学楼上领着一群兄弟在哪儿嘶吼他的名字,汗水和男孩儿青涩而雄浑的声音交杂在一起,传了好远好远。

    他祝他金榜题名,祝他锦绣前程……那张扬恣意的模样,是那一天宁玺眼中最亮的星。

    那天行骋抱着校服外套,拢到他身上,慢慢从身后拉起拉链,俯下身去吻他的耳廓,说,哥你穿了我的校服,以后就是我的校园早恋对象了。

    挨校园批`斗,挨家长棍棒拆鸳鸯,挨同学惊异议论,都不会分手的早恋对象。

    永永远远的,早恋对象。

    高中真好,青春也真好。

    转眼,北京步入了十一月。

    十一月中旬的第一天,是周末,宁玺起了一个大早,跑到篮球场去找了颗球。

    他在校园里凭着球技高超已经领了一小队儿人马,说平时没课的时候,就大家凑一块儿,五打五,单挑,斗牛,都成,怎么猛怎么来,这憋得久了,冬天就该放松放松!

    宁玺手上的伤,一小片面积已落了痂,还有些地方长了些新生的肉,袖子一捋起来,本该白皙的胳膊上留了红痕,分外惹眼。

    队里有那么两三个男生,瞅着宁玺长得这么俊,成绩又好,不免爱跟他搭几句话,看不顺眼他的也有,宁玺从来不多说什么,依照他初高中驰骋球场的作风,一颗球玩儿得队友人仰马翻,通通甘拜下风。

    他现在的比赛是三打三,因为身高不算特别高,打了个最得心应手的得分后卫,在三个人一队的比赛中,同时也掌握了控球后卫的发球权。

    这电光火石之间,宁玺手上抄了颗球正准备突围进三秒区,不料裤兜里揣着的手机响了,连忙跟队友说了句抱歉,要了暂停,掏出手机拿来看,果然是行骋。

    他现在早就养成了手机不离身的习惯,打球也不能放着,不然没安全感,他心里发慌。

    身边儿的队友正蹲着拴鞋带,仰头笑着问他:“嗨,宁玺,打球还接电话呢?”

    “急事儿,”宁玺笑了,晃了晃手机,“家里的。”

    一接起来,那边行骋像是早上起来出了小区正在赶去学校,说话的声儿都有些喘:“哥!今天几号啊?”

    “你又不是没手机,”宁玺一皱眉,嫌弟弟好不容易打个电话过来还讲废话,随即语气又软了下来,“十一号。”

    行骋像是在跑步:“哥,明儿你生日怎么过?”

    “别破费,攒着。”宁玺扫了一圈儿周围的队友,都在等他打完这个电话。

    行骋忽然蛮横起来了,“我给你买了礼物,你必须得收。”

    宁玺问他:“贵重物品?”

    “对你来说,是的。”

    宁玺想了一会儿,心里还是隐隐约约抱了期待,咬着嘴唇妥协道:“好吧。”

    他手上的篮球转了又转,补充道:“你寄个保价的,丢了就可惜了。”

    行骋在电话那头拿着他的小破旧老人机,笑弯了眼:“丢不了。”

    电话一结束,宁玺在原地愣了会儿,队友开始跑区域联防,招呼他:“快,打完了就看这边儿!”

    宁玺一点头,带着球突了进去。

    一场球打完,到了晚上,初冬的北京温度降到了零度左右,迎来了第一场雪。

    北方的初雪,雪量并不大,再加上北京雾`霾严重,不但漫天的小雪成不了皑皑雪景,反倒湿润了满地,人的脚印儿踏上去,还化了脏脏的雪水。

    但是这里红墙砖瓦,古木参天,偶有细雪飘飘而下,连古建筑物上的重檐歇山顶边儿,都积上了一簇簇伶仃的白。

    宁玺的室友都比较宅,四个人凑一块儿煮了羊肉粉,宁玺吃得辣,另外三个吃得不辣,都看他一个人拿着辣椒罐儿在往碗里倒辣椒,全在佩服他,牛逼!

    “嗳,你们四川那边儿,吃辣都这么猛的?”

    宁玺辣得白净的脸颊泛了红,“还行,看个人口味。”

    有一个从江南来的男生伸手去拉了寝室的窗帘,惊道:“下雪了!我靠!初雪!”

    宁玺站起身来,也侧过脸去看,又听那个江南的男生说:“我得跟我女朋友说声,看雪去!”

    另一个戴眼镜的男生抱着碗坐下来,翻个白眼儿,“大惊小怪,你们这些南方人,雪都没见过。”

    “见过,”宁玺淡淡道,“去年成都也下了雪。”

    去年的雪特别温柔,落了他和行骋满肩,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没命地跑,跑得面色带红,呼声带喘,只为了找一间宾馆,把彼此脱个精`光。

    戴眼镜的男生三下五除二把羊肉粉吃完了,扯过纸巾擦嘴:“成都还下雪啊……不行,我得出去看看,咱学校的姑娘估计都出来了,我得捞一个!”

    两个人都穿着羽绒服,着急地往脖子上捆围巾,另外一个倒是慢条斯理地收拾桌上的碗,抬起眼皮儿问宁玺:“你不去看看?”

    宁玺喜欢下雪,但是行骋不在,他也没有出门的兴致,摇摇头说:“不了。”

    “那行,我也去看看,”

    室友也去拎外套,揣了钥匙在兜里,“你要是想去就把钥匙带好,要下楼跟我打个电话就成,我在学校里转转……”

    三个人瞬间都离开了寝室,宁玺看着雪,没由来觉得冷,添了件衣服,靠在桌边儿去看全英文的书,摘抄了一句下来打到手机上,发给行骋。

    想看看弟弟,最近英文有没有进步。

    还“威胁”了行骋不许翻书不许百度,不然回成都得挨收拾。

    这条短信发过去,整整半小时,行骋都没有回复,宁玺看了看时间,八点,大概在从教室回家的路上。

    他一口气看了几十页,等隔壁陆陆续续有男生回了寝室,宁玺才想起来看时间,已经十点了。

    三个室友在群上发了消息,一个陪女朋友出校了,一个泡了妞带去酒吧,一个在校园湖畔边儿,让宁玺要过去一起的话,给他带包兰州。

    宿舍楼下安安静静的,乐呵着下来看雪的人群都已散去,校园里路灯显得如此寂寥,偶尔有人骑着自行车路过,差点儿被积雪绊了一跤。

    宁玺想起他们从滨江东路骑车去校门口宣誓的那一晚,街灯亮得通透,辉映着夜渚月明,行人过往。

    骑到最后,行骋下了自行车,近乎蛮横地去握紧自己的手,一步步地走着,一言不发。

    大概,是刚好有夜里无处可藏的晚风,从行骋的方向吹来。

    那会儿,他觉得自己真的好幸运。

    没一会儿,宁玺的手机就震动起来了,他几乎是秒接。

    “哥,快递到了,下去拿。”

    宁玺站起身,揉了揉自己凉凉的脸,低声应了句“好”。

    两分钟后,宁玺穿着短袖跑下楼来,天寒地冻,一张口能哈出一朵雾气。

    他看到。

    他看到,行骋站在宿舍楼下。

    就好像当年等他放学一样。

    他还听到,行骋举着电话,笑着说:“你再来晚点儿,快递员要冻死了。”

    这一年京城的雪下得不大,却好像模糊了宁玺的眼,模糊了那上千公里的距离。

    而行骋,穿着黑羽绒服,终于站在这个他幻想过无数次的地方,等得连睫毛上都落了冰碴。

    “你,”宁玺艰难地开口,“行骋。”

    那么久没见面,或许是往天训练中烈日暴晒的缘故,宁玺觉得行骋黑了些,手臂上肌肉更明显了,个头像是又长了,浑身蜕去了不少稚气,那么炙热耀眼。

    逐渐在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可是行骋现在,冲过来站定,低下头来抱他,喊他一声“哥哥”,他又觉得,行骋好像就只是去小区门口的副食店买了两瓶红石榴汽水儿。

    好像,根本没有分开过。

    “我来了啊,”

    行骋把羽绒服的帽子扣上,像在机场离别时那样,偷偷地在宿舍楼下咬宁玺的耳朵,“我来了。”

    见宁玺不吭声,行骋揉了揉他的后脑勺,像安慰小孩儿一样,哑声道:“不是你给我发的英文短信,说你想我吗。”

    我长大了啊,我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