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少年之天龙玉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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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准备开快餐店

    第10章准备开快餐店

    钱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产物,钱光够用是不行的。要达成你的目的,就得先增加你的资本。

    宋越隐隐感到危机,似乎先得储备资金才能应付以后的潜在危险。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历史上不管哪朝哪代,饮食业总是长盛不衰。既然要赚钱,就得从饮食业入手。

    让宋越吃惊的是,这个文国的饮食业特别发达。各种山珍海味,虽然没有味精,但利用食物本身具有的自然鲜味相互融合,其美味远远高于现代的饮食。当然这是指的高端饮食,比较于现代社会而言,现代的高端饮食业可以说是种退步!而民间小吃文国就简直太差太少了,或许是贫富差距太大的原因。所以,要开酒楼,不说资金远远不足,即使自己是个富二代,开酒楼也未必有优势!

    经过一番市场调查,宋越发现,文国和所学历史中的中国古代如此相同,不仅仅是文字语言还是习俗。文国人特别是上流社会不吃猪肉,而牛羊野味海味才是主流。猪肉被认为肮脏,只适合下等人食用。毕竟上流社会相对而言属于小众,自然猪肉的吃法也没有多少特色。但没有现代社会的饲料喂养的古代猪肉质是无与伦比的,没有腥臭,只有鲜美。于是宋越决定开一家适合上流社会和下流社会老少皆宜的快餐店,当然得借鉴现代社会的某德基了。可以有猪肉汉堡,牛肉汉堡,炸鸡腿,炸牛扒猪扒,还可以有咖喱,有薯片,还可以有小炒。最好配饮料,也可以配酒,毕竟古人好这一口。销售方式可以带走便携,也可以店里吃,更可以提前预订送货上门。饮料可以用深井的水冰凉,也可以有热饮。这样就可以适合各种人群。

    做生意,最重要的是选址,人流量决定了生意的兴隆。注意已定,宋越准备到大街上逛逛。

    "秋儿,带我到最为繁华的几条主街走走。"

    "少爷又是哪条神经发了,老爷吩咐不要随意到街上去惹出事端。"

    "少爷我又要赚钱去了,到时才有钱给秋儿买嫁妆啊!"宋越调侃道。

    "少爷,你又说疯话。我可不嫁人。"

    "不嫁人,那不可惜了秋儿,这么大个美人儿嫁不出去,那不是暴殄天物。"宋越似乎觉得自己也说出了格。

    "少爷!……"叶秋羞得耳根都发红了。

    "好了,好了,秋儿不嫁。但秋儿,说正经的,我不赚一笔钱,如何对付古仁凡这一帮死敌?有钱了至少可以请打手保镖不是吗?"

    "可是,要是再遇见古仁凡就坏了。"

    "不怕,我有百步穿云箭,你也见识过了,不是吗?"

    "少爷又要杀人吗?"

    "秋儿,你把少爷看成什么了,本少爷又不是杀人狂,再说了,只有万不得已才能杀人。这些官员子弟伤他了都有麻烦,最多吓唬吓唬他得了!赚钱才是大事,有钱就有势,谁还敢招惹咱?"

    叶秋听地瞪大了双眼,少爷的话无不道理。

    走了几条街,竟没有良铺,宋越有些惆怅。

    "越哥,好久不见了。最近忙什么呢?"一个穿着豪华的公子哥老远就招呼道,样子约么十五六岁,一双浓眉大眼闪烁着玩性。

    叶秋小声介绍,这人是没落王族的小王爷文世充,可能是你的唯一好友。

    "原来是世冲老弟,好久不见,想死哥哥我了!"宋越小跑过去就是一个抱抱。

    王世充愣住了,叶秋愣住了,行人愣住了!

    王世充反过神来:"越哥越哥,你不是受到什么打击吧。平常都拘拘谨瑾的,今儿怎么这么不注意形象啊?"

    宋越一愣:"哥哥我好久没看到你太激动了。哥哥我以往太窝囊,我也想明白了,要轰轰烈烈活一生。"

    正在这时,几个孩童边跳边唱着:"都城有个宋孬孬,懦弱又胆小,学会钻胯胯,学会狗狗叫,从此得逍遥!"

    尴尬尴尬,再尴尬!

    王世充再次愣住了:"越哥,我听说刘阿斗和古仁凡如此羞辱于你还以为是谣传,难道是真有其事?"

    叶秋不知所措地望着宋越。

    一听此童谣,宋越立即明白了自己和刘阿斗以及古仁凡之间的恩仇。此时自然不好意思,但马上一笑:"这不是个事。我给你说个故事吧。古时有个人遇到个泼皮,泼皮威胁这个人要么从自己胯下爬过去,要么杀了自己。这个人想要是杀了泼皮自己就会偿命,于是就从泼皮胯下爬了过去,人人都嘲笑他。结果数年以后,这个人当了将军,而这人也没为难那个泼皮。这个大将军受辱之事却成为了美谈,大将军也受世人敬仰,这就叫做大丈夫能伸能屈。我就是要做这个大丈夫,让他们嘲笑好了!"

    "啊!"叶秋惊奇地张大了嘴巴,她感觉宋越犹如脱胎换骨一般,越发觉得他高大。

    "好个大丈夫能伸能屈!越哥脱胎换骨了一般,必然是个成大事的人。以后我王世充就跟你混了!"

    "上次我借你十两纹银,今日就可还你了。"宋越想起一件事。

    "越哥,你就见外了。以前我和你都是受人屈辱同病相怜,所以还算的上能说的上话的朋友。说实话,以前吧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你,当然也瞧不起自己。直到今天,我才真正认识你,真心把你当朋友。比起你来,我感觉自惭形秽。我文家虽然没落,还不缺几两纹银。大哥,你就是我大哥。从今以后我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要跟着大哥一起重振我文家!"文世充一席话使得宋越有些感动。

    "既然如此,兄弟我也不客气了。对了,我准备先做生意赚点钱,兄弟有意也可以入股。"

    "什么是入股?"

    "也就是你可以和我合伙,根据你的投入赚钱了可以分钱,但是亏了就没有红利。投资有风险嘛。看老弟愿不愿意冒险?"

    "既然我认你当大哥,就是亏了也愿意。不过看大哥,赚钱只是第一步,难道还有什么大的理想抱负?"

    "抱负谈不上,和你一样,重振家族,让世人对我们刮目相看。"

    然后,宋越把自己的构想给文世充说了一通,"现在最缺的是商铺,兄弟可有什么点子!"

    "春月楼旁有个茶楼一直生意不行,听说老板有意低价出售,不知可否?"

    "那倒是个好地方,对我们的快餐店是不二之选。"宋越大喜。

    宋越一行人急匆匆赶到茶楼,确实生意惨淡,立马现银交易,三百两纹银便拿下。

    茶楼果然不错,虽是木楼而不陈旧,不需要大的装修,又还有五层。最可贵的是大楼后有一大片荒地,还有一口井,这口井的水竟然在热天也是冰冷如冬。还不时有寒气冒出。宋越大喜,这冷饮问题不需要大费周章了。

    宋越约定文世充明日茶楼商讨下一步规划后,带着叶秋打道回府。

    半路上,围上一群小乞丐,都大约十来岁,一共五六个。为首的稍微大一点,估摸是十四五岁,看着很精灵,浓眉大眼带着股倔劲儿。

    "小毛孩儿,这是干啥呢?"宋越道。

    "这位大哥,我们都是家乡闹洪灾,逃难到此,这些都是失去亲人的小孩,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大哥能不能借点钱,我可以打工赚钱再还您,您看中不中?"那为首的小孩说道。

    "跟我一起回家去,我做饭给你们吃!"叶秋和蔼地说道。

    "谢谢嫂子!谢谢嫂子!"为首小孩谢道。其他小孩跟着谢道:"谢谢嫂子。"

    叶秋尴尬地满脸通红,感情人家把她当做宋越的夫人了。

    宋越咯咯只笑,还不忘调侃:"哟,夫人怎么脸红了。"

    叶秋掩面娇羞道:"少爷胡说什么呢!"内心却有种甜甜的感觉。

    一群小孩儿发现说错了话,有的只偷偷吐舌头,这下尴尬了。

    "回去做饭吃是不可能的",宋越故意拉长尾音。

    "啊?"小孩们的希望变成失望。

    "少爷,你怎么这样啊?"叶秋由娇羞转为责怪与不削。

    "怎样啊?你是少爷还是我是少爷?"

    叶秋一时无语,泪花在双眼只打转。

    那为首小孩深深鞠了一躬,转身就欲离开。

    "等等,我没说不带你们去下馆子啊!中不中?"宋越喊道。

    为首小孩怔怔地转过身来,其他小孩欢心地差点叫出声来。

    叶秋喜极而泣:"少爷,你真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