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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醉猫

    在那一瞬间,叶蛮的整个人就像被人用了定身术,浑身僵硬,大脑一片空白,手更是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才好,反正是不能接近那柔软的身躯就对了。他就这样像僵尸一样直挺挺的度过了那段在他生命中很短却又很长的时间。

    说它很长是因为他当时紧张的要命,一切的感官体验都被放到最大,他似乎都能感觉到时间如流水一般,从涓涓细流到一滴滴滑落的细微变化。说它很短是因为每当叶蛮后来回忆起这一段的时候,都会觉得一切事那么的短暂。那片刻的温暖就像烟火一样,虽然无比绚烂美丽,但是终究是转瞬即逝的。

    实际上他的师姐也就是短暂抱了他一下,当时她也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把叶蛮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一样。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比自己还局促不安,自己抱着他的感觉就像抱着一根有温度的木头。

    她觉得用木头这个词来形容她的师弟是再合适不过了。她不禁又想了雪神山那天的夜里,他也是这样局促不安,表现的比她还像一个大姑娘。

    女孩子情窦初开的时候,总是要比男孩早一点,所以才有了多少红颜爱傻逼,多少傻逼不珍惜。但是雪儿很确定叶蛮并不是那个傻逼,他是她可爱的小师弟。一种不是亲姐弟,胜似亲姐弟的感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他们之间建立起来。

    是因为他们多次并肩作战,是他们一起在雪神山生活多年,还是自从第一眼见面她就喜欢上这个平时有点傻,有点笨,但是只要是他认定的事,他就算死也会坚持下去。

    想到这里她突然担心起一个问题,她放开僵硬的叶蛮看着他笑着说道,“师弟,你这样不行啊,你这样会被将来的弟妹欺负死的。”

    叶蛮傻傻的笑了没有说什么,他心中突然窜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要是能一直跟着师姐,就算没有什么弟妹他也甘愿。

    此刻霍云龙的房间里可就没有那么多欢笑和温暖了。他在房间的床上打坐,窗外的阳光被厚重的纱帘挡住,只能透出些许的光线。他就这样坐于阴影之中,腿上横放着的不是他惯用的两把兵器龙魂剑和秋水长刀,而是那柄剑神宗的传奇兵器,混沌开天剑。

    这时候那把宝剑的剑柄上图腾正是妖鬼降世的那一面,他修长的手指抚摸着那些图腾,心里回忆着那场发生在青鸟镇的大战,似乎那个传闻是真的。混沌开天剑是那些魔族的克星。听说这把剑的首位使用者就是那位人族剑神,带领人类进入光明时代的十二位英雄之首,也是剑神宗的首位宗主。

    虽然混沌开天剑可以传授给任何生灵相应的剑术,无论正邪都可以,只要你有剑术天分。有人说这一点是彰显人族的博大胸襟和有教无类的,但其实真正的真相是打造这把神剑的天外陨铁就是含有一正一邪两种气息所以才取名混沌。但是唯独纯血魔裔是触碰不了这把剑的。这或许就是那位剑神给这把绝世神兵下的唯一的禁制。

    试想一下如果连这柄正邪不分的大杀器要是落入魔族之手,那幻界大陆不是又要遭受一次磨难。不过说来也奇怪这混沌开天剑作为历代剑神宗宗主的佩剑,照理说应该早就随着剑神们斩破天宇,化虹而去了,不存在于这个世间了。但是它就像轮回一样,每当剑神们离去一段时间,它就会重新出现在世间的某个角落,在那里安安静静的等待一位有剑神称号的人再次将它唤醒。

    霍云龙当初自然摸过那柄剑的,他的剑术天赋那么高,自然不能像叶蛮一样什么也没有感应到。他感应到的竟然是青龙御雷诀的总纲,正是他师父和他爹共同研究的青龙御雷诀。但两大宗师碍于自身所学,没有将青龙御雷诀研究的那么彻底。没想到这种剑诀也会出现在里面,而且霍云龙感应到的剑诀总纲却无比的完整,甚至其中有几招绝妙的招式和运气法门,就连身为幻界剑仙的林南天也不得不叹为观止。

    林南天原本是不准备教霍云龙功夫的,因为他的杀气太重,学会绝世剑术那还了得。是他几乎以死相逼才让他碰那把剑的。但是现在想不教他不行,这小子学剑看来是天意了。天予不取,反受其咎的道理,身为幻界剑仙的林南天怎么会不懂。

    何况那剑诀已经是印在他的灵魂上,他若坚持不教,就凭那小子的个性肯定就要自己去强行修炼。到时候他万一运功不畅,导致走火入魔,倒是害了那孩子,更对不起昔日的友人。

    所以林南天就让他从基础学起,不到关键的时候不能使用总纲的东西,这样做一则为了他的安全着想,二则想着他要是吃不住苦,没准哪一天他就放弃了。

    没有想到这小子竟然真的踏踏实实的练了起来,往日阴郁不讨喜的性格也收敛了许多,更令林南天惊喜的是这小子体质尤其适合修炼这门尚未完成就已经能力压剑魔姚天启的无双剑术。这也是林南天为什么要将自己最看重的剑神宗的未来交给他的原因。

    如果说叶蛮天资平平,甚至是毫无亮点,那他就是天赋秉异,青出于蓝。但是这位前途远大,有着让人惊羡的天赋的未来剑神宗宗主,可能是因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缘故,早早的被名为剑魔的死神盯上了。

    七年啊。原先他给自己的时间虽然不宽裕,但是也足够他完成复仇计划。而这回他必须逼自己更狠才行。他慢慢睁开眼睛,嘴里喃喃的说道,“七年。”  他的手突然的攥紧,全身的骨骼发出了一连串的爆响。这时候的屋里也充满了磅礴的杀气。

    幻界历977年秋,霍云龙三人来到了胤国的边境,开始了一段血与火,阴谋与背叛,铁血与柔情的征程,也最终导致三人走向了各自不同的道路。

    再说胤国东南部的一处偏僻小镇,镇子倒不是很出名,叫梅子镇。但是镇子上盛产的梅子酿的酒倒是非常的有名,当然跟那些进贡给龙渊城的那些琼浆玉液自然是没办法比的。可便宜也有便宜的好处,这酒就是因为价廉物美,风味独特才深受当地老百姓的喜爱。所以你在街上走着,时不时就能看见一位或者是几位醉汉蹒跚而行。

    这不,今天就有一位醉汉,穿的衣衫褴褛,喝得满脸通红,一张口就有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整个人就像在酒缸里泡过几个月一样。他脚步踉跄的走着,旁边有一位少年跟着,也不知道是这位少年收拾的太干净了,还是醉汉太邋遢了。

    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位少年一身武者的装扮,浑身收拾的是干净整洁,身后背着一根镔铁大棍,稚气未脱的脸上显露这一种少年英雄特有的青春与朝气,可是现在这张脸上写满了鄙夷,不屑,还有一种不得不与身旁的醉汉为伍的无可奈何。

    这位少年英雄当然就是跟霍云龙他们一起在青鸟镇大战枪绝青衫客的狩牙少年苟有恒,他旁边那位醉汉当然就是传说中的组织狩牙的头领,象征为百兽之王的虎,虽然他现在更像一只醉猫。

    自从跟着霍云龙他们分别以来,这一路上狩牙少年就越来越觉得他被人骗了。刚开始在青鸟镇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还觉得他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什么衣衫褴褛,什么酩酊大醉都只是他的伪装罢了。但是跟这位号称为百兽之王的男人呆在一起,时间长了就看出来了。那些并不是他的伪装,那就是他,那就是一个闻到酒香都走不动道的烂酒鬼的本性。

    苟有恒甚至怀疑他对抗乌鸦的那几招,是他仅仅会的那么几招。当然他也知道那是不可能。别说那枚证明身份的百兽指环做不了假,即使作假也最多只是骗骗那些没有见过指环的人,但像他这种不仅见过,而且还拥有一枚的人,是真是假看一眼便知。

    百兽指环相传是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金属所造,非金,非铜,非铁,非铝,而且就算用世上最锋利的刀剑劈砍都不会留下痕迹,烈火焚烧也不会变形。制造者还在制造之初就分别封印在里面九种远古兽魂,普通人只要拿起就会感觉到苍凉厚重之感,有缘之人甚至可以听见有巨兽在远方嘶吼。

    苟有恒听爷爷说过狩牙所谓的觉醒就是能够唤醒指环里的兽魂,从而通过签订契约获得力量。当然位阶越高的兽魂越不好觉醒,照理说犬魂是九种兽魂之中最好觉醒的,大概是狩牙少年一直不肯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还有就是那个家伙的气势做不了假,这也是狩牙少年最不服的地方。一个嗜酒如命的人,一个十天里有九天是迷迷糊糊的人怎么可能拥有连夜羽都要忌惮三分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