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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白猎人

    “白湖酒馆。”

    洛根望了一眼牌匾上的大字,抬脚跨过象征性的低矮门槛,走了进去。

    嘈杂的声音如潮水般涌入他的耳朵,在他的脑海中打转。

    洛根没有去分辨其中的信息,因为这些声音很快小了下来,有几个人把目光投向了他。

    下一秒,酒馆内的噪音戛然而止,只剩下几声大胆的低语。

    “搜魔人。”

    “搜魔人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法师,又是法师。”

    “亲爱的,我们今天中午吃什么?”

    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搜魔人在密银城人眼中的形象好像不怎么样啊…不,可能在所有德玛西亚人眼中的形象都不怎么样,当然,搜魔人自己除外……洛根在心中苦笑道,忽然想到自己戴着搜魔人专属面具,便无声笑了出来。

    他来这里,是想要打探一些情报。

    一个小时之前,他从巡逻小队队长哈尼斯口中问到了这个可以发布委托收集情报的地方,然后去典当行把身上的五串珠宝都卖了出去,总共获得了470枚金币。

    为了方便,洛根又把10枚金币兑换成了面额不等的便士,1便士、2便士、5便士、10便士、20便士、50便士都有一些。

    然后,洛根又找到纸,凭借脑海中的印象和绘画技艺,花了一幅肖像画。

    等洛根抵达坐落在湖边的白湖酒馆时,已经临近中午了。

    等酒馆内的人们开始活跃起来后,洛根腰背笔直地向着吧台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

    他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价目表,对穿着黑白礼服的年轻酒保说道:

    “一杯艾根麦酒。”

    “好的,稍等。”

    酒保应了一声,拿起一个由水晶制作而成的酒杯,给洛根接了一杯。

    洛根感觉有好几道目光注视着自己,便扫视一圈,凝视的目光顿时少了大半。

    “先生,还需要点什么?”他并没有立刻向洛根索要酒钱,而是继续说道:“本店的招牌菜剁椒烤鱼来一份吗?鳟鱼都是今天刚抓的,只需要50便士。”

    洛根原本想要拒绝,肚子却不争气地叫了起来,便对酒保点点头道:“来一份吧。”

    “一共是62便士。”

    酒保的脸上露出了成功的微笑。

    洛根从腰间拿出小钱袋,先后拿出一枚50便士、一枚20便士和一枚10便士的硬币放在柜台上,递给酒保。

    “剩下的是你的赏钱。”

    “谢谢您先生,您的慷慨绝无仅有。”

    因为区域限制,酒保只能微微屈腰,象征性地向洛根行了一礼。

    忽然,他的双眼被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吸引了目光,久久不能挪开。

    “我想知道,如果要发布委托,应该找谁。”

    “先生,您可以找那位先生,”酒保伸手指了指右边,补充道:“他叫作斯特里克,我们都管他叫‘白猎人’。”

    “白猎人。”

    洛根一转头,循着酒保所指的方向望去,一眼就发现了背靠墙壁坐在角落里的那个家伙。

    并不是洛根的观察力强,而是“白猎人”斯特里克实在是太过显眼了。

    他头戴一顶白色的圆边礼帽,穿着一身纯白的衣服,两只手上也都戴着白色手套,脸颊病态般苍白,和身上的衣物完全融为一体。

    由于视线遭到遮挡,洛根并不能看见斯特里克膝盖下方的穿着,但他完全能够猜到,绝对是白袜子加白色皮鞋。

    “它是你的了。”

    洛根把指肚下的那枚金币推向了酒保。

    “谢谢您,先生。”

    在酒保的赞美声中,洛根拿着属于自己的那杯艾根麦酒,快步走到斯特里克所在的角落,坐到了他的对面。

    “白猎人先生,我想要发布一份委托。”

    斯特里克始终低着头,淡淡地问道:

    “什么委托?”

    洛根这才注意到,斯特里克就连嘴唇也是白色的,一点血色没有。

    “帮我找个人。”

    洛根拿出一张肖像画,旋转180度,让它正对着斯特里克。

    素描中的男子眉毛细长,两只眼睛向太阳穴微微拉伸,看起来颇为精神,鼻梁高挺,鼻尖微钩,唇边没有一根胡须,配合上干净简单的发型,整张俊脸给人一种极为清爽的感觉。

    这正是洛根的同父异母的哥哥,成功逃脱搜魔人的追捕的维克多。

    “他今年20岁,身高一米八,比我高两公分。

    “他可能不在密银城内,你最好派人在密银城附近的城镇和村庄找一找,特别是北边的村庄。”

    作为一名法师,维克多的去处并不多,密银城各个城门都有人检查法师,他混进城的可能性不大。

    雄都法师叛乱之后,塞拉斯带着残余的法师一路北上,准备逃到弗雷尔卓德去寻求部族的庇护。如果维克多打听到相关的消息,多半会选择跟随塞拉斯的步伐北上。

    所以,洛根才把重点搜查范围放在了密银城北部的城镇和村庄。

    “200枚金币,”斯特里克听完,还是端坐着一动不动,道:“但我不保证一定能够找到你要找的人。”

    “定金100枚金币,三天之内能够找到的话,我再支付尾款。

    “当然,越早越好,会有额外的赏金。”

    三天时间是因为他只会在密银城待上三天,如果到时候没有搜集到维克多的消息的话,他就会跟着拉克丝一起去福斯拜罗镇找盖伦。

    洛根说罢,从腰间掏出一个大钱袋,打开束绳,里面闪烁着明晃晃的金光,开始五枚五枚地数。

    斯特里克这才抬起头,两眼紧盯着洛根手中的金币。

    洛根数钱的同时抬眼,瞥了一眼斯特里克白色帽檐下的眼睛,白色的眉毛,没有一点血丝的眼白。

    终于,他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画面。

    斯特里克的瞳孔不是纯白色的,里面泛着阵阵精致的灰。

    “这是100枚金币。”

    洛根收起大钱袋,只留下一大摊金币在桌上。

    酒馆内已经恢复了热闹,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笔角落里的大额交易。

    忽然,整个酒馆内鸦雀无声,比洛根之前进入白湖酒馆时要安静得多。

    洛根和斯特里克齐齐扭头,望向酒馆门口。

    几道高大的身影站在那里,挡住了外面温暖和煦的阳光。

    洛根只扫了一眼,便觉得中间领头的那个人颇为眼熟。

    下一秒,他瞳孔微变,嘴角微微上翘,显然是认出了这位刚刚分开不到一个小时的老朋友——

    卡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