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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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031

    桑洱撕开纸袋, 里面装着一颗颗雪白松脆的小球,奶香味飘到了空气里。

    在姑苏,她只吃过一次龙须酥, 也只有一个人知道她喜欢吃。不难猜出这是谁的手笔。

    这算是打一棒子, 又给一颗甜枣么?

    桑洱“咔嚓咔嚓”地咬了一口龙须酥,心想。

    大家都知道傻子不记仇,所以, 伤害傻子的代价很低廉。甚至不需要费心去哄,只要随便给一点不值钱的甜头, 傻子就会傻愣愣地回来,继续摇尾巴。

    尉迟兰廷对于掌控人心这件事,大抵很自信。

    怪不得在原文里,原主最后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以小傻子的智商,不栽倒在他的手心才怪。

    自以为玩弄着人心的人,却不知道,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脱离了他的掌控。

    在这具不谙世事的傻子躯壳里,住了一个正常的灵魂。

    既看见了他的好, 也记住了他的坏。

    ……

    另一边厢。

    密不透风的昏暗房间里, 弥漫着苦辛且怪异的药味。

    尉迟兰廷浸泡在浴桶里,澄莹的热水没过了他的心口。才一会儿的功夫, 水就泡得漆黑如墨汤,窥不见底。蒸汽凝成了水珠, 自他的鼻骨一路滚到人中。殷红的唇早已失了所有血色。

    他的右臂垂在了桶沿外。本来肌理修长、肌肤如玉的手臂, 现下却骇人至极,紫黑又肿胀。

    在清静寺的时候, 明明只是被僵尸的指甲划了一道伤痕。如今, 尸毒竟已迅速蔓延过了半条手臂。在小臂上, 斜斜地用匕首割出了几道放血的伤口。乌血缓慢地沿着指尖,滴入了下方的一个盆里。

    凡是尸毒流经之处,都会传来剧痛和麻痹。

    尉迟兰廷却阖起眼,仿佛没有任何痛觉。忽然,他睁目,冷淡道:“出去。”

    屏风后,绮语停住了步伐,手里还捧着换药的东西。透过雕花的屏风,隐约看见了那道背影,仿佛感觉到了渴意,咽了咽喉,恳求道:“主子,您的右手中了尸毒。还是让我来服侍您,给您换伤口的药吧。”

    这时,门外传来了方彦的声音:“你出去,我来给他换吧。”

    绮语一顿,慢慢低下了头,让人看不清神色。依言放下了手中之物,退了出去。

    等她走了,方彦谨慎地将房门锁上了,一回头,就听见屏风后传来了起水声。

    片刻后,尉迟兰廷已擦干身,穿好了衣服,将湿发捞到了一侧的肩前,坐到椅子上,瞥了方彦一眼,问:“办妥了?”

    方彦:“……”

    自打在清静寺遇到伏击后,尉迟兰廷的状态在今天早上才稍好一些,可以下床走动了。

    方彦背着别人过来,向他报告了外界这些天的情况。尉迟兰廷听完,沉吟了下,就吩咐方彦去跑腿——上街买一包龙须酥,还指定了只要姑苏河边某个摊档卖的龙须酥。

    方彦难免有种自己正在牛刀杀鸡的感觉,且十分莫名其妙。

    “送进去了,应该已经吃了吧。”方彦无奈地说,走上来,打量他那只手:“你呢,伤口怎么样了?”

    尉迟兰廷轻描淡写,显然不欲多谈:“在恢复。”

    方彦皱眉,道:“都这样了,你还能去九冥魔境吗?”

    “不去也得去。”尉迟兰廷平静地说:“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方彦沉默了。

    尉迟兰廷对他有救命之恩。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袁平蕙还活在世上。尉迟兰廷也不是现在的二小姐,而是男孩子的打扮。

    后来,方彦脱离危险后,想回去找他。去到才发现那座囚禁着他们母子的宅子,已经空置、落灰了。

    方彦当年的恩人兼友人,已死于其母刀下。

    而他甚至连对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十几年后,在机缘巧合下,方彦与尉迟邕结识了。在一场宴席上,他再见到了尉迟兰廷,才惊觉故人没死,还缩骨成了女子的模样,蛰伏在了尉迟家。

    就这样,方彦毫不犹豫地倒戈了,成为尉迟兰廷刺入敌营的一杆枪。

    而大概是因为幼时的相识,尉迟兰廷对他,也比对待旁人更信任。方彦不但知道他是男人,还很清楚他命不久矣。

    方彦低下了眼,看向了尉迟兰廷那只惨不忍睹的右臂。

    正常而言,修道之人,中了尸毒,以灵力压制、调息,绝不至于蔓延这么快,酿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但尉迟兰廷和别人不同。由于某个原因,他的灵窍在十二三岁时就被锁死了。

    奔涌不息的灵力源泉,被掐得半死不活。不仅无法修剑,身子还因此日渐衰弱,元寿缩减过半。

    区区一个凶煞聚邪阵,就能去了他半条命。

    本以为这是一个无解的困局。但在几年前,九冥魔境打开时,尉迟兰廷却意外发现了解决的关键就在其中。

    所以,这一次修仙大会对他至关重要。若不能抓住九冥魔境开启的机会,尉迟兰廷恐怕活不到九冥魔境下次出现的时间。

    方彦叹了一声,这时,听见尉迟兰廷说:“去替我办一件事。”

    重伤初愈,他的声音也有些低微。

    “什么?”

    尉迟兰廷的左手食指轻轻敲了敲桌子,这是他思索时的习惯,慢慢地才说:“从今天开始,绮语就是你的侍女了。我记得你在南方有片祖地,让她去那里照顾你年迈的父母吧。”

    当年,一个老哑奴冒死帮他圆了谎,立住了二小姐的身份。绮语就是对方的孙女。

    他不介意照拂哑奴的亲人。

    但前提是,对方没有一丝一毫僭越主仆关系的心思。

    任何多余的情感,最后都会是他的牵绊。

    ……

    自从收到龙须酥后,每一天,桑洱都会在食盒底层找到新鲜热乎的“加菜”,都是姑苏本地有名的小吃。

    每日一样,绝不重复,换着花样投喂她。

    渐渐地,猜测今天打开食盒会看见什么东西,竟成了桑洱的一种乐趣。

    桑洱:“感觉就和开盲盒差不多啊。”

    系统:“……”

    十天后,桑洱的禁足惩罚被解了。

    起因倒不是卞夫人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一封来自于凤陵冯家的急信。

    信中写道,冯家的太夫人,即是原主的奶奶,年老病重,时日恐怕剩余无几。冯家人希望桑洱能回家一趟,说得直白点,就是去见太夫人最后一面。

    在原文里,这位太夫人是一个慈祥又健忘的老太太,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姓甚名谁、亲人有谁。因年事已高,早已两耳不闻窗外事,在后宅颐养天年了。虽然管不了家里的事,但在冯家,她却是最疼爱原主、让她感受到亲情之温暖的长辈。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隔代亲吧。

    现在,这个唯一对原主好过的长辈病重,桑洱作为借用原主身体的人,肯定是要回去见她最后一面的。

    而按照道理,她的新婚丈夫尉迟邕也要一起回去。

    修仙大会下个月在蜀地的昭阳宗举办。尉迟邕有岳父家提供的线报,知道九冥魔境会在那时打开。但很不巧,因为清静寺的事失败了,卞夫人与他都遭到了反噬,元气大损。

    为了不影响仙猎大会和九冥魔境里的表现,尉迟邕需要养精蓄锐。

    他知道,清静寺那件事后,尉迟磊已经开始怀疑卞夫人了。所以,尉迟邕知道自己更应该在明面上撇清关系,免得火烧到自己身上。如果一直住在家里又不露面,那就等于不打自招。

    于是,前几天,他就借“外出除妖”之名义,藏身于姑苏一个秘密别庄里休养。这次,自然不可能同行。

    而这边,桑洱又急着出发。最后,还是尉迟家为她安排了随行家仆,低调地护送她去凤陵。

    翌日,天蒙蒙亮,桑洱就坐上了马车。

    时近十一月,天气也越来越冷。桑洱怀里抱着一个袖炉在暖手,头歪在兔毛软枕上,昏昏欲睡。

    这时,马车的门忽然被打开了。有寒风灌入,很快又被掩上。

    桑洱迷迷糊糊地以为是冬梅,睁开眼缝,见到来者取下了披风的帽子,露出了一张雌雄莫辩的艳丽面容。

    只是,比起之前意气风发时,他的脸色显得苍白得多。大概是伤势未愈。

    瞧见桑洱一下子瞪圆了眼,袖炉也拿不稳了。尉迟兰廷视线一定,眼疾手快地伸手接住了这圆滚滚的暖手炉,笑了一下:“嫂嫂,早安。”

    迎着桑洱迷惑的目光,尉迟兰廷坐了下来,泰然自若地说:“这趟我与嫂嫂同去,反正也顺路,也算是代兄长拜会你的家人了。”

    顺路?

    桑洱想了一下。凤陵确实位于蜀中和姑苏之间,离蜀地更近一点。虽然没有那么精确地位于后两者的直线连线上,但也确实是顺路。

    之前,桑洱在尉迟兰廷的房间里装睡时,偷听过他和方彦说话。

    看来,代兄长陪她回家是借口,尉迟兰廷只是想尽快去蜀地看看而已吧。

    桑洱的指腹顺着袖炉的花纹摸了摸,肯定地想。

    人员到齐,马车摇摇晃晃地前行,车轮碾碎了晨时未化的霜花。

    车厢里很安静,开了半扇窗,秋风漏入,将闷意挥散一空。

    桑洱抱着袖炉,闭上眼睛,蜷缩在铺满了软垫的一角,继续睡觉。

    尉迟兰廷支着腮,目光散漫地看着窗外。片刻后,却慢慢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肩。

    少了一颗枕在这里的小脑袋。

    冯桑很粘人,这两个月,总是尽可能地与他呆在一起。像粘糕一样,推开又会再次贴上来,仿佛是他身体缺失的一部分。

    尉迟兰廷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在那么多人里,她唯独看见了自己,喜欢黏着自己。

    而如今,桑洱搂着手炉,身体却歪到了与他相反的一侧,没有再靠过来了,不知是巧合还是生疏。

    尉迟兰廷捻了捻衣角,眼中掠过了一抹情绪。

    经陆路换水路再重新登上马车,一路披星戴月,几天后,他们抵达了凤陵。

    深秋时节,城中种下的许多凤凰木,树冠都已经变成了灿烂的金黄。

    凤陵的建筑,比起姑苏,少了几分柔婉精致,多了几分中正清和之气。

    一踏进凤陵的地界,桑洱浑身舒服了不少。大概与她这具身体的体质有关系。

    在凤陵,冯家因为凤凰的神话传说,地位斐然。不过,他们倒没有阔绰得像尉迟家那样,可以独占一座山头,府邸是建在城中的。地基比大街高出了十多级石阶,府内丹楹刻桷,别具一格。

    马车“吱”地停了下来。桑洱听见冬梅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少夫人,已经到门口了。”

    桑洱正了正衣领,慢吞吞地挪到了帘子前。

    为了今天,冬梅特意给她选了一套华丽正式的衣裳。派头是撑起来了,行动也因此变得笨重。马车离地有一定高度,待会儿可千万不能摔了。

    正欲抬手,眼前的帘子忽然被一只从后方伸来的手撩开了。

    桑洱有点意外,转眸。尉迟兰廷先于她下了地,递了手给她:“嫂嫂,扶着我吧。”

    缩骨后,他还是比冬梅高了许多。有他托着,桑洱稳稳地踩到了地上。

    由于提早传了书信,冯家人已经等在府门口了。

    和原主的记忆一模一样,冯家的家主留着黑须,身材清瘦,广袖白衣,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之意。其夫人,即原主的生母,则是一个丰腴雍容的妇人。

    看见了台阶下的马车,冯夫人隐隐有几分激动。

    在其身边,一个相貌清丽的粉衣少女搀着她,柔声说:“娘,当心楼梯。”

    这个人,就是原文里的假千金,冯菀。

    冯夫人虽已上了年纪,可保养很好,相貌熟美。看来,原主的外貌就是遗传自她的。假千金虽说比冯夫人年轻,但外表只能说是小家碧玉的类型,并不如冯夫人那么吸睛。

    说起来,原主在家里这么受嫌弃,除了自身原因,也有这位假千金时不时高明地拱火的缘故。原主一个小傻子,压根玩不过她,为此没少吃闷亏,最后只能躲着了。

    桑洱心里有数,不露情绪地环顾了一下四周。

    除了这三个人,原主还有两个兄弟。

    一个叫冯慈,年纪比原主小一岁,是其亲弟。

    虽然血脉相连,可冯慈并不喜欢笨笨的原主。他与假千金的感情非常好,只会喊她一个人做姐姐。对原主,则更多是以一个“喂”字来称呼。

    另一个叫冯茗,是原主的第二个弟弟,今年才十一岁。因当年出生时为早产儿,冯茗被父母纵得无法无天,叛逆又喜欢捣蛋,并不是好相与的小孩。

    桑洱:“……”

    系统:“……”

    桑洱:“这也太狗——”

    系统:“宿主,我知道你想吐槽什么,但是我们得尊重作者的个人风格。”

    原文作者一直以来都热衷于写各种狗血台词,什么“我要狠狠办了你”、“你逃我追,你插翅难飞”,不难推测出她平时喜欢看什么东西。

    但凡是真假千金文,十篇有九篇,都是“配角全员恶人”的设定,俗套与狗血齐飞,读者们一边看一边骂,一边骂一边追。显然是原作者会喜欢的题材。

    桑洱默默抬眼,仿佛已经看见了原作者邪魅地写下这段设定后,对读者说“你们都插翅难飞”的画面了。

    况且,这是一篇仙侠买股文,重心不在宅斗上,更不在冯桑这个小炮灰身上。以原作者的敷衍特点,才不会特意给非重点的角色编一大段原创身世。

    系统:“咳,其实也是为了合理铺垫原主的性格和行为。”

    桑洱:“也是。”

    正是因为原主有着处处遭人嫌的身世,才能解释她为什么会对随手救过自己的尉迟兰廷全心信赖,倾尽所有。

    说起来,今天怎么没见到那对兄弟?

    与此同时,冯家众人看见了桑洱,也有点儿惊讶。

    她安静地站在马车前,唇红肤白,翠绕珠围。不像以前一样只会讨好地傻笑,或者局促地弄衣服,看起来就和正常人差不多。

    冯老爷反应过来,率先扬起笑容,下了台阶,迎向尉迟兰廷。

    这种场面,尉迟兰廷向来应付得得心应手,带着浅笑与他寒暄,并让随行的人奉上准备好的礼物。

    冯夫人也快步上前,握住了桑洱的手,有些激动地说:“桑桑!”

    在这之前的三年,冯夫人对这个怎么都教不好、还总当众出丑的亲生女儿,有怨怼也有失望。

    但人就是那么奇怪的生物。分开后,身边寂寥了下来,冯夫人又开始有点不习惯,想念冯桑了。

    如今,看见冯桑似乎在姑苏过得不错,冯夫人的心也舒坦了几分,揉了揉她的手,打算说点别的。却没想到,桑洱缓慢而坚定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没让她继续握着,目光瞟到别处,手指仿佛无意识地在空气里掸了掸,仿佛在掸看不见的脏东西。

    冯夫人:“……”

    然后,桑洱不着痕迹地退了半步,拉住了尉迟兰廷的袖子。

    从头到尾,都是拒绝的姿态。

    尉迟兰廷感觉到袖子的拉力,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

    冯夫人愣住了,望着自己空下来的手心,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冯桑巴不得天天粘着她,被摸一下头都会高兴半天。

    她并不知道,桑洱在来程时,就打定主意要和这家人切割关系了。

    冯家人对原主并不好。原主却一直在努力地讨好他们。不求能让自己的地位超过假千金,只希望能获得一些爱。

    相比之下,尉迟兰廷虽然也只是逗着她玩玩,没有真心。但最起码,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温柔的。

    又没有加班费,桑洱可不想维持原主的笨蛋人设,吃力不讨好地去舔冯家的人。

    反正,尉迟兰廷也不知道她以前和家人的关系如何。不如就从现在开始切割关系。

    系统:“宿主,ooc警告……”

    桑洱早就想好了反驳理由:“我怎么就ooc了?冯桑又没有蠢到不知道谁对自己好。和冯家分开了一段时间,遇到了真正对自己‘好’的尉迟兰廷,不再需要从家人身上索取爱了,因此不再舔他们。这完全是逻辑在线、合情合理的人物转变!”

    系统:“……”好像有点道理,让统无从下口反驳。

    那厢,寒暄完毕,冯老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微笑道:“来,大家都别光在府门站着了。长途跋涉,舟车劳顿,请进府歇息一下吧。”

    冯夫人回过神来,没细想刚才的事,也跟着说了几句场面话,望向尉迟兰廷,心中生出一丝感慨:早就听闻了尉迟家的二小姐的美名,今日近距离一看,其仪容之盛美,还真让人移不开眼。

    只就是长得有点太高了,比街上的男人都高,以后可不容易找夫婿。

    尉迟兰廷客气道:“请。”

    桑洱依旧拉着他的袖子,一起进了府门。

    冯家内部的结构与原主的回忆相差无几,进门是石屏风。

    琼楼金阙,树荫浓密,仆人成群,或好奇或讶异地看着他们。

    走在廊上,桑洱忽然感觉到有一道视线,自远处投来。

    在前方庭院的一棵凤凰木后,一个十一二岁、相貌俊秀的小小少年,正在偷偷看她。

    桑洱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自己的第二个便宜弟弟,冯茗。

    因为早产体弱,冯茗很少能离府,更不能出去和同龄人一起疯,很需要玩伴。

    他与冯菀感情甚好。不过,冯菀文雅喜静,每次去找她,她要么在读书写字,要么就在弹琴。冯茗总不可能让对方扔了毛笔,陪他爬树捣蛋。

    冯慈是哥哥,小时候还好,长大以后,陪他的时间也不多了。

    在这个时候,原主毛遂自荐,来当他的玩伴。

    习惯了和聪慧的哥哥姐姐相处,冯茗最初不太看得上这个傻气的亲姐。但全府只有她愿意陪自己瞎闹。闯了祸,要打手板心时,原主还会替他受罚。

    记得有一次,冯茗不见了一颗喜欢的玻璃珠。原主听说了,还跳进了膝盖深的池塘里,彻夜给他打捞。

    日子久了,冯茗也渐渐习惯了她,偶尔,也愿意叫她几句姐姐。

    不过,仅限于私下。

    在外面,别人问他姐姐是谁,冯茗的回答永远是冯菀。

    在原主的记忆里,冯茗和她最后一次说话,是在她出嫁前的三个月。

    冯茗年纪小,一直以来,对大人的事都不太有概念。

    半年前,冯家和尉迟家的婚约最终确定了要换新娘。来到婚礼前夕,这个消息终于压不住,传得整个凤陵都知道了,无数人在议论。为此,冯菀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

    冯茗知道后,又听了下人的一些非议,一气之下,跑到了原主面前骂道:“你就不该回来我们家,心术不正,抢了菀姐姐的夫君,害菀姐姐哭得那么伤心!”

    当时原主呆住了,有些无措地捧起了一个球,讨好地蹲下来,想陪冯茗玩。但被冯茗一把推开了,球也滚到了远处。

    几日后,冯茗在池塘旁玩耍,意外落水,受了凉。

    等病好时,原主已经去了姑苏。冯茗错过了最后一次见她的机会。

    一段时日后,冯茗渐渐回过味儿来,才意识到自己那天似乎有点口不择言,有了几分后悔。

    这次,一听说冯桑要回来,他就坐不住了,跟着父母来到府门迎接。见到马车从大街的尽头渐渐驶近,忽然有些儿怯,又跑了,藏到了树后。

    冯茗已经打了很多次腹稿,想好了等一下见到冯桑,第一句话要说什么。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和冯桑闹脾气了。

    每次,只要他主动邀请她一起玩,再别别扭扭地喊一声姐姐,冯桑就会立刻笑弯眼睛,满足地看着他。

    冯茗躲在树后面,眼看着那道身影越来越近,心脏咚咚直跳,莫名紧张。

    却没想到,桑洱的目光掠了过来,却仿佛只是看见了一个无关之人,无动于衷地转到了别处。

    多一眼都没有看他,就与之擦肩而过了。

    冯茗僵住了,有点不敢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