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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带牙印的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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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眼前的金砖,路明非第一次知道了自己的这位叔叔是多有钱,随便能拿金子打人的人,能是普通人吗。

    “德叔,这个是不是有点……”

    安德两眼一瞪,单手拿起那块金砖,放手里抛了两下。

    “你说想要用钱砸人的嘛。”

    “我说的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砸……”

    望着安德手中的金砖,路明非哭笑不得,要是他拿着这块砖把赵孟华砸了,那等待他的不会是女神羡慕的眼神,而是一颗镀铜花生米。

    等等,自己好像没成年……

    应该是无期徒刑才对。

    “我懂你意思,无非就是想满足一下自己繁衍后代的**,在心爱的雌性面前表现出竞争力。”

    安德说话很直接,毕竟都是龙了,压根不需要估计那些遮遮掩掩的事情。

    “要我说你应该直接点,和那个女孩说我要艹你就行了。”

    路明非倒吸了一口凉气,要是按德叔的说法,半身不遂的就不是赵孟华,而是自己了。

    “等……等一下,德叔你说什么啊,我……”

    路明非被安德的一席话惊到了,他本想一走了之,赶快逃开,但一时又不好意思不辞而别,只能干坐在那里。

    “算了,过年的时候我都不在这里,给你点压岁钱好了。”

    安德也没有继续为难他,而是从兜里掏出两枚金币,说是金币,实际上就是两个脉动瓶盖大小的金饼,上面有一个龙头。

    这是安德自己制作的金币,算是一个蛮有意思的小装饰,主要是大块的金砖躺起来不太舒服,金币比较松散,趴在上面有按摩的功效。

    “喏,你的和路鸣泽的,自己拿好了。”

    金属龙有给幼崽财宝的习惯,通常这些财宝会作为幼龙的启动资金,装饰他们可怜而贫瘠的巢穴。

    安德也沿袭了类似的做法,去年他给路梨的压岁钱就是十枚这样的金币,不过这种东西根本花不出去,只能当做装饰。

    路明非接过两枚金币,一口咬在金币上,留下一个牙印……

    这他**的是纯金的。

    “德叔……”

    路明非的语气充满着幽怨与后悔。

    “怎么了?”

    “我之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有钱。”

    路明非发誓他从来不知道这个神出鬼没,喜欢喝可乐,吃羊肉串的叔叔这么厉害。

    “按普通人的财富观,我其实很穷,因为我的财富几乎不在市场上流通。”

    此时路明非脑中浮现出一个想法……

    “德叔,难道是你守护着家族的财富吗?”

    之前在杂志上,路明非读过一个故事,说古时候的地主会把金子和银子铸成砖块与石墩,铺在地面上,以保存他们的财富。

    “等你上大学再告诉你,这种事情到时候再说。”

    安德不耐烦地挥挥手,他可没打算这么早告诉路明非真相,随便打了个马虎眼糊弄了过去。

    “你还是想想明天的事情吧。”

    说完,安德拿着砖头转到了里屋,路明非望着手上的两枚金币,陷入了纠结之中。

    第二天,丽豪酒店的包厢里,陈雯雯看着手中的那枚带着牙印的金币,好奇地问道:

    “这是……路明非你做的吗?”

    路明非穿着一件短袖,有些局促不安地坐在椅子上,他本想把金币买了换一笔钱,没想到由于年纪太小,金铺根本不敢收他的东西。

    “我……亲戚做的,送给了我。”

    他的手攥成一团,他本想把带着牙印的那枚给路鸣泽,但无论路明非如何威逼利诱,路鸣泽始终不愿意拿他啃过的,最后他只有把带着自己牙印的送出去。

    “这真金子?”

    “应该是……”

    “路明非怎么突然阔气起来了?”

    文学社的人议论纷纷,他们可都知道路明非这家伙没什么零花钱,突然拿块金子送人,实在是让人有点看不懂了。

    “谢谢,这太贵重了……”

    陈雯雯轻咬着嘴唇,黛眉微皱,好似西子捧心,路明非愣了一下,赶忙说道:

    “这玩意根本花不出去,不值钱,你就拿着当个装饰品好了。”

    这时,一旁的赵孟华也凑过来,手上拿着一个盒子。

    “雯雯,这是我的礼物,专门为你挑的。”

    说话间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根水晶项链,银色的链条穿着一个镶嵌着水晶的挂坠。

    “一点小心意,我来给你带上吧。”

    陈雯雯还未反应过来,赵孟华就把项链戴在她的脖子上,包间里顿时响起起哄的声音,而一旁的路明非看着陈雯雯把金币放到兜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一行人吃着饭,热热闹闹的唱着歌,路明非缩在ktv的角落,静静地注视着陈雯雯雪白的脖颈,在心里安慰自己说:

    “只要能看着她就好了。”

    一帮未成年人,自然不能夜不归宿,玩到十点多,便也都散了场。

    夏日的暖风吹动单薄的衬衫,在着南方都市的夜晚,听着蝉叫,也别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文学社的一帮人散了场,从酒店里出来,大多有家人在等待,看着同学们走向那些不知名的豪车,路明非突然感觉有些孤独。

    等一下还得去等公交车,不知道还能不能赶上末班车。

    “明非,这里!”

    一个声音吸引了全部人的注意力,路明非望去,下酒店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是一辆敞篷跑车,里面坐着个人。

    有人看见了车头上的那个小人,出声道:

    “劳斯莱斯?”

    路明非看着坐在车头的安德,没来由地有了一股勇气,对着众人说道:

    “都要走了,我说个事,家里面准备安排我出国读大学,以后得努力学英语了。”

    在众人都震惊于这个消息时,路明非笑嘻嘻地爬上那辆敞篷车的副驾驶,和安德一起扬长而去。

    路明非看着周围灯红酒绿的车河,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下来,说道:

    “德叔,谢谢你。”

    安德开着车,头也不回地说道:

    “这车是借的,不要钱,爽不爽?”

    “额,不……好吧,还是挺爽的”

    “还有一件事。”

    “什么啊?”

    “就这一次,下次自己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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