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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再回首,天下何人识君

    站在地球表面,群星璀璨,于我眼中,一颗星辰何其渺小,可那天依然广袤。与群星而居,何为地球,不过是一只看不清的蝼蚁,可那天,还是高高在上。



    地球。



    一位年轻的妈妈拉着刚入幼儿园的女儿,从学校回家。



    女儿是个鬼精灵,调皮的很,她问:麻麻,我听到学校的老师都在讨论九星连珠,麻麻,什么是九星连珠啊?



    妈妈一愣,专业的她还真不知,只能以一种最简单的方式回答,九星连珠就是九颗星围绕太阳运转,连成一排,就像麻麻以前指给你看的北斗七星,排在一起。前面的是行星,后面的是星星,有本质差别,是一种极其罕见的天地异象,一生只出现过一次,据专家称下一次九星连珠将是五千九百年之后,如今……不过女儿年幼,妈妈也没解释的太清楚。



    哦,女儿觉得也不是特别神秘,顿时失去了兴致。



    “麻麻,你说星星上也有像我们一样的人吗”?



    “麻麻也不知道啊,或许有吧”!



    ……



    湛星,一颗距离地球非常遥远的行星,被科学家们定义为与地球相类似的二级行星,它与地球一同围绕太阳而转,成为九星连珠的两员。



    何为外星人?



    上古时代,神、仙、人、妖、魔等等,处于一片混沌中,杂居而生。有了人便有了江湖,至于是先生贪欲,还是先有了江湖,很难讲的清楚。



    于是,有了第一次有史以来最大的种族之战。神族胜出,仙次之,因而奠定了他们至高无上的地位。第二次浩劫混沌之劫,神躲入三十三重天之外,仙登九重天,妖、魔斩开空间,立妖界,入魔道,至于人,实力最弱,只能留在凡间界。分散在茫茫宇宙中。



    人羡神、仙、妖、魔,无数人想登仙,想成神,甚至不惜入魔道,谁让凡人只蝼蚁,只能仰望。



    湛星。



    一颗衍生着凡间界血脉的行星,与地球几乎无差别。在上古的一段历史同样湮灭在了时间长河中,只能在各种神话传说中出现。



    忘川市,为夏国领地,地处西北,幅员辽阔,为夏国面积之最。



    在忘川有一大传说,忘川之北,被称为人类禁区,那里有一片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沙漠,任何人踏足,九死一生,至于生的那个人,也再难以记得曾经。



    然而一片沙漠,真的就只是一片沙漠吗?



    老太君已经不知道驻守这片沙漠有多少岁月了,可能连她都忘记了吧!没有三百年也有二百九十年了。为得是什么呢?



    和平。



    从来没人知道如今和平的外衣下,充斥着纷飞战火,忘川之北,即便她这位活了四百年,被誉为江湖第一高手,昔日的惜花婆婆,今日国之重器的第一客卿同样凝眉紧蹙。因为在沙漠之中,隐藏着比沙尘暴还恐怖的存在。



    “苍生令主,别来无恙”?有人悄无声息的接近了她的住处。



    “我道是谁,原来是无机老道,我说你个牛鼻子怎么还活着吃干饭,浪费粮食”。老太君对他们并没有情感,如果知道那段历史,即便过了数百年,心里总有膈应。



    三百年前。



    王朝更迭之期,外军入侵,值此内忧外患之际,当年江湖的鼎盛岂是今日这般落寞,一群侠士依靠上天入地之能,将敌军抵挡于城门之外,又岂知在这江湖中,出现了一大群败类,伙同外军,造成我军溃败,不得不签署了一系列丧权辱国条约。



    国主为此震怒,联合各方势力将这一群败类赶于忘川之北,只存活于自己的小结界中,永世不可入世。至于为什么不下杀令,损失过重。



    这一群人皆为江湖异士,还残留一些修炼术法的妖魔,自浩劫之后,妖魔遁走,凡间的花草树木若是机缘巧合获得修炼之法皆可成妖,修炼到一定境界,如同入仙界,妖可入妖界。魔热爱战争,妖却喜和平,他们之所以扰乱人间,或许灵智还未完全开化。但一身本事,是实打实的令许多人头疼。



    二百面前,惜花婆婆驻守忘川之北有功,当年的国主为她颁布了一枚苍生令,以资鼓励。它不同于上学时期的小红花及奖状,苍生令具有生杀大权,调动地方部队,权利极大,不过与惜花婆婆百年驻守忘川之北相比,又何足道哉!



    与苍生令齐名的为炎黄令,炎黄令同样在国之重器手中,这个组织成立至今近千年,由之前的东厂、西厂慢慢演化至今,内无庸俗,如果不是一身修为逆天,必在另一方面独树一帜,他们被称为夏国的保护神,专门处理一些棘手的事情。千百年前,国器领头人被称为督主,如今被叫做将军。肩扛三星,为炎黄令主。



    “三百年恍如隔世,你这个老妖婆都还好好的活着,我自然也能突破桎梏,只是在临终之前,我还想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被称为无机的老道一身清淡道服与这个俗世格格不入。



    惜花婆婆黛眉轻蹙,道:“如果不说不呢”?像是一种不成文的默契,小世界与俗世互不干涉,又相互牵制,不论是无机个人想法,又或是小世界多数人的心声,惜花婆婆为苍生令主,又如何使天下苍生注入不安定因素。



    “二百年前,一株褐藻现世,一百五十年前,一截残阳木与晴川出土……江湖为之疯狂。活的久除了浪费粮食之外,最大的好处就是见得多,听的广。现在的江湖又岂如初?以前宝物得之全凭本事,公平公正,如今呢?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独行侠想得到宝物,简直是痴心妄想。就说这世俗界,越来越污浊不堪,充斥着纸醉金迷的气息,江湖,曾经偌大的一个侠之圈子,成了一些世俗帮会的争端。可笑,可悲,可怜。遥想公瑾当年,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撸灰飞烟灭。如今要不找一处名山大川隐匿不出,要不依附大小家族苟活,武修、道修亡之不亡。我天机子为道修一员,振兴道修一途,责无旁贷”。正如他所言,活的久了,什么都能看到,以为历经沧桑,已可以淡看江湖路,不曾想。身上的血液还会沸腾。



    惜花婆婆不屑一笑,道:“笑话,滑天下之大稽。一个叛徒居然光明正大的和我谈道义,若心中有道,数百年前就不会发生太多悲情,你们又有什么资格堂而皇之”。



    天机子冷哼一声,“总比你们这些朝廷的走狗强,掌权者只会满足自己一己私欲,想方设法打击江湖这个圈子,若所有江湖人士能同仇敌忾,它又怎会式弱,偏生你们这些所谓的正义之师,被诏安之后大肆屠杀我江湖人杰,致使江湖名存实亡。你说我们不联络外人,难道还指望你们仁慈,放我们一条生路?口口声声说我们叛徒,其实真正背叛江湖的是你们”。



    惜花婆婆喟然一叹,道:“我不否认你说的部分是事实,但不是成为你们联络外人的理由。窝里斗的再狠,关起门来还是自家人。联合外军,绞杀黎民百姓,至天下安危于不顾,罪大恶极”。



    如若不是他们,惜花当年就不可能进入朝廷编制,苍生哭,又如何泰然处之。



    “没的谈了”?天机子目光如炬,冷冽似刀锋出鞘。惜花婆婆平静如水,一动不动挡在前路,如大海深沉。



    “百年前你便是江湖第一,我天机子有自知之明。可你别忘了这百里黄沙,渺无人烟,却还有个小世界,即便你是天下第一,凭你一人可与我等成百上千人士抗衡”?天机子并不想和惜花动手,他们虽突破了武道桎梏,从而生命得以增长,可到了这年岁,若不突然下一层瓶颈,下场只有一个,灰飞湮灭。惜花被誉为第一高手,自然是最有望突破下一层的人物,对他揣摩、接触,突破,有莫大好处。但她若执迷不悟,休怪他天机子不客气。小世界太小,外面的世界广袤,他们一群在生死边缘徘徊的老不死,需要外面的灵草,宝物,寻求突破的瓶颈,任何阻挠都不行。



    “试试吧”!惜花婆婆身子未动,不知从何处飞来的权杖落于她手,杖名:无量,为一件灵物,惜花持杖如踏雪无痕,眨眼睛离居住地千百米,落入一片黄沙之中。



    “天机子,无道,叶帆……”惜花的眼中泛着精光,夹杂着许多道不明的心思,眼前九人,除了三位是小一辈的人,其余三位,皆是同一辈风云人物,还有一位魔气冲天的魔族,两位已能化形的妖,足足九人。



    叶帆成名不在于修为,一身鬼神莫测的阵法天下皆知,“便让你尝一尝我最新研究的九黎黄沙阵,以我九人为阵眼,会一会你这天下第一”。



    这偌大天下,竟被一个女人谱写了四百年篇章,可悲。今日之后,我等可畅游这偌大如画江山。



    *****



    “我是谁”?



    “我从哪里来”?



    “我要去向何方”?



    一只大手搭在街上行人的肩膀上,任由那帅气的年轻人如何挣扎,始终挣不脱大手的枷锁。



    “神经病”。



    “疯子”。



    “傻**”。



    ……



    “爷,你是大爷,可小的真不知你是谁”。望着双目泛红的青年,小年轻委屈的选择屈服。



    ……



    “臭天生,婆婆喊你回家吃饭了”。一个四五岁的小丫头,粉雕玉琢,穿着一件公主裙,如黄鹂般的声音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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