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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金条

    河湾地的正月初三,一大清早的,竟然再次下起了大雪。

    之前的雪还堆积在那里,根本就没有融化,现在再次下起了这么大的大雪,这天气,还真是见了鬼了!

    没有别的办法,元晟只能继续带着人去清理积雪,这工作量,还真是不轻。

    “虽说瑞雪兆丰年,可这雪太大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儿,这可能会演变成雪灾!”

    抬头看了看阴沉沉的天空,以及那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元晟不禁皱了皱眉头:

    “干旱的大漠之中,竟然也会出现雪灾,这见鬼的天气!哥们儿真是服了!”

    手中的扫帚不停,这雪下的太大了一些,这还不到半天的时间,地上就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

    刚刚过完年的河湾地,再次集体忙碌了起来,集体清理积雪。

    下雪的时候,风不是很大,还有那么多的大胡杨树,胡杨林里,其实已经感觉不到有风了。

    在元晟的印象里,雪花飘飘,那都是一片一片的,充满了大自然的美感。

    可河湾地这里的大雪,这鹅毛大雪那是一层一层的下,元晟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下雪场景。

    在这大漠深处,常年都是最干旱的地方,不但出现了水量充沛的沙漠河流,而且,这大雪下的,完全超乎常理。

    按照如今这样发展下去,这大漠用不了多少年,就会慢慢变成一片巨大的绿洲。

    下大雪,大量降水,对于干旱的大漠来说是好事儿,可对于如今的河湾地来说,特别是胡杨林里的土质房屋来说,那是灾难。

    积雪融水对黏土房屋,破坏性实在是太大,所以,胡杨林里的人必须要提前把积雪清理干净。

    到了晚上的时候,雪才下得小了一些,一个白天,胡杨林里都在清理积雪,晚上,大家倒是可以放心的好好睡一觉了。

    吃完晚饭之后,元晟打算早早的睡觉休息,结果还是被张荷给拽着去了卧室,温暖的屋内,两个人大战连连,在张荷沉沉睡去之后,元晟这才起身离开。

    来到书房里之后,元晟把门给关好,又给火炉子添上煤炭,把风门给关上,这才放下心来:

    “回归!”

    …………

    回到马场里的元晟,第一时间就去洗了一个热水澡,之后才舒舒服服的会卧室睡了一小觉。

    吃完早饭之后,李小娟开车来到了马场里,她这几天,一直都在自己家里跟着走亲串门。

    元晟同样把亲戚给走了一遍,因为他今年要去滨城过年,年后的拜年,只能提前到了年前。

    “元晟,你给我站那别动!”

    李小娟狐疑的看着元晟,让后围着他看了又看,还趴在他身上闻了又闻。

    之后,李小娟才狐疑的再次打量起元晟:

    “真是奇了怪了,元大少爷,你给我老实交代,这几天到底是跟谁去鬼混了?”

    “你没事儿吧?我这一天天的东奔西跑,回来就在马场里,这马上就过年了,我能跟谁去鬼混?”

    元晟的脸皮贼厚贼厚的,打死都不会承认,再说了,在这现代社会之中,他元某人还真就是身正不怕影子斜:

    “马场里现在的情况,你比我更清楚,连个女人都没有,我上哪里去鬼混!”

    “真的?”

    李小娟那完全就是一种直觉,可马场里的情况,她还真就是清清楚楚的,这就更奇怪了。

    “你在怀疑我?”

    元晟不但不会承认什么,还把自己给演成了窦娥,夸张的双手捂着脸:

    “李小娟同志,你现在竟然在怀疑我!这日子没法过了!”

    “滚呐!”

    李小娟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实在是受不了元晟了:

    “不嫌丢人啊?赶紧给我收了你的神通,一个大老爷们儿,怎么这么小心眼呢!”

    说完,李小娟就拽着元晟,一起去了李英那里。

    元晟则是暗中松了一口气,自家这女人到底是个怎么回事,怎么会有如此的敏锐的直觉!

    这幸亏是在两个时空,两边根本就不会出现交集。

    李小娟跟李英的关系,只能用牢不可破来形容,在李英面前,元晟都得靠边站。

    “今天你们回滨城,家里蒸的馒头跟包子,还有菜,你们都多带点回去,过年就别出去买了,外面的菜不如家里的好吃!”

    从吃完早饭开始,李英一直都在收拾东西,都是要给元晟跟李小娟带回滨城的。

    新买的房子,第一年过年,而且现在的元晟跟李小娟,都已经领了结婚证了,滨城的新房子,还真需要元晟跟李小娟在那里过年。

    老家的这个所谓的传统,元晟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又是由谁给传下来的。

    不过对于元晟来说,今年能够在滨城那边过年,也是一个可以好好休息的机会。

    每年过年这几天,元晟都会累的够呛,喝酒他倒是不怕,只不过一天到晚的,他确实累的够呛。

    滨城再怎么说,那也是个外来人口撑起来的城市,一到过年,基本上就剩不下多少人。

    过年这几天,正好在滨城好好休息一下,过完年,再回马场,元晟想了想,这样也挺好的。

    刚在高昌那边过完年,回来之后继续过年,元晟自己都感觉有点怪怪的。

    李小娟跟着李英一起收拾,元晟无聊的看了一会儿,最后起身就离开了,还是自己回去收拾一下,把自己的东西准备好再说吧。

    之前从高昌那边,带回来的一些粗糙贵金属制品,已经被元晟找人给熔成了金条跟银块。

    家里的这些贵金属,就被元晟给放在了家里的另一个保险柜里。

    特别是银块,元晟感觉白银特别麻烦,熔成银块之后,不但要打造成好看的银块,还买了密封盒,就是为了防止氧化。

    因为在元晟这个俗人看来,那些粗糙的金银制品,还不如变成金条跟银块更合适储存。

    客厅的博古架上,也就放了几件元晟自己感觉品相稍微好点,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儿的金银器。

    剩下的那些金银器,如今都变成了金条跟银块,就这么被元晟给存放了起来。

    白银其实并不怎么值钱,最起码跟元晟手里的玉石没法比。

    可既然已经带了回来,元晟还是选择熔成银块,自己给存放到了保险柜里。

    往外卖的话,元晟宁愿选择玉石籽料,也不会出售手里的白银跟黄金。

    实在是白银真的不值钱,还不如到时候请人打造一些物品,带回高昌那边更好。

    金条长时间存放没问题,可白银如果不密封的话,会严重氧化。

    从高昌那边带回来的那些银器跟金器,元晟就是让人家给专门提纯过,之后才熔成了金条跟银块。

    这种事情,也就是元晟能够干得出来,而且还毫不脸红。

    自己开着车,拉着一后备箱的金银器,去找人家金银铺子熔成金条跟银块,然后再拉回来储存。

    之后还跑了好几次,就是人家金银铺子的老板,看的都牙疼,也就是元晟能干出这种事!

    正常情况下,那些银器,直接卖掉的收益更高,根本就没必要这么麻烦。

    现代社会的工艺,制作出来的贵金属工艺品,最起码在西域地区那里,还是非常有优势的。

    再说,元晟更喜欢用现代社会的廉价工艺品,去高昌那边推销。

    拿了一些金条,又拿了一些银块出来,元晟打算一起带过去放到滨城那边,万一哪天用得着呢!

    “咦?你拿这些东西干嘛?”

    李小娟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元晟拿出来的金条跟银块,她有些意外的看了看:

    “金条!银子!元大少爷,咱们是去滨城过年的,您老人家带着这些贵金属干嘛?手里缺钱了?”

    “那边也是咱们的家,这些东西带过去,先放到滨城,万一哪天用的上呢!”

    元晟拿起一根金条,直接递给了李小娟:

    “咱们在滨城那边,不是买了保险柜的吗,回去放到保险柜里,到时候你打个首饰什么的,直接用咱们自己家里的金条跟银子!”

    “纯金的金条啊!”

    接过元晟递过来的金条,李小娟瞪大了眼睛:

    “你竟然还存了金条?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就这么放在家里?”

    “不然呢?你真以为现在的小偷能够飞檐走壁啊?”

    元晟对于马场这里,那是非常的放心的,外面的各个路口上,都是安装的监控。

    马场里虽然没有装监控,可有那些狗狗在,元晟还真不怕有什么小偷。

    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国家,在这鲁西北,在这一马平川的大平原上,遍地摄像头,元晟不放心才怪呢。

    可李小娟没有元晟这些心大,她依然不放心,直接拽着元晟跑去查看家里的保险柜:

    “你可真行啊,你的心怎么就那么大呢?这都是钱,丢一根金条都是好几十万!长点心吧你!”

    以前的时候,李小娟只是以为元晟用保险柜来放药材的,她也从来没有过问这些。

    直到现在看到这些金条,李小娟的心脏才不争气的剧烈跳动,她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黄金。

    当看到保险柜里,被装满了金条跟银块之后,李小娟双腿一软,差点就站不稳了,她扶着元晟,声音都在打颤:

    “元晟,咱们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金条?你没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儿吧?”

    “这才哪跟哪啊!”

    元晟满头的黑线,自家这娘们儿还是需要继续锻炼一下:

    “别看这些东西挺多的,可咱们在滨城买房子的时候,还有后来装修房子,花的钱,一点都不少,当时你怎么能气定神闲的?”

    “那是刷卡!我也就是看了个数字而已,那能一样吗?”

    李小娟使劲捂着胸口说道,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儿来:

    “我现在才感觉到,我原来也是个被包养的富婆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元晟满头黑线的抱起李小娟,直接向着外面走去:

    “合法夫妻能叫包养?这个世界上,谁瞎了眼才会包养你!”

    “滚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