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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混混花王

    “老大,你这是要去?”

    胖子见易乐阴沉着脸,一语不发的样子,小心翼翼的询问。

    “胖子,你带上一些人马上去省城第一监狱。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无论如何也要把冯莹的情况给我打探出来!另外……”

    易乐思忖了一下,脸上厉色一闪,继续说到,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找了一些武器,最好是威力大点的。手雷、炸药什么的最好不过!”

    “啊?”

    胖子微微一愣。听了这话,他的一对眼珠转了又转,

    “老大,你是要…去找花王拼命?”

    “是!他伤我家人,甚至要灭我全家!今晚,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易乐咬牙切齿的说着,想到在医院重伤不起的老母亲,紧握的双手不停的颤抖。

    “老大,那花王在省城经营多年,手下能打能拼的打手数不胜数。另外,我听人说,那花王的老巢里机关重重,杀机遍地都是,老大你就这么领着人去,是不是太危险啊?”

    “我知道!但是我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花王那杂碎安然无事啊!我不管花王背后势力有多大,这次必须彻底解决他,否则后患无穷!”

    易乐紧要牙关,经历了生死大难的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除恶务尽!

    自己一时心软,一个杨旭就差点让自己家破人亡。现在花王应该不知道自己手下肉蛤蟆已经身死,杨旭任务也宣告失败,所以,易乐想着打铁要趁热,就在今晚,一举拿下花王。

    “好吧,那老大你要小心。我知道个地方可以搞到你需要的武器装备,老大咱们走!!”

    胖子见易乐心意已决,便不再出言相劝。至于武器弹药的问题,作为军人世家出身的胖子,这还难不倒他!

    夜色更浓,月亮渐渐暗淡。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轮皎洁的明月又悄悄地隐藏起身影,透过层层云朵,留给大地一片朦胧。

    花王夜总会。

    “什么!!你说二当家还有紫豹都不知道在哪?那杨旭呢?他身边不是跟着一个国际杀手么?能联系上他么!?”

    花王夜总会一间隐秘的屋子里,,一个中年男子,在纯羊毛编织的波斯地毯上不停的踱着脚步。脚下松软柔顺的羊毛此时似乎像一根根尖锐的钢针一般,让这个男人不停的跺着双脚。

    周边一圈穿带得整整齐齐,一身西装的十几个壮汉,都一声不吭的紧盯着脚下地面。

    “够了!我不想在听到不知道这三个字!!赶紧去给我派人找!活要见人,死也要见尸!!”

    中年男人狠狠的把手中的酒杯砸向地面,精致的水晶杯子在巨大的冲撞力量下,当场四分五裂!

    “易乐……你到底是什么来头?难道说我还是小看了你么?”

    中年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让省城黑白两道闻风色变的地下势力老大――花王!

    此时,这花王脸上满是愁色,略白的两鬓和紧皱的眉头,让这位叱咤风云的枭雄看上去和人群里一个普通中年人也没有太大区别。身上那滔天戾气和上位者的气息此刻全然不见,甚至从侧面看上去,花王的身子有些佝偻。

    “不应该啊…二当家手下的枪手都是我从其他各省地下势力中花重金请来的。那易乐的确身手过人,但是毕竟也是普通人,也是血肉之躯。再加上那紫豹,二当家那边没有理由失败啊?”

    花王一屁股坐在舒适的沙发之中,将头深深的埋进一双大手之中。

    “还有那杨旭,他是个不入流的小角色而已。可是他背后的鹰眼我调查过,那是货真价实的超级杀手!是国际暗杀组织里,都能排上名的存在啊……不可能连他们都一起折进去了?难道说……难道说,是警察插手了么?不能!除非警察能够做到未卜先知,否则不能这两路人马全都音讯皆无!!”

    花王双眼血红,他越想越是不明白,明明在自己掌控之中的一次完美刺杀,怎么就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花爷……外面有人找!”

    就在花王烦躁不安的时候,身边管家悄悄走进屋子里,附在花王耳边提醒有人来访!

    “嗯?是谁?我不是说过,今晚一律不见客人么?”

    花王抬起头,不知道这个节骨眼上,是谁来访。

    “花爷…这人…手里拿着骨符。”

    “什么?骨符?”

    花王坐不住了。

    一直以来,外人谈及花王,只道是他心狠手辣,有人扶持。但是,从来没有人能够知道,这花王背后的势力到底有多大。

    几十年前,花王不过是省城地下势力里的一个小角色而已。每天和其它小混混一样,欺负欺负老实人家,收收保护费。要不就是在娱乐场所里,和那些卖淫,贩卖毒品的家伙搞在一起。

    那时候,桑拿室、夜总会等场所,是花王每日厮混的地方。如果不是一次奇遇的话,也许花王早就和其它小混混一样,要么锒铛入狱,要么惨死在街头,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寻个小营生,苟延残喘的活下去而已。

    但是,人命富贵与否,有时候真不是自己能决定的。

    这花王在一次极偶然的情况下,遇到一个美若天仙的醉女。

    按说这样的女人,平日里就算遇到,也轮不到花王这样的小角色上前。酒吧里、大街上、小巷中,无数的中混混、大混混见天的就等着这样的女人出现。

    这些混混知道,喝醉了的女人,基本上就是案板上的肉,随便找个地方,掏出小弟弟就能愉愉快快的干上一炮。如果运气好,遇到一两个雏儿,小弟弟一捅,带着血丝搞一次,那感觉真是比做神仙都爽。

    就算事后不小心让这女人怀上了,混混们也不担心。这样的女人一般都不会声张,自己随便找个小诊所,做个小手术流了就是了,绝不会去警局报案。就算报了案,警察找上门来,一句“她喝多了,是自愿的”,警察也拿自己没有任何办法!

    所以,当花王发现夜深人静之下醉的神志不清的女人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没有同行来抢的时候,真是欣喜若狂。

    不过,虽然身份低微,但作为一个有着洁癖的小混混,花王还是费尽全力把这女人弄回了自己的狗窝,打算先跟这美女洗个鸳鸯浴后,再到床上缠绵一番。

    可是,也许是长期的声色犬马的生活掏空了花王的身子,这花王背着美女回到家中后,竟然力衰不足,脚下一个没留神,摔倒在地,脑袋正磕在家里唯一的家具――单人床床边之上,顿时就晕了过去。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这倒霉一摔,不仅救了自己一条小命,同时也改变了他整个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