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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欧巴,跟我拍照

    林欢喜欢喝咖啡,但是不喜欢喝苦咖啡。

    她曾经挽着萧楚的胳膊,端过刚刚点好的两杯抹茶星冰乐,递给萧楚一杯。

    “尝尝,很好喝的!”

    萧楚不喜欢甜的咖啡,所以喝了后眉头微皱。

    而林欢,却喝的很开心。

    “我不喜欢喝苦的,人生已经很苦了,为什么不给生活加点甜呢?”

    这句话,在当时萧楚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曾几何时,他以为林欢一定都会理解她。就像当初父亲忍让母亲一样,跟她一样接受母亲的无理取闹。

    只不过,他想错了一点。

    母亲余美丽对父亲的时候,因为是一家人,还是手下留情了。

    而林欢,在余美丽的眼里,不但不是一家人,甚至连涂暖暖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当林欢穿上浅色的旗袍,从试衣间里出来,站在红姐面前时,红姐就觉得不太自然。

    似乎,有哪里怪怪的。

    林欢的皮肤很白,跟浅色的衣服,很搭。

    但是旗袍这种代表着中式女人优雅美的衣着,在林欢的身上,却体现不出那种韵味来。

    她百思而不得奇解,正考虑林欢是不是不适合旗袍的时候。

    一件青花瓷的旗袍,出现在她的视线内。

    古典的青花瓷风,是极少数女人能够驾驭起来的。

    起码红姐,就认为自己的身段和气质是不达标的。

    但萧楚仍然是淡淡的两个字:“穿上!”

    林欢:“……”

    她很想挣扎一下,反抗一下。

    可迎着萧楚的视线,她突然间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她在萧家的书柜里,曾经看到过一尊很有范的奖杯。

    作为设计行业的从业者,林欢一眼就断定,这是国际设计大赛的金奖。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怎么得到的,但总不可能是大风刮下来的。

    想到之前萧楚给她买过的那些衣服样式,林欢又一次妥协了。

    她进了试衣间,换上了这件青花瓷的旗袍。

    等再出来的时候,整个店里的空气,似乎都窒息了。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在瓷器界,有个常识,那就是雨过天青是一种非常难于制作的颜色,瓷器只有在烟雨条件下才会出现天青色。

    而此刻在所有人的眼中,林欢就是一尊上好的青花瓷。

    曼妙华丽的旗袍,玲珑别致的身材,由内而外显现的女性贤淑、典雅、温柔、清丽的性情与气质,登的上大雅之堂,下得了玲珑小阁。

    似乎世界所有的溢美之词,放在林欢的身上,都不为过。

    萧楚的眼神中,惊艳和爱意已经难以遮掩。

    而他的看法,已经等同于全场的想法了。

    红姐几乎是冲上去,握着林欢的手左看右看,出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林欢,你真的是美爆了!”

    “我要是个男人,我一定扑……”

    “倒你”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林欢给捂了回去。

    “好了,红姐,注意下形象!”

    林欢浅浅的提示了下红姐,红姐这才收起了因为惊艳而导致的失态。

    可还是没忘了啧啧称奇。

    “果然,这个世界上最懂你的人,还是天天睡在你身边的人啊!”

    “你这玲珑的身段,穿职业装,简直是瞎了这幅好身材!”

    被红姐这赤果的眼神大剌剌的打量着,林欢如坐针毡。

    可抬眸,却看到萧楚手中捧着的抹茶星冰乐,已经送到了她的面前。

    “喝吧!”

    意简言骇的话,在外人面前,萧楚向来都是很吝惜自己的每一个字眼。

    可在林欢面前,他又多了两句。

    “很好看,身段很性感!”

    林欢:“……”

    萧先生,这是在外面,你能注意下形象吗?

    你知道你这么说出来,让别人听到,会怎么认为吗?

    林欢的脸,刷的一下红到了底。

    而红姐,也瞠目结舌的看着萧楚,似乎完全没想到,这人设怎么说塌就塌了呢?

    果然,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啊!

    林欢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进了试衣间,换上了本来穿的休闲装。

    看到她把衣服换下来的时候,萧楚眼神中闪过一抹明显的失望。

    而林欢这个时候,哪还顾得上这些。

    在红姐促狭的眼神中,拍了拍肚子说:“这都中午了,红姐,咱们去吃饭吧!”

    她故意没有提萧楚的名字,不想让这个男人觉得,她是那么容易一哄就好的人。

    不对?

    哄?哄什么哄?

    之前受的伤还不够多吗?

    这个念头刚在脑海中冒出来,就让林欢立刻按了下去。

    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有些明白了母亲说林德彪时候的语重心长。

    “毕竟,是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要说没感情,那是假的!”

    萧楚不是林德彪,一万个林德彪也赶不上萧楚一根手指头。

    所以,林欢才没有在忍受家庭冷暴力的时候,晚上一刀解决了萧楚。

    生同活死同在什么的,不存在的。

    最多,就是离个婚罢了!

    林欢和红姐一边走一边商量,最后敲定了去吃楼上的火锅。

    她转头,带着通知的意味对萧楚道:“我们准备去吃火锅,你锦衣玉食习惯了,肠胃可能受不了,要不去附近找个星级酒店解决一下?”

    林欢不想萧楚一直陪在身边。

    因为这个男人跟的时间越长,就越会让她卸下那冰冷伪装的躯壳。

    林欢攒的气势是很足,但是话音落下后,男人的反应却让她有种无处着力的感觉。

    “一起就好。”

    似乎对林欢的驱赶,萧楚毫不在意。

    这让林欢顿时恨得有些牙痒痒。

    她加快步伐,带着红姐快步上楼。

    可所过之处,所有人却仿佛故意要跟她作对一般。

    上到60岁大姨,下到12岁小女生。

    看到萧楚那俊美的容颜后,都无一例外的发出惊叹。

    “这小伙子,真俊啊!我家那傻闺女要是在这就好了,保准看一眼就不迷恋那些她嘴里的小奶狗了!”

    “哥哥,欧巴……能跟我一起拍张照吗?”

    ……

    溢美的夸赞,让林欢再也维持不了风轻云淡的样子。

    她忍不住压低声音对红姐腹诽:“她们是不是都瞎了?就萧楚这样的,脑袋小脖子细,个子拔高像根葱,有什么好迷恋的!”

    可换来的,却是红姐的一声轻笑。

    “虽然我也很看不惯他,但是,林欢,你当年选老公的时候,眼睛真的没瞎啊!”

    “我也觉得,萧楚很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