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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雄关漫道真如铁

    “孙九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

    天狼俯身望着脚下战场,纵横的火光亦为他的脸添上一层光辉,他悠悠一叹,呢喃自语,“火御门一脉控火本领天下无双,此刻他天真的以为这枚导弹是要他的性命,全然不知这只是做出一个更适合的战场。”

    “听你这么说,孙九霄是要死在这里了。”张琛兴奋之余,有些落寞,“可惜,我已经有些喜欢他了,起码用我爷爷的标准来衡量,他确实是一条汉子。”

    “导弹里加入了高效燃料,可以保持长时间的燃烧,纵使孙九霄有通天的本领,在这里,也不会是正雄的对手。”天狼点头,目光一扫,出笑声,“雷霆,你终于来了。”

    “就以携带重型武器这条罪名,我已经可以将你击毙。”黑暗中,雷霆一步跨了出来。

    “我犯下的罪孽,以华夏国法论,死上百次都不足以弥补,你就不用为我搜集罪状了。”天狼耸耸肩,指了指雷霆身后。

    幽暗的丛林里,灯光闪耀,起起伏伏,看起来像是有一群携带光源的人正朝此处迅移动。

    雷霆只是余光瞥了一眼,迅拔出手枪,却看到天狼与张琛已经带上了防护头盔,有恃无恐,身体更是在有节奏的轻轻摆动,出阵阵笑声。

    “再厉害的人如果不懂得运用高科技产品……你可以试试手枪子弹能不能打穿这层护甲。”天狼伸出手指在头盔上点了点,“当年我帝**虽玉损四十万,却剿灭三千万多万敌军。你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个比较强悍的士兵罢了。”

    说到这里,天狼又指了指雷霆身后,“我很好奇,这四百个人能不能将你留在这里。而你的性命,会不会是刘成豹继承大业的资格证书。”

    枪声打断了天狼的话,一颗火星在他脑门上爆开,但在防护盔甲之下,他的身形只是向后摇了摇,并无大碍。

    紧接着,又一点火星爆开在天狼的胸口,子弹亦没有射穿他的身体,而是将衣服打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黑印。

    “m15防弹衣。”天狼友情提示道。

    “那你有没有穿防弹鞋?”雷霆将枪口一转,冲着天狼的右脚开了一枪。

    显然,天狼并没有穿防弹鞋,所以在雷霆开口的同时,他就仰面跳下了山崖,子弹只是在岩石上打出星星点点。

    “看什么!”面对雷霆的注视,张琛打个哆嗦,“我也有滑翔翼。”

    说着,跟随天狼的脚步,张琛也跳了下去。

    “军人之耻!”雷霆咬咬牙,在张琛起跳的一瞬间,抬手射了一枪。

    随即,将还剩两颗子弹的手枪丢在一旁,抽出短刃后,转头面向气势汹汹的人群。

    刘成豹带头走在最前面,灯火通明将他的光头照的熠熠生辉,也将上面的疤痕更渲染的狰狞恐怖,只见他盯着雷霆上下打量一番,随即大手一挥,“给我砍死他!”

    ……

    “天狼逃了。”邵兵在地面看到了远处黑夜中两道魅影,迅出声提醒道,“在他后面的应该是张琛,看来雷霆也遇到困难了。”

    “阿福!”孙九霄目不转睛,“去帮雷霆。”

    阿福默不作声,等他强壮的身体也没入黑暗里,场中除了劈啪作响的火光,一片死寂。

    “不,不对!”猛然,邵兵又叫了一声,“这是天狼的目的,他想瓦解我们这支小队!”

    “我知道。”孙九霄依旧沉稳的握住软剑,“天狼的路数,我再清楚不过了,白清扬有没有告诉你天狼的最终目的?”

    “呃……没有……”邵兵有些尴尬,猛地一惊,“小心!他又来了!”

    “我知道!”孙九霄嘴角上扬,微微一笑,就将手中软剑送了出去。

    孙九霄对于剑法,并不专精,尤其是这种难练的软剑,顶多算是个二把刀。

    但他所施展的剑法来路不凡,号作三十六路书生夺命剑,其创始人在历史上却以文而问鼎,正是那大唐诗仙李太白。

    因为他在文学史上造诣太深,以至于后世鲜少有人知道他还是当年天下第二的剑客,所谓书生夺命,便是静若处子,动如脱兔。

    不出手则已,一旦出手,雷厉风行,孙九霄能体会其中意境,施展出来倒也有几分神韵。

    软剑刺进火焰,精准无误的撞上火御正雄的长刀,余下的力道将软剑折成九十度,在逼退火御正雄的同时也将孙九霄弹回来几步。

    一闪即逝,火御正雄重新投入到冲天火焰中,消失无踪。

    “嘘,别说话,听……”孙九霄做出噤声的手势,侧耳聆听。

    邵兵竖着耳朵,却听不到风吹草动,正当他狐疑的看回孙九霄,想要解释关于白清扬一事时。

    猛然,孙九霄从怀中掏出两枚蝙蝠镖,抖手便投了出去。

    对于暗器,孙九霄虽未涉猎,但他是有隔空打穴的功夫,手腕与手指的协调堪称绝妙,这两蝙蝠镖不见得就比东方龙要逊色多少。

    应声,就听到火焰里传出一声惨叫,孙九霄待了片刻,迅解开了缠在眼前的布条。

    “好了,他跑了。”孙九霄将软剑收回腰带,“天狼知道,火御正雄不是我的对手,他的目的在于雷霆。合则强,分则弱,只要赶在血毒小组出动前杀掉雷霆,接下来三百公里的路程,天狼总有机会能杀掉我。”

    顿了顿,孙九霄改口道,“是二百八十公里。”

    “可是……”邵兵仍旧不解。

    “白清扬有很多事不告诉我。同样的,我也有很多没跟他讲。”孙九霄拉开车门,拿下一个灭火器,迅将前路上的火焰扑灭,停手后,才冲邵兵眨眨眼,“你带烟了么?我突然想抽烟了。”

    “但是……”邵兵欲言又止,还是摸出半包香烟,“你跟白大哥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他让我来帮你,但听你的口气,你又跟他是不共戴天。”

    孙九霄大口大口抽着香烟,动作很是生涩,就像是刚刚尝试此道的初中生,亦或是小学生,却乐此不疲。

    吞吐几下,孙九霄才叹了口气,“有些事知道了反而不好。这件事已经害了你一次,我不会让它害你第二次。”

    “难道,这背后真的隐藏着白家灭门惨案的真相?”邵兵并不气馁,直接打出了最后一张底牌。

    “也许吧。”孙九霄含糊说了一声,突然听到远处的声响,猛地起身。

    待看到是雷霆与阿福两道魁梧的身影后,孙九霄才定下心来,“刘成豹派了多少人?”

    “三四百吧。”雷霆一瘸一拐的来到车旁,打开急救箱开始处理伤口。

    “下一站你就离队吧。”孙九霄弹飞烟头,摸出又一根香烟叼在口中,“巴蜀之地,鬼医派的医院有很多,你就在那里安心休养。”

    “你以为受点皮外伤我就成了你的负担?”雷霆不屑,用牙齿勒紧纱布后,挥了挥臂膀,“既然知道了天狼的目的,我们更要团结在一起。直到你平安回到鬼医派,我都不会离开的。”

    远处,依稀能听到呼啸的警笛声,众人面色稍变,迅动了车子。

    邵兵是有持枪证的,雷霆若是将证件摆在桌上,扛着火箭筒招摇过市也不成问题,但这都需要浪费时间去核实身份,时间恰恰是孙九霄最宝贵的东西。

    前路虽只有三百公里,驱车一天能开两次往返,但在未知的敌人身上会耗去多少时间是难以计算的,而且生生不息汤到底能多少倍缩短植物成长周期亦是未知数,每一分时间的浪费,都代表沈佳欣的生机减少一分。

    在某个简易休息站里,张琛正龇牙咧嘴的将红花油涂抹在身体擦伤处,天狼从远处走来,放下两瓶果汁后,又将一卷纱布放在桌上。

    “结果,费了这么大的劲还是失败了么?”张琛咧着嘴,动作由于激愤变得又快又狠,很快他意识到这样只能给自己带来伤痛,又迅平缓下来。

    “你还是不懂。”天狼笑笑,并不解释,打开手机噼里啪啦按了一会儿,才抬起头。

    还未等他说话,刘成豹一脚踹开了休息站的大门,带着几十号彪悍凶徒闯了进来,人还未至,一把砍刀已经架在天狼的脖子上。

    “天狼,你坑我!”刘成豹将愤怒写在脸上。

    “机会给你了,没杀掉雷霆管我什么事?”天狼眉头一扫,完全不惧怕脖子上的钢刀。

    “杀?怎么杀?”刘成豹狠狠将钢刀砍在桌面上,立即引得休息站值班小妹一声惨叫。

    刘成豹只是哼了声,便立即有人去处理此事,他则是一屁股坐在天狼对面,“雷霆有多能打你又不是不知道,你早点说没高手坐镇,老子把两千人马都拉过来,咬也能咬死他!你的高手呢?你的承诺呢?”

    “下一次一定让你杀了他。”天狼拔出桌上的砍刀丢过去,顺带在早就铺好的地图上点了点,“去吧,在这等我。”

    刘成豹盯着地图看了会儿,知道这是前面百公里外的一个县城,他咬了咬牙,“天狼,在这里总要死一个人,不是他雷霆,就是你!”

    说罢,这才率众离开。

    天狼冲着刘成豹的背影耸耸肩,此时桌上的手机响起信息提示音,他打开之后,立刻浮现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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