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红杏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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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恨得发狂

    即使昏迷了整整三日,男人的双眼依旧明亮,他近乎贪婪地坐在面前的女人,拉住了薛素的手,歉声道:

    “素娘,都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

    伸手掖了掖被角,薛素叹了口气,好半晌才道,“你既然知道我会担心、会忧虑,为何不小心着些,非要用这种以命换命的方式对付匈奴首领?”

    楚清河活了三十多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小妻子发怒。

    此刻男人心底不免涌起了几分忐忑,飞速思索,开口辩解:

    “当时战况危急,实在耽搁不得,更何况巴鲁是匈奴的首领,只要擒住了他,城外的骑兵便会似一团散沙那般,数年内都不会再给大虞带来威胁,我想带你跟宁安回到京城,省得终日呆在边关,过这种清苦的日子。”

    听了楚清河的话,薛素的面色缓和了些许,她站起身,走到铜盆前,将手中的丝帕沾湿,仔细给男人擦拭面颊,一边动作一边问:

    “现在巴鲁没了,侯爷也能安心养伤了吧?”

    “自是如此。”

    先前这间客房中就放了炭盆子,为了避免楚清河着凉,薛素又在外间添了一只,屋里暖意融融,就算穿着一件薄衫,也感受不到半点冷意。

    “军中有葛崇看着,你也不必费心,最近就好好听表哥的话,将伤养好。”说话时,女人眼底透着一丝警告的意味,让楚清河浑身僵硬,只觉得腹部的伤口都隐隐作痛。

    他叹了口气,费力地抬起手,将屋里的丫鬟屏退出去,然后紧紧盯着素娘,嘶声开口:

    “我受伤挺重的,这几日都没有擦洗,身上都生出一股怪味儿了,你难道没闻见?”一下下拍抚着柔若无骨的小手,楚清河言辞恳切极了,就连神情都十分诚挚。

    他很清楚,小妻子的嗅觉十分敏锐,比寻常人强出不少,此刻房中满是汤药的苦涩与鲜血的腥气,对她而言应是不小的折磨。

    薛素神情没有半点变化,将自己的手抽出来,揉了揉酸软的腕子,淡淡道:

    “伤口不能沾水。”

    楚清河有些不甘,不过他到底顾及脸面,这会儿压低了声调说,“只要避过伤处即可,擦擦腹部、前胸、后背之类的位置,否则再这么憋闷下去,我怕是会长出虱子来。”

    将这一番胡话收入耳中,薛素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按着这人的指挥,小手解开亵衣,在满是伤口的古铜色胸膛上草草擦拭几下,贴在肌肤上的凉意让楚清河低低喟叹,苍白面颊也涌起了淡淡的血色。

    站在门外的闫濯看到了这一幕,不由以手掩面,只觉得寻常百姓心目中的战神,背地里与街头撒泼放赖的小混混没有任何差别。

    轻轻咳嗽两声,屋里的两人显然发觉了动静,薛素急急忙忙站起身,手里用力攥着那方帕子,恨不得在上头戳出个窟窿。

    闫濯缓步走到屋中,对上辅国侯不满的眼神,他什么也没说,只伸手将缠在腰腹处的白布解开,露出了狰狞瘆人的伤口。

    此时薛素就站在一旁,她目力不差,一眼就看清了用羊肠线缝合起来的伤疤。闫濯是神医不佳,但医术高明不代表针线活好,这道伤疤只能称得上细密,但形状委实不佳,跟蜈蚣没有多大差别。

    闫濯把药箱打开,从中拿出了白玉瓶,将药粉往伤口上洒,而后又将伤口包扎起来。

    楚清河双目紧闭,刚毅面庞上流露出几分痛苦之色。

    目光从病患身上挪开,闫大夫冷冷说:“若在下没记错的话,上回来到边城时,侯爷的伤势远比今日严重,那时甭说上药了,就连缝合伤口也面不改色,怎会变得如此娇弱?”

    见闫濯毫不犹豫地戳穿自己,楚清河心里升起了一股邪火,却又不好说些什么,只能拉着素娘的手,哑声解释:

    “你别听闫大夫胡说,我又不是铜皮铁骨,受伤自是疼的厉害。”

    薛素略微点头,坐在了旁边的木椅上,看着闫濯施针。

    “表哥,侯爷的伤势多久才能痊愈?”

    “你别看他是皮肉伤,却险些伤到了脏器,必须好好调养,免得将来留下隐患,少说也得耗费三四个月的功夫。”

    薛素肚子里的孩子都已经七个月了,她原本还想着回京生产,这样一来,便只能安心留在边城养胎,省得路途奔波,万一生出了岔子,她就算再是后悔都没有任何用处。

    “对了,莲生送了信过来,说抚纹膏在京城卖的极佳,多亏了表哥掌眼,否则这道方子我还真不敢拿给孕妇用。”

    闫濯坐在床头,弯着腰,修长手指捻动着金针,点头道:

    “莲生这丫头的确乖巧,也能将私馆撑起来,只是那乌述同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不知你们夫妻是怎么想的,竟跟这种人家订下了亲事。”男人语气嘲讽,显然很是不满。

    夫妻俩面上露出丝丝尴尬之色,还是薛素主动解释:

    “乌述同是侯爷帐下的军师,父母双亡,家中也没什么近亲,我瞧着他性情坚毅,人品也过得去,便以为他是个好人选,想将侄女许配给他。哪曾想这人竟如此糊涂,为了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姑表妹,居然将莲生贬低的一文不值,我辛辛苦苦将侄女拉扯大,岂是给他糟践的?”

    想到当初定下的婚事,薛素就憋了一肚子气,听说乌述同也在边关,仍担任军师一职,上回在答谢宴却未曾瞧见此人,想必是抹不开脸面,有意避开自己。

    闫濯将金针刺入穴位中,随即站起身,自顾自走到桌前,拿起茶盏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你能想明白就好,日后也小姑娘挑选婚事,必须擦亮眼睛,可记住了?”

    自己的侄女,薛素自是上心,哪有不应承的道理?

    见到女人点头,闫濯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复又站到楚清河跟前,等过了几息功夫以后,才将金针一根一根地取了下来。

    *

    自打陈蕊入府后,凌鸢就没过上一天舒心日子。

    原本对她万分恭敬的奴仆,一个两个都从主院中逃了出去,殷勤备至地伺候着那外室,不,现在应该改称陈姨娘了。

    以往凌鸢在府里说一不二,如今就算她把嗓子喊哑了,也只有几个老婆子懒懒散散的走过来,态度说不出的轻慢。

    凌鸢嫁给赵磊已有三年,膝下并无子嗣,但陈蕊不同,她肚子里可怀着老爷的骨血,若真生出个儿子,就算只是庶子,将来长大成人后也能继承赵府的家业,届时谁还记得凌氏?

    到了此刻,凌鸢切实感受到了何谓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早知会有今日的结果,先前她就不该与薛素一争长短,不止与娘家离了心,还将自己的名声都给毁了。

    痛苦地急喘几声,凌鸢脑袋混沌一片,好似浆糊那般。

    不知怎的,她竟走到了花园中。边城本就荒芜,没有什么精致迤逦的美景,到了冬天,除了青松以外,所有的树木都光秃秃的,半点绿意也无。

    凌鸢清楚的看到走在前头的一对男女,赵磊这个卑鄙无耻的东西,拿着一只红宝石步摇就要往陈蕊头上戴,那只步摇是她的嫁妆,因为太过珍贵的缘故,这几年都舍不得将此物从库房中拿出来,一直好生存放,哪曾想竟会被戴到那个贱人头上。

    女人面颊涨得通红,几步冲上前,一把将步摇夺了下来,由于用的力气过大,竟薅下了不少头发,陈蕊愣了半晌,回过神后便捂着脸,哭道:

    “老爷,是蕊儿出身低贱,不配戴这般珍贵的步摇,这才让夫人动了火气……”

    一个是讨人欢心的姨娘,一个是名声尽毁的正妻,赵磊偏向谁自不必提。

    他高高扬手,一耳光甩在了凌鸢脸上,将女人打得嘴角渗血,直接栽倒在地上。

    “凌鸢,现下留你在赵府,已经是我发了善心了,你居然还敢这般苛待蕊儿,不要命了吗?”

    “苛待?”凌鸢用袖口抹了把脸,冷笑道:“你拿着我的嫁妆讨好妾室,我只是将自己的东西抢回来罢了,那算是苛待?姓赵的,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吧!”

    世间男子大多爱惜颜面,赵磊也不例外。

    耳中听着凌鸢的唾骂,他气得发狂,抬脚狠狠踩在女人手上,步摇上的金箔崩裂,划破了细腻的掌心,潺潺鲜血不住往外涌,带来尖锐的疼痛。

    方才还在痛哭流涕的陈蕊,这会儿好整以暇地看着趴在地上哀嚎的妇人,眼底划过一丝得意,等赵磊教训够了,她这才挽住了男人的手臂,柔柔劝说:

    “老爷莫要动怒,若是气坏了身体该如何是好?更何况夫人也不是故意的,此刻已经得了教训,想必也不会再胡闹了。”

    赵磊冷哼一声,态度温和的拍了拍陈蕊微凸的小腹,看也不看满身血迹的凌鸢半眼,带着姨娘离开了院子。

    死死盯着这对奸夫淫妇,凌鸢整个心仿佛被浸在了毒水中,让她恨得发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