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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猎手往往都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金老太太留下话就去忙了。

    留下周欢一个人独立思考。

    她在收银台里头坐着,越品着金老太太的话越是觉得不对劲,她什么时候这会替别人着想了。

    这还是那个在逃难路上骂尽了全村人的老太太吗?

    怎的现在村里人变化都这么大,先是周满,接着是金老太太,下一个会是谁?

    门帘里头,金老太太偷摸的掀开了一个小缝观察着周欢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她心里毛乎乎的。

    怎么样啊?欢丫头到底能不能答应啊。

    欢丫头啊,你别着急否定俺们,你想,你细想,若是这生意能带着全村致富,你知道这得是多大的福报吗,你知道全村人会怎么感谢你吗,你知道你很可能千古流芳的不?

    你知不知道我是不得而知了。

    但我知道,若你要是立马否定了,那我这老脸可真没地放了,隔壁你张大娘的猪肉,对街你宋伯伯的鹿茸粉,我可都收下了。

    万万不可能再退回去。

    另一边厢,不知道喜刷刷正要发生了啥的打猎四人组,还在篝火的面前分配着任务。

    谁是需要围猎的,谁是需要当猎物的,这都要事先说好。

    因为在这地方也需要论资排辈。

    譬如朱五六,他是老大哥,也是里长,那他就不仅仅是围猎队伍的,他还是围猎队里最后的防守线。

    这意思就是孙兴旺和孙兴德去打猎的时候,一旦遭遇了不测,朱五六就需要拉动绳索,启动孙兴旺在地上安插的埋伏。

    若是这一步也挽救不了他们几个,那朱五六就得赶紧跑,跑的越快,越快跑回村里喊人就越好。

    幸运的能找来人营救他们,若不幸,那就负责给他们收尸。

    孙兴旺讲好规则,定睛看着孙大壮,他是这里最小的,身体好,跑得快,四人组里没人比他更适合充当猎物。

    “大壮,一会儿你举着把火就往我跟你说的那个地方走,眼睛支起来,耳朵竖起来,别傻乎乎的就知道往前冲,探着点地,一旦听见有动静了,别管是啥,你转身就跑知道不?”

    “知道了,大旺哥,我以前也总往山里去,你忘了以前遭了袭击,还是我打死了头狼。

    狼我都不怕,这山里还有啥能吓唬住我的。”

    孙兴旺没提从前事儿,好汉不提当年勇了,要是他当时支棱的起来,头狼怎么可能是孙大壮的。

    “总而言之,你小子机灵点,别轻敌,俺们都想早点回家呢,你别一个傻劲儿的就往前冲。”

    朱五六也推搡了孙大壮一把,说道:“你别嘿嘿嘿的,你听你大旺哥的话,别年纪轻不把身子当回事。”

    “我都多大了哥,你们都放心吧。”

    放心?

    不知怎地,今天越看孙大壮这信心满满的样子他越是不不能放心,甚至有些后悔,不如勒紧裤腰带给周欢上城里买个貂了,何苦在这守株待兔。

    “行了,准备吧。”

    “好。”几人齐声说道。

    ……

    把金老太太的话当成了一件事儿去办的周欢,也开始在村里做市场调研了。

    村里这些个庄稼户,周欢已经认识了好些,有的是结缘于绣坊,有的是朱五六当上里长后,在村中心的小学堂开会时见过。

    村中心的小学堂,是朱五六提议建设的,也是周欢眼里为数不多他看出来的实在事儿。

    这里当初也是一处破危房改造的,漏洞的地方能用喜刷刷余下的青砖补就用青砖补,不能的就去水边淘泥用火烧上两天一宿,就跟做土窑子一样,保证它结识紧固。

    得把孩子们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至于为啥会有这个下学堂,其实往大了说是学堂,往小了说就跟咱托儿所是一样的。

    这不是村里忙活起来了吗,他们的娘亲大多都在绣坊,爹爹和阿爷阿奶们又都在春耕,这些娃子白日子一下子就成为了没人照顾的留守儿童。

    所以朱五六上任不久就计划拍板了,启动新工程:一对一育儿,一大带一小

    除了岁数大些能帮家里干农活的孩子们不在这以外,这里的孩子依旧大多数都是书坊跟着楼德华读书识字的,他们是这个学堂的主力军。

    还有一小部分是岁数极小的,最小的三岁,最大的八岁,别看希娣小,在这里她就是大姐姐了。

    所谓一大带一小,就是一个年长些上过学的带一个年虽小没上过学的,从识字教起,这样等到这些孩子能上学的那一天,是不是就可以比其他村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了。

    不过,这只是朱五六一个美好的设想,三岁的小娃哪有喜欢学习的,人家都喜欢玩,且撒泼打滚的那种玩,到点了都不回家吃饭的那种玩。

    所以呀,这地方后来也就变味儿了。

    成了一个小游戏房,成了周欢眼中的托管所。

    希娣格外的苦恼。

    在家里她只需要面对一个狗蛋子小叔,在这里却面对了一群“狗蛋子”,就连看书学习的时间都没有了。

    以前周欢问她长大了有啥志向,她说当个女夫子,这句话被周欢夸的许久,一见到她阿奶周欢就夸。

    那段日子,阿奶格外疼她,让她在家里吃了不少的红烧肉汤拌粥。

    现在,她不想了,孩子们太难带了。

    “欢姐姐欢姐姐。”

    周欢在中心学堂转了一圈,正准备走,希娣就从后面追了上来。

    小小的身板还不如元宝的结实,不过跑了五十米就气喘吁吁。

    “你怎么出来了?有人欺负你了?”

    希娣摇摇头,仰脖说道:“姐姐你的铺子还缺人不,我也想赚工分。”

    这小家伙脸蛋鼓囊囊的样子像极了从前的元宝。

    都说过了一年长一岁,这说法在元宝身上格外的明显。

    现在的她人小鬼大,时常自居为大姐姐,很是珍惜羽毛,很是好为人师。

    那副小大人的模样别人说不得也损不得,谁说她不规矩了她就和谁急。

    还有“可爱”两个字也不许说。

    周欢憋的难受,出来忍不住就捏了一把希娣的肉脸:“你这小可爱,是嫌弃你大姐姐赚的不够多,不给你买好吃的好玩的了?这么着急赚银子?

    乖,你在这好好念书,以后当上夫子能赚更多的银子呢。”

    夫子……

    希娣吓得捂住了耳朵就往家跑,一边倒腾着小腿,一边喊“我不要当夫子,我不要当夫子。”

    周欢无奈的摇摇头,看着小身影踉踉跄跄的消失在了土坡上,抱着膀子嘿嘿一笑。

    孩子嘛,真就是一天一个样。

    甩甩手,刚要去下一家庄稼户,土坡上矮的去,高的来。

    孙佩芳十万火急的招呼周欢:“快!大外甥女!你赶紧跟我进城!你舅他们被县衙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