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荣华乱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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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雨夜

    “轰隆隆...”

    沉睡的山林被突如其来的雷鸣惊醒。

    闷重的滚雷在乌压压的山林上方翻滚而过,一道接着一道耀眼的金色光束穿透黑云,如同天神的锐利光剑一般,急速地斩破天幔。

    黑森森的天空像被割开了一道细瘦的缝隙,细密的雨点从天洞下坠落,啪嗒啪嗒的洗扫山林。

    雨点落到了眼皮上,将锦华从睡梦中惊醒。

    迷迷瞪瞪的睁开眼睛,抬手抹掉眼皮上的雨点,锦华看着手电筒光束下的雨点,伸手推了推抱着她的高文轩:“下雨了。”

    先前她看天色,猜测可能会有雨,可没想到,大雨就这么下了起来。

    高文轩唔了一声,并没有松开环在她腰上的禁锢,反而力气更大了些。他空闲的那只手伸进了随身的背包里,慢吞吞地摸出了雨伞,一手艰难的支开了伞把,手臂晃晃悠悠的将伞面撑在了头顶。

    伞下空间极为狭小,锦华感觉到周身的空气都停滞了,高文轩紧紧的抱着她,她的脸贴在他的胸膛上,他的心跳像是坠落的雨点,咚咚咚的在腔子里急促跳动着。

    雨,越来越大。

    “你...先放开我。”

    感觉到呼吸越来越艰难,锦华终于忍不住,一指头戳住了高文轩的胸脯,他的皮肉和她的手指仅隔了一层薄薄的布料,他的身子是滚烫的,手指刚刚触碰,锦华便因为这滚烫的温度,急忙挪开了。

    有些不安,探手去摸他的额头,亦同样的滚烫。

    “高文轩,你先松开我。”

    他没有松手,嘴巴嚅动了几下,因为雨势凶猛,回答声泯失在轰鸣声中。

    伴着雷声、雨声,远处的森林里又炸起了一道响雷,四周尽是令人胆颤心惊的野兽嘶吼,由近及远,由远到近,一浪接着一浪传来,如同声势浩大的海潮一般,翻滚不绝。

    这场雨真是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不过还是有些好处的,大雨起了,那只盘踞此地的白蛇不见了。

    抓住高文轩的胳膊,锦华拍了拍他的脸,她有种不祥的预感,高文轩的种种反应表明他生病了。

    “高文轩,你先醒醒,我们找地方先躲一下。”

    雷雨天,树林子自然去不得,眼看着雨越下越大,他们总该找个躲雨的地方。

    此处是空地,雷劈下来的概率很大,他们不能在此坐以待毙。

    “高文轩!”又拍了拍高文轩的脸皮,锦华心里莫名的焦躁,现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他们又同穆少秋、小道士还有贺榕等人分散了,这可如何是好。

    手劲又加大了些,拍了三回,才把高文轩拍醒,高文轩重重打了一个喷嚏,半阖着眼,晕头晕脑的说:“锦华我好困,再让我睡一会儿。”说着,他又没了声。

    锦华又探手摸了摸高文轩的额头,感觉到热火一般滚烫的温度,心里忍不住叹了口气,高文轩八成是发烧了。看着他身上薄薄的衬衫,锦华声音软了许多,哄道:“文轩,我们先走,找到避雨的地方,你再睡好不好?”

    高文轩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锦华扒拉着他的两条胳膊,从他怀里脱了身,随后架住了他的两条胳膊:“文轩,能走吗?我扶着你,你把手电筒给我。”

    高文轩虽然生了病,但还不至于不省人事,只是头晕和昏睡,意识还是有的,慢吞吞的将胳膊肘上夹得手电筒拽了下来,递到了她的手边。

    见高文轩还听指挥,锦华知道他的病还能架得住这一趟折腾,将手电筒捆扎在腰上,肩膀顶住他的胳膊肘,一手撑着伞,一脚深一脚浅的朝一处岩壁走去。

    她比任何时候都要吃力,高文轩一个大男人差不多将身子全部压了过来,单单迈开步子都觉得艰难,更不要提走动了。

    咬着牙,奋力的顶着高文轩的身子,大概是颠簸太甚,高文轩迷迷糊糊中有一点清醒,抓住了她的手腕,哑声道:“别动,锦华,把东西给我,我背你走。”说着他就要蹲下来。

    如今一场患难,锦华觉得高文轩没有那么坏了,见他蹲下,忍不住红了眼圈,吃力的将他拖了起来,摇摇头:“文轩,我扶着你过去。看见了吗?那里有块石头,我们先去那里避雨。”

    高文轩见自己被她拖了起来,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太惨,背不住她,于是顺从的点了点头:“好。”

    锦华又同先前一样抓住了他,一边迈腿,一边说:“文轩你抓紧我。”

    高文轩看不清她的面容,只依稀的看着她瘦小的身影一次次的艰难晃动,弯下,继续晃动。半阖着眼,低低的喘息道:“锦华,实在不行......你把我留下来,自己先找地方避雨吧,我身子好着呢。”

    “放屁,你别瞎说,你没良心,我可比你有良心的多,要走一起走!”骂了一声,啐了一口唾沫,锦华轻轻拍了他一巴掌。

    高文轩没有说话,他从来没有被女人这样的对待过,他身边的女人要么是温室里的娇花,要么是昂贵精致只可远观的珠玉,她呢?高文轩突然觉得她就是根生命力顽强的狗尾巴草,低低的笑了出声:“你啊...”

    话没说完,他又剧烈的咳嗽起来,锦华停了下来,帮他拍了拍后背,声音里有些担忧:“你别说话了。”

    高文轩点了点头,似是答应了,但突然之间他的脸皮变得非常的狰狞,一边指着大腿,一边瞪着眼,嘶着声音喊道:“有蚂蟥,锦华,你先走开!”

    将手电筒冲脚底下打去,在白光下,清晰地看见了那些虫子,它们蛰伏在草丛中,密密麻麻的聚在一起,身子呈黑色软体状,像是黑色的鼻涕,蠕着身子往人身上爬。

    高文轩运动裤上血迹斑斑,还有不少蚂蟥朝他的小腿肚上爬,她身上也沾了不少这东西,有些爬在她的裤角上,有些则正往她的皮肉里钻。

    “文轩,你先别急,我帮你抓出来。”

    锦华一边安抚着高文轩,一边手忙脚乱的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小罐细盐,抓了一把,朝高文轩的腿上撒了过去。

    冷不防,伤口上被撒了盐,高文轩疼的几乎要叫出来,他压住了心里的狂躁,也从盐罐子取出了一把盐,朝锦华裤腿上的蚂蟥撒了过去。

    一时间蚂蟥们遭受到了生化武器的攻击,不论吸血吸没吸过瘾,纷纷从二人的裤腿上掉了下来,见蚂蟥掉了下来,高文轩索性往腿上糊了一层的盐,又往脚下撒了一层盐,暂时的分割出一小圈安全领域。

    疼痛令他清醒了许多,因为一整天的折腾,他的脸色很差,眼是肿的,嘴唇是干白的,脸上像是被粉了白漆,苍白的厉害,前所未有的有了一丝丑态。

    “锦华,我的运气真差,还连累了你。”

    锦华抓住了他的胳膊,转移了话题:“好些没有,好了我们继续走。”

    高文轩眼睛定定瞅了她半刻,突然低低的笑出了声:“真是个现实的女人,好了,我们继续走吧。”

    因为已经清醒,高文轩坚持不要锦华搀着他,锦华将他的风衣还给了他,他依然没有接手,脸上是冷硬的,他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他要维持男人的自尊心。

    “好啦,不要闹了。”锦华强硬的将风衣搭在了他的身上,他因为淋了雨,又加上出汗,身上的白衬衫已经变得透明,紧贴在身上,勾勒出了结实而修长的身形,手指触碰到他的肩膀,看见那身若隐若现的肌肉,锦华脸上不由自主的蒙上了一层红晕。

    “你真是的,明明自己的身体那么差。”高文轩贴了过来,不由分说的将她拉在了怀里。

    锦华瞧了他一眼,轻轻的将他的手从身上放了下来:“生病了就安生点。”

    高文轩呲了呲牙,又不着调起来:“我这不是把你当成好兄弟吗?这次经过患难之交,你就是我高文轩的好哥们儿了。”

    “你还真是个没规矩的。”锦华扑哧一笑,她现在多少精神了一些,方才搀扶高文轩累的她全身发软,恨不得立即找到一个避雨的地儿,一头栽下去睡个天昏地暗。

    高文轩恬不知耻:“谁让我是个混混儿爷,混儿爷面前还讲什么规矩。”

    说着他又毛手毛脚的过来勾肩搭背:“好兄弟,我们来相互取暖。”

    锦华一巴掌将他拍开:“高文轩,你再闹我可不管你有病没病。”

    “我身体好着呢,不信你瞧。”

    说着,高文轩用力地拍了拍胸脯,见她没有瞧过来,不由苦涩的勾起了嘴角,缓慢的呼出了一口气,正了脸色:“我们走吧。”

    锦华搀着他,两人继续往前走。

    这时候,雨小了一些。

    找到一片避雨的地方真可谓是路途艰难,兴许是老天爷见他二人可怜,在那处岩壁,锦华眼尖的寻到了一处堪堪二人避雨的地方。

    先让高文轩进去了,她随后也跟着钻了进来,将雨伞堵着了洞口。除了防止扫雨,还能暂时的阻挡野兽。

    将手电筒放在地上,锦华将洞穴扫量了一遍,这地方明显是什么动物的住地,其中还有些许红色杂毛。

    高文轩生了病,锦华有些不忍心使唤他,就自己把这洞穴收拾了一番,从两人随身的背包里取出了睡袋,整整齐齐的铺在了地上。

    “要不点火吧?”见高文轩打寒战的模样,锦华从包里取出了洋火,她方才瞧见这洞穴里有些杂草,她背包里还有些草纸,先引火,那些杂草还是可以烧一段时间的。

    “就是没炉子,那个酒精炉在贺榕那里。”一边燃火,锦华有些感慨的同高文轩对话。

    进了山洞,高文轩身子暖和了一些,但还是禁不住的发抖,两排牙齿格格的磨在一起。

    “车到山前必有路。”他一边打着颤,一边同锦华说。

    锦华又何尝不这样想,对着他微微一笑,点着了火。

    收拾好一切,她又去摸了摸高文轩的体温,依然是热的,甚至比先前还要烫。

    “你带药了没?”

    高文轩摇摇头,他又咳嗽了一声,哑声道:“药和锅碗都在他们那里。其他的你自己看吧。”

    锦华将高文轩的背包拿了过来,一股脑将背包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高文轩的背包里除了一身换洗的衣物,剩下的还有几包压缩饼干,半酒瓶威士忌,一个记事本,一支铅笔,一瓶风油精,一盒香烟和一个打火机,钱夹,香胰子,刮胡刀,半盒子弹,还有一团黑乎乎的药膏。

    举着那团黑乎乎的药膏,锦华闻了闻,知道那是福寿膏,默默的放下了。

    将干净衣服给高文轩丢了过去,想起他腿上的伤口还没有清理,又将他叫醒了。

    高文轩挣扎着从睡袋里爬了出来,他先前发肿的眼皮肿的更厉害了,像是长了脓包一样鼓得老高。

    “你背过身去。”看着高文轩一本正经的模样,锦华忍不住发笑,先前在高家的时候,高文轩表现的极像色中恶狼,没想到,他居然会觉得害羞。

    不过如今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锦华也不想在这种事情上逗他,万一撩拨出什么事情来,对她而言是极不划算的。

    高文轩身上能脱得几乎脱了差不多,身上只留了一条大裤衩,赤着两只脚板坐在睡袋上。

    “咳咳。你过来帮我看看背上有没有伤口,我觉得后背有些发疼。”

    锦华扭过脸,看着火光中的高文轩,不免有些惊艳,他的身材线条是极好的,虽然因为发肿,脸皮看起来有些滑稽,但依然不影响他的男性魅力。

    莫名觉得尴尬,心里默念着非礼勿视,还是走了过去,过去时她在地上捡起了那半瓶威士忌,方才她瞧见了高文轩的小腿,那地方糊了盐,不见得没有蚂蟥钻进皮肉里,不但如此,他身上的伤口也需要消毒。

    瞧见高文轩的后背,锦华忍不住嘶了一声,他后背上有一条极长的疤痕,那条疤痕看起来结疤没多久,像是蜈蚣趴在皮肉上一样,粗粗的鼓了起来。

    “这?”

    “那只九头鸟碰到我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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