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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当下少有的痴情女

    丁晓剑一下子就记起来了,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李莎,也是西艺的学生。

    今年应该是西艺音乐系器乐专业大四,这个时间节点上应该已经开始实习,忙着找工作了。

    至于上辈子这个李莎为什么要自杀?

    丁晓剑隐约记得,好像是因为感情纠纷。

    据说这个李莎的男朋友是个富二代,和她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怀疑她不贞,说她是个绿茶,然后就移情别恋了。

    李莎实在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以死明志,于是就从一栋摩天大楼上一跃而下了。

    这个新闻当时很狗血,再加上李莎的做法也确实很傻,还有她那个富二代男朋友很是引人瞩目,种种因素相加,就成了一则热点新闻。

    丁晓剑当时也是为情所困,多少有点儿和这个李莎同病相怜,因此,这件事儿给他留下的印象特别深刻。

    那个时候他还常常感叹,这个李莎,真是当下少有的痴情女啊。

    被女人伤了的男人,看到这种为了爱情连性命都不顾的女人,当然会欣赏,当然也会感慨万千。

    记忆的闸门突然之间一下子就打开了,让丁晓剑多少有些恍惚。

    看在旁边的李老头儿眼里,丁晓剑这可就是一副猪哥相了!

    望望丁晓剑,顺着丁晓剑的视线再看看自己的宝贝儿孙女李莎,李老头儿似乎有所明悟。

    李老头对丁晓剑的感官特别好,又是一位书法爱好者,他极为欣赏丁晓剑的书法,爱屋及乌之下,心思一下子就活络了起来。

    笑着轻咳一声,脸上的表情像极了月老:“小剑啊!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大孙女儿莎莎。”

    突然之间,李老头又想到两人是校友,笑得更像月老了:“对了!你瞧我这记性!你们两人还是校友呢!莎莎学的是器乐,你学的是美术,都是艺术生,你们以后应该多亲近亲近。

    对了,莎莎好像比你大上几岁哈?

    嗯,不过大的不多!

    女大三,抱金砖嘛……”

    李老头儿这一高兴,嘴秃噜了,心里头的想法自然而然的就流露出来了!

    莎莎顿时一下子羞得满脸通红,一跺脚,娇嗔一声:“爷爷!你又在这儿乱点鸳鸯谱!人家有男朋友的啦!”

    说完之后,李莎也许是觉得实在是有点儿太尴尬了,反身,拿起自己的手包,着急慌忙的就离开了。

    离开之前,只撂下了一句:“爷爷,我还有事儿先走了啊!下回再来看你!你年纪大了,搬东西的时候小心着点儿。”

    望着李莎匆匆离去的背影,李老头儿无奈的摇摇头。

    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向丁晓剑点明:“就你那男朋友!不是爷爷我说你啊!不靠谱!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总有一天你会醒悟的!”

    丁晓剑不禁暗暗佩服起了这个李老头儿看人的眼光。可不就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吗?

    李莎那不靠谱的男朋友,很快就会要了她的小命啊!

    “救还是不救呢?”

    仅仅只是一瞬间,其实丁晓剑的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别说这个李莎是李老头儿的大孙女。

    即便就是李莎和面前这位李老头儿毫无瓜葛,丁晓剑也不准备袖手旁观。

    多好的女孩啊!花儿一样!就这样死了,这不是战略资源吗?

    别说丁晓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个女孩儿不可能是绿茶,即便就是绿茶,也不能死得那样惨啊!

    明明就是被无良二代玩腻了,随便找了个借口,一脚就给踹了嘛!还要以死明志捍卫爱情,妥妥的傻白甜呀!

    谷</span>  这分明就是一场不对等的角逐。花花大少欺骗无知少女。侠义精神满满的丁晓剑,又怎么可能不路见不平一声吼?

    此时此刻,他已经决定了,他一定要帮助这个李莎,揭开她那位男朋友的庐山真面目,至少得让她不至于为那么一个人渣而轻生。

    上天有好生之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

    丁晓剑自身的遭遇越奇幻,越离奇,他就越信奉这句话。正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

    他真的做不到无动于衷,不闻不问,任由惨祸在他眼前就这样酿成。

    丁晓剑走神的时间越长,李老头儿越满意。

    是那种无端的满意,莫名的满意。

    渐渐地,看向丁晓剑的目光变得愈发柔和了。就像正在端详大孙女儿女婿。

    “小剑啊!甭看了!都走了!

    没事儿!回头我给你莎莎的电话号码,qq号,微信号,还有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