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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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意外收获

    第三天晚上,鸡还没叫,王素芬便起来了。

    开始洗脸做饭,借着烧火那会,又把那又脏又乱的头发给收拾了一遍。

    进了睡房,找出那件当年,王培忠给买的的确良衣服,在油灯下对着小圆镜照了半天。

    说不怀念当年那种衣食无忧的生活,那是假的。

    可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不能为了一已之私,便放下这么大一家子不管。

    吹了灯,出了门,吴应成手里拿着火把,吴应春在那傻笑。

    “王孃孃,你今天真好看,像个新媳妇。”

    王素芬羞涩一笑,“老大,掌他的嘴。”

    吴应成做势欲打,吴应春急忙背着枪朝前面跑了。

    十五的月光,像一个银盘,挂在高高的天上,如银的辉洒下来,照在山林间仅容鸡公车通行的小道上。

    美丽而幽暗。

    两男一女,也没有怎么说话,而是不时朝林子两边看。

    山里人都知道,狼这玩意有月圆之夜出动的习惯,稍有不慎被它盯上,不死也得残。

    就在去年,唐家院子的唐德发,趁着夜色,山更半夜想去偷别人的鸡,没曾想遇见一只与他有相同想法的狼。

    一人一狼干了一架,最后狼挨了几棒子跑了,他的一只手也废了。

    “王孃孃,哥,我怎么感觉渗得慌?”

    走了一段,跑在前面的吴应春停了下来。

    “嘘!”

    吴应成把火把交给王素芬,取下了肩膀上的刷子枪,瞪大眼睛,看着四周。

    山里人从小在山里长大,对山里的一草一木都有感觉。

    就在刚才,他也闻到了风里那股子浓浓的血腥味。

    傲物~!

    突然,林子里传来一声狼嚎,嗖嗖几声,窜出五道黑影来。

    绿绿的眼睛,吡开的狼嘴,发光的狼牙,夹着的尾巴...

    一切都在证明,它们才是这片森林的主人—灰狼。

    “慢着!”

    见着吴应春要开枪,吴应成急忙制止。

    狼这种动物非常的团结,不但表现在猎食方面,还表现在报仇方面。

    今天要么就是把五只都给杀死,要么就最好一只别动。

    一只狼不足为惧,可五头狼合作,那战斗力,能干掉一头熊。

    而这些狼常年与吴培忠那样的老猎人作战,经验丰富,站位、躲避都相当有经验。

    他们这两枪打出去,最好的结果就是打死两只。

    可剩下三只,必然会趁他们换弹药时扑过来。

    他们两个男人还好,抓伤咬着了,修养几天就好了。

    可王素芬肚子里还有个弟弟呢,要是出了什么事,他这个当儿子的,该怎么和吴培忠交代?又该怎么和自己的良心交代?

    “哥!?”

    一旁,吴应春手已经有些发抖,五只狼见势,一步步慢慢靠近。

    “别怕!”

    吴应成不懂打猎,可他父亲懂呀。

    如何分辨头狼、头猪这些事,他还是学过的。

    这一会这家伙就猫在最边上,虽然位置不是头目位置,但目光自信而有力。

    吴应成把枪口一转,对准那只狡猾的家伙。

    “不想死就滚开!”

    “傲物~!”

    站在最中间那只狼低声吼了一声,好像在说,它才是头。

    吴应成才不上它们的鬼当呢。

    这些家伙,在狩猎时的智商,相当于人类一个成年人的智商,16岁左右。

    他就不信,一只头狼在面对火枪时,会不怕死的冲在最前面。

    你见过热兵器时代,有几个指挥官是冲在最前面的?

    “傲物~!”

    中间那只狼又在开始叫了,可被吴应成认定的那只狼却后退了一点。

    吴应成知道,他老爸教的没错。

    在与势均力敌的猎人对抗时,只有最强的野猪,才会冲在最前面。

    “我数三声,你们再不滚,老子就真的开枪了!”

    听了这话,吴应春也调转了枪头,对准了头狼。

    两支枪,总有一支能把这家伙打成筛子。

    而狼群一旦失去了头狼,战斗力就会急速跌落,直到选出新的头狼,战斗力才会回升。

    那样就是四比三,他们有枪、有火把在手,要是真拼起来,谁特么也别想好过。

    “一!”

    吴应成知道,这些家伙懂得简单的人类语言,一面作势要开枪,一面大吼了一声。

    “二!”

    “s...。”

    “傲物~!”

    三字未出,那只头狼抗不住了,对天长啸一声,身子一跃,进了林子里。

    其余四头狼一见,吡牙的吡牙,裂嘴的裂嘴,...

    虽然是满满不甘,可还是跟着跳进了林子。

    “呼!”

    吴应成长舒一口气。

    听父亲说,这些家伙虽然厉害凶惨,但一般也不和人较真。

    可今天这是怎么了?

    难道是重生不利?

    回头一看,王素芬和吴应春也是一头的汗,看来吓的不轻。

    “走吧!”

    狼是狡猾的,谁都不能保证它们会不会回来,而且还要赶时间。

    一句话,此地不宜久留。

    “哥,你看那是什么?”

    没走多久,走在前面的吴应春兴奋地喊了一声。

    借着月光一看,吴应成终于明白那些家伙为什么不肯走了。

    只见山路中间,竟然躺着一头大野猪。

    两三百斤左右,肚子已被开了一道口子,肠子、肚子流了一地。

    “哈哈!”

    吴应春跑了过去,放下枪和背蒌,就要往肩上扛。

    那么几只野鸡、野兔都要买几十块,这么大一头野猪,得买多少钱呀?

    吴应成一脸无语。

    “春娃子,你做啥呢?”

    吴应春咬着牙,“哥,快来,帮个忙,我搬不动。”

    “搬都搬不动,还能弄到县里去?”

    吴应春恍然大悟。

    “对哦。哥,那要不你在着等等,我回去把家里的鸡公车推来。”

    “好啦。”

    吴应成急忙制止,看了看两边的黑漆漆的林子,他知道那五个家伙还没有离开。

    “割上几块肉得了。”

    “啊!?”

    吴应春一脸不干。

    “凭什么?”

    “又不是你打的,你说凭什么?”

    “捡的比买的贵!”

    “滚蛋!快点割!”

    吴应成口中虽骂,但心里却没有生气,换做前一世的他,也会这么做。

    这年头,猪肉要肉票,还要八毛多,他这野猪肉,还不要肉票,怎么也得一块二三一斤吧。

    这两三百的野猪弄下来,除掉内脏,怎么也有一百七八十近。

    是多少钱,吴应成心里太有数了。

    可他知道,贪婪的结果就是自取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