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错性别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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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

    乌木小洲

    清风剑派.

    乾元大陆自古以来修真盛行,光门派就有一到九品之分,从上到下,一二品能叫某某仙宗,三四品的尊称古教,五六品的则叫某某门,七□□品的就只能叫做“xx派”了。

    清风剑派就是一个七品门派,据说万年前也是个名震修真界的古教,可惜后人不争气,打架输了地盘,被人从资源最丰厚的中土赶去了东南的边缘小岛上,沦为多如沙海的七品门派的一员。

    但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清风剑派还是比不入流的门派好许多的,七品宗门中论底蕴也算是佼佼者了,是以在乌木小洲混的不错,成了岛上的土霸王。

    不少凡人渴望着能拜入清风剑派,出人头地,脱离凡尘。

    如果能在清风剑派里混到内门弟子,那就太了不得了。

    如果还是大师兄,那简直是乌木小洲上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出门不横着走都对不起自己的身份。

    可方远完全高兴不起来,他坐在蒲团上,看着“大道无为”的挂墙直叹气。

    他,方远,是个穿书者,前世是个普通且快乐的大学生,熬夜看小说猝死,再睁眼就到了这个世界。他花了三天时间整理信息,终于确定自己是活在了书里的世界,就是那本他熬夜看的小说——《逆袭之修仙》。

    书名简单粗暴,内容毫无营养:主角莫小凡父母不详,从小流浪,凄凄惨惨→拜入清风剑派后备受欺负,凄凄惨惨x2→遭受陷害离开宗门游历大陆,凄凄惨惨x3→喜欢的女人惨遭反派抢夺,凄凄惨惨x4……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方远看到一半就猝死了,但想必后续剧情就跟点家其他书一样的套路:主角遭受大变后终于黑化,脚踩反派拳打正道,最后一统修真界称王称霸。

    没劲。

    可如果早知道会有穿书这一遭,方远一定仔仔细细把这本书读个八百遍,而不是囫囵吞枣导致现在只记得个大概。最残酷的是,他穿越的这个身份,是前期与主角作对的最**oss——清风剑派大师兄,也叫方远。

    一个横行霸道、平平无奇的炮灰。

    现在,他已经把主角这样那样欺负了个惨了,还对主角暗恋的女人——清风剑派的小师妹垂涎不已,在主角面前耀武扬威:

    “就凭你这个杂种,也敢多看小师妹一眼?莫小凡,你也不去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滚滚滚,再让我看到你,我就一剑一剑切断你的手指头!”

    ……

    想起原主曾经说过的话,方远整个人都是麻木的,多么标准的无脑反派语录啊。

    他好想躺平做一条咸鱼,可仇恨已经拉满,他躺平的后果可能是成为一条死咸鱼,还是被挂在旗杆上鞭打的那种。

    “笃笃笃。”

    方远正郁闷,竹楼的门突然被敲响,一个男声在下面说道:“大师兄,小师妹已经回来了。按大师兄吩咐,其他人都已经准备好,就等着大师兄到场了。”

    准备?准备什么?

    方远这几天把人认了个遍,自然知道下面的人是原主的一号狗腿,炮灰天团的螺丝钉,常安。常安因为曾经被原主救过,就一根筋儿的认准了原主,原主杀人他递刀,原主踩人他擦鞋,堪称狗腿中的典范,三观不要到了失智的地步。

    可外表看起来却是清瘦斯文的,像个读书人,因为二十七八的年纪,气质还比较稳重,没有其他狗腿的油腻和轻浮。

    常安见方远一直看着自己,不由理了理衣袖:“大师兄,我身上有什么问题吗?”

    方远摇摇头:“没有。”

    两人一起前往山门,常安在前面引路,方远走在后面,一边看风景,一边漫无边际的想剧情。

    他一会儿要见的妹子是清风剑派的小师妹,叫木栖吾,主角莫小凡暗恋的对象,颜值top1,不是女主胜似女主,不但牢牢吸引着主角注意力,书里的几个大佬也为她框框撞大墙,包括反派萧情。一群人为了她斗得你死我活,可最后竟然是萧情得了手,只是萧boss在把人抢到手之后就火速变脸,婚宴上公然抛弃她导致木栖吾自杀,给当时还在凄凄惨惨游历大陆的主角造成了十万年伤害,不可谓不狠。

    这么一个女孩子,会长的什么样呢?

    方远生出了一点好奇。

    他虽然对主角/反派的女人不感兴趣,但总要见见,方便下次避开。

    两人很快到了山门,路两边已经聚集了很多人了,可见小师妹的人气高超。不少男弟子翘首盼望,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但见到方远出现,便如潮散的退了一大圈。

    方远轻哼一声,心安理得的靠在石柱边。

    莫说,原主长得还是人模狗样的,十八岁正是长开的年纪,褪去了过分的青涩,少年腰细腿长,挺拔劲瘦。面容说不上俊美,但五官组合让人舒服。尤其是方远灵魂洗去了原主眉眼间的燥郁和阴沉,整个人都清爽了许多。

    不禁让旁边人多看了两眼。

    忽然,人群一阵喧哗,是外出历练的弟子回来了。

    清风剑派被乌木小洲的人奉若神明,年年向他们上贡,相对的,清风剑派也需要庇佑他们不受侵害,时常派弟子下山除魔卫道。木栖吾虽然是清冷一款的美人,却并不高高在上,每年接取门派任务最多的就是她,还不耽误修炼,因此原主虽然心里不高兴她出去,却没有理由阻拦。

    黄昏苍茫如血,晕着暖橙色的暗影,在山路尽头出现那个身影后,方远就愣住了。

    他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脏,在骤然的停止后,陡然灼热起来,烫得他四肢百骸都在发热,指尖发麻。

    脑海中忽然多出了很多记忆,是原主的,全是关于一个女子的:她或站或坐,或看书,或抚琴,喜怒嗔痴,神色一点点细微的变化,全映在他的眼里。

    最后凝成一张清冷如月光的脸。

    小师妹十六岁入门,原主十六岁时遇见她,他们一样高。

    那天师尊身后忽然就多了一个蒙纱的少女,静静立着,淡淡的眸光看过来,一下就撞进了他的心里。

    现在也撞进了方远心里。

    “妈妈……”方远在心里说,“我恋爱了……”

    *

    远处走来的人一步一步踏在石阶上,束在白靴边的银铃轻轻响着,稳健而轻盈。她只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纱衣,抱着一把桐木古琴,披风以金线绣满飘飞枫叶,垂落在脚踝。面庞清艳如梨花沾月,水影寒梅,已初见日后的风华绝代。

    那双清凌凌的目光看过来,难言幽深晦暗,让人有种心灵被击穿的战栗。

    ——美色无边。

    方远耳根“轰”的就红了,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脑子里一片混沌,什么都不记得,只木愣愣的站在原地。明明木栖吾身后的女子同样各个娇艳,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没有木栖吾给他的心慌腿软的感觉。

    这一定是天道为了让他走剧情的阴谋!方远内心在美色打击下惨叫,因为小师妹越来越近,不自觉后退了好几步。也就是此时,他才发现自己挡在了一众人前面,正要让开,两道却忽然一声炮响,数百道紫色的烟花咻咻冲上天空,“砰”的一声炸开了绚烂的流光,照亮了大半个山峰。

    更有弟子乘风而起,在人群中施展清风术撒花瓣,纷纷扰扰,美不胜收。

    方远看着人群中那些撒花弟子熟悉的脸,忽觉有些不妙。

    那些人不是原主的狗腿子吗?他们要干什么?!

    这时常安走出了人群,一敲锣鼓,大声唱道:“大师兄与木师妹真乃天作之合,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狗腿们应和,一派喜气洋洋:“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嫁给他嫁给他!”

    “大师兄向小师妹求亲啦!”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道侣一生一起走,走遍天涯无尽头!”

    ……

    ……

    方远瞬间成了人群焦点,无数弟子窃窃私语的看着他,夹杂着暧昧的打量。没想到啊,大师兄这么猛,才弱冠就敢向木师妹求婚。虽然说门规不禁止,但大家都知道,掌门对大师兄寄予厚望,是不希望他过早结侣的。

    尤其是大师兄一副要沉溺女色的模样,恐怕木师妹又要被责罚了。

    但他们都不敢说出口,只围观木栖吾走到了方远面前。

    “……”方远整个人都麻了,他现在试试从山上跳下去回地球还来得及吗?嗷?来得及吗?因为尴尬,他整个人都在发热,手心里篡着一把汗,眼睁睁的看着木栖吾走到他身边——

    而后薄唇微启,擦肩而过:

    “滚远点。”

    作者有话要说:  嗷呜嗷呜开文了,敲碗等天使并搓搓脸=v=

    废了很多稿子之后,最后还是决定先开这本,呜呜,翻滚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