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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珍宝阁

    “你叫什么名字?”林晓看着他认识的侍卫问道。

    “属下没有名字,请主人赐名。”侍卫跪倒了林晓的面前。

    随他一起跪下的,还有身后的那四人。

    林晓皱了皱眉头,她并不擅长取名,最后决定用她以前听过的名字。

    “那就珍珠,翡翠,玛瑙,疾风,骤雨,你们自己选,知道姓氏的再加上你们的姓氏。”

    几人惊喜的相互看了几眼,向他们这种从暗卫能转成明卫的就是少数,更何况他们还可以用自己原来的姓氏。

    在一众人的保护下,马车驶离了齐王府。

    还没靠近珍宝阁,就听得路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的,宛如白昼一般喧哗嘈杂。

    因着沾了珍宝楼的光,四下街道上的商铺小贩也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原本这个时候,寻常的铺子都该打烊了,唯独这一片区域得到官府的通融,可以进行夜市贸易,一直到午夜时分……更甚者,便是彻夜不休,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珍宝楼倒是不会彻夜歌舞,原本就是一处拍卖场,歌舞不过是助兴,但偏偏……哪怕白天也是爆满,珍宝楼最为热闹的时候,还是在晚上。

    也就是这个时候。

    若是逢着夺宝会,便又要热闹三分。

    不等马车行至珍宝楼之前,林晓嗅到了红烧猪手的香味儿,便立刻喊停了车夫,探出头去叫那小贩子包了几个香喷喷的猪手回来。

    “喔喔,好烫好烫……”

    林晓一边怪叫,一边将猪手左手递右手,右手扔左手的来回换,动作看着十分滑稽,有些想耍猴儿。

    莫小姐担心的提醒了一句。

    “表嫂快把它们放下。”

    “对哦。”

    林晓脸一红,感觉自己一遇到美食智商就好像下降了,便讪讪地笑了笑,把猪手放在了案几上。

    这个时代的吃食大多都是用叶子包着的,别说袋子,就是纸张也还是稀罕,所以不太方便拿,毕竟不是人人出门都会提着一个布袋的。

    很快,马车就行到了珍宝楼的楼下,不等林晓去拿猪手,珍珠已经把猪手稳稳的拿在手里。

    见状,林晓咂了咂嘴巴,看来她还是要适应被人伺候着的生活。

    一下马车,抬头看了眼。

    林晓就觉得眼花缭乱,那珍宝楼还真是貌如其名,非常的……非常的……金碧辉煌!

    飞檐斗拱,雕栏玉砌,每个细节,每个角落,都精致得像是艺术品一般,果然是财大气粗,这般瑰丽的建筑物,一看就是花了重金打造的!

    所以,没有钱的人,是进不到里头的。

    来来往往……进出珍宝楼的客人,非富即贵,一个个都是锦衣玉带,富贵满身。

    林晓不想引人注目,就拉着莫小姐随着正要进去的人往门口走。

    来到大门口疾风也就是原来林晓见过的暗卫,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金贴。

    “几位少爷楼上请,地字阁一直为您留着呢!”

    林晓一滞,心想这个迎宾真会说话,她都是临时起意,才今天过来的,听迎宾这么一说就跟单给他们特意留的一样。

    “好,那就去地字阁。”

    对方盈盈一笑,道。

    “几位请。”

    林晓走在前面,莫小姐紧紧的跟在她的身后,然后才是一众丫鬟侍卫。

    珍宝楼一共有五层。

    底下四层自下而上分别是梅、兰、竹、菊,最底下的梅楼是个大堂,摆满了桌子,不设雅间,只用株连做隔挡,第二楼兰楼一共设了八个厢房,第三楼竹楼则是六个,最上面的月楼是四个,分别名为天、地、玄、黄四字阁。

    雅间大小各不相同,期内的摆设风格自然也不一样,如同一个人在世上的身份有贵贱、地位有高低,珍宝楼里头的规格也有着相当明显的划分。

    为的就是满足不同人不同的需求,顺便多宰些肥羊,多坑点儿油水!

    可见这楼主也是赚钱的一把好手,将经营之道玩得游刃有余。

    而第五楼,作为楼主一人的独居之所,高高在上,更是将楼主大人的傲慢与狂妄显露无疑,足以见得对方是个唯我独尊、睥睨天下的狷狂之辈!

    大概长得好看的人,多多少少……都挺自负的吧!

    林晓一边琢磨着,一边就随同侍女进到了厢房里,头顶的门框上,赫然是金灿灿的三个大字。

    地字阁!

    有钱任性啊!

    看着屋子里金碧辉煌的打扮,慕容长欢不由咂了咂嘴,暗叹了一声。

    却不知道,这才是“任性”的开始。

    因着时辰已经过了饭点,所以桌子上并没有备下酒菜,只摆着一些甜点和坚果之类的吃食,林晓倒也不饿,只是闻着那猪手太香,才忍不住嘴馋买了几个。

    刚买的时候尚有些烫手,这会儿想必已经凉了一些,便伸手同珍珠要了过来。

    她买了几只,自然不全是自己吃的,先是咬了一口,尝了下滋味,觉得十分利爽,便就笑着将另一只递给了莫小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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