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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他会回来

    “你来这里多久了?”

    厨房之中,很多游客自主帮着小镇上的饭馆清洗盘子,收拾卫生。

    经过了之前的革命友谊之后,大家现在相互之间都早已打成了一片,没有攀比也没有愤怒,更不会因为谁干的活多就因此生气,所有人都在自己正争抢着干活。

    气氛十分融洽。

    “你来这里多久了!”

    一个小个子男人满脸微笑看着身旁的一个男人交谈,脸上带着异常慈祥的善意,让人更加难以产生敌意。

    “前几天刚来,但是没有想到短短几天的时间,我就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更是差一点连小命都难保。”那人说着,脸上还带着一副后怕的表情,但随后又回归的平静,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有林小武在这里,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不怕,因为林小武会护他们周全。

    “哦,我是昨天晚会上才到了你们这里的,也不知道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昨天看见你们都是露天烧烤,我又听说是免费的,就加入了进来,你们不会怪我吧?”

    “实在不行,我就把自己的份子钱补上,不要被大家说我吃白食了!”

    矮个子男人一脸认真的看着男人,随后掏出了钱包,从里面抽出来一叠钞票。

    “唉,你说这话就见外了不是,虽然你当时没有在现场经历,但大家都是人类,都是一个战壕之中的兄弟,吃点饭算是什么?”

    “来者皆是客,大家以后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说不定彼此之间以后还会再有交集呢。”

    “能够在这里遇见,就说明咱们之间有缘分,既然这么有缘分了,大家又何必再见外呢?你说是吧!”

    男人一脸正经的说着,事实上这场宴会的钱都不是他出的,他有点借花献佛的意思。

    但是小个子男人很懂事的没有去揭穿他。

    脸上带着淳朴憨厚的表情,小个子开口道:“那到底是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啊?我来的晚,也没有看见过,你饿呢过本呢个跟我讲讲?”

    “嗨,哪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件事情已经人尽皆知,也不是什么秘密,我这就给你讲讲!”

    “故事发生在一天前遥远的蔚蓝色地球上,故事的主角是一高大威猛的男人,他身高八尺,眼若铜铃,气势滔天,站在那狂风之中,任由上千万的刀光剑影迎面而来,但是他却像是一尊战神一般,笔直的站在那刀光剑影之中,任凭狂风呼啸,剑光闪耀,确实无一寸剑光可以伤害到他一丝一毫。”

    “那气势,犹如滔天神帝,犹如完结主宰,挥手之间便可让山河崩裂,弹指之间便可让宇宙消亡,那气势,被称作万古神王都难以来描述他的强大和实力。”

    小个子在一旁被说的满脸钦佩,连连点头。

    “能挥手之间让山河破碎,弹指之间宇宙灭亡?”

    “这得多强大的实力?”

    “大乘期?”

    “不,大乘期的修士可做不到这样!”

    “这怕是要赶上盘古大神了吧?”

    “盘古大神有一把开天巨斧,可斩断天地,可开辟万古,挥手之间能够将宇宙星河都划出一道恐怖的缺口。”

    “但是盘古大神不敢这么做,因为他这么做了,宇宙本源将会被毁坏,万界生灵将毁于一旦。”

    “难不成还有人比盘古大神的实力更加恐怖?”

    小个子男人没有说话,笑了笑再次开口:“你继续!”

    “恩!”

    “另外一个人物就是本场故事的大反派了。”

    “他相貌丑陋,头顶生疮,脚底流脓,身上还挂着一层原谅色,长相极其猥琐,极其恶心。”

    “他在主人公面前,就像是一个小小蝼蚁,一个会蹦会跳还会呲牙咧嘴的蝼蚁,主人公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就没有跟他计较,但是他并不珍惜,反而去咬了主人公一口,结果主人公生气了,就一个眼神灭了他!”

    ......

    小个子男人再次笑了笑,这一次笑容有点尴尬。

    “真的有那么不堪吗?”

    “原谅色?暗示天生自带的,又不是想要什么颜色就变成什么颜色,他们是卡卡星人,又不是变色龙。”

    “相貌丑陋?我觉得还好吧,阿凡达也不好看,不照样能卖出一百亿的票房。”

    “头顶生疮,脚底流脓?这个是形象词,不是名词。”

    “呲牙咧嘴的蝼蚁,似乎有点中伤人了啊。”

    “一个眼神,这么强大,怕是大乘期的修士来了这里,都不够他一口唾沫杀的吧!”

    小个子男人笑了笑,专心致志的开始清洗盘子,整个人看起来老实木讷,脾气很好,干的活最多,干活也最勤快,很快,他就跟周围的人都打好了关系,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实在人,偶尔还会讲点荤段子,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短短半天的时间,小镇上三千多的游客,不挂男女,所有人都知道有一个叫做莫老的人,并且还总喜欢主动跟他靠近,听他将一些奇闻异事。

    虽然听起来有点天马行空的感觉,但他的讲的每一个故事,代入感都十分的强,就好像是他亲身经历过一样,特别能够带动观众的情绪。

    在他所讲的估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也很是受观众喜欢。

    是一个以弱胜强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所有人都不待见的人,但他真正的身份,是某个门派的超级天才,有一天,他遇见了另外一个天才,他遭到了别人的嘲讽,遭到了别人的轻视,遭到了对手的蔑视,遭到了所有人的仇视。

    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只蝼蚁,所有人都不会觉得他会赢。

    事实上,他最后败了,彻彻底底的败了。

    甚至被人打碎了肉身,打碎了灵魂。

    最后消散在了天地之间。

    没错,他死了,但是他也活着,在百年,千年,万年后,他会带着新的身体出来,带着新的实力,拿回属于自己的尊严,把那些曾经看扁他的人,统统杀掉,站在他们的尸体上,载歌载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