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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失业满愿师的日记

    第一章  一个失业满愿师的日记(本章免费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3月)22日  天气:晴。

    头一次,我觉得写日记是一件让我打心底感动的事。可不是吗?要知道写日记的地点不是别处,而是异世界啊!全地球无数的高中生,有几个有我这样的好运和经历?哦,是有几个啦,神官说总共有五个满愿师。不过其他三个我不知道,但昭霆,我确定她是打死也不会写日记的,她宁可把这时间用来吃饭睡觉。记得以前大炮(注:杨阳的昭霆初中时的班主任)为了陶冶我们的文学修养威『逼』我们交日记时,她每天含着血泪下笔,来来去去那么几个字:“我很好”、“今天心情很愉快”、“今天我也很好”...之类,之后甚至用“同上”代替,气得大炮上窜下跳。唉,有时候觉得那小子的文化底蕴真的有够贫乏。

    今天我总算搞清楚这里的时间了。因为早上看见耶拉姆用笔在挂历上一个“22”上划勾勾。很庆幸魔导国的数字和语言都和地球一样,不然就麻烦了。可是这里的月份就让人头痛死了,虽然也是十二个月,却是用“冰之月”、“雾之月”、“春之月”、“净之月”、“花之月”、“空之月”、“萤之月”、“星之月”、“丰之月”、“秋之月”、“风之月”、“雪之月”表示,而不是一二三四五,一一对号入座实在很烦。而且听说另有张标准历,这张只是公共历,就像我国的公历农历一样。神官只讲了一遍昭霆就记住了,可我记『性』差啊!但又不好意思叫他重复一遍,因为神官好像很讨厌讲话讲两遍。昨晚赛因先生、不、是赛雷尔先生请他多讲一遍满愿石的由来,他就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可是这个人...实在有够敏锐,一个眼『色』就瞧出我的心思。然后晚上我洗完澡出来,就看见他在用阿拉伯数字帮那堆月份标注,总觉得当时出声会很不好意思,所以我偷偷溜回了洗澡间。

    神官也对我们解释了语言的问题,或者说猜测更恰当。大致是我那位又爱又恨的老祖宗圣贤者考虑到我们这帮子孙被召唤过来后会发生勾通上的困难,就命令他五个弟子大刀阔斧地把这儿的语系改成中文,真是好有气势的行为,省了我们一番力气。原本魔导国使用的是一种叫作“古代语”的语言,现在另两块大陆就有不少国家的人还说这种话。我问为什么是中文而不是其它语言,地球有许多国家哩。神官眨眨眼,想了想说大概当初被召唤的那个地球人是中国人吧,他不太清楚。我和昭霆听了更同情那位被坑成透明人的首代满愿师,毕竟是我们炎黄同胞啊!这就是我最讨厌那个没名字的圣贤者的地方(好像是不知道真名?不管了),怎么可以那么自私,只为了救自己的世界陷害其它世界的子民,我们也有人权啊!但我也有感激他的地方,就是,若没有他的话,我和昭霆如今就不会站在这片充满异界风情的土地上了。

    所以我真的、真的好兴奋,长久以来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连昭霆嘲讽的眼光我也不放在心上。现在我只遗憾为什么没带照相机来,这样昨天那张魔导国全景图就可以留下来了;或者和神官、耶拉姆拍照留念(虽然他们可能会呆掉)。唉,痛心疾首!这下我只能不向《魔幻游戏》的夕城美朱学,而向《来自远方》的典子看齐,用日记的形式记录在这个世界的见闻了。也许等我回到地球,还可以将它整理成册,卖书赚钱呢!昭霆听了我的计划直叫好,要当我的经济人,利润八二分(她八我二)。我说你想的美,要赚自己写去,她马上拉下脸,活该!

    我是打算在这里玩个一两年回去,不知能否如愿。昨晚神官和赛因先生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找齐五件神器。而现在我们只有一样,就是飞焰。它还是神官抢到的。我把它戴在手上,觉得蛮漂亮,蛮威风,最重要的是,戴护腕给我一种幻想小说主角的架势(改不掉的异世界情结)。可是我一点也感觉不出里面有贺加斯的神力,原本我还想继承圣贤者血缘的我,也许能够使用满愿石的碎片呢,唉。神官就没我这么浪漫了,他果然如他所说是个实用主义者,所以今天早上他在资料室拼命翻,把房间搅得一塌糊涂,被耶拉姆狠扁一顿,但总算是找到他要找的东西了,是一本叫《幻之录》的书,上面有五样神器的记载。神官翻译出来叫我们记下(因为是古代语写的),尤其是[龙眠]和[闪空]的部份。因为[风狩]和[尘息]分别被保存在南、北两城的大神殿里,可以拜托赛因先生帮我们拿到,可是龙眠...龙眠,真气死我们了!龙眠是东城的神器,于三十一年前失踪,这也罢了,关键是它难找!《幻之录》上说,龙眠统御五行中的水,就像我的飞焰有司火的能力,而且它里面还封印着一头太古时最强的[三首龙]之一八颈黑龙王巴哈姆斯!神官说乖乖不得了,这家伙太赞了!肯定是五件神器中最强的,等级差太多了!我好嫉妒,心想我的飞焰为何不也封一头火凤凰什么的,老天保佑其它三个神器别像龙眠这么酷。话扯远了,书上说虽然五件神器都是已故矮人王用五件极为稀有的金属打造出来的,比如飞焰是乌金,尘息是陨铁,但龙眠格外特别,是用一种现今世上已没有的金属水玉打造的。这种金属会随着使用者改变外形(可恶的特征啊~~~~),唯一不变的是无论怎么变,上头都有一颗呈现蓝宝石材质的能量水晶,其中央就沉睡着八颈黑龙王。但光这样范围还是太大了!要知道世上蓝宝石何止成万上亿,发神经在武器和饰物上镶蓝宝石的人也多得数不过来。我和昭霆都伤心得垂头丧气,神官安慰我们他有朋友在盗贼公会,以后会帮我们打听打听,而且会教我们感知魔法物品的技巧,我和昭霆这才重燃希望。

    另一件神器闪空就好得多了。虽然它失踪的年代很久远,但《幻之录》上说它是一把长一米半,宽十五厘米的宽刃剑,由瓦雷利亚钢所制,乌柄金身,外形很好认。神官说这么大的剑居然还不是双手剑,能单手使用它的人一定很少,只要没被埋在土里,就绝对能打探到消息。昭霆听了很开心,毕竟是她家的剑嘛。然后神官很遗憾地告诉她闪空除了司掌雷之力外没有封印任何蜈蚣蚯蚓,她又鼓起腮帮。嗯,我怀疑我先前的想法一定也被他看穿了。

    说到满愿师才最叫人惊讶。我和昭霆前天洗澡的时候就猜到冰宿和邱玲可能也来到这儿了,昨晚听赛因先生一提,果然没错!邱玲还正巧是北城的满愿师。可真正让我们没想到的,是轩风居然也被召唤来了!本来我们听见名字时还战战兢兢不敢置信,说服自己只是同名同姓、只是同名同姓,但神官一见我们一副中风患者的模样就猜到原委,赛因先生也看出来,于是将那位南城满愿师做了番细致的形容。他可能认为说出头发和眼睛的颜『色』就很细致了,可对我们而言,这怎么够呢!昭霆当场从中风患者变成羊颠风病患,冲上去揪住北之贤者的领子前后摇晃,大吼“快说她的长相!她的身高!她的三围!她的体重!她的...”最后一句没说完,因为耶拉姆捶了她两记爆栗,将她丢回沙发,并取消她的饭后果点权。后者对昭霆才是真正致命的打击。我也觉得她太过份了,赛因先生是神官的师兄又是半个领养人,而且是很让人抱持好感的人,起码很少有男人有他那种气度被小女孩揪着领子喷口水还能笑着不介意的。昭霆那小妮子一点不晓得尊重人,连对救命恩人的耶拉姆也一副呼之即来的口气,成天“死小鬼死小鬼”叫个不休。不过我承认她比我讨人喜欢啦。

    目前在这块大陆有五个来自异世界的少女,然而其中是自由身的只有我和昭霆。所以在得悉一切经过后,我打心底感激绑架我们的神官。虽然昨晚我从窗口听见他对赛因先生说绑架我们是为了避免中城分裂,还有以免西芙利村被卷入战『乱』,而不是为了我和昭霆(不过我还不知道他干嘛绑昭霆,她不是西城隐捷敏亚的满愿师吗?改天得问问他),但我一点也不介意。本来就是嘛!素昧平生,他吃饱饭撑着为两个不认识的异界人同自己的城市作对?当然得是有理由的。我还觉得神官这番考量比圣贤者好太多了,第一是投我们所好,第二他没伤害到任何人,哦,大概伤害了国王的权益,但我又不是他的私有物!

    日记写到这里,我抬头朝窗外看,夜空美得令人屏息,星子和月亮都好像被擦洗过般明亮,哪像地球白惨惨的活像死人脸。我突然想到,轩风、冰宿和邱玲现在是不是也和我一样正看着这片星空?还有地球的爸爸妈妈,唯叔叔...一想到唯叔叔,我就心痛。他现在一定担心死我和昭霆了,希望他不要自责才好。这两天总有一大堆事冒出来,前天是怪物,昨天是历史,忙得我没空想原来的世界,可现在一想起,又觉鼻酸。毕竟地球还是我的根啊。虽然它经常让我觉的很烦、很厌,可当真的来到异世界后,又觉得它可爱起来。果然异世界还是比较适合观光旅游啊。

    昭霆在后面鸡猫子鬼叫,看来是写不下去了,不过今天也写的够多了,大概第一天写,比较兴奋吧。最后我衷心向至高神贺加斯,也就是神官侍奉的神明祈祷,我和昭霆能在高考前赶回去,以及,我们在地球的亲人们今晚有一个好梦。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3日  天气:多云。

    翻翻昨天的日记,发现一大半都在写前天的事,今天的日记,我恐怕也得从昨天写起。

    昨儿下午神官测试我和昭霆的魔法资质,他决定让我们一个当魔法师,一个当战士,这样将来旅行可以互相照应。本来我是没什么意见,可前天下午那个“照明之光”的法术让我彻底了解自己不是学魔法的料,所以惶恐得要命,因为我一直很想成为一个魔法师。神官递给我一个叫孢子球的东西,我接过时手紧张得直发抖,惹得他看了我一眼。然后众神还是背叛了我的祈祷,昭霆随便排出来的“马桶形”孢子阵竟然强过我的,她的意念还强烈到把球壁都震裂了,吓了我们一大跳。昭霆一脸怕人叫她赔偿的表情左瞄右瞄,准备苗头一不对就拔腿开溜。我则等着神官公布答案,虽然我已经知道他会说什么了。果然神官说我的资质属于中上,还不错,而昭霆是天外奇想级的。

    昭霆问什么是天外奇想级,神官说就是你的资质好得人类难以想像,硬要比喻只有圣贤者能与你妣美。昭霆差点没飞起来,我正准备收拾行囊上路,神官笑着说阳留下,昭霆跟着耶拉姆学武去吧。

    我固然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昭霆反应过来后,更是气得跳起来大喊大叫。我没听她喊了什么,因为我当时难过得快哭了,我觉得神官是在可怜我,不然干嘛那么说。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样样比不上这个表妹,头脑比不上,运动更不用提,要不是昭霆不认真,她早就不知在哪个外国留学了。可是我一直很努力不让嫉妒钻进我的心,也不会故意待昭霆很坏,所以他有必要这么羞辱我、让我难堪吗?

    咳,这是我当时的想法,后来我才知道我误会了。神官说我的资质当然是比不上昭霆,但要我反过来去练武,只怕更困难,而昭霆体力比我好,又因为怕死不想学魔法,所以才这么决定。昭霆这才消气,我也恍然大悟。

    就是这样,我成了一个魔法学徒。

    今天上课时我想起这件事,忍不住偷瞄神官的脸,心想他会不会还是有点同情我的,还有是不是看出了我对昭霆的疙瘩。开小差的结果是他敲了我一记,再『摸』『摸』我的头,说你行的,别妄自菲薄。我脸红着低下头,知道自己的心事果然又被看穿了,但奇怪的是我没觉得任何难堪。

    现在我决定不再想这件事,也相信神官不是因为同情我才那么安排,他是真的相信我能行,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回报他的信任,努力学魔法,早日成为大魔法师!

    我也很庆幸,能遇见神官那么好的师父,我本来还想他那么『迷』糊,肯定不可靠。现在我才知道,所谓的可靠,真正取决的不是本领,而是一个人的精神价值。神官就有种无形的精神魅力,能够安抚人的心灵。

    耶拉姆也很好,虽然在他门下学武的昭霆可能不这么想啦。刚才我就看她眼中『射』出怨毒之光,把一只写着“死小鬼”三字的草人用五寸钉钉在墙上。我基于朋友之谊,告诉她这种诅咒要生效必须写真名,还有得到当事人的头发或指甲才行。她立刻把死小鬼划掉,换上耶拉姆的名字,捏着草人冲下楼a头发和指甲去了。我一边听着下面的吵闹声一边盯着那个针孔,心想酷似管家婆的耶拉姆明天一定会大发雷霆,勒令他的小师妹拿起油漆桶补刷墙壁。

    神殿的生活就是这么生气勃勃,连十分艰深的魔法课也在神官的讲解下变得简单有趣,村人们对我们也非常友善,特别是酒馆老板娘娜塔,今早我去拿牛『奶』时,她还送了我一只烘得好香好好吃的炊饼。我分了四分之一给昭霆,四分之一给耶拉姆,本来剩下的要给神官的,谁叫他起床晚,最后被昭霆吃掉了,两人为此还大吵一架。

    我想我一定会爱上这里的生活。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4日  天气:小雨。

    今天我碰到史莱姆了!史莱姆耶!

    得冷静点(深呼吸——)。事情是这样的:昨天神官把魔法的基本原理教给我,今天开始教我最基础的元素魔法风系魔法,于是带我去村外(练习风魔法必须在开阔的地方),然后一个村人急急忙忙跑过来说史莱姆跑进田里了,神官立刻跑过去,而早就一盼亲眼目睹这rpg最常见魔物的我怎甘落后,忙跟在他后面。出乎我意料,真正的史莱姆一点不像游戏里那种恶心巴拉的果冻状,而是膨膨的,好像布丁蛋糕,颜『色』也是可爱的『奶』白『色』。我靠近一看,它居然还有两只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好不惹人爱怜。我说神官它不像坏人别杀好不好,神官说它本来就不是坏人而是坏东西,但也罪不容诛。

    我们正说话时,又杀来一批人马,是以艾瑞克队长为首的警备队员们,他们以让我看不懂的凝重姿态,将村民疏散开来,然后手持棍棒(这点尤为重要,我是到后来才明白看似无害的史莱姆的可怕之处),慢慢向侵略者,总共大约二十来只史莱姆『逼』近,一边小心不踏坏脚下刚种下的秧苗。艾瑞克队长还反复叮嘱部下掌握下手分寸,千万别让敌人破皮流血,赶走它们就行了云云,听得我一头雾水,然后,解开我困『惑』的人登场了。

    “嗬——妖怪,拿命来吧!”

    不用怀疑,能用毫不脸红的态度说出这番英雄台词的全宇宙也只有一个人,就是我那位勇敢坚强又乐于助人(?)的表妹了。据本人后来说,当时她完全是基于仗义而非欺软怕硬的心态才出手,所以老天实在不该那么对她。

    还是让我们把镜头切换回来吧:只见一位棕发飞舞,脸蛋俏美的姑娘在那声大喝之后高举练习用的木剑飞身扑下,她当时的英姿一定眩『惑』了不少人的眼睛,因为出声叫住手的只有神官一个。接着啪的一声,木剑断了,被砍中的史莱姆也四分五裂,喷出的绿『液』浇了昭霆一头一身。不幸还没有结束,剩下的史莱姆好像受到同伴分尸的刺激,扑到昭霆身上又『舔』又咬。我和其他人连忙跑过去救她,可是那些史莱姆实在粘得太紧,怎么扒也扒不下来。最后还是耶拉姆灵机一动拿来一罐胡椒天女散花,才赶在昭霆闷死之前将她救出来,不然她就会成为有史以来头一个被一群史莱姆闷死的人了。被救出来后,昭霆一直哭个不停,弄得大家都不好骂她鲁莽了,不过这次我也很同情她,史莱姆的体『液』真的很臭,而且洗不掉,是神官好不容易从他的百宝箱里翻出一只小小的香料罐,不知是什么原料做的,一放进水里就喷出好多蓝『色』泡泡,才洗掉那些粘『液』,让昭霆从臭哄哄的沼泽怪变回香喷喷的文明人。

    唯一的好结果是,经过这次教训,昭霆大概会乖上一阵子,对耶拉姆的态度也好了很多——毕竟人家又救了她一次嘛!

    下午神官告诉我们,虽然红石山脉没有魔物,但中城本土还是有许多魔兽的,只是种类比吉莎森林少些,数量却多得多了。尤其是春秋两季,边境的领地受到魔兽袭击打劫的频数会爆增。他还介绍了以史莱姆为首的一系列魔兽的样子和应对方法,其中有不少模样可怕又强悍的家伙,听得我和昭霆有点担心,但想神官和耶拉姆都那么强,加上还有警备队,又放下心来。

    史莱姆说完了,回到我的魔法进度表...呜呜,我又觉得我没有学魔法的资质了。虽然我已经有了一咪咪使用玛那的感觉,昨天“照明之光”的成功也让我兴奋得半死,可今天那个“风翔”,实在是...唉,好难。神官说感知风玛那精灵时要放宽心,以平静包容的心态去感受,我是觉得我不是个小气的人,可我绝对是个很容易开小差的人,冥想时老是一不小心就想到别的地方去。好几次这么下来,我只好苦着脸告诉神官,求他给我指点『迷』津。神官先『摸』『摸』我的头(他好像很喜欢做这个小动作),然后教我一个窍门:在心里幻想一团火,把心思集中到它上面,就像添柴一样慢慢把脑子里冒出来的那些不相干的东西塞到里面去。我照着做,初时觉得别扭,可没想到不一会儿真的出现效果了!我浮起大约一个手指头的高度!虽然因为太高兴,马上摔了个仰八叉,但我还是好开心,好开心。神官也奖励了我一只栗子(不知道他从哪儿『摸』来的)。不过这堂课还是遮腾掉我半条命,因为我不可能这么快就琢『摸』出风精灵的运动轨迹,何况风玛那是所有元素中最活泼善变的,一没把握好平衡就跌跤。而且神官也说要练好风翔只有靠摔,所以我足足摔了五十八跤,当然成果也是有的,我最高的记录是浮起大约半米左右,有一次还稍微飞了一点距离,不然我真会呕死。晚上看到全身青紫的昭霆,我才心理平衡——神官终究是位和蔼的老师啊!只有一件事让我生气:刚才他看到我因为屁股疼痛扶着墙走路,一副狼狈相时,关怀地询问我要不要接受白魔法治疗。

    我的回答是一本魔法书——拜托!迟钝也该有个限度吧!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5日  天气:晴。

    吃早餐时,神官问耶拉姆今天的报纸也没来吗。之所以用“也”,是因为昨天他也问了相同的问题,而耶拉姆的答案也一样:“没有。”昭霆一边喝牛『奶』一边说报纸没来很稀奇吗,魔导国那么大而这村子这么小又这么偏僻加上交通工具落后送报员晚个十天半月也不出奇吧?她说得很溜很有理,但我知道她的真实目的是炫耀昨天常识课学的地理知识。神官笑笑说话是没错,但卡萨兰是神权高于王权的城市,即使是这样偏僻的神殿的需求,中央还是会想办法满足,何况最近有满愿师召唤这个热门话题。昭霆点点头表示收到,继续大吃大喝。神官则咬着土司摊开前天的报纸专心看起来,我瞄了眼,上面的头版写着“西城又向我城燃起战火”。

    昨天常识课上神官告诉我们,这世界共有三大陆,分别是西北方的夏尔玛,中央的艾斯嘉和东南方的尼普亚斯。我们所在的大陆是艾斯嘉,和另两块大陆不同,这里是有一个国家魔导国,但神官说所谓的国家早已名存实亡、四分五裂,五大城包括卡萨兰的西境都只是表面服从王室,内里根本是自主统治。其中又属西城与中城闹得最凶。所以现在看到这行字,我一点也不意外,而且因为晨间特训的关系,我难都难过死了,连食欲也没有。晨间特训就是让我和昭霆跟警备队员们一起晨跑,这是神官的的安排。他说一个好魔法师最大的本钱不是强大的力量、高竿的技巧或者灵活的头脑,而是逃跑速度快。因为魔法师对敌的唯一优势是距离,只要脚力好跑得远,施法的余裕就能大大增强。我承认他说的都对,可是...可是尊敬的魔法师大人啊!你也不要只顾理论,考虑考虑我的体能状况吧!我是个八百米只得四分五十的人,你竟要我空着肚子和一群壮士兵去跑一千米!?

    这是我在喝汤前的想法,之后我为这个忘恩负义的想法内咎了好一阵子。真的,我好感动,神官居然为了帮我补充体力特地到山里采了许多『药』草,偷偷交给耶拉姆叫他熬一碗大补汤给我。我是觉得这碗汤特好喝、特开胃,觉得奇怪事后去问耶拉姆,才知道真相。我向他道谢,他说没什么,然后交待我千万别去向神官道谢,我不明白,问他为什么。耶拉姆回答说别看神官平常大大咧咧十分开朗的模样,其实骨子里害羞得要命。只要他以为没人查觉下做的好事给人发现了,或者他的真心关怀被热情回应,就会像得了风湿一样难受好几天,还会气急败坏地骂人。我听了发呆了半分钟,由衷感叹真是怪脾气。耶拉姆武断地说这是他有自虐癖的铁证,我无言以对,但我私下觉得神官这样的脾气也挺可爱的,好像小孩子。

    晚餐时我悄悄注意了一下,果然,昭霆面前的汤颜『色』不一样。这小妮子还半点没感觉,稀里呼噜就把汤喝干了,真是暴殄天物!我接到耶拉姆提醒的眼『色』,急忙别开视线。唉,要瞒过神官神经质的视线,摆出面无表情的样子,真的好辛苦!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6日  天气:晴。

    如果有人问我对西芙利村有什么不满,那只有一个——动物太多!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我总算能让神官的宠物小狼龙雷奇近身而不拔腿开溜,但只限它一只,见了其它的狗我还是要绕道而行。而且我不单害怕狗,基本上所有的动物我都不喜欢,不是歧视,这是天『性』。所以村里那些鸡啦猪啦羊啦牛啦总让我伤透脑筋。昭霆倒是除了狗,其它的都不怕(她好像也不是怕狗,而是憎恶狗)。今早娜塔婶问我是不是城里来的,我说是,然后中午就开始流传领主的儿子和他的私奔小情人的故事,到了下午更洗练为来自遥远的夏尔玛大陆的留学王子和他的侍女...昭霆听见这些流言的第一反应,是抄起打狗棒挨家挨户踢馆,狂吼:“我哪里像这小子的侍女了!说啊!”吓得村人们纷纷做鸟兽散,真可怜。我也没想到他们这么看得起我,难道我看上去真的那么像王子或贵族吗?大概是和昭霆在一起,才显得比较文雅的关系吧。我怕她盛怒下不小心说出自己是满愿师,就帮她向村人解释:“昭霆的确不是我的侍女,她是我的女王。她本是‘高(2)四班’山的山贼头目,而我是‘中国’的王子,特来此留学,一次路过她的山头,被她抓去当收藏品,还给她做牛做马,现在我还每晚侍侯她洗脚呢!”就这样大肆败坏她的名誉,村人们都坚信不疑,昭霆气得差点没掐死我。啧!开个玩笑而已嘛,何必这么顶真,她都不觉得这批村民憨得很可爱吗?而且这小妮子还没注意到她的手劲这两天在耶拉姆的训练下大了多少,掐得我脖子都瘀血了,不过看在她吓得差点暴毙的份上,我就不跟她计较了,反正有个白魔法一级棒的老师在(这次也不用顾虑部位问题)。

    我发现,在这个村子,内部消息传得很快,对外部的新闻就知道的很慢。满愿师召唤都过去将近一礼拜了,这里还没听到消息,当然也没人知道我和昭霆是满愿师(神官和耶拉姆除外),大概这就是乡村的特『色』吧。这里的民风也很淳朴,人们都非常亲切、和善,哪像从前一栋楼里,同一楼的邻居也当彼此是隐形人似的。我真的好喜欢现在这种走在路上会有人向我问好的生活。虽然刚开始时还很不习惯,但如今我已经能和一群士兵打打闹闹的。回想过去对男生避如蛇蝎的自己,真有隔世之感。神官说我最近越来越像个假小子了,我也这么想。但他却不知道他才是那个让我改变的人。那天在天上,他对我说“从心之路即是正路”,还有尊重自己的感觉,他一定忘记了,哼!可当时我真的很感动,因为第一次有人对我说那样的话。我的父母和学校的老师都只会一味叫我照他们说的做,整天把“为你好”这种自以为是的话挂嘴边,讨厌死了。虽然我也尽量为他们设想,想他们的人生经验是比我丰富,是有资格教训我,也说的没错,但感情毕竟很难用理智克制住,所以每次遇到那种情况我的反应依然只有一个——不爽!

    昭霆今天已经开始学骑马了,我因为苦练风翔的关系,连坐着吃饭都变成受刑一样,再到马上颠簸岂不一命呜呼?所以神官和耶拉姆特许我延期。这个特赦当然令我喜出望外,尤其是晚上看见和泥人没两样的昭霆时,我更是暗暗庆幸。她好像被那些四足动物『操』得很惨的样子,可这小妮子竟出乎我意料的兴奋,整晚都在我耳边炫耀她如何驯服一匹叫温达特的骏马的光辉史。我想起那匹马正是当日和耶拉姆初次见面,一块骑着逃离吉莎森林的黑马,不禁觉得很怀念,就听得很认真,中途发现那匹耶拉姆的座骑,似乎跟它的主人脾气一样倔,也就是最投昭霆胃口的那种(她自己从来没发觉)。我突然想哪天昭霆会不会对耶拉姆也产生驯服的兴趣?而且他们平常就老在吵了,一点不像我和神官,关系恶劣得随时拿刀互砍我也不会意外。神官对这种情景总是视而不见,好像还很满意,我不止一次看到他乘耶拉姆监督昭霆以防她偷菜的机会偷偷往杯里加酒。这个人真是搞不好了,为老不尊。不过想到神官今年才二十四岁,就一口气当了三个人的监护人,也实在很可怜,想到这点就不好太苛求他有长辈风范。

    最近我有种昭霆赶超我的感觉。每晚我们互相检讨时,我总是一句老话:“不要问我今天又摔了多少跤!”而她是滔滔不绝,抱怨今天又跑了多少路;跳了几百个青蛙跳;挥了几千下剑,夹杂着对某人的诅咒怒骂。可是我知道她已经能够单独对付一些小魔兽了。早上我就看见她把一只跑进威尔家的麦田的哥布林打成肉饼,自己皮也没擦破半点。反观我,仍在可恶的浮空术里慢游,也不知道有没有出头的一天!而且我今天的成绩很糟,连浮都浮不起来,而昨天我甚至还飞上一段不小的距离。神官说我心情很烦躁,他猜对了,我是很烦躁!烦躁得快要发疯了!老天啊,你要创造一个文武双全的天才我没意见,但你为什么把这样一个人放在我身边呢?可是最让我讨厌的,还是自个的嫉妒心,我更怕其他人发现我的丑陋,特别是昭霆和神官,结果一顿晚饭我吃得愁云惨雾。饭后神官把我单独叫去他的书房,我怕死了,知道自己的心事一定又被他看穿了,我常常觉得神官那双绿宝石似的眸子能够看透人心。

    神官没有对我讲大道理,也没对我说他从前学魔法怎样怎样(一方面也是我已经知道真相的缘故),一声不吭地走到角落,从我和昭霆一直很好奇的那只宝箱里那出一只很大很大,包着绢布的蛋,放在我手里。我纳闷地问他这是什么。

    “火凤凰的蛋。”神官用自豪的口气宣布答案,吓了我一大跳。接着他看着我不说话,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温柔和疼爱,就是没有鄙视和嫌恶,让我松了口长气,也让我心里那根绷得紧紧的弦松弛下来,我突然有种想把一切说予他知的冲动,而且觉得他不会因此而瞧不起我。

    “为什么给我这个?”

    “因为你好像对自己不是很放心的样子。”神官笑着说,“火凤凰是种灵兽,而灵兽是以主人的心为食粮成长的生物,换句话说视主人的心,蛋可能孵化成善兽也可能孵化成恶兽。怎么样?要不要试试自己的心灵纯洁度?我觉得这是很有趣也很需要勇气的试验。”

    因为我看过《灵兽大百科》,所以听完这席话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喂,火凤凰是什么等级的灵兽(注:最高等级)!你竟要交给我这个外行人来孵,太大方了吧!就算不说这个,万一孵出来的是一头恶兽呢?这烂摊子你收的起吗?”

    “所以,为了不孵出一头恶兽,阳你要更加努力啊。”

    “...”

    “我也是在很偶然的机会下得到这只蛋,所以送给你,我一点也不可惜。最重要的是,我根本不知道它何时会孵化。每种灵兽都有固定的孵化周期,像火凤凰这种级数的用人工方法孵恐怕要好几万年,所以很有可能你拿回去后,用心孵了一生也看不到幼鸟的样子。”

    “...你耍我?”这是我的第一反应。神官摇摇食指:“别这么说,有可能今晚就孵化呢?其实我觉得能否看到幼鸟一点不重要,真正宝贵的是我们拿到蛋后,怀抱着的憧憬心情。这只蛋,在你的双手碰到它之前已经在无数人手里流传过了,其中也包括我的。它凝聚了各式各样的心意,有好的,也有坏的。虽然主宰灵兽善恶的是最后一个人,但这些心意不会消失。而且不止你能带给它生命能量,火凤凰也会告诉你它所有主人的记忆,其中一定有个和你现在心情很相似的人。“

    突然间,我明白了他隐藏在这篇啰唆文章下的真实心意,只有一句话。

    “你相信我?”

    “我相信你。”

    我收下了火凤凰蛋。

    离开书房的时候,我觉得原先郁卒的心情不翼而飞,整个人格外轻松。

    也许来到异世界不是最好运的事,遇到神官这样的好老师才是我最大的运气。在写这篇日记时,我由衷地想。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7日  天气:晴。

    昨晚我做了个怪梦,大致的情景回想不起来了,但是有一个画面,我记得非常牢。一只就像《罗德斯岛战记》动画里的古龙那么帅的血红『色』的龙展翅飞向灰白『色』的天空,他身下是一片火海,然后下一秒,那头龙又变成一个有着血红『色』长发的男子的背影...我直觉这个梦和我垫在枕下的火凤凰蛋有关,于是跑去问神官。

    神官听了我的叙述,沉默了一会儿,拉起我的手,吓了我一大跳,但我马上发现他的视线落在飞焰上。

    “真令人惊讶,你梦见的那个男人应该就是血龙王扎姆卡特,灵兽火凤凰的第一任主人。”

    我张口结舌。哇塞!我居然梦见那么有来头的人物,不不,龙物!神官笑着说:“原本和火凤凰精神同步绝不可能这么快,至少不可能拿回去一天就看到蛋的记忆,八成是飞焰的功劳。同属火焰的力量起了共鸣,于是让你产生那种梦境。”

    我高兴极了,没想到一直被我认为是无用之物的飞焰竟有这样的功用,那我以后不就不愁每晚没好梦做了!昭霆知道此事后,差点没嫉妒死,缠着神官也要一只火凤凰蛋。神官说我家又不是开灵兽制造厂的,哪来这么多灵兽蛋,但最后还是败在昭霆一叠声“你偏心”的指责下,安慰她等她武艺有成,就打开星界之门,让她与自己的召唤兽缔结契约,当然我也一样,她这才满意。

    今天神官送了一把白杨木弓给我,雪白的弓身,简洁流畅的造型,加上银制的握手,是把非常漂亮的弓,我喜欢极了。神官让我用它训练集中力和风系魔法“风之矢”。这可是我的大突破哩!经过昨晚的重拾信心,今天我终于能够乘风飞翔了,当然距离不长,但神官夸我已经飞得很稳当了,只是今后还要多多练习,我郑重答应。但练习『射』箭还有个问题,就是我视力不好,以前上课时我就必须戴三百度的眼镜,可是那副眼镜和我的书包一起留在地球没带来。我沮丧地告诉神官这件事,神官笑着说没关系,昨天飞焰的事让他想到一个好主意,叫我闭上眼睛。我感到他拨开我的前发,手指按住我的额头。

    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就像沉入温热的水里的感觉,却又比水少了份湿涩,多了份畅滑,肌肤相触的地方变得很烫,有点痛。但我一点不觉得害怕。我忘了是自己回复神智的还是被叫醒的,张开眼时,我发现神官的脸比之前看到的都清晰,还有远方宽广绵延的山峰,点缀着浮云的青空,星罗棋布的湖泊和小溪,大片井然有序的农田,覆盖着满满的、闪闪发光绿意的小山

    丘,和面前的人明净宁定的双眸...

    这是我体验的最不可思议的魔法——我居然恢复视力了!

    神官告诉一时还茫茫然的我,他将封印在飞焰里的满愿石之力引渡到我体内,而贺加斯是治疗和再生之神,所以我的视力被矫正过来,只是有件事说了我不要生气...

    我怎么可能不生气!傍晚我对着镜子,破口大骂。昭霆则是指着镜中的我前额的红『色』图腾,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代价吗!得到神明力量的代价!?而且用幻术也无法遮掉这记号,岂不代表我以后永远得用布巾扎头了!?神官一脸忏悔地打躬作辑,说他原先没想到消不掉,虽然他听过人类在继承某位神诋的力量或同高等龙族签订契约后身上都会留下一个相当于“合约书”的印记,所以——所以——耶拉姆说有什么关系,和视力恢复相比这点小损失完全可以忽略不记。我想想也对,但当昭霆嘲笑我活像屠宰场被敲了货章的猪猡时,我又火起来,正好试试我的新弓和新招,然而结果是她毫发无伤,风之矢唯一的战利品是一只花瓶,害得我被耶拉姆厉声教训了一顿,可恶!

    创世历1037年春之月28日(朝日)  天气:晴。

    今天是休息日,用地球的说法,就是星期天,这里称作朝日,好像含有向众神礼拜的意思,但这样的意义对神官等于没有,我从来没看他布过道或者祷过告,今天也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被耶拉姆硬拖起来,有时我真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个圣职者!

    话说回来,因为这个特殊的日子,加上外面下雨,虽然我和昭霆实际修行的日子只有六天,耶拉姆还是同意神官的意见让我们休息。太棒了!我早就想抽一天空泡在书房里,挑几本神官的收藏大饱书瘾。昭霆则说她要回房补眠,理由是这些天她被“死小鬼”折磨得不成人形、元气大伤。但我是知道的,这妮子的真正目标,不是别的,正是我的小姆。啊,忘了说,我觉得老是蛋来蛋去的叫不好听,就帮那只尚未出世的火凤凰起了个名字“小姆”,拷贝自血龙王扎姆卡特,所以全名是扎姆卡特,昵称小姆。神官说扎姆卡特的昵称应该是“萨克”,不过并没有反对。

    我虽然明白昭霆的用心,但想想还是算了。只有一天,就让她做做白日梦,尝个鲜。而且她没有飞焰,搞不好什么也不会梦见,只要我运气没差到蛋正好今天孵化,小姆错把昭霆当亲娘,我就随她去。

    我在书房里翻《简易魔法大全》、《风系魔法基础》、《法器的使用》这几本书,花了一上午时间,中午和神官讨论心得,再整理完笔记,我又回到书房开始真正的闲暇时光,找到一本《曾经生活在这个世上的幻兽们》,一看就入『迷』了。我已经知道这个世界生活着许多人类之外的生物,但跟上级魔族还支配这个世界的太古相比,现在的世界根本是人类的天下,而太古完全是强大的幻兽们在统治人界。古龙们肆虐大地,和魔族争夺最强的地位,人类则和精灵、妖精、矮人、妖灵、兽人们一起生活,和睦相处,共同抵御强大的敌人。剩下的一些种族,灵兽是龙族的侍从;魔兽是上级魔族的仆人,双方势不两立;精兽们生活在另一次元,即星界,和任何阵营都没有瓜葛;还有少数据说是众神创造的圣兽隐居,不问世事,最有名的例子是圣炎兽古拉迪乌斯和『迷』雾森林的独角兽。前者因为是降魔战争的英雄之一召唤师洁西卡珂曼的使役兽而声名大噪。洁西卡之后魔导国再无圣兽召唤士,有也只有魔兽召唤士,即黑咒术师。

    让我失望的是,书上有关三首龙的记载少得可怜,其实我最想找的就是血龙王扎姆卡特和灵兽火凤凰的资料。昨晚我又做了个梦,而且画面比前天清晰很多,只是断断续续接不起来。依稀是血龙王和一个人类对峙,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突然跳到别的场景,可惜!那个人真是『乱』强一把的,我都怀疑他是不是人类,普通人会『操』纵陨星狂轰烂炸,甩手一个风牙裂爆劈头一个黑洞魔法吗?搞不好是魔王!而且我觉得...大概是错觉吧,总觉得那个人的背影有一丝熟悉感,好像在哪儿见过。后来我和神官一提,他笑了一阵,叫我不用在意,梦本来就是记忆的变相组合,即火凤凰和我的记忆混合一点不奇怪。举个例子,完全有可能我把自己老爸的头按到血龙王脖子上或者老妈变成了精灵王,我无语。

    神官是今天神殿里唯一没得休息的人,整个下午都外出就诊。我和昭霆这才知道桑陶宛领这么大的领地,居然只有神官一个医生兼老师,别的领地好像也这样,多数地方神殿还贪污纳垢,剥削民众,和贵族王室狼狈为『奸』;有才能的人都往上界和中央跑,期盼出人投地,弄的许多边境百姓病了也没法医,只能干坐等死。我和昭霆听得唏嘘不已,连说这样**的王家怎么还没人****,耶拉姆暧昧地扔下一句“可能就快有人了”,抛下我们去烧晚饭。

    老实说,我对魔导国的国情一点不关心,虽然知道国王和城主企图利用我们满愿师做政治偶像,但既然我逃出来了,我就不跟他们计较。早日找齐五件神器,顺便在这个世界观光一圈才是我心里最迫切的愿望,哦,还有到时和轩风她们联络,五个人一起回地球。

    昭霆抱着小姆强睡了三个钟头,啥也没梦到。嘻嘻,活该。她无所事事地在神殿晃来晃去,被看不过去的耶拉姆一把逮住,说既然你闲得发慌我就给你找点事做——去把所有的窗户擦干净。昭霆拼死反抗却被打了回票,只好含泪干活。我几乎是有点同情她了,这笨蛋都不晓得变通,九年制义务教育全白读了!像我就在大炮猩猩那些魔鬼老师的摧残下学得一身蒙混过关的本领,对神官固然无用,应付耶拉姆却绰绰有余,所以我还是悠悠闲闲地看着闲书。

    神官直到八点多才回来,看到我们都没吃在等他,很不好意思。其实他大可不必如此,这个神殿对我和昭霆而言就是一个新家,他和耶拉姆是我们重要的家人,全家人一块吃饭是理所当然的事。以前我还在读初中,唯叔叔没从国外留学回来时,每天放学都一个人吃饭,深知那种难受的滋味,现在总算能和我喜欢的人们同桌共食,真的很快乐。

    所以我衷心希望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下去,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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