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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灵犀

    萧楠所在的竹楼房间,是这家里大概最舒适的一间,据说是留着给家里的小儿子将来娶亲用的。

    萧楠的被褥都已经被芦花铺好,他不会用别人的被褥,这些铺盖都是自带的。虽然他没明说,但是他的团队里的人都知道萧楠有点洁癖。

    天气还很冷,而且透着一股湿气,他的房间里有单独的火盆,有铁钩子从房梁上垂下来,吊着烧水的锅在火上烧着。

    虽然现在只是下午两点多钟,但外面的天色隐晦,像是要下雪,屋里被火光照亮着,除了来照看烧水的锅子的芦花,就是两个小孩子围着萧楠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十三爷,他们会不会太吵了?”芦花插嘴道。

    “没事,我就想听听他们当地的事情。”萧楠道。

    得了糖果后的小女孩并不像小男孩那么能说,而是用衣服兜了萧楠抓给她的一把糖果,去找她爹娘了。

    没过一会儿,头人就领着小女儿进了屋,把那些糖果都退给了萧楠。

    “老爷,我们家山里的小孩,吃不了这么贵重的糖果。”头人道。

    “这没什么,就是答谢他们陪我聊天的报酬而已。”萧楠道,“给孩子吃着玩的,你不要客气了。等您老有空了,也可以来陪我聊聊。我一个人坐着也无聊。”

    头人知道萧楠是个残废,看他被人抬进来就猜得出来了,想到这么个好看又和蔼的少爷却是个瘸子,他是有点怜悯萧楠的,被萧楠说了几句之后,他只好收了糖果,并对自己的小孩说:“拿出一多半去分给寨子里的长辈,剩下你们再吃,把你们五爷爷和七爷爷叫来吧。”

    他说的这两个老人,都是村里年纪最大的,知道的典故和故事也多。说是年纪最大的长辈,实则只是两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连七十都不到,这是因为当地恶劣的条件导致人们的平均寿命很低,要不怎么说人生七十古来稀呢!

    当地的民风还算是淳朴的,分到了糖果的老人家们很高兴,他们吃了糖后,就就着米酒唱起了歌,表达心中的喜悦。

    “这糖果很好吃,应该是从东边带来的。”头人和自己的几个叔叔辈的长辈还交流了一下糖果的口味,并对此赞不绝口。

    “老人家,我想知道,为什么当地的匪患会那么猖獗,难道官府不管么?”萧楠道。

    “说起这个,那真是一天一夜都说不完。”头人道,“一开始官府不想管,只想让我们出钱,后来,他们管不了了,现在,没人敢惹那些匪帮。我们村子早就被抢得一干二净,人也被杀的杀,抢的抢,现在反而‘太平’了,因为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好抢,村里不是老人就是小孩,也没有人好抢了。”

    “那你们知道这些匪帮都是什么人么?”萧楠问。

    这时,一个老头儿边吃着奶糖,边就着米酒用当地土语说道:“我年纪比较大些,知道的比较清楚。”

    头人就给他向萧楠翻译。

    在几十年前,各个村寨还算是相安无事,虽然有商路通过当地,当地人也是维持着和商路旅客友好交易的习俗,甚至可以说,这样的平安无事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快一百多年了。

    随着国家动荡不安,朝代更迭,人心乱了,消息从东边往外传,很多军阀占山为王,这种乱况像涟漪影响了这片山林大地。

    但是本地人的社会毕竟还是封闭的,虽然人心浮动,大部分人还是像祖先那样耕作和生活,此地物产贫瘠,也没有被军阀们多看重,一时间还算是安稳。

    对于当地的老人来说,他们只知道是改朝换代了,换了天子,谁想到,安稳的状况终有一天失去了——有一些人还是没按捺住。

    最初是一群年轻人,不满土司等地主的压迫,开始揭竿而起,他们杀了土司,瓜分了土司的财粮。

    一开始其他百姓对这件事还算是支持的,毕竟那个被杀的土司确实鱼肉乡里,但是很快,这些人就不满足于从土司那里得到的财产,他们开始向平民收取财物,最后结成了匪帮。

    这股风潮很快席卷方圆千里,大大小小的匪帮因此纷纷成立,他们不仅开始集群征讨民众,甚至还展开了彼此间的大战,最终如同养蛊般确立了座位排序。而最初那帮引发了匪患的人,竟然在这场大战中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了当之无愧的匪王,坐拥最好的地盘,并定期接受其他帮派的朝贡。

    由于官府的不作为,如今,这些匪帮有了自己的洋枪洋炮,甚至有训练有素的手下,靠着当地得天独厚的深山地形,就算是装备精良的大军阀都不敢轻易对他们出手。

    恐怕不久的将来,他们渐渐会变成新的军阀,并扩张自己的地盘吧!

    萧楠听完后道:“那么,这匪患,到底持续了多久呢?”

    这个问题让老头儿着实想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算算……大概少说也有五十多年了……我记得那还是我是小伙子的时候听说的他们的事情……”

    “那就不太对了,已经五十年了,他们要扩张地盘早扩张了,却至今仍然只想当个土匪,而不想着去称霸天下。”萧楠道。

    “也许他们觉得那样太麻烦了吧!”头人道,“反正他们的心思我们猜不透,我们只是被他们折腾得快活不下去了。我们村寨还好,有好多村寨,据说因为反抗他们,都被杀绝户了,连刚出生的小孩子都不放过。”

    “所以,现在就算是平民想要反抗匪帮,也绝对不可能了是么?”

    “不可能了。”头人摇头道,“也曾经有人反抗过,但是那些人去杀了一些匪帮,自己最后却成了匪帮,而正直的人,最后也被杀害了。”

    “我年轻时就听说,匪王拉古有魔力,凡是能见到他的人,都要臣服他,没有人能逃过他的魔眼。”老头儿说得有鼻子有眼,“他在自己的山洞里堆满了金山银山,他和魔鬼在一起,和魔鬼做了交易,所以他是无敌的,还是长生不老的。

    拉古到现在还活着,统治着匪帮地盘最深处的神山。”

    “也可能拉古的位置早已传给了他的儿子,‘拉古’只是个名号,连同他的位置一起传了下去。”头人补充道,“没有人能够长生不老,只有歹徒的恶念会永世流传。”

    村老愤恨道:“拉古不信奉祖神,他诅咒祖神,崇拜恶魔,因此得到了强大的力量。他不许我们祭祀祖神,捣毁了祭坛,终有一日祖神会诅咒他,惩罚他。”

    其实你们的祭祀与否伏羲都无所谓。萧楠心道。

    “老爷,我们已经很久没这么开心的聊天了,如果您允许,我想邀请村里的人晚上来我家一起吃饭。”头人道,“您一定是很有见识的人,我们都想听听你们在外面的事情。也许有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能离开这里,不再受苦。”

    “我家老爷身体不好,这一路上够劳累了,还是让我们的同伴给你们讲讲吧。”芦花插嘴道。

    “没事的,我……”萧楠还未说完,村子里就有人在竹楼外面吆喝,叫着什么。

    此时都已经是快要天黑的时候了,苗枫他们也出去了半天左右,听到吆喝声,村老和头人都跑到外面去了,似乎出了什么大事。

    萧楠也想起身去看看,芦花连忙道:“老爷!我替你去看看!”

    芦花快步来到了窗边,只见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出动了,往通往山里的那条路走去。

    这村寨很小,可以一眼看到头,村里的人这么激动,是因为苗枫一行人回来了。

    苗枫骑着一匹骡子,在前面慢悠悠的走着,后面的骡子拉着的平板车上躺着两只只大得不可思议的野猪!被三个人推着才能走得动,而后面的人则抬着一根竹杠,上面挂满了野兔和野,鸡。

    “老爷!是苗爷他们回来了!他们是满载而归的!”芦花道。

    “啊,原来如此啊。我还以为怎样了呢!”萧楠道。他说的轻描淡写,显然对这种结果并不吃惊——以苗枫的身手,打不到猎物才是奇怪,就算现在气候比较冷,想必也难不倒这群超人吧。

    苗枫等人一入了村,老把头的三名儿子就叽叽喳喳的开始说起麟翼和苗枫的事迹,说他们的枪法如何好,以及雷雪的力气有多大——她竟然能一只手拽住狂奔中的野猪!

    当地人崇尚,勇士,纷纷对苗枫和麟翼投来敬慕的眼光,而苗枫则表示,打来的猎物可以分给村民作为收留他们的报酬,他们只会带走一部分作为路上的食材,这个宣布让人们欢呼起来。猎物需要立刻处理,全村的人都出动了,在一片欢天喜地里,没有人发出疑问——

    到底苗枫他们是怎么找到这么多猎物的。

    其实主要还是靠麟翼的超能力——他的超级嗅觉一旦发动,是猎犬的十倍灵敏。

    真是一抓一个准。

    婉月很有先见之明的和肖晓一起把配菜都准备好了,就等着鲜猪肉和兔肉上案板就可以直接做菜了。

    村里根本就没几户人家,在一片忙碌中,他们摆起了已经很久没有摆的长桌宴席,这在往年只有重大节日和喜庆时才会有的节目,最近十年都没有真正摆过了。

    而这些猎物做长桌宴,对村里这寥寥几户人家来说,也足够了。

    在这种无污染的时代,山林里的野味味道分外鲜美,只是放进锅里加一把盐,香味儿都能传很远。

    平日里一入了夜就漆黑一片的山村,今晚也点亮了篝火的火光,乡老们取了肉菜,并不急着吃,而是唱着古老的歌谣,先供奉给祖先和神灵。

    好像回到了原始社会,众人围着火堆分享食物,边吃边唱着歌,好似依稀寻回了一些往日早已消逝的欢乐和富足。

    只有萧楠还在竹楼里,一边开小灶,一边从窗口看着下面的场景。

    很多年后,这里的孩童会长大,也许他们会离开这里,也许这个村子将不复存在。人的祸心永无止境,就算再与世隔绝,只要有一丝煽动,恶欲就会如同野火般蔓延疯长。

    而无尽的恶欲不断积累膨胀,则会————

    招来

    伏羲。

    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门边探头探脑,最终他走了进来,是那个头人的小儿子,他从身后拿出了一件礼物给萧楠:

    “老爷阿哥,这个给你!你待我们很好,你就是我们部落的兄弟,这是我的宝贝!”

    原来那是一个兽骨做的骨笛,但是兽骨的材质极为奇特,犹如白玉般光,滑经营,不知道是什么野兽的骨头,萧楠接过骨笛,拍了拍他的头道:“我吹给你听好不好?”

    “这骨笛是我家里的传家,宝,是我太爷爷的太爷爷的太爷爷传下来的,总之是老祖宗的东西,阿爸给我的,不过吹不响,我怎么都吹不响!阿爸也不教我怎么吹。自从大哥死了,他就再也没吹过。”小男孩道。

    萧楠笑了笑,把骨笛移到唇边。

    悠扬的笛声穿透了夜空,飘到了欢声笑语的人们之中,顿时,众人都不由自主的安静下来,任由那空灵的笛声飞扬。

    那是太初之始,伏羲教给蒙昧初开的凡人第一支笛曲,是最为古老的音乐。

    亘古的乐声,甚至让每个人的内心都产生了涟漪,好似鲸鱼藏于深海的鸣叫,引发那种基因血脉里埋藏的久远回忆,让人悲怆欣喜又如此追忆。

    苗枫聆听着那笛曲,他微微张开唇,和着笛声唱出了并无歌词的“歌”,那是人类最早和着伏羲的奏乐发出的和声,并无被赋予了各种意义的字眼,只有情感最纯粹的“声”。

    那是原乡的悠久石刻记载的歌调,

    悠悠天地,

    只有这灵魂无比契合才能奏得出的曲,唱得出的歌。

    笛声已尽,余音好似犹萦绕不绝,萧楠望向苗枫,露出了欣然的笑容。

    就如同他看着第一个应和他笛声的人类之子。

    苗枫捂住自己的心口,朝着他微微颔首致意,而萧楠也朝着他颔首回礼。

    那只是生命和生命之间彼此致礼。

    虽然各有不同,然而总有心意灵犀一点相通之时。

    只为这一刻,只为这一人,颠倒浮生,千万次,

    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