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红杏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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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谭家养的一条狗

    谭夫人轻轻拍着薛素的手,面带浅笑道,“元清的外祖母此刻就在正堂中,她性子慈和,素娘也无须太过拘束。”

    点头轻轻应和着,薛素心底却暗暗发笑。

    只凭着谭夫人跟谭元清的性子,她就不信这位老夫人是什么宽和大度之人,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她哪敢掉以轻心?

    跟在谭元清身后一并进了正堂。

    有位穿着铁锈红衣裳的老妇人坐在八仙椅上,满头黑发精神奕奕,五官跟谭夫人有几分相似,面上虽然长了不少纹路,却比同龄人显得年轻多了。

    老夫人冲着薛素招手,笑盈盈问,“这就是清河媳妇吧?模样长得还真是标致,水灵灵的,就跟枝头的花骨朵一样。”

    脸上浮起飞红,她缓缓走上前,装作羞窘的低下头。

    正堂中坐了不少女眷,一开始众人并不清楚薛素的身份,此刻老夫人一开口,她们心里便跟明镜似的,面上也露出恍然之色。

    高门大户的女眷们早就听说了辅国将军成婚一事,他在老家娶的媳妇是目不识丁的村妇,还真是让人大吃一惊。

    谭元清的表妹是承恩侯府的嫡出小姐肖迎年,今年刚满十五,生的粉面桃腮,朱唇贝齿,左边脸颊上长了一个浅浅的梨涡,笑起来分外娇甜。

    此刻她俩站在一起,小声嘀咕着。

    “你怎么把薛氏带到府里来了,跟无才无德的村妇走的近,肯定会影响你的闺名,你今年已经十七了,难道不想定下一门好亲事?”

    肖迎年的话字字诛心,谭元清听着不由有些气闷,反驳道,“外祖母非要见薛氏,我有什么办法?她是楚瞎子的媳妇,就算咱们不喜这种粗鄙的村妇,也不能将人得罪死了。”

    手指抚着玉佩上柔软的流苏,肖迎年不以为意,“楚清河不过是你们谭家养的一条狗而已,你让他往东,他就不敢往西,薛氏又算得了什么?”

    见女人的脸色仍不太好,她继续道:

    “再说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楚清河老早就看上你了,当年要不是你嫌他成了废人,哪里能让那种货色捡了便宜?”

    “你这话千万不能让外人听了去,否则薛氏心里不乐意,挑唆楚清河跟谭家离了心,可就麻烦了。”

    肖迎年翻了个白眼,不由问了一声,“表姐,难道在你眼中迎年就是个傻子吗?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

    说着,她的眼神落在了薛素身上,细细打量着那张艳丽无比的脸,在察觉到自己的五官略微逊色时,肖迎年暗暗哼了一声。

    自打重生后,薛素的感官要比普通人敏锐许多,她怀疑是那颗融入腕间的桃木珠导致的。

    面颊往旁边偏了几分,她看见谭元清跟肖迎年站在一处,后者脸上挂着甜蜜的笑容,十分娇憨,要不是自己能清晰的感觉到这份恶意,怕是真要被女人糊弄过去。

    即便早就猜到这承恩侯府不是什么好地方,薛素此刻也不能提前离开。

    等到开席时,她跟谭府的人坐在一起,手中拿着筷子,慢条斯理地吃着面前的菜蔬。

    春衫轻薄,袖子也比冬天的小袄宽大些,薛素这么一动,左手腕上那颗红艳艳的痣立刻露了出来,肖迎年看到这一幕,眼神不由闪烁了几下,开口道:

    “楚嫂子,你腕上的这颗痣,长得跟守宫砂一模一样。”

    说这话时,她刻意看了谭元清一眼,两年前楚清河退婚一事,在京城闹的沸沸扬扬,在座的女眷没有不知道的。

    薛氏身上还有守宫砂,说明楚清河心心念念的女子正是谭元清,否则怎么可能成亲一年了,夫人还是完璧?

    扫了一眼众人晦暗不明的眼神,薛素撂下筷子,两指捏弄着微微凸起的红痣,有些懊恼的开口:“肖小姐误会了,这颗痣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跟守宫砂一模一样,我这个成亲一年的妇人,三番四次被人错认,简直羞死人了。”

    火辣辣的视线投注在自己身上,谭元清脸上的笑容不由有些僵硬,藏在袖中的指节因为用力过度,变成了青白色。

    她想要嫁入皇室,根本不愿意跟楚清河有半点牵扯,偏偏这帮人总是揪着当年之事,翻来覆去的一提再提,实在恼人的紧。

    饭桌上的气氛变的有些奇怪,不过还有几人主动应和着薛素,毕竟楚清河手底下掌握着几十万大军,一般人可得罪不起。

    这些人想要讨好薛素,而另外的人则打了别的主意。

    按说辅国将军成亲也快一年了,薛氏竟然还没给他生下一儿半女,像这种不会下蛋的母鸡,除了那张脸蛋看的下去以外,再无其他优点。

    家里头的嫡女不能为妾,但庶女却有一大把,要是运气好的话,生下了庶长子,岂不是将半个将军府都给握在手里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将军府家大业大,光陛下的赏赐就不计其数,有人动心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就连薛素头一回拿到库房的钥匙时,都被楚清河丰厚的家底给震慑住了。

    满屋溢彩流光的金银珠宝暂且不论,那些名家隐士的手稿字画,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将军府中之所以能有这些,是因为前朝时匈奴的铁蹄踏遍大半汉土,从世家大族中将珍藏多年的家私都给劫掠过去。

    男人是边城的将领,领兵打仗时,缴获的钱财直接充了军费,那些没人要的书册便由他自己收着,堆在库房中,越积越多。

    上辈子薛素跟着王佑卿,读过不少书,对前朝的那些文人墨客也有些了解。

    当初王秀才拿到了香山居士诗词的印本,都要特地来给她看上一眼,要是原本的话,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这些人虽然不知道将军府的库房中到底有什么,但也能猜到几分,态度自然热情的很。

    一顿饭吃的勾心斗角,薛素觉得怪没意思的,小手抵着下颚,百无聊赖的叹了口气。

    等到下人们将碗碟撤走时,她在堂中扫了一眼,发现隔壁桌坐了个姑娘,脸上长满了又红又肿的疙瘩,密密麻麻的,几乎挑不出一块好肉。

    顺着薛素的视线看过去,谭元清低声道,“那是宁远侯的嫡女陈云笙,他们一家子都是这副模样,就跟恶鬼那般瘆人。”

    听到这话,女人挑了挑眉,没想到这痤疮竟然是遗传的。

    承恩侯老夫人年纪大了,精力不济,宴席结束后脸上就露出了几分疲态,由丫鬟扶着去歇息了。

    堂中的女眷三三两两坐在一块,唯独陈云笙左右两侧的位置全都是空着的,没有人愿意搭理她。

    “瞧瞧那张脸,简直都快烂光了,是不是陈家人做了什么丧尽天良的恶事,才会导致一家子变成这副恶心人的德行。”

    “说不定真是报应。”

    “就是……”

    薛素耳中听着这些伤人的话,不由皱了皱眉。

    就算陈云笙脸上的痤疮十分严重,也不是她的错,凭什么要被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欺凌?

    女人突然站起身,缓缓走到了陈云笙身边,在后者诧异的眼神中,嫣然一笑。

    “我名薛素,是楚清河的妻子。”

    陈云笙怯怯点头,她自然清楚薛素的身份,眼前的女人就像一团火似的,艳色逼人,根本无法忽视,只要不是瞎子,哪有看不见的道理?

    “不知陈小姐可去过私馆?”

    “先前去过几回,但她们并没有办法祛除我脸上的疙瘩,这两年便去的少了。”说话时,陈云笙眼中流露出一丝黯然之色。

    从小打大,因为这张脸,她受到过不知多少嘲笑,那种感觉好像有人用锥子往心窝里戳,疼痛难忍,却又无力改变。

    她的性子本就懦弱,再加上被欺负的太久了,现在面对别人的恶语,都生不起反驳的心思。

    看到女人这副模样,薛素心里头升起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要是陈小姐信得过我的话,改日可以去颜如玉一趟,那间私馆中有一种香红饮,是用药材以及蔷薇花汁调制而成,对面部的痤疮有几分效果,即便不能完全消失,也可改善一二。”

    眼中含着两泡泪,陈云笙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还以为薛素跟那帮人一样,也在骗她。

    “此话当真?”

    “我为何要撒谎?”她反问道。

    陈云笙低着头,支支吾吾了好半晌,都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见此情形,薛素更加气闷,“你好歹也是宁远侯府的嫡出小姐,要是再有人折辱你的话,千万别忍着,否则她们欺负习惯了,根本不会收手。”

    她记得以前安宁村有个妇人,相貌丑陋,别人总是骂她,因为她不敢反抗,后来竟然用石头虐打。

    乡间的石块一个个都有拳头大,三两下就能将人砸的头破血流。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到一年,那妇人就直接去了,欺负她的人太多,也说不清究竟是谁将人害死的,此事没有人追究,渐渐就被人淡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