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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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027

    不想背后多出一个跟屁虫, 桑洱没有告诉冬梅自己要去做什么,吩咐她将点心放下,随便吃了两块, 就假装犯困了。

    平时的下午, 原主也是要睡午觉的。冬梅没有怀疑,给桑洱盖好了被子, 就轻手轻脚地掩门离去了。

    等人走远了, 桑洱猫着腰, 将桌子上的点心扫荡一空, 全包了起来, 溜出了门。

    之前,那个名叫绮语的侍女带她走过的那条僻静的路,桑洱已牢记于心。一路上, 果然没碰到闲杂人等。熟门熟路地找到了尉迟兰廷的房间。

    秋高气爽。书房的门开着。

    尉迟兰廷站在檀木桌后,正执笔练字静心。

    房间内外,都安静极了。只偶尔有纸页哗哗的声音。

    桑洱从门后探出了一颗脑袋,观察了片刻。

    这么近的距离, 只要不瞎, 都能看见她。尉迟兰廷却一次也没有抬眼, 当然,也没有训斥她走。

    “……”桑洱试探性地跨了一只脚进去,眨巴了一下眼。

    尉迟兰廷依旧没说话。

    桑洱这才放下心来,走了过去, 在桌子旁的圆凳上坐下, 没敢打断他, 支着腮, 瞄向画纸。

    字真漂亮, 有一种难言的潇洒意气。

    不愧是男主。

    这世界上,应该没有字写得难看的男主吧?

    系统:“那也未必。”

    桑洱:“什么?”

    系统:“暂时没什么。以后你就懂了。”

    桑洱:“?”

    桑洱在脑内和系统说话,眼睛盯着纸上的墨水,看在旁人眼里,就是有点出神的样子。

    忽然,尉迟兰廷开口:“你怀里藏了什么?”

    等了半天,他终于理人了。桑洱腾地坐直了,扬起了高兴的笑容,将怀里的点心包裹打开,献殷勤似的,往他的方向推了推,眼巴巴地看着他。

    显然是投桃报李来了。

    吃了他几筷子凉菜,就要用多多的糕点报答他。

    “放着吧。”尉迟兰廷随口说。

    片刻后,他的鼻端飘入了一阵热乎乎的香气。

    一只小手,握住了一枚点心,递到了他的唇边,停住了。

    桑洱站了起来,粉腮桃面,杏眼明亮,把“你不吃,我喂你”六个大字都写在了脸上。

    尉迟兰廷看着她的眼睛,半晌,终于屈尊降贵地张嘴,咬了一口。

    却没有吞下去。

    投喂成功,桑洱明显很雀跃。接着,她做了一个尉迟兰廷完全没想到的动作——毫不犹豫地将剩下半块糕点塞进自己嘴里。丝毫没嫌弃这是他吃剩下的,嚼了几口,满足地咽了下去。

    红润的唇边,沾了点白色的糕点渣。

    尉迟兰廷盯着那处,喉结轻轻地滚了一下。移开目光,才慢慢将藏于舌下的那口糕点吞了。

    果然很甜。

    一试就成,桑洱再接再厉,又挑了一块,递到了尉迟兰廷的唇边。

    ——当着人家的面,吃他吃剩的东西,是活脱脱的痴汉行为。

    桑洱倒不是故意做这种事来恶心尉迟兰廷的。

    起因是,她刚才得知,最快减低霉值的方法,就是和尉迟兰廷亲密接触。

    “吃剩饭”就是一个自然又有用的办法。

    当然,桑洱有自知之明、同时也不敢让尉迟兰廷吃她的口水,那就干脆反过来。毕竟现在是她有求于人。而且,在原文里,原主就是绕着尉迟兰廷摇尾巴的小狗勾。

    镀了一层名为“傻子”的外壳,做任何出格的事情,好像都说得过去。

    桑洱得意道:“我是傻子我怕谁。”

    系统:“……”它的宿主好像get到了化弱点为强项的核心技术了。

    只可惜,桑洱发现这方法有次数限制。最初几次,每喂一块,霉值都会降低。

    从第六次开始,它就纹丝不动地停在了10。看来一个方法用久了就会失效。

    正好,桑洱也有点撑了,就擦干净手,重新坐了下来,听见尉迟兰廷道:“嫂嫂可会写字?”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原主自然不会。

    待在冯家的时候,一个古板的老先生教原主和假千金一起学习。

    假千金不仅字漂亮,还会作诗。原主却交不出一张像样的功课,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桑洱低头,玩着手指,假装没听见。

    “别的不提,好歹,名字应该学学。”尉迟兰廷懂了,轻轻笑了一声,让了一个身位:“过来吧。”

    桑洱意外地抬起了头。

    尉迟兰廷提笔,在纸上写了个桑字,随后,就将笔递给了她。

    不会写字的人可以尽情模仿别人的笔迹。而本身就会写字的人,要装作不会,并掩饰一些习惯,难度就大得多了。

    桑洱故意手腕放软,将这个字写得结构分离,还将“桑”下方的木字最后一撇拉得很长,滑稽得很。

    写了几个桑字,她的目光仿佛被字帖一角吸引了,开始一笔一划地模仿那个字。

    兰。

    比“桑”简单多了,寥寥五笔,写出来也像模像样的。

    这显然给了桑洱很大的成就感。

    尉迟兰廷站在她的身后,评价道:“倒也不全笨,知道要挑最简单那个字写。”

    桑洱:“……”

    桑洱决定装作听不懂,趴在桌上,继续写字。

    很快,纸上出现一排兰字。有大有小,从狗爬体至渐渐工整秀气。

    日光也在渐渐朝西走去。或许是受到原主爱睡午觉的习惯影响,桑洱开始有点犯困了,不知不觉,就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桑洱迷蒙地动了动,睁开眼,看见一片日照西斜的橙光。她正躺在书房一张美人塌上,应该是尉迟兰廷平时看书累了会躺的地方。

    她怎么会躺在这里?

    莫非是她睡着后,尉迟兰廷嫌她碍事,将她弄到这里来了吗?

    睡了一觉,【霉值】倒是消除了。

    尉迟兰廷的好感度,也涨到了15100。

    这张美人榻与外面只有一道屏风之隔。书房内并未点灯。夕阳穿过雕花屏风的缝隙,扭曲的光影落在她身上。

    桑洱动了动,想坐起来,却忽然听见了隐隐约约的说话声。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她定住了身体,屏息细听。

    外面有两个人在说话。

    其中一个是尉迟兰廷。另一方是个年轻男人,声音有些耳熟。

    桑洱:“……”

    她记得了,这声音的主人,不是那个名为尉迟邕心腹、实为尉迟兰廷安插之奸细、叫做方彦的男人么?

    通常在电影里,炮灰撞见别人密谋的情景,被发现了,都是死路一条。

    还是继续装睡吧。

    外面,方彦的声音还在持续:“……这一届修仙大会要在蜀地昭阳宗举办,大公子已经打算参加仙猎比赛了。看来是想在仙门百家面前好好挽回面子,出一下风头。”

    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桑洱的动作轻轻一滞。

    【修仙大会篇】是原著里面一个跌宕起伏的重要篇章。桑洱附身的原主,作为尉迟邕的妻子,也在受邀之列。

    关键是举办的地点,在昭阳宗。

    对桑洱而言,时空跳转,不过是弹指一瞬的功夫。

    但对故事里的人来说,离她死去的日子,已经实打实地过了五年时光。

    来到姑苏几天,由于哑巴和傻子设定的双重限制,桑洱从未离开过尉迟家。自然,探听不到半点昭阳宗的近况。

    昔年的故人,郸弘深,莲山真人,蒲正初……现在都过得如何呢?他们还记得她吗?

    还有,谢持风。

    五年时间,足以让他从初出茅庐、尤有几分青涩的少年修士,蜕变为踏凌霄、执月落,令凡尘之人望尘莫及的剑仙。

    当年,被她这个无耻舔狗骗色还差点骗了婚的黑历史,他大概已经不放在心上了吧。

    桑洱垂下眼,摸了摸自己衣衫上的皱褶,有点心不在焉。

    【修仙大会篇】这段剧情,她免不了要故地重游,再次回到熟悉的昭阳宗。不过,顶着冯桑的皮,昔日的同门,也应该也认不出她了。

    屏风外面,方彦顿了会儿,续道:“大公子收到线报,说九冥魔境的通道,很可能会在那时出现。”

    隔着屏风,尉迟兰廷似乎是抱臂,靠在了檀木桌上,懒懒地问:“从哪里得来的线报?凤陵冯家?”

    “不错,应该是他岳父传来的密函。冯家有太虚眸,能窥见未来,一点也不奇怪。”方彦的语气染上了一丝轻蔑:“如果不是有这些好处,他又怎么会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摆件回来?”

    话题忽然扯到了自己身上,桑洱莫名有点心慌。屋漏偏逢连夜雨,她明明没动,放置在美人榻边缘的一个抱枕,似乎本来就放得不太稳,忽然无风而倒。

    桑洱:“!”

    这时机未免太过不妙。

    这声音其实很轻微,但恰逢外面安静的间隙,方彦立刻就察觉到了,凌厉视线射来,厉声道:“有人?!”

    两人一前一后跨过屏风,只见美人塌上,一个少女玉体横陈,气息匀长,眼皮平静,显然睡得很熟。一条腿勾住了一个靠枕,还有一个靠枕已掉到了地上,似乎是翻身的时候,将它踢到地上了。

    方彦一愣:“她怎会在此?刚才我们说的话,她不会听到了吧?”

    “还没醒。”尉迟兰廷从他身后走了进来,瞥了桑洱红扑扑的睡脸一眼,平静道:“你在怕什么,就算她听了,也听不明白。”

    “可她怎么会在这里睡觉……”方彦一顿,仿佛明白了什么:“二小姐,原来你喜欢这个类型的?”

    这少夫人,虽说傻气了点,可论外在却是个一等一的美人。方彦听说过一些传闻,说她被带回冯家之前,曾在勾栏待过,定有过人之处。

    不过,再美也不是不可替代的。她眼下的身份太敏感了。

    方彦不理解,尉迟兰廷为什么不找更安全的女人。

    尉迟兰廷没有正面回答,只问:“你不觉得她挺有意思的?”

    “傻不愣登的,一眼就能看透,哪里有意思了?”

    尉迟兰廷的声音含了一丝笑意,轻轻地说:“就是因为傻,才有意思。”

    “二小姐想用她来解解闷,倒是无可厚非。”方彦哼了一声:“等玩腻了,就尽早杀了吧。否则,这种人早晚会成为累赘。”

    尉迟兰廷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过了这段时间再说。”

    顾忌会被人看到,方彦没多久就离开了。尉迟兰廷弯腰,将那抱枕捡了起来,放回了原位,不动声色地看了床上少女安睡的容颜一会儿,才离去。

    桑洱一动不动,藏于被下的指尖却在轻微地战栗着。

    听见屏风外传来翻书的声音,她又硬生生地扛了半个时辰,才睁开眼,佯装刚醒,找了个借口跑了。

    数天后,中秋节到了。

    那日,桑洱确实有点被那蕴含在笑意下,凉薄凶残的杀意吓到了。

    回去平复了一下心情,桑洱又想通了——这不就是她作为炮灰迟早要面对的命运么?至少,现在还是安全的。

    正好霉值又有点高了,桑洱支棱起来,去找尉迟兰廷。但他的房间却大门紧闭,里头没人。也没见到他那个叫做绮语的侍女。

    桑洱只好回到房间,不多时,几个不速之客来拜访了她。

    那是几个千娇百媚的女人,都是尉迟邕的妾侍。她们称往年的中秋夜,她们都会与一些相熟的女在姑苏城里举办小宴,一起热闹一番,问桑洱要不要一起去。

    原文里有一笔带到过这段剧情。

    这几个小妾,就是之前用死老鼠吓唬桑洱的罪魁祸首。今天的这番邀请,自然也是不怀好意,想在外面欺负一下桑洱而已。

    桑洱无语凝噎:“讲道理,炮灰何苦为难炮灰。尉迟邕硬不起来,所以不去她们房间过夜,怎么也要我背锅?”

    系统:“柿子挑软的捏。很显然,她们认为自己之所以被冷落,是因为你吸引了尉迟邕的注意力。”

    桑洱:“……”

    根据原文,原主因不识背后险恶,还以为她们是好心与自己交朋友,就高兴地答应了。结果就被几个小妾捉弄,锁在了杂物房里。第二天,冬梅才找了过来,抱着她痛哭,送原主回了尉迟家。

    无奈,原主压根认不出那个引她去杂物房的侍女是谁,又口不能言,说不出过程,也找不到证据。所以,这事儿到最后,也没办法追究责任。原主还被卞夫人误会成贪玩不回家,被禁足了一段时间。

    一个大写的惨字。

    原文这样写,桑洱不得不从,点头答应几个妾侍的邀约。

    等她们走了,冬梅忧心忡忡地说:“少夫人,可她们说的那些人,你一个都不认识,今晚真的要去吗?”

    桑洱点头,心里倒不担心。

    尉迟邕那几个小妾,都不是仙门家族出身。不管是放死老鼠吓人,还是把人缩在小黑屋,都是很幼稚的小伎俩,有什么好怕的。

    当夜,冬梅虽说担忧,但毕竟是爱热闹的性子,想到可以出府玩,也开始期盼了,使出浑身解数,给桑洱打扮了一番,挑了一袭宝蓝色的彩绣藤纹裙,乌发用金簪绾起。桑洱自己看了也觉得好看。

    女眷们聚会的地方就在姑苏城的河边,一间名叫明月轩的酒楼里,据说是其中一个夫人的产业。

    桑洱一出现,在场的人都对她投来了探究的目光,夹杂着看热闹和酸不溜秋的窃窃私语。

    大家都说尉迟大公子长得俊,家世好,人也有情有义,哪怕未婚妻是个傻子也愿意娶。同时,她们也好奇,桑洱是不是真的那么笨。

    即使在凤陵,也几乎打听不到桑洱的过去。因为冯家很少带这个女儿出现在公开场合,假千金倒是更多人认识。

    如今一见,大家都很意外,还有点儿微妙的失望——桑洱举止正常,安静温吞,吃饭细嚼慢咽,并不会像世俗里的傻子一样,筷子也不会握,还弄得满桌米粒,更无失礼举动。

    而且,由于她是哑巴,不管是奉承还是明褒暗贬的话语,她都不用理会,直接免了说错话被嘲笑的可能。这让本想让她出糗的一些人感到了无趣,渐渐就移开注意力了。

    宴至中时,坐在她身后的冬梅因为人有三急,暂时离开了。

    不一会儿,有人拍了桑洱的肩一下。

    看来,剧情的齿轮开始转动了。那个引她去黑房间的侍女来了吧。

    桑洱笃定地想,一转过头,一句“鬼啊”差点没刹住车,脱口而出。

    眼前的侍女,脸上被遮挡了一张原形的“禁止”图标,仿佛廉价的图软件里的马赛克贴纸一样。

    系统:“宿主请淡定。原文写了你这个角色认不出这个人是谁。但你实际上有认知能力。所以,我们贴心地安排了马赛克遮挡,保证你认不出哦。”

    桑洱:“倒也不必扣细节到这种程度吧?也不事先预告一下,是想吓死谁?”

    系统:“你不懂,这叫细节决定成败。”

    桑洱:“……”

    马赛克侍女告诉桑洱,冬梅在外面遇到了麻烦,要桑洱赶紧出去看一下。

    很拙劣的借口。但骗一个小傻子,绰绰有余了。

    桑洱露出焦急的神色。马赛克侍女趁着屋子里的人不注意,将她带出了宴会厅,引到了走廊尽头。

    “冬梅就在里面,您进去就能看到她了。”侍女打开了一扇门,指着黑漆漆的室内说。

    桑洱不疑有他,撩起裙摆,懵懵懂懂地跨了进去。忽然,后面传来了关门声。两扇木门被人从外头锁上了,一得逞,那侍女就跑了。

    这是明月轩深处一个放满杂物箱的房间,非常黑。只有淡淡的月光从窗纸外透入。哪怕在这里拍门,也很难引起外人注意。

    等那个nc离开了,桑洱也没有浪费表情去演戏。她走到了房间的另一侧,不费吹灰之力,刺穿了窗纸,拔下金钗,将窗锁挑了起来,就爬出了房间,再将窗户关上。

    这个房间是两面通的。这条走廊朝向外侧,通风而幽暗无人。从栏杆探身出去,可以看见远方灯火璀璨的姑苏城。

    桑洱从走廊尽头的阶梯下去了,甩开了所有人,跑出了明月轩。

    中秋佳节,姑苏城有祭月花灯会。

    明月在天,水中飘灯,舟上载人,是一大盛景。

    傻子才会真的在黑房间里待一个晚上。

    反正原文写了冬梅第二天早上才会找到她。说了是明早就是明早,不会提前一分一秒。那么,中间这段空白,就是她的自由活动时间了。

    要进入姑苏最热闹的主城,得穿过一条护城河。离她最近的桥,是一道不连贯的石头桥,一块又一块四四方方的大石头从水底隆起,石头和石头之间有两掌空隙,两边也没有护栏。

    正常的那种拱桥要走很远的路,桑洱不想绕远路,拎起了裙摆,小心翼翼地跳上了石头。

    走到中途,她没留意到石头有颗暗钉,裙摆一下子被勾住了,往下一扯。桑洱吓得抽了一口气,眼见要落水之际,腰忽然一紧,被一条软绵绵又冰冷坚硬的东西缠住了。

    像是一条小龙。

    桑洱的落势一停,眨眼,就撞入了一个人的怀抱。

    惊魂未定地凝目一看,才发现他们脚下不是平地,而是一叶扁舟。

    桑洱抬头,眼睛微微睁大,仿佛受惊的松鼠。

    尉迟兰廷。

    关键是,他穿了男装。

    眉亦然细长而挑,异美深邃的面容。

    衣着变化了,气质也不同了。

    于华灯下,肤白胜雪,眉如墨染,有一种自内而外散发的风神俊秀。

    而缠着她的腰、让她免于落水的,是一条鞭子,没看清楚,已被他收回。

    “怎么,换了身衣服,嫂嫂就不认识我了?”尉迟兰廷抱着她,往船中间走去,勾唇一笑:“没听过女扮男装吗?”

    桑洱:“…………”

    我信了你的邪!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女扮男装,你这叫男扮女扮男装,回归本质吧!

    走动间,船只有些不稳,桑洱不由自主地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

    尉迟兰廷顿了顿,才将她轻轻放下。

    桑洱扶着船舱,坐了下来,拎起裙角一看,果然被钉子勾了个洞。

    “还没问呢,嫂嫂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还……”尉迟兰廷也随之坐下。换了男装,他的姿态就随性多了,支起一条腿,将胸口的头发拨开,扫了她一眼,发现桑洱的手肘、膝盖都沾了灰,才慢慢说出了后半句:“还总是弄得像只脏猫一样。”

    桑洱望了一眼匿在黑暗里的楼宇,有点儿赌气地扭过了身。

    尉迟兰廷觉得有点好笑,顺着她目光看去,微一眯眼。

    他知道,每年中秋,姑苏的权贵家族女眷都会在该处设宴。

    作为尉迟家二小姐,他也去过一两次。只是,在那种场合,那些女人都在巴结他。他觉得没意思,就再也没去了。

    如今看来,她是从那上面溜出来的?

    小舟顺着河水,缓缓飘向前方。

    桑洱扭过了身,忽然注意到,环绕这艘船的水面上,漂了一些河灯。

    与常人祈福的样式不同,这些灯是素白的,而且,似乎在莲花瓣上面写了字。

    桑洱怔了一下,趴在船沿,依稀看见飘近的一盏灯上,有“袁氏闺名平蕙”的字眼。

    这是安魂灯。

    逝者的忌日才会见到的东西。

    应该不至于那么巧合,会有两个同名同姓的人让尉迟兰廷祭奠。

    ——尉迟兰廷,在祭他的母亲。

    看来,袁平蕙,是在十三年前的中秋过世的。

    他今天换了男装,还选了素白的颜色。也许,并非心血来潮,是因为要祭他的母亲吧。

    尉迟兰廷也发现了她盯着那里,淡淡开了口:“那是我母亲的闺名。”

    “……”

    果然。

    他为什么要说?因为她是个傻子,很能守秘密么?

    尉迟兰廷定定望着那盏河灯,目光晦暗,说了这么一句话,便静默了下去,仿佛沉入了某种久远而阴暗的情绪里。

    忽然,他感觉到耳朵到头的地方暖了暖。原来是桑洱抬手,安慰性地摸了摸他的头。

    她的眼眸湿漉漉的,乌黑纯净,仿佛因为心智不全,所以,更能体察到旁人的悲伤。

    但傻子不明白,有些时候,哪怕看穿了,也应该假装没有看穿,留对方一个体面。

    从来没人这样摸他的头,尉迟兰廷僵了一瞬,声音蓦地冷了几分:“你在同情我?”

    眼前的少女似乎不明白哪里触怒了他,懵了懵,忽然间,她明白了什么,不仅没退缩,还跪直了身子,用力地将他的头抱入怀里,揉了几下。

    尉迟兰廷:“…………”

    她似乎将他的坏情绪,全都归咎于他“缺一个抱抱”了。

    船只的前缘撞上了岸边的石头,轻轻一震。

    桑洱回头,瞧见岸上的花灯人海,想到什么,一把抓起了他放在膝上的手,拉着他跑上了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