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霸总小逃妻

穿成霸总小逃妻 > 第57章 离开

第57章 离开

    仇厉身体僵硬,  他险些以为自己出了幻听,  抑或是他惯常的梦境。

    诺诺说这个字已经是极限了,再多的她也说不出口。世上多有巧舌如簧的人,  但诺诺不属于这类。男人身材结实,  她本来就是怕冷的体质,  这样近能感受他的热度,像是灼烧一切的火焰。

    她也不说话,  头靠在他胸膛。听他心跳狂乱,诺诺咬唇,脑袋轻轻蹭了蹭他。

    仇厉是个正常的男人,再正常不过的男人。

    再他妈犹豫简直不是男人,  他打横抱起她,往他们原本的房间走。

    诺诺和他领了结婚证以后就住这里,  只不过两个人之前什么都没发生。

    她反常地乖巧,抱住他脖子。简直乖得不像话,  如他梦里那样,  她不讨厌他,  愿意亲近他。

    她不重,  轻飘飘地在怀中,  他却喘着气,  死死地压抑。

    最后仇厉把她轻轻放在床上,一吻她的额头:“乖,  睡觉吧。”

    然后仇厉在诺诺旁边躺下。

    他离她很远,  床很大很豪华,  因此两个人之间很长一段距离。彼此能够听见呼吸声,仇厉第一次背对着诺诺睡。

    他忍得辛苦,但是知道不能再伤害她了。

    他这辈子做过挺多坏事,在被人口中名声并不好。但是只有这么个捧在心尖上的宝贝,他是希望和她过一辈子的。仇厉一生最渴望的东西,约莫就是诺诺的爱了。

    诺诺有些懵,脸蛋红红地躺好。

    她等了一会儿,估计现在快十一点了。她再等就不是回家最好的时机了。

    呼吸轻轻,窗外月光成了碎银。

    诺诺咬唇,闭上眼靠过去。

    她实在是害羞和窘迫,长睫轻敛,一声不吭。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只能干巴巴地抱着他。

    可是其实她什么也不必做。

    仇厉猛地翻过身,眼中的光芒很亮,诺诺倒是有些畏怯了。

    他嗓音沙哑:“你不后悔?不怕我了吗?”

    她怕。

    他眸中的光像狼,那种厮杀般的野性,让她微微颤抖。可是诺诺知道没有退路,她向来是个坚定的人,既然选择了回家,就不会后退。然而诺诺还是什么都说不出来,她怕她出声的时候声音也是带着颤意的。

    仇厉与她十指相扣。

    他年少时听过余光中的一首诗,雪色与月色之间,你是第三种绝色。

    第三种绝色。

    没人能抗拒的绝色,也是心中唯一的颜色。

    他翻身覆了上去,星辰醉人,酣畅淋漓。

    ~

    诺诺其实不大记得这种感觉,她和他扣紧的手指渐渐没了力气。

    她眨眨眼睛,月亮从西边升到了半空。

    月光铺就一地,那些难过的,这个世界经历过的一切,似乎都在渐渐远去。

    她隐有感觉,她真的可以回家了。

    然而她都有感觉,这个世界最偏爱的男人更加敏感。

    下一刻自己的手却被死死握住。

    诺诺勉强睁眼看他,她借着月光看清他神色的那一刻微微怔忪,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仇厉。

    男人双眼猩红,像是下一刻就会痛苦死去。

    明明离得这样近,她却似乎很难听清他的声音。

    世界有几分寂静,她终于听见了他的声音。

    “求求你,不要走。”似癫狂,似疯魔,到了最后,化作了浓浓的哀求,“诺诺,我求你,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她眼角的泪痣渐渐变淡,最后几乎消失。

    仇厉死死抱紧她,高大的身躯一直颤抖:“不要走……不要走……求求你,不要这样对我。”

    “我跪下来求你了,我求你了,不要离开我。”

    “我错了,都是我的错,你打我,你杀了我。”

    “不要离开我,诺诺……求你,不要这样对我。”

    他似乎疯了,或者傻了。竟然说出跪下来求她这样的话,半点尊严也不要了,来来回回竟然只会哀求。

    诺诺最后在这个世上的感觉,就是脸颊上一热,他哭了。

    诺诺并没有报复的快意,她很平静。

    一年多来,快四百天。

    再见了,仇厉。

    眼角泪痣彻底消失,那双盛满万千星辰的眼睛静静闭上。她唇角带着浅浅的笑意,呼吸慢慢停滞。

    仇厉看她慢慢闭上眼睛,已经快疯了,心像被人狠狠撕开。前一刻有多甜蜜,这一刻就有多绝望。

    他求她没有用,他做什么都没用,她没有原谅他,原来她不是要和他好好过的。

    她早就想好了要离开他。

    他喉咙一甜,生生吐出一口血来。

    仇厉抬手开了灯。

    白色几乎刺眼的灯光下,她闭着眼睛。容颜似乎也褪了色。

    她的脉搏和心脏不再跳动。

    仇厉痴痴看了半天,最后笑了声。

    她不要他了。

    他慢慢把诺诺的被子盖好,躺在她的身边,把她抱在怀里。动作很小心,很珍惜。

    他闭上眼,语气近乎轻柔:“我们一起睡好不好,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了。”

    他吻了吻她苍白的额头,哄孩子一样:“诺诺,宝贝。我陪着你。”

    ~

    S城大学三月的春。

    烂漫花开遍地,新闻系撰校园稿的时候,社长笑盈盈地说:“把标题改了吧,天天写院长的发言有什么意思?”

    小社员是大一才来的,闻言不好意思请教道:“那写什么啊社长。”他苦着脸,“我也知道没人看啊,但是学校有什么大新闻也不敢报啊,而且大家都不喜欢看校园报。”

    社长一挑眉:“谁说的不好写,你们大一那个播音主持系的系花,我听说她睡了半个月终于醒了,要探病的男生从医院都快排到街上了。写她,准有人看。”

    小社员红了脸:“写……写她好吗?”她似乎不喜欢这样的关注啊。

    系花只是客气点的称谓,说她是校花也没人反驳的。

    新闻和传媒不分家,播音主持系的大美人几乎整个S大都有耳闻。那姑娘漂亮得不像话,脾气也好。追她的人多,但她都没答应。

    被拒绝的人都不死心,晕乎乎的更迷恋了。

    她生怪病睡在医院的时候,许多人都急得不行。

    第二周还没醒,有人甚至在说:“不是真从童话故事里出来的睡美人吧。”真要等人亲啊?

    说这话的人狗头差点被打爆。

    但说到底,正是因为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同学们才知道系花云诺诺的家境并不太好。父亲是工人,母亲是个失去双手的残疾人,这段时间几乎眼睛都要哭瞎了。

    少年少女们知道诺诺的家境以后也有些同情惋惜。

    这么美好的一个姑娘,仿佛是上天细细雕琢的恩赐,来弥补这个本就寸步难行的家庭,但是谁知道云诺诺差点没醒过来。

    现在知道她醒过来了,大家都非常高兴。

    诺诺醒过来的时候,天光微亮。

    消毒水的气息浓重,她眨眨眼睛,眸中有些涩涩的感觉,她睡得太久,身体很累,几乎没什么力气,人也瘦了一大圈。

    云父还在守着她。

    她转头看着爸爸,三月的春,爸爸穿着灰蓝色的外套,发间夹杂着银丝,有些颓然的老态。诺诺醒来三天了,爸爸还坚持要守着她。

    云父打瞌睡醒过来,见诺诺清亮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连忙问:“要喝水还是要别的?爸爸给你拿。”

    “爸,不用。你回去睡一会儿吧,我挺好的,没有哪里不舒服,过几天就可以回家。”

    云父一辈子与人和善,这次也吓得不轻,好在诺诺醒过来了。

    这个女儿是他们悲苦家庭唯一的天使,老天终于把她还回来了。

    诺诺回家的时候,正是桃花开得最烂漫的时节。

    她睡得太久,仿佛经历了许久的记忆,然而梦境沉浮。等她醒过来,自己的世界却是和谐美好的。

    她非常乖巧配合,因此好得也很快。没多久就出院了。

    诺诺在家养了一段时间,妈妈这段时间心也快碎了。诺诺回家还特地放了鞭炮,保佑诺诺平安驱邪。

    诺诺大学已经念了半年了,她读的播音主持,闲暇时兼职帮几个网红姐姐上妆。一开始没多少人相信这个小姑娘,后来约单的人倒是多了起来。

    诺诺也因此可以帮家里分担许多。

    要是顺利的话,大学四年毕业,她能成为一个很优秀的主持人。

    诺诺在大学修的双学位,第二学位是法律,才报名还没来及上课。她想得长远,希望当法制节目主持人。哪怕不当这个,多懂点东西也是好的。

    诺诺回学校的时候,室友张欢哭得稀里哗啦的:“诺诺,你都不知道我那天吓得多惨,呜呜呜吓死我了。”

    诺诺笑着抱了抱她:“没事了。”

    大家纷纷拿出自己的珍藏,说诺诺瘦了好好补补。

    张欢开玩笑:“大家拼命减肥都没有瘦,诺诺不胖反而瘦了。”

    诺诺瘦了也好看,下巴尖尖,有种羸弱美人的模样。

    刘愉珠证明张欢没说谎:“对呢,诺诺生病这段时间,张欢小说都不看了。你生病那晚大家都吓坏了。”

    诺诺皱眉,倒是记得自己没了意识之前张欢在看总裁小说,还给大家讲来着。

    张欢吸了吸鼻子:“怎么着,你们还好奇后续不成?”

    刘愉珠倒真有些好奇:“你说就听啊,有始有终嘛。”

    张欢说:“它烂尾了,作者乱写,前面都正常,后面却突然神来之笔说那个世界崩坏了。”张欢吐槽,“这不是耍我呢嘛,它说男主没有爱上女主,所以大家一起凉了。”

    刘愉珠也无语:“什么剧情!奇葩。”

    诺诺皱了皱眉,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问:“男主为什么不爱女主?”

    张欢说:“不爱就不爱呗,作者没有解释,可能写不下去了吧。”

    诺诺点头,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

    如果一个世界,男主没有爱上命定的女主,那他一定有更爱的人吧。

    S大的校园,文学部在办硬笔书法大会,校园青春气息洋溢。纸页偏飞,在她们上课那条路上挂好供人赏析。

    诺诺随眼一瞥。

    是黄庭坚的一首诗——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要念着另一个人十年,应该是挺可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