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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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月(011)

    凛月(011)

    “王爷,您有喜欢的人吗?”

    少女软糯的话音倏然落下,屋子里突然陷入一种沉寂,季书闲本能地怔神片刻。

    他完全没想到温凛月会问他这么一个问题。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她是第一个。甚至连他自己都未曾考虑过。

    这一时半会儿的,他不太明白小妮子所谓的“喜欢的人”的定义。究竟是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还是亲人好友之间的情谊。

    年轻清俊的男子掀起眼帘,安静地注视近在咫尺的少女,音色低缓,“何为喜欢的人?”

    温凛月脱口而出:“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的那种。”

    “没有。”季书闲回答地尤为干脆利落,“本王没有任何倾慕的女子。”

    温凛月说:“我也没有喜欢的人。”

    这样看来他们成亲也不算太冤。倘若季书闲有喜欢的人,为了救她而放弃心仪女子,那她可真就罪过了。

    “阿月斗胆,有个不情之请还望王爷恩准。”谈话逐渐深入,温凛月自在从容了许多,也没之前那么紧张了。

    季书闲只觉得好笑,丫头片子居然跟他提不情之请。

    不过面上还是非常配合地说了一句:“你说。”

    她松开手中的绢帕,轻柔明快的嗓音徐徐而至,“这桩婚事非你我所愿,倘若日后王爷有了喜欢的女子一定要告知于我,咱们上奏陛下,和离即可。我定会成人之美,绝对不会霸占着裕王妃的位置不放的。反之,如果我遇见心仪之人,还望王爷能放我去追寻我的幸福。”

    他们被迫成婚,温凛月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季书闲娶她,本就是为了留住温家血脉,替已故挚友照料她。倘若他日她遇见了中意之人,那人又恰好能够全心全意疼惜她,护她周全。他只会祝福她,以长辈的身份亲手将她交到对方手上,怎么可能还会不放她走。

    至于他自己,他一贯对男女之事淡薄,不近女色。过去镇守北境,一心扑在军务上,无暇他顾。也一直没遇到合适的女子。未来会不会有喜欢的女子他不得而知。但如果温凛月有了好的归宿,他必然愿意成全她。

    于是裕王爷很爽快就答应了。

    他不知道的是,后来的某一日他会悔不当初,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现在的自己。

    “王爷,您的额头还疼吗?”盯着季书闲的前额,温凛月面露关切。

    刚刚拜堂,两人的脑袋不小心碰到一起。温凛月的额头被撞得隐隐生疼。就是不知道季书闲疼不疼。

    小妮子不说,季书闲都忘记这茬了。如今她提起,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抬手去摸额头,确实起了一个小包。

    不过这都不重要。他行军打仗多年,多重的伤都受过,这么磕碰一下,他完全没放在心上。

    他温声道:“本王不疼。”

    王爷说不疼那自然就是不疼的。温凛月刚还一直担心来着。眼下说开了,她也就放心了。

    季书闲问:“饿了吗?”

    “饿了。”她实诚点头。

    “去换身衣裳,本王带你去吃好吃的。”

    “咱们要出门啊?”

    “不然呢?”

    温凛月:“……”

    洞房花烛夜,新郎新娘溜出门觅食怕是不妥吧?

    季书闲催促:“赶紧的,别磨蹭,不然你今晚就得饿肚子了。”

    温凛月一整天没吃东西,刚刚那半碟子桂花糕完全不顶饿。眼下肚子里还是干瘪得厉害。要她饿一夜肚子,她可做不到。

    她兴奋道:“王爷等我,我这就去换衣服!”

    ——

    温凛月的衣裳都在繁芜院。她悄悄溜回去,在不惊动下人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换了件烟青色对襟锦袄。

    正月里寒气重,尤其是夜间。她怕冷,又披了件织锦皮毛斗篷。

    头上繁重的头饰压得她脑袋疼。她把能摘的都摘了,插.上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那根青叶玉簪子。

    房门一开,见季书闲已经在门外等她了。

    两人像是心有灵犀似的,他也换了件靛青色的锦袍,衣身上绣着清雅素净的竹纹,身长如玉。腰间的玉佩在灯影下莹莹发着光。

    手里提一盏灯笼,火光微弱,一闪又一闪。

    烛火照亮少女的脸,他露出笑意,“这样看着顺眼多了,你顶着那么多头饰在本王眼前晃来晃去,看得本王头疼。”

    温凛月:“……”

    洞房花烛夜出门觅食,不好惊动下人。两人从后门偷偷溜出王府。

    温凛月觉得依到季书闲的王爷身份,他们出门觅食,怎么着也得蘩月楼这种规格的大酒楼。

    没想到这人却带她去了白洛巷。

    比不了朱雀大街的繁华热闹,白洛巷只是一条毫不起眼的长街。这一带住着许多平头老百姓,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大靖民风开放,朝廷非但不打压商户,反而鼓励百姓经商。因而在大靖,商人的地位并不低下。

    白洛巷一整条街开着各色小商铺,一些农户自家产的瓜果蔬菜吃不完也爱挑到街上来卖。

    朝廷虽不限制百姓经商,但设有宵禁。亥时以后街上便不准再摆摊。在亥时之前,商户们便会收拾好摊子家去。

    眼下戌时刚到,还未到宵禁时间。这个点白洛巷依然热闹。粥铺、包子铺、烧饼铺、面摊林立,一出出别样的人间烟火。

    男男女女从街上穿过,脸上表情各异。

    两人沿着长街慢慢走。

    “王爷,我们吃什么呀?”温凛月头一次来白洛巷,对这条街上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

    季书闲扭头看她,“阿月想吃什么?”

    “王爷吃什么我便吃什么。”她没什么特别想吃的,能填饱肚子就成。季书闲带她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

    他抬了抬下巴,“那便跟本王走吧。”

    街上喧闹,大人熙熙攘攘,孩童也成群结伴聚在街边玩耍。这些孩童都出自白洛巷,好多是这街上商户的孩子。

    这些孩子追逐打闹。跑着从温凛月身侧闯过,其中一个男孩重重地挨了她一下。她脚下不稳,险些栽倒。下意识就伸手去抓季书闲腰间的玉佩。

    猛地用力,竟将他的玉佩扯落。她拎着王爷的玉佩顿时傻眼了。

    温凛月:“……”

    “当心!”季书闲并未察觉到温凛月已经扯掉了他的玉佩,眼见她要摔倒,他眼疾手快,一把扣住她腰,将人往怀里带,转了个身,紧紧护住她。

    男人身上有淡淡的檀香,还混着一股清冽的酒香,被夜风送进鼻尖,干净清爽。

    她一时间忘记了手中的玉佩,贪婪地吸两口,话没过脑子便冒了出来,“王爷,您身上好香啊!比女孩子用的香粉还香!”

    季书闲:“……”

    季书闲被说得尴尬,没好气道:“哪里香了,本王是男人,又不用香粉。”

    他平素最多在卧房里燃些熏香,久而久之被褥、衣料都会染上一些清香。那也只是熏香的味道,如何能和女孩子甜腻的香粉相提并论。

    两人离得近,反倒是少女身上的馨香更为明显,直逼鼻尖。

    将人扶正,他松开手,往后退了两步,同温凛月拉开距离。

    他板起脸,“好好看路。”

    温凛月瘪瘪嘴,“哦。”

    低头一看,后知后觉地发现季书闲的玉佩还被她紧紧攥在手里。

    这是一块上好的和田玉,质地晶莹剔透,玉佩上雕刻了一簇竹枝,深红色的穗子落于掌心,仔细看竟发现穗子掉了颜色。

    竹子有竹报平安,节节高升之意。

    这块玉佩温凛月不算陌生,她见过好多次了。季书闲贴身佩戴了许多年。想来应该是某个亲人所赠,是旧物。

    她朝季书闲松开掌心,很不好意思,“王爷,刚不小心把您的玉佩给扯下来了。”

    季书闲:“……”

    少女手掌小巧,指节纤长,手上的皮肤白皙,竟将人的目光全部吸引过去了,都没在意那玉佩。

    御赐的冻疮膏果然奏效,她手上的冻疮已然好得差不多了。

    “不妨事。”季书闲面色和缓,并未在意。

    她主动请缨:“我给王爷戴上吧。”

    “嗯。”

    小心翼翼地将玉佩给他别到腰间。他身上的檀香味儿居然总往她跟前飘,挥之不散。她闻着,飘飘忽忽的。

    还好一阵夜风及时拂过,吹动少女的裙摆,也将她的脑子给吹清醒了。

    两人去到街角的一家馄饨铺。

    店家是一对年迈的老夫妇,慈眉善目。

    三两个食客坐在一旁用餐,嘴里时不时蹦出一些京城的见闻。

    “今日裕王爷大婚,那排场可真轰动,据说连圣上都亲临裕王府给裕王贺喜呢!”

    “裕王爷这是多大的面子呀,都能得陛下亲临。如此殊荣那些个王爷可没有,这是头一份吧!”

    “诸位王爷里,陛下一向最器重裕王爷。”

    ……

    温凛月无意听人八卦,可桌子离得近,几个食客的谈话还是一字不漏地落进了她耳朵。

    当今圣上惯会做表面功夫。私下猜忌季书闲,将他逼至如此境地。面上却一派祥和,照旧兄亲弟尊的。

    他们找了张干净的桌子坐下。

    “老板娘,两碗馄饨!”

    季书闲明显是常客,老板娘认得他,亲切地问:“还是老样子吗?”

    他点点头,“老样子。”

    老板娘:“头一次见您带姑娘过来。”

    季书闲温声介绍:“这是内子。”

    第一次被季书闲这么介绍,温凛月忍不住红了耳根。

    “内子”这个词可太富有含义了。

    老板娘细细打量温凛月,笑容满面,“您真有福气,这位小夫人一看就是旺夫相。”

    温凛月:“……”

    温凛月哭笑不得。老板娘是什么眼神,这也能看出她旺夫?

    旺不旺夫季书闲不知道,但小是真的。足足小了他一轮。

    有别的食客进店,老板娘又忙着招呼其他人去了。

    季书闲:“以前来过这里吗?”

    温凛月摇摇头。

    高门贵女,要去也只去朱雀大街,去繁华的西市。如何会来白洛巷这等平头老百姓聚集的地界。

    温凛月想不通,像季书闲这样身份贵胄的王爷怎么会时常来这种地方?

    “阿月,别瞧不起这些小铺子,口味不比大酒楼差,你等会儿尝过便知道了。”

    似乎看出温凛月的困惑,季书闲又多说了句:“本王在北境多年,成天和当地百姓打交道,这样的铺子本王吃了不少。”

    那些个皇亲国戚们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而他却在北境和当地百姓打成一片。吃穿用度皆和寻常士兵一样。

    比起其他皇亲国戚,这位裕王爷明显要亲民得多。

    虽然自小就认识季书闲,但是温凛月却觉得自己好像从未真正了解过他。他过去的生活是她未曾涉足的,是真正未知的领域,一片空白。

    往后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她想必可以多了解他一些。

    没过一会儿两碗热气腾腾的馄饨便上了桌。

    皮薄馅厚,晶莹剔透,连葱花都撒得比别处好看。

    尝一口,温凛月便爱上了。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馄饨。

    想不到在这市井小街,竟还有这般美味。着实让人惊喜。

    她是真饿了,眼下完全顾不得形象,狼吞虎咽。

    她是温家独女,尚书府千金。自小就受过豪门贵女的那套教养。本该最是注重形象的。

    但在季书闲面前,她根本就不愿意端着,往往怎么自在怎么来。因为在她心里,他是她的亲人。在亲人面前,不必有太多讲究。

    对面的人却是斯文的,不紧不慢,气定神闲。

    “够吃吗?不够,再叫一碗。”

    “够了!”

    一大碗馄饨都被搜刮干净了,肚子圆鼓鼓的。再吃该撑着了。

    时辰尚早,温凛月觉得新奇,又拉着季书闲在街上逛了逛。

    碰到有买糖画的小摊,她迫不及待往前凑。

    “王爷,我想买这个。”

    “糖吃多了当心牙疼。”

    小妮子自小嗜甜如命,温大哥一直克制着不给她吃糖。

    如今温大哥没了,这项任务便落在了季书闲身上。

    小丫头惯会撒娇,且认准了季书闲吃这套。一双手揪住他的衣袖不放,轻轻晃动两下,“就吃一次嘛,没事的啦!”

    御赐的冻疮膏效果显著,温凛月坚持天天抹,这手上的冻疮渐渐就好了。揪着他衣袖的两根手指褪去红肿,白皙纤细。

    “好不好嘛?就一次。”

    “拿你没办法。”季书闲弹了弹她脑门,“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少女眉眼弯弯,咧开嘴角,“谢谢王爷!”

    小贩堆着笑脸,“姑娘挑个喜欢的样式。”

    温凛月环视一圈,最后选了一个猴子抱桃的样式。

    选完又想起裴长青来,给他挑了个蛟龙腾云的样式。

    见她选了两个,季书闲沉声道:“阿月,只能买一个。”

    温凛月:“我就买一个,还有一个给长青挑的。”

    季书闲:“你倒是心疼他。”

    她语气自然,“他是我弟弟呀!我当然心疼他。”

    ——

    举着两根糖画回了府。怕糖化了,一回府温凛月便把蛟龙腾云给了裴长青。

    小孩嗷嗷大叫,控诉道:“阿月姐姐,你和王爷出门找乐子都不带我,太不厚道了!”

    温凛月嘻嘻笑,“这不是给你买了吃的嘛,姐姐还是疼你的。”

    小孩面上不情愿,可心里却是高兴的。

    拿着糖画,一口咬下龙脑袋,囫囵嚼两下,赞不绝口,“好吃,好吃!”

    季书闲负手立在一旁,看着两个小孩,无奈地摇了摇头。以前只养一个小孩,如今倒是要养两个了。

    他敲了敲温凛月的后脑勺,提醒她:“回房睡了。”

    温凛月睁着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看着季书闲,“王爷今晚要跟我一起睡?”

    “不然呢?”季书闲拿眼觑她,似笑非笑,“新婚燕尔,王妃难不成还想让本王分房睡?”

    温凛月:“……”

    她霎时愣在原地。

    作者有话要说:  温凛月:是我理解的那个一起睡吗?

    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