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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二章 我会陪着你

    宋珩是在接获了圣旨的第三天出的门,同行的除了睿王百里流觞同秦王百里绍宇外,多了一个沈从墨,也还算是在宋珩的算计之中。

    因为打着朝贺新帝登基的名号,所以这一次出行,是要带着一些贵重的物品去南嘉的,素以也就带上了八个护卫,两辆车,一辆装着那些个精致贵重物品,如果让宋珩来形容,那便是些个民脂民膏。

    一辆则是宋珩的马车。

    前往南嘉国路途遥远,百里流觞觉得宋珩是一个女子,到底还是不适合总是抛头露面的。而且长途的奔波对于女子来说,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

    沈从墨是在宋珩他们一行到了金陵城城门口的时候遇上的,沈家的马车就这样停在金陵城城门口,他就静静地站在马车边,像是已经等了许久。

    他的身后站了四个护卫,也静静地等在这里。

    “我要同你们一起去南嘉。”沈从墨就是这么对着抬着头对着骑在马背上的百里流觞说着,言语之中格外的坚定,半点也没有给拒绝的机会。

    宋珩坐在车内,她微微地掀起了车帘,沈从墨的声一向不高,轻声细语的,面上的神色也一向是温润的,从未见过他脸红脖子粗的模样,她甚至觉得,这个男人大约这辈子都不会出现那种失格的姿态。

    宋珩的马车是在后头,从她这角度,她只瞧见沈从墨仰着头对着百里流觞说着些什么,宋珩听力不错,又加上内力的帮助,她还是能够清楚地听到沈从墨和百里流觞说的话。

    “许在你们眼中,宋珩不过就是一个能够依托的人,在我的眼中,只有她好好的,我才能够安心。”沈从墨如是对着是百里流觞道,“我不放心她,即便是不同你们一同前往,我自己也是会去的。”

    然后沈从墨的马车之中走下了一个女子,她穿的极其的素色,发髻上只是斜斜地簪了一只白玉簪,却丝毫都掩盖不住她的风华。那种从骨子里头透出来的媚态几乎是让周生那春日里头明媚的景致一下子黯淡了。

    唯一一个不算是算计,却又是在算计之中的人——胭脂。

    她莲步轻移,缓缓地走到了宋珩的车子面前,“宋小姐!”

    宋珩看着站子自己车前的胭脂,她依旧美艳不可房物,作为秦淮河畔最是动人的花魁人物,胭脂的媚几乎是让不少的男人为之癫狂,前一夜的景致还是在眼前,宋珩可是瞧得真真的,有些时候,对于男人来说,一个漂亮的女人比稀世珍宝的价位还要来的贵重。

    宋珩露出了笑容,朝着胭脂笑得很是可爱:“胭脂姐姐。”

    她亲切地叫着胭脂的名儿,胭脂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脸上的笑容有些浅淡,两个人之间虽然没有旁的什么感触,倒也算是其乐融融的味儿。胭脂,她已经不算是秦淮河岸顶尖的红牌清倌,在前一夜里面,宋珩同沈从墨已经将胭脂从那万花楼里面赎了出来,沈从墨原本是想还胭脂一个自由之身,借此报答当日胭脂的出手相救。

    可胭脂也算是个烈性的人,认定了如果沈从墨既然是买下了她,那她不管是为奴为婢都是要跟着沈从墨的。一个女子原本就是处于弱势,更别说是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也许现在是自由之身,这指不定那一日就又会在青楼之中瞧见上胭脂的身影,沈从墨没辙,念着胭脂的搭救之恩,便是将她带到了藏剑山庄。

    进了藏剑山庄,不管是当奴仆也好,都是要灌上一个沈姓,现在,胭脂也不能算是胭脂了,应该叫一声“沈胭脂姑娘”。

    百里流觞没有说话,宋珩倒是听见了百里绍宇的声音响了起来,“流觞,就让沈少庄主一并去吧。”

    那声音里头还带了一些个期许,宋珩听得真切,百里绍宇对于胭脂还是真的有几分的情谊在的,昨夜他也去了百花楼的花魁之夜,原本也想着是将胭脂给赎了出来的打算,在宋珩和沈从墨进去之前,秦王殿下已经是和一个富得从那长相上都能够瞧出富态的中年豪商争夺着。

    当时的价位,已经是开到了五万金。

    饶是宋珩见惯了秦王那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也不曾见过他有一日居然也是会同人争了个面红耳赤的地步,而这气势上,还略微输了一筹。北雍的政治也算清明,并非因为皇子而能够挥霍无度,这秦王除了身份娇贵,血统高贵外,宋珩也是后来才晓得,皇子们的俸银也就比一品的丞相多了一些罢了,也不能随意地从皇宫内院取了东西花费无度。

    沈从墨虽然很是清瘦,但是这财大气粗的架势倒是半点也不必那富态十足的豪翁差的,他的声音淡淡的。

    十万金。

    宋珩听到沈从墨那平稳的不带一点喘息的声音在自己身边响起,十万金,这是一个足够较人瞠目结舌的数目。那富态十足富豪脸色颓然一变,再也没有开口。用十万金买一个女子,即便那女子艳丽无双,怎么想,多少还是有些不大合算的,而沈从墨却是半点都不以为意

    “我同阿珩你的性命,这加起来,十万金也算是少了的。”沈从墨轻笑一声,“也当算值得了。”

    宋珩不以为意,这性命金贵的也就他沈从墨了,想她宋珩,要是那一日自己被人掳了去,别说是一万金,即便是一千金,宋成大约也不会想着出了。

    “阿珩的性命,在我的眼中,那是无价的。”沈从墨的声音轻轻的,却是透着一股子坚贞。

    百里流觞没有应是百里绍宇的话,反倒是转而回过了头看了一眼还在车子里头的宋珩,宋珩朝着他点了点头,良久之后,百里流觞也是点了点头。

    “胭脂姐姐同我一车吧,路上还有能够聊天的伴儿。”宋珩微笑着看着胭脂,“沈公子大约也不会介意的。”

    胭脂点头,她的声音幽幽的,“原本我就是他带着路上给你解闷的。”

    宋珩依稀能够分辨得出,胭脂这话里头还带了一些幽怨,宋珩全然当做是没有听出来,脸上的笑容还是淡淡的,看着站在自己车前这艳光四射的美人。

    车夫看的真切,早就已经被这个艳光照人的大美人给耀花了眼,他跳下了车,将车上用来踩踏的小凳子放到了胭脂的脚边,等候着胭脂上车。

    胭脂也不是个拖沓的人,她踩着凳子上了车,同宋珩一同坐在了车内。车内铺着柔软的毯子,中间摆着一处小茶几,上头放了一茶壶,车内空间不算小,也能够容得若是在郊外的时候,能够躺在里头睡上一会,只是不能同府上的床榻相比。

    马车很快地出了城门口,宋珩微微掀着车窗的小帘,她侧过了身子,从那窗口看出去,在百丈高的城门上,她瞧见穿了一身蓝色衣衫的宋锦。

    这军中的事情,百里流觞全部交托给了暮天。暮天倒也是一个极其靠得住的人物,除了皇令外,从来只听百里流觞一个人的命令,他是百里流觞影卫之首,功夫胆识都不弱,由他镇守在军营之中大约也不会出了什么乱子。宋珩还是有些相信暮天的,且他们去金陵城,多则一月,少则估摸着二十天就会回来了。

    宋珩也是这么宽慰着自己的月氏的,她说:“等到芍药绽放的时节我就回来了,到时候我就带着娘、水碧还有丫丫搬进对面的御史府上去住。”

    月氏连连点头,直说着自己会等着她回来,还将那一道连夜从寺庙里头求来的平安符挂在了她的脖子上。想到自己脖子上的那一道红绳系着的平安符,只觉得心中有着微微的暖意。

    宋锦站在城门口,他知道今日宋珩是要前往南嘉的,诚然如宋珩所说的那样,至多一个月就是能够从南嘉回来,但是他还是为着这个妹子有些担忧。之前宋珩也不算是没有出过远门,但那一日她是为了去西北救了自己,自己也没有亲眼看着宋珩离开,但是这一次他想用兄长的身份送了这个唯一的妹子出门,然后再等到她回城的时候再迎着她回来。

    他想,有睿王和秦王在,珩儿一定是会安然无虞地回来的。

    宋锦看着从那马车车窗里头伸出的那一节挥动着的手臂,他笑了起来,哪里是不知晓的那是珩儿的手,她也是瞧见了自己在这里送着他,这才特地地同他打了招呼,让他回去了。

    宋珩他们一行是从官道上往着南嘉国而去的,因为同新帝登基还有好一些日子,所以也无需日夜兼程,这一路上住的大多是驿站或是客栈。因为随行人不多,这一路上倒也还算是轻快,在七日之后,到了同南嘉相接的西北。

    再度踏上西北的时候,宋珩也觉得这一次的心境同以往的时候也是有着很大的不同了,上一次她是风尘仆仆地来,为的是快些救出被围困着的宋锦,一路上多半都是日夜兼程的,一直到天黑才不再赶路,这天微微透白了一些之后就是要赶着上路了,一路上什么风景名胜,地方美食一类的都是半点都不能让宋珩的目光停驻一会。

    到封城驿站的时候,已经是日薄西山的时候了。封城同南嘉境内的黑丰城不到十里地,其实只要再赶上一赶,今夜就能够进入南嘉的境内,而百里流觞却是下令,今夜在封城之中的留宿一宿,明日一早再前往南嘉。

    一路上,胭脂大多都是同宋珩一辆马车的,这夜晚的时候也是两个人歇在一间房里面,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宋珩几乎是要相信胭脂根本就没有多大的问题,胭脂身上总是有着一种淡淡的,略微有些甜腻的香味,她的腰带处系着的那一个香囊就是透着这么一个味儿,宋珩是一个不喜欢香料的人,有一次她借着想知道香料,而探查了胭脂的香囊,里头的香料和花瓣看起来都极其的平常,半点也不见端倪,胭脂还以为她突然之间对香料产生了兴致,还略有兴致地同她讲解了一番在香料上的独特见解。

    胭脂神色如常,仿佛一切都是她想得太多太多了,可宋珩觉得有时候这没有问题,却依旧还是最大的问题。

    宋珩觉得,这大约也就只有两点,这一点便是胭脂是真的半点问题也没有,还有一点,那大约就是胭脂掩盖自己的手法太过高端,她很难觉察得出来。

    这两点上,宋珩更倾向于后者。

    越往西北的来的路上风沙很大,景致也略见荒凉了一些,宋珩从马车上下来的之后,便是去驿站的房间里头整理了一下,驿站早早就已经接货了讯息,整理的干干净净的,房间里头寻不到一星半点的灰尘,只是那床上的被褥多少还是透着一股子的气味,宋珩略有些不喜,却有些无可奈何,这出门在外自然是不能同在金陵城的家中相比,一切都只能从简,忍耐。

    这才刚刚收拾了东西,房门便是被人敲响了起来,这房门宋珩进来之初便是开着。

    她回头看了一眼,沈从墨站在门口,他穿着一身的水墨色的衣衫,脖间围着一条长长的暗色巾子,那是用来挡风沙用的。他嘴角微微含笑,如沐春风,看着宋珩缓缓道:“上一次同阿珩来的时候急了一些,倒是没有同阿珩你一起走走封城,今日旧地重游,阿珩我们一同走走可好?”

    胭脂也在收拾着的东西,听见沈从墨出现在这里,又是这样对着宋珩说着,她站直了身子,“这接下来的事情我来处理吧。”

    宋珩不置可否,想了想之后,她便是取刚刚搁置在桌上的剑同沈从墨一同出门,临出门的时候,她倒也顺势问了一声:“胭脂姐姐可是要一同出门的?”

    “不了,我在这里等着你们回来。”胭脂摇了摇头,她深深地看了沈从墨一眼,然后又低下了头,收拾着东西。

    宋珩也不勉强,只是同沈从墨一同顺这檐廊处朝着门口走着,穿着一身锦服的百里绍宇望着这边而来。

    “啊啊,你们两个要出去走走?”百里绍宇瞧见沈从墨于宋珩同行微微停下了脚步,他面色微微一喜,“流觞刚刚去了城外大军营帐之中,你们出去走走也好,我便去是去同胭脂说说话!”

    百里绍宇这样说完,脚步再也没有半点的停顿,他便是朝着宋珩同胭脂的房间处而去。

    “英雄难过美人关!”宋珩看着百里绍宇那背影道了一声,眼下这个时候的秦王半点也是不像是一个王爷应该有的姿态,反倒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字一般,宋珩这样想着,就是轻轻地笑了开来。

    “即便不是英雄,也是难过美人关的。”沈从墨缓缓地道,“诚然如我,美人如你。”

    宋珩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了一些,胭脂在哪处一站,就是一处景致。这一路上在酒楼里头打尖的时候,只要胭脂在那处一坐,基本上酒楼里面的男人都是移不开目光的,甚至有几次,还有些个想要认识胭脂的人早早地帮着付了饭钱,惹得百里绍宇暗地里头略微有些恼怒,只要在外头用膳,一律上的都是酒楼之中最贵的。

    宋珩自然是不敢称之为美人的,同胭脂一比,或者是旁的殊色女子一比,她可是没有半点的姿色可言了,“蒲柳之姿,承蒙沈少庄主不嫌弃。”

    “不敢嫌弃。”沈从墨也露齿笑,“阿珩只要不嫌弃我便成,我哪里是敢嫌弃阿珩。”

    “就不怕被我打死么?”宋珩想起自己在金陵城之中的名头,大都是败阮家所赐的。

    阮明道虽然是死了,可却还没有对外颁布这些个事情,只是宣称阮明道病重。阮明道降职病重的事情对于阮家来说,也算是一重大的打击,阮家的旁系虽然是没有获罪,但是或多或少地已经是被移出了权力中心点,那武状元阮影,似乎比武斗败的事情于他来说是一件极其不光彩,听说回去之后也是病了,病的奄奄一息的。于是,这金陵城之中便是又多了一些传言,说是宋珩同武状元比武,这一不小心下了重手,将人打成了重伤,命在旦夕,全靠雪山老参吊着性命。

    宋成便是又同宋珩说了一回,关于同藏剑山庄的亲事,说是眼下已经没有半户的高门敢于同她说亲了,就连月氏也来劝了她一回。

    宋珩估摸着,自己眼下在金陵城之中的形象,大约是和母大虫只有一处差别,母大虫吃人,她杀人。

    “我不纳妾,阿珩你又不是那般嗜杀之人,不会无端端地打人的。”沈从墨摇头浅笑,“我不怕,什么都是不怕的。”

    宋珩眨了眨眼,“胭脂姐姐似乎有些中意你。”

    这一点,宋珩敢发誓,她虽然对男女之情是没有半点的兴致在,但是也瞧见了胭脂对于沈从墨大约是有那么一点的情感。

    认真地说,沈从墨很是符合女子择偶的要求,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权,多少也还能算是有权。上无父母,嫁了过去也不会有什么婆媳问题要处理。

    胭脂对沈从墨有些动心,她也能够理解,不外乎是一些雏鸟情节,百般好的男子将人从那种隐晦的地方带了出来,给予了自由,恋慕上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且当日,胭脂是说什么都要跟着沈从墨,为奴为婢,如果一个女人没有那么一丁点的心思,怎么是肯做到这个份上。

    “哦?”沈从墨微微摇了摇头,“是这样么,我不晓得。”

    宋珩斜睨着是沈从墨,并不相信他的话,一个女人对男人有没有情谊在,男人怎么可能会是半点都没有察觉。

    “我一直都只心仪你,又怎么会去关注旁的女子如何,”沈从墨见宋珩不相信,他认真地道,“且,不是你叫我寻了一个由头将胭脂送往你的身边来的么,若不是这样,我会将她留在藏剑山庄。”

    是的,原本宋珩在那花魁之夜原本是想自个买下胭脂的,可惜,胭脂的价格实在是太过惊人,凭她从三品官员的俸银,大约就算是再在朝廷之中再呆上十年,估摸着也还差一点。

    所以,只能是让富可敌国的沈从墨出手,事后,沈从墨也应了宋珩的意思想要将胭脂留在宋珩的身边,但是胭脂却是认定了谁买走了她,她就跟着谁的定论。

    宋珩要去南嘉,却又放心不下胭脂。如果胭脂真的是有些不干净的人,必定是要留下什么祸端,没有什么将一个危险的人留在自己的身边更加安全了,如果一旦有异动,处理起来也是方便得多。

    “可我也没有让你也跟着一并前往南嘉啊……”宋珩想了想之后又道,“其实我一直都想问问你,这七杀,贪狼和破军都是你们藏剑山庄所铸造的,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旁的秘密?”

    宋珩一直觉得,如果不过是神兵利器而已,应该还不至于这样叫人趋之若鹜,破军的确是不错,削铁如泥,略微有了一些诡异罢了,但是只是这样,怎么会让孤引月那般的在意。

    沈从墨的脸色默了一默,“阿珩,如果你的剑被人夺了去,大约,所有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了。”

    “我本以为破军能够再被封印上百年,可它却是出世了。”沈从墨面色如墨一般沉重,他缓缓道,“沈家,原本不单单是北雍的兵器制造库,而是早在千百年前,当东岳大陆还没有分裂成四国一京的时候,是整个东岳大陆的兵器制造库。这一切,都是在两三百年前发生的事情,具体的,我并不愿你知晓,怕你惹上更多的祸端。你只需记得,若是能护着手上的剑就好,若是护不住,那也无需用生命去守护,一切毁了就是毁了,也没什么的。”

    沈从墨伸手握住了宋珩的手,只觉得手掌下的温度略微有些冰,“怕了?”

    他低声问着,那手握得更加的牢固,“无妨的,我会一直陪着你,即便是天地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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