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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退堂之后,众人四散而去,晏骄也想回去整理案件

    她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扭头轻笑出声。

    那边廖无言的视线不断在这俩人之间来回,满脸了然,末了又道:“确实,李富出现的时间过于巧合,又口口声声什么都没瞧见,总觉得他似乎隐瞒了什么。大人是想引蛇出洞么?”

    庞牧点点头,“我已叫人在李富和李青莲家附近暗中埋伏了,若此事果然与他们有关,李富有来无回,他们心中必定难安,说不得要有所动作。”

    庞牧的计策果然成功了,但谁都没想到的是,李青莲夫妇主动前来投案。

    “大人,李春是民妇所杀,与那李富并无关联啊!”

    李青莲才说完,王秀才竟然也抢着认罪,说人是他杀的,与李青莲无关。

    庞牧笑的吓人,“本官什么时候说过李富有罪?”

    李青莲和王秀才齐齐抬头,满面惊愕,喃喃道:“可,可李富被带来了就没出去,外头都说是他杀的。”

    说到最后,两人也差不多明白过来中计了,可瞧他们表情,竟也不觉得后悔。

    庞牧道:“既如此,来都来了,认也认了,何不将事情原委说个清楚?”

    然后众人就再一次目睹了两人争相认罪的情景。

    郭仵作小声和晏骄嘀咕,“这李青莲与李春果然一母同胞,都是膀大腰圆的健壮模样,反观那王秀才,实在文弱的很,两个加起来都不一定有李春一半粗细,我也觉得是她推得。”

    晏骄想了下,说:“这也未必,且不说人在紧急情况下爆发出的潜力是无穷的,王秀才再文弱也是个男人,首先就占了先天生理优势,真要动起手来,也未必就不成。”

    什么生理优势的,郭仵作自然听不懂,可接触了这么久之后,也隐约能猜到意思。

    他略一琢磨,倒也想起来一些事,“是了,我曾听师父说过几个特别的案例。有个男人常年卧病在床,整个人都瘦的皮包骨,平时连个碗都端不住的,可那日眼看孩子要摔倒在火盆里,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以不亚于常人的速度冲过来,一把捞住了。就连师父都觉得煞是奇妙,还特意去找人证实过呢,想来,也是一般的道理。”

    正说着,堂下争论也已见了分晓:

    王秀才终究是读过书的,嘴皮子比李青莲利索不知多少,将各种细节都补上了,成功抢着认了罪。

    因李青莲始终无法提供自己杀人的铁证,无可奈何之下,只得崩溃大哭。

    “那是个畜生,相公,你又何苦为他误了自己的前程!是我拖累了你!”

    她虽然不通律法,可也知道,即便是误杀,王秀才也不可能继续参加科举了。

    王秀才惨然一笑,却抓着袖子替她擦眼泪,“娘子多虑了,读了这么多年书,我也早就看明白了,我天资有限,能侥幸得中秀才已是难得,再往上却实在不能够了。考与不考,本也没什么分别。”

    众人原本以为这只是一起简单的误杀案件,可等稍后王秀才和李青莲哭诉过后,都倍感震惊,恨得牙根儿都痒痒了。

    原来那李春以前就时常去夫妻二人家中骚扰,小夫妻两个有心搬离,却总是挂念着家中老父病母,不忍远离,故而一直拖到现在。

    那日李春吃醉了酒,一路摇摇晃晃便去了姐姐姐夫家中,压根儿没注意到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李富确实是起了杀心的,半路还找了一块沉甸甸的尖锐石头握在手中,在后头不断比划。

    可正如他所言,杀人这种事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他既恨李春入骨,又担心自己入狱后,家人没了依仗,心中直如油锅一样反复煎熬……这一犹豫,就犹豫到李春进了姐姐家里。

    他想走又不甘心,想杀又下不去手,想放过又越不过心里的坎儿,如此种种,几乎要将自己逼疯。

    极度挣扎下,他索性在外蹲守起来,可不多时,就听到屋内传来一阵叫骂厮打的声响,紧接着便是孩童的尖叫哭喊和一声沉闷落地。

    因王秀才开了家私塾,专门教导村中孩童读书启蒙,赚些束脩兼抄书养家糊口。为容纳更多孩童,当初成亲时便特意请人在村子外围盖的大院子,此刻闹起来,竟也无人发觉。

    李富大惊之下,生怕李春再把这家人害了,当即奋不顾身的冲了进去,然后就看见李春已经躺在地上,脑袋下面哗啦啦的流出血来,而面颊红肿的李青莲捂着啼哭不止的女儿的眼睛站在一旁,瑟瑟发抖,与王秀才都是惊得呆了。

    自己没动手,仇人却死了,李富心中说不出的畅快,可同命相怜之下,又觉得老实巴交的李青莲夫妇为了此人入狱忒不值得,便主动提出帮他们处理尸体并遮掩。手机端一秒記住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都是同村人,李青莲也是认得李富的,两边回过神来一合计,王秀才暂且留在家里安抚女儿,力气更大一些的李青莲和李富两人趁着夜黑无人,偷偷将尸体运到花溪村……

    李青莲哭诉道:“那李春不是个人,我虽是他的亲姐姐,却也动辄打骂,我和相公又打不过……这也就罢了,我们本想着忍到两位老人家百年之后就搬离此地,谁成想,那畜生竟,竟连自己的外甥女也不放过!”

    “她才六岁啊!”

    “那畜生前几回来便眼神不对,有一回我们一个错眼没看住,他就对槐花动手动脚,我与相公气急了,接连几次都撵他出去!可不曾想他这回又来了,还借着酒劲打我和相公,意图对槐花不轨!”

    李青莲哽咽着说不下去,王秀才拍了拍她的手,颓然道:“娘子被他打的昏了头,半天爬不起来,我身为人夫,不能保护妻子;身为人父,不能保护女儿,枉读圣贤书,实在忍无可忍,什么都顾不得了,便扑过去狠狠推了他一把,谁知,他,他竟就这么磕死了。”

    虽然是满腔恨意,可杀人这种事实在不同寻常,说到最后,王秀才也是面色惨白。

    “后面李大哥意外冲进来,我们本以为要完了,可谁知他竟主动帮忙遮掩。又说尸体留在王庄必定惹人怀疑,到时候我们就跑不了了。可若是丢在花溪村就不同了,他虽是嫌疑最大的,可毕竟没动手,谁也找不出切实的证据。而李春又是个恶贯满盈的,如此一来,或许最后便会成一段无头公案……”

    尽管早就知道李春做过的大小恶事罄竹难书,可当大家亲耳听到苦主的哭诉,还是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他竟连六岁的外甥女都不放过!

    郭仵作十分动情,以袖拭泪,唏嘘道:“真是造化弄人啊。”

    晏骄也是感慨,“希望大人能酌情定罪。”

    稍后,庞牧又命人带李富上堂,准备进一步核实。

    李富刚一上来就看见李青莲夫妇,先是一怔,继而跌足大叹,“你们为何要来!”

    王秀才结结实实朝他磕了个头,“李大哥高义,我们却不能任您自己应付这些,已经是都招了。”

    连日来,他们一直战战兢兢,事发后更是寝食难安,稍有风吹草动便如惊弓之鸟,惶惶不可终日。

    一直到三天前,听说李富被叫去了,夫妻二人便如迎来当头一棍,只觉好日子到头。

    后来见李富一直未曾被放回,外面又有风言风语的说他便是犯人,夫妻二人彻底慌了,觉得不能拖累旁人,便决定投案自首。

    堂上一时无人说话,只听见李青莲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良久,庞牧叹了口气,“若你们当时便来投案自首,又哪里来的这诸多波折?你们可知律法中有一条,说的便是此等情况,言明杀之无过?”

    三人俱是一愣,齐刷刷抬头看去,满脸都写着“竟然是这样”?

    晏骄叹了口气,这就是法盲的弊端啊!

    别说古代各领域的信息流通不畅,哪怕就是通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呢,普通民众对于基本法律的了解方面也有相当的空白,以至于走了许多冤枉路。

    就连文化程度最高的王秀才也是呐呐无言,过了好一会儿才面色如土的道:“这,这”

    他虽读书,可从未翻看过律法,故而对此当真一无所知。

    几人只知杀人偿命,当时见李春已死便慌了手脚,哪里还顾得上其他的?

    庞牧又唏嘘道:“虽杀之无罪,可你三人却抛尸在后,又知情不报,并做伪证,本官不可坐视不理。”

    本以为峰回路转,可一听这话,王秀才等人刚有点指望的心又凉了半截。

    李青莲忍不住再次伏地大哭,“都是我拖累了你们!若不是我有这么个弟弟……大人,您要杀就杀民妇吧,放过他们啊!”

    王秀才也跟着掉了许多泪,又拉着妻子的手道:“娘子不必自责,事已至此,多说无用,人是我杀的,你,唉,日后你若遇见值得托付终生的厚道人,便,便带着槐花改嫁吧!”

    说完,便泪如雨下。

    堂上众人也十分动容。

    待哭声稍住,庞牧这才拍了下惊堂木,肃声道:“堂下犯人听判!”

    三人忙哽咽着跪直了,只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掉。

    “本月十五,死者李春醉酒后闯入主犯王德、从犯李青莲家中,肆意逞凶,意图不轨,你二人奋力反抗无果,王德为救妻女,情急之下狠推李春,李春顺势磕死。情急之下,你三人抛尸在前,毁灭证据、合作伪证在后,本官现判你三人扫街一月,并将本案通报各处,以儆效尤,你三人可服不服?”

    此言一出,上到晏骄、郭仵作等人,下到王德、李青莲、李富,俱都齐刷刷看过去,无人能发一言。

    庞牧又拍了下桌子,“服是不服?”

    王德三人面面相觑,浑身颤抖,都是不敢相信。

    良久,三人这才重新拜倒在地,洒泪泣道:“服。”

    “多谢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唉,或许我感情戏真的无能,一开始觉得第一版本突兀,但修改了半天,写了好几个版本,反而觉得还是第一个版本最流畅,所以只进行了微调。

    如果还有读者朋友不满意的话,我暂时也不能做得更好,只能以后继续努力啦!

    实在看不下这段,觉得尴尬的,那就……先跳过,看后面的案子吧,反复修改,虽然出于好意,但确实影响了大家的体验,实在对不住啦!

    古代很多法律对过失杀人、正当防卫之类的规定都很人性化的,很好。

    廖无言:“……我就不明白了,案情分明如此紧急,这俩人是怎么做到还能见缝插针谈情说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