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中心点是分红。
贾青觉得自己付出多,应该多拿银子。
纪景同觉得自己投入启动资金,店面相当于自己的,贾青只是负责经营。
两个人在八个月前矛盾升级,最后无法调节,食坊关门大吉。
这中间,贾青经营半年赚了四百两白银,但是纪景同前期投入食坊,用了六百两白银。
食坊如果贾青继续经营,纪景同可以把食坊卖给他,但是贾青无力承担。
纪景同将食坊关闭,但是当初的六百两白银已经不见踪影。
贾青赚了四百两,但是不同意给纪景同,纪景同无奈,只好将贾青告到京兆府。
林清婉锁着眉头看起来,心下不禁感慨,一直以来,林清婉都觉得贾青很可怜。
他一门心思想娶的姜翠儿,并不爱他,甚至还怀着别人的孩子,这对贾青,对一个男人而言,是奇耻大辱。
不管没有有凶手出现,姜翠儿要杀了他,一个即将与他成婚的女人要杀了他。
不管姜翠儿第一次有没有成功,姜翠儿已经动了杀心,这种心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只会越来越强烈。
贾青相当于在身边安了定时炸弹,这样的男人太可悲了!
可是今日看了卷宗,林清婉又觉得贾青很可恨。
纪景同不是别人,是他的朋友,不管怎么样,两个人合伙开了食坊,还有一定的友情基础。
食坊的启动资金全部是纪景同所出,于情于理收益都应该最少一半给纪景同。
当初没有说清楚,并不代表贾青可以拿走全部收益。
从这点看,贾青的人品不好。
翻到最后一页,是京兆府成大人的案件结论:
纪景同和贾青合开食坊证据确凿,当初纪景同拿出启动资金六百两白银情况也属实。
因为前期没有做规定,所以收益按照两个人一半分配,也就是一个人两百两。
可是问题又出现,贾青停业后,将食坊变卖,并没有拿回六百两白银,只卖了四百四百两。
加上食坊一些固定消耗实际拿到手里只有四百两。
到这里,贾青应该返还纪景同六百两白银,可是贾青手里只剩四百两,食坊赚的银子他说都被他花掉了。
这四百两里,贾青还执着坚持有自己两百两。
看到最后贾青只返回纪景同一百两白银,林清婉敲着卷宗:
“成大人,为何要这么判?”
“唉,这案子我想起来了,贾青就是个无赖,只说没银子,本官也没办法,打了他十大板,他也是没银子。”
“可是贾青最后拿到的一百两明明是纪景同的啊!”
“啊?为什么?不是贾青也有一半吗?”
“贾青赚的银子之前不是花光了吗?”
“……”
“当时贾青就是这样,他一说话,本官就觉得对啊,是这么个理,等他走了,本官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纪景同最后同意这个方案了吗?”
“不同意也得同意啊,贾青答应五百两一年返回。”
林清婉不明白成大人是怎么想的,抬高声音道:
“成大人,我们简单些,纪景同拿出六百两银子吧。”
“对。”
“你又判给他一百两对吧?他也拿到了?”
“对。”
“剩下五百两一年返回吧。”
“对!”
“那我问你,纪景同赚的两百两银子去哪了?”
成大人听完立在原处,拍拍脑门呆若木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