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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看望叶清歌(收藏兄逮们)

    他现在心里已经对阴间下发的任务有了阴影了,倒不是说害怕,多半是因为信息不全,简简单单的一个收魂,中途出现这么多变故,甚至还出现一个**oss,要是没有阎灵儿牵制,他应该已经凉透了。

    他拿出手机准备给叶清歌打个电话,但是翻开通讯录一看,一个人都没有,他才想起来,昨天刚换手机。

    但还是拿着手机有些犹豫,犹豫是不是要给叶婉打个电话帮忙转告叶清歌,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决定明天亲自去一趟警局。

    一路上倒是安静的很,司机也没有闲聊,闫立也乐得清净。

    一个小时后,闫立回了学校。

    已经接近凌晨两点,再加上下着小雨,学校里机会一个人都没有。

    今天是他第一次执行阴间发布的任务,就让他有了一种夜晚的孤独行者的感觉,倒是挺酷的。

    回了宿舍,灯还开着,也都是熬夜界的老人了,三人依旧是打着游戏,只不过是从端游变成了手游。

    闫立一回来,三人听到动静就齐刷刷的看向了他。

    此时他浑身已经湿透了,虽然雨不大,但也耐不住淋了几个小时。

    上衣的下摆全是泥。

    但是更严重的是裤子和鞋,地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还在往下滴着泥水。

    “不是,我说你这是半夜工地干活去了?”

    马鹏张着嘴说道。

    “我看这分明是掉到哪个坑里了!”

    宋子琪也跟着起哄。

    闫立耸了耸肩,现在这个模样还真是多少有点犀利哥的感觉。

    “唉,最近流年不利 我在路边走的好好的,就过来两辆大车,干我一身,我寻思湿也湿了,干脆见水也不多了,就成现在这样了。”

    闫立随便找了个理由,反正也没人会在这上面怀疑什么。

    但宋子琪却是可以肯定,闫立是在胡编乱造。

    他衣服上明显泥土更多,这里接近市中心,都是柏油马路,哪有那么多泥土,显然是去了山里一类的地方。

    他还看到闫立的领口似乎是有血迹,他可不认为闫立是去杀人了,那么就是去做什么危险的事情去了。

    只不过不方便说罢了。

    对于闫立的事情他是最清楚的,不方便说,很有可能就是和那方面有关,他也不会去问这些。

    闫立脱了衣服立马钻进了浴室,身上黏糊啦擦,简直难受的要死。

    几人也都下了游戏,准备睡觉了。

    闫立出来以后,文凯和马鹏已经是打开呼噜了。

    只有宋子琪还没睡。

    他把昨天闫立给他的五帝钱拿了出来,突然暧昧的笑道:“还给你,今天没有什么异常,只不过顾嫤妤可是问过你,还说有时间过去玩。”

    闫立笑了笑:“正常人,知道家里可能有鬼谁不害怕,她只是想快点解决隐患而已,你倒是想的挺多。”

    宋子琪连忙道:“你管她想干什么,总归是个机会。”

    “什么机会?”

    宋子琪一握拳道:“当然是靠近她,然后拿下她的机会啊!”

    闫立白了他一眼道:“你今天是不是吃太多了,要是吃太多,咱就赶紧睡觉消食。”

    说完也不顾宋子琪,独自上床了。

    “哎!我说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啊?!”

    闫立闭着眼说道:“睡的时候记得关灯。”

    宋子琪也不在说什么了,关了灯,睡着了。

    ……

    第二天一早,九点。

    闫立洗了漱,就出门了。

    在外面随便吃了点早餐后,他打了一辆车,直奔警察局。

    进去后,他发现叶清歌不在,经过询问,然后证明了自己是叶清歌朋友之后,被告知叶清歌现在医院。

    闫立一拍额头,他才想起来,叶清歌昨晚胳膊中枪,现在应该在住院治疗。

    他询问叶清歌的所在的医院,结果被告知保密,闫立最后是要到了叶清歌的电话才离开的。

    他打通了电话,在快要自动挂断的时候才被接起。

    “哪位?”

    电话里传来了叶清歌的声音,却明显能感觉到一丝沙哑,似乎憔悴了不少,并且能听出来,她并没有什么兴致说话。

    “我是闫立。”闫立道。

    这句自报家门说出来之后,电话突然陷入了沉默,如果不是还能听到呼吸声,闫立可能已经认为被挂断了。

    大概几秒钟过后,呼吸声突然变得急促起来,大声问道:“你说什么?!”

    似乎是不敢相信那个名字,她再次问了一遍。

    闫立笑了笑道:“叶警官,我说我是闫立。”

    另一端的叶清歌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终于确定,这就是那个让她无比憔悴的男人,最后一切情感都转化为了哭泣,而叶清歌并没有压抑自己的哭声,放肆的哭了出来。

    闫立没有出言安慰,因为这哭泣也是一种宣泄。

    经历昨晚的事情,即使在坚强的人心理都很难承受,即使她是个警察,而除去警察的身份,她首先是一个女生,一个花季的女生。

    在哭声渐渐减弱后闫立她所在医院的地址,便挂了电话。

    在经过一家卖花的店,闫立走了进去,去看病人肯定是要送些东西,正好路过花店,买束花也不错。

    进入花店,里面清香扑鼻,各种各样的花香味混合在一起,却奇怪的并没有呛鼻子的感觉,反而闻了可以让人心旷神怡,这种味道闫立很喜欢。

    他把目光转到花店里面,只见一个笑容恬静淡雅的女生走了过来,应该是店里的老板。

    她的年龄在闫立看来大概有二十多岁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园丁服,手上还带着手套。

    装饰朴素无华,但笑容却很是感染人,会有一种可以让人忘却烦恼的感觉,闫立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见女人走了过来,闫立笑着说道:“我想买一束花,送给朋友的。”

    女人笑着问道:“普通朋友,还是女朋友?”

    女人声音很好听,声音平缓轻柔,像是可以隔离开尘世喧嚣一般。

    “普通朋友。”闫立答道。

    听闻后,她介绍了向日葵给闫立,说是代表友谊长存,闫立挠了挠头,虽然他不懂,但是总感觉送向日葵有点怪怪的,最后在女人的其他介绍下他选择了一束百合花。

    出了店门,闫立感慨,这花是真贵啊,还不如买两斤苹果来的实在。

    他又打了一辆车,去了医院。

    最后找到了那间病房。

    闫立站在病房门口,把头探了进去,顿时感觉自己是不是不该来。

    里面很多警察,甚至等级还不低,都是领导人物,他进去就真成“一枝独秀,鹤立鸡群”了。

    但是没办法,他来都来了,总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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