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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昔日情真

    自由城这座屹立200多年的城市,为所有种族提供相对公平的环境,虽然人类的人口占城市人口的40%。这里商贸网络错综复杂,物质的交流极大促进文化的融合,自由城的建筑风格,穿着服饰,饮食习惯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文化风格。

    艾冠鑫和纳兰馨菲并排走在喧闹的街道上,轻车熟路的拐进六尺巷。这里距离苍生医馆只搁着一条街道。

    艾冠鑫和纳兰馨菲是这里的常客,六尺巷里有他们经常光顾的餐厅,不远处又有几处购物中心,这里终日车水马龙,是自由城重要的商圈。

    六尺巷的尽头,有一家珠宝店,对于可以催发矿石能量的长生族来说,又叫“灵石店”。

    为了讨纳兰馨菲欢心,艾冠鑫决定下次血本。虽然纳兰馨菲家的灵石生意已做得很大,但是眼前的灵石店,“金玉良缘”里时常会有些特殊又少见的商品,不过价格......。

    “欢迎光临。”

    伴随着一排礼仪的热情问候,艾冠鑫肉疼地踏入店面。

    “先生是第一次来金玉良缘吧。是给这位美丽的姑娘挑选么?”导购姑娘真是厉害,一下就看出艾冠鑫的局促,落落大方地迎接上来。

    艾冠鑫仓促应答,同时打量着柜台里玲琅满目的宝石。

    “姑娘是人类还是长生族人,不好意思,我是人类,无法进行魔力感知。”那位姑娘又问道。

    “啊?在这里买灵石,还需要进行种族登记么?”艾冠鑫没头没脑地问。

    霎时间纳兰馨菲笑的前仰后合,说明种族后,嘲笑起艾冠鑫:“还种族登记呢,你咋出门不带户口本。玉石的灵力和外观没有直接关系,他族来这里挑选饰品,而我们族人将此作为灵石,只关注灵能,不关注外观。这位姑娘不知咱们的购物意图,怎么帮咱们推荐。”

    转过拐角,那姑娘将二人带到一展台之前,多数都是各色水晶,也参杂少许不认识的石头。

    “美女是要挑选什么属性加持的灵石?”

    “火属性,最好针对凤凰火。”

    听到这,那姑娘露出惊奇神色,“纳兰家的小姐。我这就去叫长生族导购给您介绍。”

    对此艾冠鑫很不满,抱怨道:“你说导购就导购吧,还专门叫长生族的,能给打折咋滴。还把你当贵客了。”

    “是啊,现在人家知道我是纳兰家的,一会你要买不起,可就丢我家人了,你自己看着办。”

    “奶奶,你可别啊。这店里的物件,就是把小的卖了,也买不起啊。”

    纳兰馨菲也不多逗他,笑道:“行了,别丢人了,一会挑个便宜的,别让你下不来台。”

    说笑间,一个很有气质的姑娘走到身前。

    两个长生族人,讨论灵石,他族是听不懂的。就好比你去给没有味觉的描述食物的味道,又或者强迫一个人类像蛇一样进行热感应。说到底,你生来就没长那个感觉接受器,所以就连描述灵石的一些定语形容词,也是长生族人特有的语言。

    艾冠鑫看着纳兰馨菲拿起又放下一颗一颗色彩斑斓的灵石,当然,也不乏几颗毫不起眼的“石头”。他觉得无聊,就随意漫步,欣赏起来,艾冠鑫看到一个又一个奇异的形状和迷幻的色彩。

    这时,烦心事不由自主找上门来,他不自觉想起纳兰馨菲说的话:“兔首氏,早在一年前,也搬来了这里。”

    “一年前就来了,而且知道你在哪里。”

    “你们相恋五年,现在说家长定的!你有什么不敢承认的,难怪人家找你寻仇!”

    纳兰馨菲的话一遍遍在耳边重复,艾冠鑫愁楚万千。

    这么久,应该早就忘记自己了吧。就算不会忘记,也不会这么恨吧。真的会雇凶买命?彩虹珍宝,真的会置艾冠鑫于死地?

    兽人族的小分支,实力非凡的灵兔族,有着这样一位姑娘。她复姓彩虹,族人称之为兔首氏。那时候,艾冠鑫以为彩虹兔首氏这名字实在太长,了解兔首氏在兽族文字中的含义后,艾冠鑫将其改写成“珍宝”二字。

    追忆童年,彩虹珍宝和艾冠鑫是青梅竹马,从有记忆,就有彩虹珍宝。只是艾冠鑫14岁那年,因为生意往来,举家搬迁到很远的自由城,才和彩虹珍宝渐渐失去联系。

    曾经在一起的日子,模糊的难以回忆。

    五年恋爱,其中14-17岁的后三年,因为举家搬迁,艾冠鑫和彩虹珍宝几乎很少见面。通讯,只有靠书信往来。

    他执着过,坚持过,想尽了一切办法迅速把这份感情拉近,但是时间让熟悉变成陌生,清晰变得模糊,坚定然后动摇,艾冠鑫退缩了。

    书信来往之前呢,那时候相处的日子,感情......很好?

    然而这时候,又无所谓好与不好了。对于彩虹珍宝,艾冠鑫满心愧疚,可是,真的只能止步于愧疚了。一个真正让他了解的姑娘,就站在他身旁不远的位置挑选着灵石。逗弄的默契,相互依偎的习惯,真的不会再抹去了。

    再想一想,她的样子。模模糊糊的,一个美人模样。灵兔族是兽人族中,及其接近人类长相的种族,甚至,那稍显出的不同,更突显出少女难得的英气。

    14岁那年,彩虹珍宝对艾冠鑫说:“灵猫,你搬去遥远的自由城,也许,有很长的时间,无法再见面了。”灵猫是兔首氏回赠给艾冠鑫的名字,源于兽人族的一个传说。猫生九尾,有九命,逢凶化吉,不死不灭,名曰“九尾灵猫”。彩虹珍宝将此名字送给艾冠鑫作庇护。

    “不,我不要!我不想走。”那时候的艾冠鑫,懦弱又任性。

    “再见了,想我时就写在纸上,定期寄给我。”这句话回荡在空旷的原野上。

    七夕那天,艾冠鑫独自品尝孤独,朦胧月,碧田野,七夕夜。

    之前的艾冠鑫,整日在纸上抱怨相思之苦。后来,曾收到彩虹珍宝寄来的卡纸,只写着“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并不能改变艾冠鑫的处境,不管彩虹珍宝如何鼓励艾冠鑫,都无法让他振作起来。彩虹珍宝写一文,《将军赶路,不追小兔》,言辞恳切,充满期待,依然无法拯救陷入泥沼的灵魂。

    长久的分离让艾冠鑫思念愈甚,连心态,都扭曲起来。

    突然之间,《永寄宝兔勿忘旧誓》,那些悲伤的诗句,艾冠鑫都想起来了,难以控制,泪眼朦胧。

    他故意走得离纳兰馨菲远一些,用力克制泪水的流出。他不敢有太大动作,连仰起头都是悄悄的,他怕纳兰馨菲看到,却又猛地抽泣了一下。

    纳兰馨菲还在一颗一颗感应灵石的能量,和导购愉悦地交流。

    艾冠鑫控制一下情绪,继续向前走。一件器具吸引了他的注意。不是好奇,而是惊讶到不可思议。

    在柜台的角落,摆着一个小小的玉盅。多年前,艾冠鑫曾把它送给彩虹珍宝,当作信物。而如今,它竟然安安静静摆在那个小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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