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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月魂与冰心(上)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6日;北城埃特拉;下界王宫。

    好容易将受到惊吓的妻子哄睡,伊维尔伦城主离开客房,独自走在华丽的大理石长廊上,直到遇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东城满愿师拦在他面前,身后是一脸惴惴的红发侍卫。

    “怎么了,冰宿?这么晚还不睡。”罗兰诧异地问,也有点焦急,因为他约了一个人见面。

    茶发少女一言不发地抬起手。

    “……”金发青年看看那只手,再想了想,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右手握拳放在她掌心,“握手。”

    “你在干什么!又不是狗!”冰宿和艾德娜齐声吼道,后者还冲上来往他后脑勺扇了一巴掌,十足藐视主君的大无道行为。

    “可是,突然跑出来,什么也不说就做出这种动作,我除了这么想还能怎么想?”罗兰揉揉脑后,表情委曲。

    冰宿深吸一口气,强抑怒火,好言好语道:“我要那两个人的监视日志。”

    “哪两个人?”

    “中西两城的满愿师!”嗓门忍不住再次提高。

    罗兰用无辜到极点的语气道:“你说那两个人?她们的日志我怎么会有,我又不是偷窥狂。”

    “你一定要跟我装蒜到底吗!”冰宿眯眼,“今天在会场上,之前且不说,我因为太惊讶没注意,但那个黑发男生说‘我们俩还不想暴露身份’这句话时,我可没漏看你捂住你老婆耳朵的动作。你还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跑,而不是一箭将那只大鸟射下来,这些都充份说明你早就知道他们的下落!掌握住他们的行踪!不,搞不好他们混进拍卖会也是你设计的。我不管你和那个肥商人有什么过节,但两个人是我同学,我有权知道你对他们有什么目的。”

    “别担心,我对她们没有恶意。”罗兰拍拍她头顶,露出温和的笑容,“日志在宫里,你问艾德娜吧,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你要去哪儿?”

    “外面。”

    艾德娜大吃一惊:“你一个人?不行!”罗兰笑了笑:“没事的,我很快就回来。”说着,他的手指仍情不自禁地耙梳少女的秀发,眷恋那柔软细滑的触感。

    冰宿明丽的脸蛋浮起两片红霞,心跳也加快。她并不觉得受到轻薄,从青年温柔的举动传递来的是一股无意识的呵护情感,夹杂着欣赏和包容。

    但另一个人就看不下去了:“你把冰宿当狗啊!这么摸啊摸的像什么样子!”

    “反正我也当了她一回狗,就当扯平好了。”罗兰半真半假地道,摆摆手,绕过两人,继续朝前走去,黑色的身影不久就完全融入被夜色笼罩的长廊深处。

    ******

    米尔菲;东大街;绿冠鹤旅馆。

    清脆的啪啪声和唰唰的翻页声回荡在室内,与屋外看守林立,剑拔弩张的气氛形成鲜明对比。

    “呵呵,很悠闲嘛。”

    听见身后传来的清冽嗓音,旅馆老板兼米尔菲城防官赫德;拿姆佩林停下拨打算盘的手,毫不意外地起立转身,单膝跪地,恭敬地道:“参见大人。”

    罗兰脱下深黑色的斗篷兜帽,露出淡金色的短发和俊美无铸的脸庞,道:“起来吧。”赫德依言站起,不等对方发问就汇报道:“那五个人已经逃离米尔菲,进入秋雪隘口。”

    “嗯,我不是来问你这件事的。有血魔在,追兵抓得到他们才怪。”罗兰瞥了眼桌上,笑道,“我是来通知你,赶快收拾行李,准备和我一起回伊维尔伦。”

    “呃?”赫德一怔。

    “怎么,你恋上这儿,不想走了?”罗兰调侃道。

    “不不。”赫德慌忙摇头,“只是臣以为,没有这个必要,虽然这次因为拍卖会的事,臣势必引咎辞职,但只要等两个月,再稍微花点钱通通关系,臣又可以坐回老位子,继续为大人办事。”

    “我没有叫你们都撤走,只叫你一个人收线。”

    赫德愣了一下就会意:“您是担心北之贤者?”罗兰摇摇头:“赛雷尔;史汀的确不是傻瓜,但他也是个文明人,顶多派个把人监视你,不会对你怎么样,道格拉斯就不同了,他才不会管什么证据不证据,直接拧死你为他的老色友报仇再说。”

    想起凶龙的为人,连拥有强韧心脏的间谍也禁不住打了个突。

    “你的位子就让给夫利斯,暂时休息一段时间吧。”罗兰眼望对方,语声和蔼,“这些年辛苦你了,还害得你和亲人分离,抱歉。”赫德连连摇头,鼻子发酸:“不…能为大人效劳,是属下的荣幸。”

    “呵,你变嘴甜了,在这里一定拍了许多马屁。”罗兰轻笑。赫德尴尬地道:“对不起,让您不快。”老部属都知道,罗兰讨厌奉承拍马仅次于铺张和约会。

    “没什么的,我明白,在这里你不学着油嘴滑舌就爬不上去,倒是我欠你一句道歉,让你这位军人转职做弄臣。不过,回伊维尔伦后,可得努力改回来。”

    “是!”

    “那么我走了,你忙。”罗兰正要拉起兜帽,被对方唤住:“大人,请留步,属下有一事请示。”罗兰颌首,无言催促。赫德吞吞吐吐地道:“是这样的…前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是这里的招待,不知能否带她一起走?这个…她的背景绝没有问题……”

    可是你不是已经结婚了?罗兰咽下到嘴边的质问,敛去眼底一缕不快,戴起兜帽,用和平日无二致的语调应许:“好吧。”

    “谢大人!”

    ******

    灯红酒绿,熙来攘往的大街上,一个裹着深黑色斗篷的高挑身影背对绿冠鹤旅馆,朝王宫方向快步走去。

    好久没这么单独走在大街上了。罗兰边走边浏览两旁的景物,涌起怀念之情,不禁回忆起二十多年前和义母及剧团的姐妹流浪到这座都市表演的情景。

    “啊!”

    一时回想得太过专注,使他没及时避开迎面走来的几个摇摇晃晃的醉汉,双方撞了个满怀,各退两步。罗兰的兜帽更滑落下来,露出绝世的俊容。

    “哇――”惊叹四起,那几个醉汉更是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其中一人想也不想,上前去搭青年的肩膀,“好美的妞儿啊…嗝!跟老子……嗝!乐上一晚怎么样?美人……”

    罗兰不着痕迹地闪过他的毛手,他可不想沾上酒气,回去时被茶发少女用怀疑的眼光扫瞄,被红发侍卫劈头盖脑地痛骂,也没在意醉鬼的胡言乱语,拉起兜帽,就要走路。

    “等等嘛!”醉鬼们以一点不像醉鬼的动作拦住他,结成包围架势,看来美人的威力果然强大。

    “你长得这么美,干嘛把脸遮起来?”一人去扯罗兰的帽子,同样被闪过。

    “这妞儿真害羞。”众人发出色笑,“放轻松点,只是帽子,待会儿我们还要脱你衣服呢!”

    “让开。”罗兰冷冷地道,久经风霜的心湖没有因为几句下三滥的言语兴起一丝波澜,狭小的心胸却已在激烈呐喊,要他以牙还牙,狠狠报复,将这几个下流胚最自豪的东西切下来,但理智提醒他不宜闹事。

    “咦!是男人!”

    醉鬼们完全没查觉话里的警告意味,仅听出声线的有异,纷纷大呼小叫,但不一会儿,他们就很有雅量地接受了事实,并当场扭转性向,“算了,男人也没关系,跟我们走吧。”

    “只因为脸好看,就可以毫不在意地拥抱同性吗?”这回罗兰没有反抗地任他们抓住手腕,好奇地问道,并在脑子里幻想,他能不能做到如此,结果差点呕吐:不能!

    “这个……”醉鬼们被他问得一愣,“倒也不是不在意……”

    “你们不恶心吗?想象一下,异性曼妙的曲线多么赏心悦目,再想想同性那**毫无趣味的身体,还有下面跟你们一样的东西――想抱吗?还想抱吗?”

    “唔唔……”犹豫啊!挣扎啊!

    “要说脸,熄了灯谁看得见?除非你是龙族,那好看难看又有什么分别?关键是身体、身体!”罗兰谆谆善诱,训得众人抬不起头来,不觉放开手,站成一排挨批,“再想想,你们都是年轻力壮,有大好前途的人,将来也会遇到值得相守一世的女子,却要在这里把贞操奉献给一个男人,在自己的人生留下抹不去的污点,这是多么浅虑的行为!你们一点都不感到惭愧吗!?”

    “惭愧!”醉鬼们已经彻底被罗兰的气势压倒,衷心认错,“请原谅我们!”

    周围的市民都看呆了,他们本以为不是金发青年被拉走丧失初夜,就是醉鬼们反过来被****割去卵蛋,万万没想到……这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啊!?

    罗兰满意颌首:“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好,你们请我喝一杯,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啊,我的肚量好像变大了,唔……不知是好是坏。

    众人回过神,怀疑地打量他:“你会喝酒?”不是他们狗眼看人低,眼前的青年像神诋像贵族像法师像美女唯独不像酒鬼。

    “哼,你们能请多少,我就能喝多少。”敢小瞧他,待会儿看他不喝垮他们!

    “好!有气魄!你这哥们我交定了!”醉鬼老大一把勾住伊维尔伦城主的肩膀,豪迈大笑,“我宣布!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醉酒盟]的一员!走,今完大伙儿不醉不归!”

    “哦――”

    目送勾肩搭背亲热离去的调戏者和被调戏者,市民们面面相觑,呆若木鸡:这世道,变了吗?

    ******

    第二天早上;北城王宫。

    “你昨晚上哪儿去了?”

    “和朋友一起喝酒。”

    “闻得出来,是什么朋友?”

    “地痞流氓。”

    “……你说什么?”

    “确切的说,是[醉酒盟]的成员。啊,冰宿,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已经被推选为醉酒盟的老大,还认识了好几个黑道帮派。我打算把他们带回伊维尔伦,编入军队。”

    “艾德娜,再给他倒杯醒酒茶。”

    “我已经倒好了。”

    “喂!我说了很多遍,我没醉、没醉!为什么你们就是不相信!?”

    “是是,你没醉――来,喝吧。”

    “……”

    天才果然是寂寞的!东城城主在心里感叹,含泪喝下第五杯醒酒茶。

    ******

    丰之月30日,恰逢杨阳一行人走出奎拉图森林的当天,罗兰总算完成一连串必要的交际应酬,告别北城城主,继国王、元帅和一票贵族之后离开了米尔菲,返回伊维尔伦上界。随行人员除了来时的三人外,还多了个赫德和一帮罗兰欲编入近卫队的新收小弟。对后者而言,这可算是意外的发迹,因此直到今天还一副恍恍惚惚神不守舍的样子。

    甫下空浮舟,金发青年就被一声怒吼震得差点变聋子。以大神官法利恩;罗塞为首的众官员面色铁青地责问他为何不发封信报平安,害得他们在得知消息时急得鸡飞狗跳,忧心如焚!自知理亏的罗兰只好拼命道歉,保证绝不再忘,才好容易安抚住众人。

    参加完洗尘宴,安顿好赫德等人,罗兰首先接见了一干雪族少女,通知她们穆伦已死的好消息,然后和大神官一起走进办公室。

    “这座山是怎么回事?”

    罗兰指着桌上由五颜六色的信封堆成的纸山问道。法利恩恭敬回答:“是拍卖会的幸存者们给你的感谢信,礼物在仓库里――贵宾席的客人例外。”

    “可以扔了吗?”

    “可以,我都帮你回信过了。”

    啪!罗兰将纸山扫进旁边的垃圾桶,走到桌后坐下。

    “我也把礼物都归类好了,有一半可以转送。”

    “嗯。”罗兰满意颌首,不止法利恩麻利的理事手腕,也为手里香气扑鼻的解疲茶,他这个弟弟实在是很能干。

    大神官突显尴尬之色:“不过…有几件礼物不知如何处理,要请大人示下。”

    “哦?说来听听。”

    “是。”法利恩挥挥法杖,现出幻象,首先出现的是两个活色生香,丰胸翘臀的兔女朗,“这两位,是一位叫桑德尔的麦酒商人送的,说是他最珍爱的小妾。”

    “嗯……”罗兰强忍喷茶的冲动,挥手示意继续放幻象。他已预料到接下来的礼物会有多么乱七八糟,所以看见兔女朗的影象隐去,跳出一只关在笼里的黑色动物时,没有很惊讶:“这个…叫作猩猩,据说是尼普亚斯大陆的特产,一位动物学家送的。”

    “唔……”

    猩猩退场,换僵尸登场。

    “这是一位亡灵法师的礼物,说是古代某国王一位艳妃的遗骸,她的媚眼所向无敌,效果可比最强大的催眠魔法。”

    会被这种东西的媚眼迷倒的只有那个亡灵法师本人吧!

    僵尸之后是只装饰得玲珑可爱的鲜奶蛋糕。

    “这蛋糕怎么了?看起来很正常啊。”虽然他不喜欢甜食。

    “问题是它有一幢房子那么大。”

    “……”

    “是一位南城的甜点师傅送的。”褐发青年叹了口气,“我和国务尚书阁下商量过,决定集大家之力吃掉它,因为明天就过保质期了,大人你觉得呢?”

    “就这样吧,不过我的份不用了。”罗兰嫌恶地看了眼那只大蛋糕。

    接着出现的是一只像是骨灰坛,附满铜绿的小坛子。

    “这是我们最头痛的礼物,也是那个亡灵法师送的,叫作[嚎哭之坛]。它每天晚上都发出刺耳的尖叫,放出一大群亡灵,前天晚上还差点抓走一个侍女,幸好及时救回,大人你说……”

    “这种阴森的东西早就好丢掉了!”

    “是,接下来是最后一件,世界第一服装设计师南道尔的礼物。”

    “布片?”

    “不,衣服。”

    难怪罗兰怀疑,那件“衣服”布料少得可怜,就跟兔女朗穿的衣服差不多,只下面改成超短裙,颜色是极为挑眼的粉黄色。

    “南道尔说这是他的毕生心血,最适合新时代少女的服饰。”法利恩的声音低沉下去,“他把它献给冰宿小姐。”

    咯啦!罗兰一声不吭地捏碎了手里的茶杯。

    法利恩挥手让幻象消失,免得主君瞪穿它:“要以污辱神使的罪名逮捕南道尔吗?”

    “……算了,他也是一番好意。”罗兰从牙齿缝里挤出声音,深吸一口气压抑满腔怒火,这才恢复真正平静的表情,用部下递上的绢布擦拭右手,“告诉南道尔,如果他不改进看人的眼光,他的牌子迟早被淘汰。”法利恩恭身道:“是。”

    “那两个兔女朗按照她们自己的意愿决定去向;猩猩送回去……没用的东西,就说我们不便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僵尸和骨灰坛子也是――不,还是留着吧,我想见那个亡灵法师一面,虽然肯定是个怪人,但有能力这一点是没错的,能招搅就招搅。”

    法利恩一一凛遵,最后笑了笑:“大人这次真是收买了不少人。”罗兰也露出微笑,摇摇食指:“不是收买,是欺骗、欺骗,他们对我才是收买。而且这次最大的收获是铲掉穆伦和一帮狗贵族,为我将来的大扫除省了番力气。”

    “遗憾的是国王安然无恙。”

    “不,法利恩,应该说幸好‘陛下’安然无恙。”罗兰捧起新杯,啜了口茶。

    大神官意会,笑道:“是,我明白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失言。”罗兰点点头,习惯性地转着茶杯:“马上就秋收了,但对东境百姓而言,大概不是喜事反而是噩耗吧。加上这次的惨剧,贵族们一定会把气都出在他们头上。”语气有着微量的自责。

    “大人,其实还有许多法子使国…陛下堕落得更厉害。”法利恩暗褐色的眸子闪着冷酷的光芒,“比如让罗姆席德献计开设以人为赌注的角斗场;组织选美大赛;煽动贵族互相攀比,掀起建筑热;捏造长生不老药的药方,像处女的鲜血,孩童的脑髓之类。”

    “嗯。”金发青年的微笑呈现奇妙的不透明感,一如他空洞的语调,“的确是好主意。”

    法利恩凝视他,神情柔和下来:“大人,你,其实早就想到这些方法了吧?”

    “……”

    “只是你不忍心。”

    罗兰微一苦笑,算是承认:“啊,我觉悟得还是不够彻底。”

    “没这回事。”法利恩温言道,“你毕竟是受平民的恩惠长大的,做不到如此残酷是理所当然;而我不同,我的恩人只有你。”所以可以为你做尽一切恶事,而且毫不愧疚!

    恩惠……吗?罗兰垂下眼,童年的记忆如走马观花在脑中一闪而过。

    最初浮现的是那个总是看着窗外的女人;然后是义母温暖的手臂和笑容,责骂那个女人的无奈声音;邻居们心疼的眼神和谆谆的关怀;同龄孩子充满嫉妒的喝骂和总是伴随“野种”二字丢来的石块;刺入背心的****的灼痛;父亲的面容;分别那日的雨和泪;清脆的车辚声;马车里的姐妹将手放在他额上的温柔触感……

    从那以后是飞快变幻的风景。纯朴的农庄,整齐的田野,未经修缮的小路,波光粼粼的鱼溏,热闹的城镇,时髦的都会,繁华的港口……但是无论到哪个地方,平民总是穿着破旧的衣裳,吃着简陋的食物,做着繁重的工作;也总是平民带着期盼高兴的笑容欢迎他们的到来,用诚挚的语气给予赞赏和鼓励。

    他尤记得第一次上台表演时因为不习惯女生的衣服,踩着裙摆摔了个狗吃屎时,耳边响起的心痛呼声和一双由不认识的人伸出将他扶起的手臂;来到没钱娱乐的村庄,免费为衣不蔽体的村民表演歌舞,吟唱传说,和他们一起嚼着难以下咽的食物,在篝火旁笑谈的情景;还有将养不活的子女送来剧团的父母悲痛的泪水;义母为了不让他看见抱住他,但他还是从缝隙里看见税务官将交不出税的老农打断腿,把他的女儿拉走,前天还一脸害羞送花给他的小男孩大喊姐姐扑向那个少女,却被税务官推到墙上砸破后脑勺的景象……

    忘了是从何时燃烧起的冰焰,也忘了是从何时蕴酿起的心愿――

    抹去那些人脸上的悲伤,还予他们发自心底的笑靥。

    就像他们看见他舞完一曲,情不自禁绽开的那种单纯而喜悦的笑容。

    因此对夺去他们笑容的人感到憎恨。

    那憎恨与日俱增,渐渐不再固定为“马修”,“索斯”这两个名词,而扩大为“所有的贵族”,“所有的王族”,并日渐深刻。时至今日,已成为纠缠灵魂的毒芽,和他的野心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彼此。

    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做为脱罪的借口。

    因为他并非清高无欲。

    而且在当初踏上这条不归路时,他就觉悟必须舍弃良心,甚至在必要时舍弃那些他想保护的人们,为了拯救更多的人。就像他为了和王室拉近关系,降低贵族的警惕心,曾和前宰相谢尔达一起暗中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让数千少女身陷火坑,让数万壮丁卖身为奴,这是他无法逃避的罪责,也是他绝不允许自己逃避的罪责。

    没错,伪善也罢,执着也罢,他就是不想舍弃那最后一丁点的良心。

    就算他会夜夜被那些人的嚎哭悲泣吵得无法入睡,日日被自己内心的良知啃蚀得坐立难安,他还是不想忘记。

    同样的,他也会继续走下去,继续不择手段,直到摘下至尊之冠,不止因为已经走到这一步,也是因为无法回头――如果在这里罢手,岂不意味着那些人的牺牲全成了白费?那么多年的努力尽付诸流水?

    所以他不能停!也不能输!

    骑虎难下――这是他目前的状态。罗兰自嘲一笑。

    “法利恩。”他用和平常没两样的语调道,“就照你说的办吧,不过扣除最后一项。”

    “呃!”大神官一怔,他认为最后一项才是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

    罗兰耸耸肩:“没办法,德修普王家还有个脑子没被腐蚀的女中豪杰,一定会反将我们一军,建议用我城的处女幼童做活祭。”法利恩恍然大悟,随即,他双眼浮起狠厉:“干脆――”

    “不可能的。”罗兰打消他的念头,“有魔封剑在手的德修普还有机可趁,拉克西丝却绝对是滴水不漏,那个女人很了解自己的价值。”这也是他最佩服她的一点。

    法利恩懊恼地咬紧下唇,见状,罗兰轻笑出声。

    “看开点,法利恩,世事不可能尽如人意,而且拉克西丝要真这么简单就殒命,我也会觉得很无趣。当今世上,有资格和我一较高下的除了德修普和贝姆特,就只有她。梅莲可不行,米利亚坦更不用说。”

    大神官崇敬地望着主君充满自信和霸气的神情,却见罗兰眼中的自负被同情取代:“可惜,她出生王家,就造成了她的局限。”

    “局限?”

    “法利恩,你认为拉克西丝有为王的资格吗?”

    “没有!”褐发青年斩钉截铁地道:除了他眼前这个人,任何人都没有为王的资格!

    罗兰叹了口气:“不是和我比,是和陛下比。”他这个弟弟啊,就是恋兄情结过剩。要是能改改这个缺点,他的眼界会更宽,处事手腕也会更精辟。

    法利恩皱眉道:“陛下?任何人当王都会比他当得好吧!”

    “这个…也没错啦。”罗兰语塞,顿了顿才道,“但是,法利恩,权力是会腐蚀人心的,所以无论多么英明神武的人,在那个位子坐久了,都会变成陛下这样。”

    “您就没有腐化!”

    “那是因为我有更高的目标追求啊。”年轻的城主微微一笑,笑容睿智深邃。大神官浮起怀疑:莫非大人觊觎王座,就是为了让自己不堕落?随即,他摇头甩去这个想法,一阵好笑:哪有这种事!

    罗兰拿起茶壶添茶。

    “言归正题,我认为拉克西丝是德修普王家最适合当王的人,可惜卡萨兰不像梅迪,重男轻女,她又缺乏篡位的狠心,才与王座失之交臂。她的思想也受到王室的毒害,还是认为贵族天生高平民一等,所以同情百姓归同情,却无法狠下心做根本的手术。”

    “原来如此。”法利恩这才明白主君说的“局限”是什么意思。

    “德修普在这一点就好得多,只是他的政治手腕不及拉克西丝,树敌太多,而且我总觉得他没把心思放在上面。”罗兰沉吟道,“那个男人眼睛里一点**也没有,有的只是好胜心和杀气,真是个长不大的小鬼,被他姑姑和两个死党宠坏了。”

    法利恩忍俊不禁:“但诺因城主确实是很有能力的人。”罗兰点点头:“啊,这点无庸置疑,我也从未小瞧他。另外我倒是挺想叫贝姆特一面的,那个男人在战场上的手腕委实俐落,也许能力比德修普还出众。”

    “但是他未必有政治上的才干。”

    罗兰笑了:“隐捷敏亚不需要他有这种才干。”法利恩满脸通红,无言以对。

    “承认敌人的优点不仅是种美德,也是对自己有益处的事,法利恩。”

    “是。”

    罗兰露出玩味的表情:“突然发现,统治者的资格不仅牵扯到能力和自觉的问题,还有适不适合哩。像我和德修普要是跑到隐捷敏亚去当王,一定被骂作还没断奶的娃儿给一脚踢出来;如果贝姆特跑来这里,大概会淹死在文件的海洋里;梅迪是我们三个都去不得,除非男扮女装。”

    法利恩初时好笑地听着,慢慢地,他的表情凝重起来,最后化为牢不可破的坚定。

    “如果这样,大人你一定是最适合这座大陆的王!”

    “……”罗兰愣了愣,随即,一抹淡淡的红晕爬上他俊美的脸庞,“啊,或许吧。”

    看见部下一脸“不是或许!是绝对!”,罗兰忍不住叹息,但他知道这是法利恩的真心话而非恭维,所以他也没法说什么,只好在心里例举自己的缺点以免被捧昏头。这点冰宿和艾德娜就好多了,她们一个总是讥讽他小鸡肚肠冷血爱算,一个成天指着他鼻子骂阴险小人无耻混球,让他不明白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都不行。

    “对了,大人,有件事要请示。”

    “嗯?”罗兰回过神,朝心腹投以询问的视线。法利恩肃然道:“我已经拿到十一段的证明,要不要我马上去考贤者?”

    众所周知艾斯嘉大陆目前只有赛雷尔一个贤者,他也是唯一一个十一段的法师。当然像神官维烈这种不出名的强者大有人在,但台面上,他还是最强的魔法师,也是北城人民仅次于银龙王最大的向心力,可想而知法利恩若摘得[贤者]的称号,对埃特拉人民的衿持势必是一大打击,相反对东城人民而言,就是一桩备受鼓舞,充满荣耀的喜事了。

    罗兰一听就知道他在顾虑什么,微笑道:“没关系,想考就去考吧,米利亚坦没这么小气。”法利恩恭身道:“是。”

    “不过,大贤者加卡德不是已经去世了吗?那还怎么考?”

    “贤者考试的考题是固定的,主考官不过是摆样罢了。”知道主君不清楚魔法领域的事务,大神官详细解释,“而且也不是考上十一段就能当贤者,还要测试心灵纯洁度,白魔法的造诣,神学的知识等等。”

    罗兰眼中浮起恶作剧的光芒:“哎呀,这下你不就糟了吗,第一和最后一个也罢了,表面功夫就能应付过去,但据我所知,你的黑咒术可是修炼得比白魔法精深多了。”法利恩绽开不亚于他的阴险笑容:“所以这段时间我在猛钻白魔法,现下已达到过关要求,而且是刚刚好。”

    “你真是个模范考生。”

    “谢大人夸奖。”

    嗯,看来我这个弟弟彻底被我带坏了。罗兰反省了一下,随即关怀地问道:“那你最近一定拼得很厉害,要不要休息几天?”法利恩腼腆一笑:“不碍事的,大人,不用担心。”

    仔细端详他确定是真的不碍事后,罗兰才陷入思索:“话说回来,史汀因为主持召唤仪式,等级降了一格,应该没这么快恢复。就是说,他现在不是你的对手。”

    “没错。”法利恩自信地道,“所以大人今后只需抵防白银之谷。龙骑士我们有魔核光炮和羽族射手,完全可以压制住,就是仗难打了点……要是找到[真红火焰]就好了。”

    用[水蓝之光]做动力源的魔核光炮威力虽然也很大,却只能条状攻击而无法广域发射,对行动敏捷的龙骑士不太有效,需要通过羽族战士用弓箭压制,但这样光炮的射程也会受到限制;而且箭矢对重武装的龙骑士威胁不大,除非是雷系的魔法箭,不过轻装备的羽族战士倒不必担心会被龙骑士逮到。

    罗兰摇摇头:“不,我不打算正面挑战龙骑士。”法利恩大吃一惊:“为什么?”罗兰微笑道:“一,我不喜欢硬碰硬;二,硬碰硬损伤很大。”

    “损伤很大?不至于吧!”

    “至于,我原先也以为不至于,幸好拍卖会上米利亚坦得意地告诉我他从夏尔玛大陆高价引进一批能完全抵抗雷系魔法,半免疫其它魔法的抗魔护甲让每个龙骑士装备上,还打算在年内让他们的座骑也武装完毕。”

    大神官默然。年轻的城主牵起一个嘲噱的笑容:“可怜的岳父,他以为那样做他的军队就是无敌的了。”法利恩一呆:“呃!不是吗?”

    “当然不是。”罗兰用教导的口吻道,“法利恩,世上绝没有打不垮的队伍,正如同没有必胜的战役。再勇猛的战士,也可能死于一场小小的感冒;再庞大的军队,也能因一句谣言分崩离析;再坚硬的壁垒,也挡不住来自内部的破坏。这道理你也懂的。”

    “你是说……”大神官眼睛一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罗兰露出嘉许的笑容:“不愧是我弟弟,一点就通。”他没有说出具体的战略,法利恩也不问。一旦确定基本方略,可以选择的战术多得是,将来他们可以慢慢商量――如果计策用得着魔法。大神官很清楚军务不在他的权限,也非他擅长。

    “这么说,如今需要考虑的只有白银之谷了?”

    然而,金发青年再次摇首,双眸浮起犀利的冰芒,一如他唇畔冷酷的讥笑。

    “白银之谷,不足为虑。”

    ******

    一星期后,伊维尔伦城主一如即往加班到深夜,正打着哈欠要回寝宫睡觉,突觉空气中充满火烫的张力,连忙搭住剑柄,急速转身,果然,一个手持****的黑影从窗口跳进室内,不及扑上前,金发青年倒映在墙上的影子一跃而起,缠住他脖子,响起清脆的骨胳碎裂声。

    看到这诡异的情景,罗兰非但没惊讶,反而绽开温馨的浅笑:“我说过很多遍你不用帮我料理这种宵小,巴哈姆斯。”

    “可是他是龙族的宵小。”

    出现在尸体旁的男子看似人类的二十一、二岁大,一头恰好盖住两耳的黑色短发,眼眸也是黑色的,瞳仁却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而且呈橄榄状;他的容貌极为清美文秀;一身比罗兰更彻底的全黑装束,却穿得歪歪斜斜,松松垮垮的,与他脸上漫不经心的神情十分搭配;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抹磁性的慵懒,性感而撩人。

    罗兰毫不意外:“道格拉斯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松开剑柄,他正要上前检查尸体,一只手臂拦住他的去路。

    “衣服有剧毒?”罗兰立刻会意,“我也不能碰?”

    黑龙王摇摇头,认真地道:“我不想你沾上尸臭。”罗兰按住额:“你又来了。要我跟你说多少遍,别再把我当小孩子保护,我已经是三十岁的大人了。”

    “和我比起来仍然是小孩。”

    “任何人类和你比起来都是奶娃。”罗兰放弃地叹了口气,挥挥手,“罢了,处理掉吧,想来也不可能有证据。”巴哈姆斯点点头,几乎在同时,那具尸体像陷入流沙般沉入自己的影子里,消失不见。

    金发青年坐回桌后,开始沏茶。黑龙王坐在沙发上,两手托住腮帮,注视他自然流露优雅的一举一动,用担心的口吻道:“罗兰,我听到那个老头的故事了,你父亲不是存心抛弃你,那…那你会不会不要我这个义父了?”罗兰停下手,露出啼笑皆非的表情:“白痴。”

    “白痴的意思是……不要?”

    “要啦!笨龙!”罗兰受不了地大喊,递出汲满的茶杯,“喏!”巴哈姆斯高兴地接过,结果喝得太急,烫痛了舌头:“呜噗!”

    见状,金发青年仰天翻了个白眼。

    他这一生有两次彻底呆掉的经历。一次是三岁那年被这头笨龙死缠烂打认了干爹;另一次是十二岁时,被一群自称神明的家伙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将,还被压着头和他们搓土成香,结为义兄妹,让他小小年纪就大彻大悟――什么伟大的神诋,高贵的龙族,全是骗鬼的!比来比去还是人类最正经!(注:这两段经历在罗兰的回忆篇《黄金之章》里,但正文后面也会慢慢交待)

    “要不要点心?”

    “要!罗兰,我今天感到扎姆卡特的气息。”

    罗兰愣了愣:“血龙王尚在人世?”巴哈姆斯一边嚼绿豆糕一边点头,“我也很惊讶,所以用远视魔法看了看,原来他在麦先家门口踢馆闹事,身边跟着四个人类。奇怪的是他的脸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眼睛好像也瞎了。”

    “那四个人类,是不是一个长得很像男孩的黑发少女,一脸贪吃相的棕发剑士,一个面无表情的少年和一个红发的女佣兵?”

    “对对,你怎么知道?”

    “他们是血魔的童子军。”罗兰微笑着啜了口茶,“原来如此,难怪血魔强得那般离谱,魔界宰相和血龙王的融合体,想不强都难。”

    巴哈姆斯愣了好半晌才想通前因后果,他没有好奇维烈和扎姆卡特为何变成一个人,平平淡淡就接受了这桩怪事,因为他自己的际遇也很离奇,换作从前的他,绝想不到有一天他会抛弃龙王的高傲,心甘情愿待在一个人类身边,照顾他,看着他成长,甚至与他共享生命。

    罗兰奇道:“巴哈姆斯,你们三首龙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好朋友,那干嘛不过去劝劝架,再聊会儿天,不要老是像小孩子似地粘着我。”

    黑龙王又拿起一块绿豆糕塞进嘴里,咀嚼道:“我和麦先,扎姆卡特早就没什么好聊的了,过去是因为我们只有彼此,才整天在一起,现在我们都找到独属自己的宝物,当然就一拍两散。”

    “血龙王和银龙王也有了干儿子和干女儿?”罗兰很惊讶。

    “不,是有了情人和老婆。”

    “……他们比你正常。”

    “才不!”巴哈姆斯愤慨地跳起来,“一定要有平等的恋爱对象才叫正常?我就是不把你当恋人看,但我还是很喜欢很喜欢你,可以为你做任何事!这种感情有哪里比不上所谓的‘爱情’了?何况扎姆卡特那家伙还是个同性恋,我这个你口中的‘恋童癖’不比他好!?”

    “好好,我知道我知道,你冷静点。”罗兰用安抚小狗的动作安抚暴走的义父,他现在知道三首龙除了银龙王全是心理变态,“我没说你不好,相反,我也很喜欢你。”这是实话,虽然他老骂这个义父是脑子塞满豆腐渣的笨龙,但二十七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假的;何况从三岁签订共生契约到十岁,巴哈姆斯一直住在他心里,后来也和他寸步不离,可说是全世界最了解他的人。

    黑龙王转怒为喜,开心地蹭着他的手掌心,像头真正的大狗。

    看到他的样子,金发青年也忍不住微微而笑,一向冰冷的蓝眸浮起罕见的温情。

    “罗兰,你今年还是不回迷雾森林吗?”

    “回去……做什么?”

    “看望那头你亲自接生的小独角兽呗。”巴哈姆斯舔着十指的糕屑,“还有你师父,那票花痴神――对了,他们每年都会来你这里胡闹一晚,那就不用了;但莫西菲斯……”

    “我已经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罗兰抽回手,沉沉叹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猎,就算没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干二净,才能抱住它。这就是独角兽,全世界最纯洁的生物。而现在的我,即使洗得脱层皮,也去不掉渗入骨髓的肮脏和污秽,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尸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恶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见。”

    巴哈姆斯望着他掩不住的哀伤神情,叹了口气:“你是这么想的吗。”罗兰轻笑一声,瞅着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个傻爸爸,所以在你眼里,小孩永远是天真无邪,善良可爱的。”

    “我不是这意思……”黑龙王烦恼地耙耙黑发,每次都是这样,每当他想劝眼前的人别把自己看得这么扁,罗兰总是一句话打发他,要么就充耳不闻,顽固得跟石头一样,坚持把自己定义为举世无匹的大恶魔。

    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孩子,很好很好。

    蓦地,罗兰站起身,道:“到院子里去吧,巴哈姆斯。”黑龙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罗兰摇摇头,苦笑着取下挂在墙上的小提琴盒。

    无星的夜晚,只有一轮华贵的冷月盛放在黑丝绒的托盘上。秋季的晚风干爽而清凉,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样柔和的金发和深黑色的斗篷。他身下是一头巨大的异形生物,有力的膜状翅膀,优雅的长尾,闪着金属光泽的漆黑鳞片,还有形象威猛的八首――与伊维尔伦城徽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颈黑龙王。

    “你真的不下去?”

    从最大的龙首里传出不死心的问话。罗兰面无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经问过无数遍了,老答复,来,下去点。”巴哈姆斯无奈,只好降低高度。

    随着目的地逐渐清晰,罗兰冰蓝色的眸子泛开怀念的波纹,那是座被雾气重重封锁的密林,即世人口中只进不出的迷雾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过得最安稳、最快乐的地方,他心中的圣域。

    伫立着苍凉古迹的湖泊;恩师开朗而温暖的笑靥,将他从仇恨的梦魇中拉出,洗涤心灵的澄净歌声和优美的琴音;老是和他争抢食物吃的笨龙义父;喜欢撒娇,有着纯洁寂寞眼神的小独角兽;铺满灯心草的空地上吵闹的神诋们……一切都是令人怀念的记忆,怀念到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像当初离开的时候那么心痛。

    “罗兰,你曾后悔离开这里吗?”感觉到青年的心情,巴哈姆斯问道。

    “不。”罗兰合上眼,微微一笑,“小孩子总是要离开家的,何况生而为人,就有必须完成的事;必须肩负的责任;必须达成的愿望。因为我们是如此寿命短暂的生物,只有竭尽全力燃烧,才能迸出一星灿烂的光华。我的未来不属于这片安静的森林,属于这喧闹污浊的尘世。”

    “你本可以活得像精灵。”那也是最适合你的生活方式,适合你那比独角兽更美的灵魂。

    “但我不是精灵,我是人类。”罗兰昂然道,“我也不是龙族,就算你把一半生命给了我。”

    巴哈姆斯沉默半晌,叹道:“那你为什么又回来?”罗兰的眼神柔和下来,摩娑怀里的小提琴:“没办法,父母心。今天是莫西菲斯的生日,那小家伙一定又会在梦里哭着叫妈妈,以前我可以抱着它安慰它,现在只能弹琴催它入梦了。本以为我走后,它会长大点,却还是……看来我太宠它了。”

    “你怎么知道它还是那副**样?”巴哈姆斯的声音有一丝心虚。罗兰眯眼,一把抓住他的龙角用力摇晃,骂道:“笨龙!你以为你那点演技可以瞒过我!要不是莫西菲斯暗地里塞好处给你,你会想起它?还拼命催我回来――说!它给了你什么好处!”

    “哎呀哎呀!”巴哈姆斯被他摇得头晕,不觉招供道,“就是那些你用过的东西嘛!谁叫你那么小气,宁可埋起来也不肯送我!”

    “你这变态龙!”罗兰气得差点扳下他的角,“快还给我!”怎么有这么变态的老爸!

    “不还!死也不还!”

    “我跟你断绝父子关系!”

    “啊啊――别这样!有话好说……”

    “没话好说!”

    就这样,只两个回合黑龙王就兵败如山倒,乖乖举白旗投降,交出一只还没煨热的包裹。罗兰装作没看见他的泪眼,取出小提琴,安放在左肩上,右手提起琴弦。

    琴音流泄出的刹那,风停止了,无边的温柔缓缓洒落,仿佛慰籍生命的神秘语言,又如音符化的月光,回荡在空气里,淡白的雾气中,森林被更为浓郁深沉的夜色拥抱,将未熟睡的动植物带入安详的睡梦。

    《月之眠》――是青年拉的曲子。

    当晚,每个住在迷雾森林附近的西境居民都听见从天而降的神秘音乐,做了个有金色满月和雪白独角兽的梦。

    ******

    “去下界还是留在上界,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呼啊――你喜欢待在上面还是下面。”

    “……你昨晚没睡饱?”

    冰宿瞪着一个哈欠接着一个哈欠的雇主,满脸不可思议。她奇怪的不是他又睡眠不足,而是他不设防的态度。不过话说回来,罗兰最近对她是越来越坦率了,有时还露出一些亲昵的动作,让她很高兴。

    “不是没睡饱,是根本没睡。”罗兰抹抹脸,勉强振作精神,冲了杯咖啡下肚,这才把睡意驱走。今早他一回来就被克莱德尔拉去讨论移宫下界的具体事项,这是他继位第一天和异族权力保障法一起颁布的法令:每逢秋冬两季,就把内阁从上界移至下界的首府坎塔萨。此举是为了促进上下界人民的联系,更贴近有效地管理全城。

    冰宿皱眉道:“你搞什么这么作践自己,打坏主意也该照顾好本钱!”

    罗兰微微一笑,就是这样,就是这种听上去像刻薄话,实则饱含关怀的冷言冷语,却比朵琳的嘘寒问暖更让他感觉慰贴。不是朵琳不好,只是从生母那儿得来的刻骨教训让青年打小时起就恨极了没脑子又爱倒贴的女人,他认定这种女人生出的小孩会倒霉。

    老实说,他很清楚自己对眼前的少女抱有一份不小的好感,也不想抹杀这份感情,甚至,他愈来愈克制不住自己,想点醒她,让她眼中懵懂的情愫转为爱意,从而留下来,成为他的心灵支柱和一生的伴侣。

    政途,委实太寂寞太难走了,就连他这样聪明坚毅的人,也走得好累。亲近重视的人虽多,却没有一个可以完全信任。有的因为种族的隔阂,有的因为利害关系,有的为了保持主君的威严,有的因为太珍视而不敢暴露真面目。

    只有冰宿不同,她来自另一个世界,和他没有利害冲突,也没有种族隔阂、身份差距,珍视到怕碎了、怕弄脏的地步,她是个坚强独立的人类少女,和他一样有烦恼、有**、有心机,所以能够理解他,甚至接受他。

    但最重要的还是――他喜欢她。

    听完罗兰的解释后,冰宿毫不犹豫地答道:“法利恩下去我就下去。”罗兰一呆,反问道:“你说法利恩?”他是不是嗜睡过度,出现幻听了?

    冰宿也有相同的想法,斜睨他:“我看你真的是打嗑睡打疯了,连我的声音也听不清,你好好休息,我走了。”语毕潇洒地起身走人。

    “冰宿!”罗兰好容易会意她是不想落课,连忙喊住她想告诉她另一件事,然而对上少女墨绿色的双眸的刹那,他整个人僵在当地。

    一片清澈。没有如雾的朦胧情愫,没有生涩的友谊好感,也没有刻意的冷漠戒备,只有让人寒透心扉的清澈平静。

    “什么事?”

    “没有,没事。”

    罗兰只能挤出这样的回答,混乱的脑海跳不出一丝清明的火花,内心被疑问充斥:

    何时,她收回了对他的情?

    ******

    创世历1037年秋之月8日;坎塔萨。

    “蒂丝婶,空浮舟来了!你还窝在家里干什么?”

    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离开喧哗的人潮,探头进一家民居喊道,看到屋主正在清洗的东西,愣了愣,“红豆?对了,今天是你家索尔的忌日。”说着,脸色黯淡下来。(注:魔导国有在亲人忌日喝红豆汤的习俗)

    相比之下,蒂丝的表情就开朗多了,摆手道:“我没事,你快看你的空浮舟去!”

    “你不去吗?”

    “我在这里也看得见。”

    “哪看得清啊!而且待会儿……”妇女说到一半,听见丈夫的声音,只得匆匆道了声节哀,跑回已稀疏了不少的人丛里,走的都跑去站前广场占位子了。

    “那孩子,果然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啊。城主……那个时候连做梦也想不到。”

    从窗口眺望驶过蔚蓝晴空的雪白飞船,蒂丝脸上浮起充满自豪的怀念笑容。

    [蒂丝婶!]

    随着稚气软嫩的嗓音,小小的身影以倒退的方式从外面挪进室内,气喘吁吁地道,[我把…米袋运来了,要放哪儿?]

    [就放厅里好……哎呀!]从里屋走出来的妇女惊叫着扑上前,心疼地扳过男孩的肩膀,[你的脸怎么了?别躲!让我看!…可恶!又是那帮小兔崽子打的是不是?!索尔呢?我叫他跟着你的!]

    [没关系啦,蒂丝婶,反正我的皮也被打厚了。]

    [我问你索尔呢!]

    无法岔开话题,男孩只好老实招供:[他帮加隆爷爷搬砖头去了,你别怪他!是我叫他去的!因为我不想老是靠索尔保护我,也不想他被大家排挤,他本来人缘很好的,不是吗!]

    [你……唉。]妇女叹了口长气,抱起他放在椅上,[坐着,我给你上药。]

    将廉价的药膏尽量轻柔地抹在男孩伤痕累累的小脸上,妇女心疼地抿紧唇,心想:这样一个乖孩子,为什么他的父亲不要他?为什么?

    [蒂丝婶……]

    [嗯?]妇女吓了一跳,缩回手,[弄痛你了?]男孩摇摇头:[不是,我问你件事,其实蒂丝婶的丈夫不是去世了,而是和我爸爸一样,抛弃了你和索尔,是不是?]

    妇女愣愣看着他,好半晌才道:[谁告诉你的?]

    [没人告诉我,我自己发现的。]男孩勾起一个一点不像孩童的笑容,[你从不喝红豆汤。]

    [……]

    [为什么?]男孩握紧放在膝上的双手,语气转为激烈,[为什么他抛弃你们?那个女人被抛弃我还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蒂丝婶你这么好的人――]

    [罗兰……]妇女惊讶地看着他掉下眼泪,因为在她记忆里,罗兰是从来不哭的,不管是饿肚子,还是被人欺负。

    男孩用粗鲁的动作抹去泪水,搓得整张小脸红通通的,狠狠地道:[我讨厌抛弃蒂丝婶和索尔的男人!比我爸爸更讨厌!将来我要做大官,很大很大的官,把他们统统砍头!不,我要当魔法师,用火焰轰了他们!]

    [傻孩子。]妇女叹息着搂住他,眼泪扑蔌蔌落下,[你不能这么想。]

    [为什么不能?]

    [因为他是你父亲!]

    [我不懂……义母也这么说,可是我真的好恨…恨他为什么不要我?还有那个女人……我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好?]男孩竭力忍住眼泪,哽咽道,[蒂丝婶……你告诉我。]

    妇女爱怜地抚摸他柔软的金发:[别瞎说,你是最好的乖孩子。]

    [那他们为什么不要我?]

    [这……]

    [哼!我猜的没错,不是我不好,是他们自己薄情。]男孩冷笑着擦干泪珠,眼神浮起阴狠,[蒂丝婶的丈夫也是,欺负你是好人,是弱女子,就抛弃你,另寻新欢,是不是?]

    [……]妇女苦涩地低下头,却被一双柔软温暖的小手托住:[别哭。为那种人哭,不值得,我也不哭了。]妇女抬起头,对上一双比冰雪更纯净美丽的蓝眸:[罗兰……]

    [我,要当坏人,因为我不想落得和蒂丝婶、索尔一样的下场。]男孩说出让妇女为之呆愣的宣言,但下一刻,惊愕和淡淡的恐惧都随着那坚定温柔的一笑融化了:[我要成为保护蒂丝婶、索尔这样的好人再也不会被欺负的坏人;而且我会一辈子爱我的妻子,不抛弃她,不害她伤心落泪,让她过得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幸福,只要她不是像我母亲那样的女人。]

    ……

    “美洛达公主真是没有福气。”一边将洗好的红豆倒进锅子,蒂丝一边叹气,“希望朵琳公主长命百岁,那孩子真的是孤单太久了。不过话说回来,那女孩,倒是和罗兰很般配。”她想起那次用不自然却十足真诚的语气赞她送的西红柿好吃的少女,还有站在她身旁,用温柔的目光凝视她的青年。那情景就像一幅画般美丽。

    “唉,我在想什么啊,那可是神使,也许罗兰跟朵琳公主站在一起更般配。”

    纯朴的妇女摇摇头,把脑中的奇怪念头驱逐出去,专心煮起红豆粥来。

    ******

    当夜――

    “蒂丝婶!”

    和记忆中一样清澈凛冽,只是少了稚气的嗓音伴随敲门声响起,惊醒了趴在桌上打嗑睡的妇女。她急忙站起来,跑去开门。

    “呼……”罗兰闪进室内,拍了拍胸口,“刚才被一个眼尖的大伯认出,差点就被堵住,幸好逃得快。”蒂丝看看他身后,奇道:“满愿师小姐呢?你信上不是说会和她一起来?”罗兰脱下兜帽的手几不可察地一顿:“嗯…她临时有事。”

    “是吗?”蒂丝脸上掠过失望,随即热络地拉着他来到桌边,“来、来,快坐下,先喝杯茶,我把粥热热。”

    “不用了,冷的也好喝,而且是温的。”罗兰舀了勺红豆粥塞进嘴里,招手示意对方坐下。

    蒂丝望着对座视如己出的青年,关怀地问道:“罗兰,你和朵琳公主成亲也半年多了吧,你们感情好不好?”罗兰面不改色地回答:“很好啊,她是个温柔又体贴的妻子。”蒂丝高兴地笑了:“是吗!”

    “蒂丝婶你才是快找个人嫁了,一个人住很寂寞吧。”

    “嗳呀,我都已经是老太婆了,还有谁会要!”

    罗兰搁下汤勺,笑道:“别瞎说了。隔壁的利凯叔叔追了你那么多年,至今还单身,你竟说自己是魅力的老太婆?”蒂丝脸一红:“你这孩子,干嘛打听这事!”

    “你是我的亲人,我当然关心你了。”罗兰认真地道,“而且要不是有利凯叔叔,我早在索尔去世时就把你接来上界了,却没想到你到今天还不接受他。”

    “我不是不接受他……唉。”

    “那是为何?难道你还没忘记你那个混蛋老公?”

    “不是,那个人我早就不在意了。”蒂丝笑着摇首,“我是想等你再婚,定下来后,再和利凯……”罗兰皱眉打断:“你真是的!干嘛顾忌我呢!”

    “傻孩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很爱美洛达公主吧!”

    “……”

    “那天你也是这样穿得一身黑,一脸失魂落魄地站在门口,真吓了我一大跳。”蒂丝叹了口长气,“这十年,我天天骂老天爷,为什么这么对你,幸好,你总算肯再娶,而且娶了个好姑娘。”

    我那天之所以那副样子,是因为想起对你发的誓。罗兰暗暗叹息,垂下眼,盯着粥碗。

    蒂丝误会了他的反应,执起他的手拍了拍:“忘了美洛达公主吧,罗兰,蒂丝婶知道你是个专一的好孩子,但你再想着她,对朵琳公主是很不公平的事,何况人死不能复生,你要朝前看。”

    罗兰身体一僵,眼中闪过动摇。

    他对朵琳和美洛达都没有爱意,所以对她们没有愧疚,他愧对的只是儿时的自己,虽然那个誓言天真得不像话,是现在的他绝不可能达成的幻想。

    因为朵琳是他的棋子,婚姻是道具。

    他根本不可能让她幸福。

    但是,蒂丝的话切中了他的要害:他的确对婚姻不忠实,即使是形同虚设的政治婚姻,他心里住着另一个人。

    “我明白了,蒂丝婶。”罗兰合上眼,给予模棱两可的答复。蒂丝点点头,抽回手。随即,她脸上浮起怀念之情:“唉,要是索尔还活着,现在大概不仅结了婚,小孩也有一大堆了。”

    罗兰刚提起的汤勺又顿在半空。

    “罗兰,你可得争气点,多生几个孙子给我……傻孩子,你这是什么表情!跟你说了多少遍,索尔的死不是你的错!那孩子是自己要上战场,为了保护这座城市和我。”蒂丝用袖管拭泪,“他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不能和你一起并肩作战,没能升上军官就战死了。”

    是啊,一定还有许多像索尔这样,因为仰慕我而参军,结果成为战场上没有名字的一堆肉的人曾经存在吧。而我能回报他们的,只有这身丧服,和这碗红豆粥。

    罗兰将已变凉的粥送入口,满满的苦涩在他嘴里弥漫开来。

    ******

    告别旧邻居,伊维尔伦城主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小巷里。今晚的月色和星光都很明亮,皎洁的光芒照耀路面,使得首府坎塔萨仿佛被封入青蓝的宝石里。

    “你好像很不开心。”

    听见突如其来的声音,罗兰没有惊讶,他知道说话的人是谁。

    “啊,是有点。”

    “为什么?为那个女人的儿子?”巴哈姆斯不解,“她不是说不是你的错。”

    “是我的错。”

    “咦?”

    青年停下脚步:“巴哈姆斯,我从不自寻烦恼,但也绝不逃避罪责,若索尔完全是为了蒂丝婶所说的理由作战,我绝不会为他的死愧疚,因为当时我尽力了,但索尔不是,他是为了和我的交情,他就是这样的人,我知道。”

    黑龙王默然。

    “还有莱德,他也是为了我才加入那场和他根本毫无关系的战争。”罗兰不觉握紧双拳,语气低沉下去,“他本可以当个无忧无虑快活自由的吟游诗人的,却……落得那样的下场。不过他还算好得了,有我帮他把骨灰送还他的家人,更多的士兵连尸体也来不及收,就给乌鸦裹腹了,这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我这个[将]的罪。”

    巴哈姆斯搔搔头:“呃,我听不太懂,因为龙族不打仗,只打架。”罗兰微微一笑:“所以,你们是超越人类的智性种族啊。”

    “啊!罗兰,你头一次夸我聪明耶!”巴哈姆斯喜出望外,颇有再世为“龙”之感。

    你是你族里唯一的笨蛋――罗兰咽下到嘴边的挖苦,径自朝前走去,突然,他停下脚步,视线落在某一点上。

    那是栋孤零零的小木屋,破旧的门板上挂着“禁止入内”的牌子,青年犹豫了一下,走了过去。

    “罗兰……”巴哈姆斯浮起担忧之色,快步跟上,却见他没有走进屋内,只是把手轻贴门板,低下头,宛如悼念。

    “男人因野心而成魔,女人却是因爱而成魔。”自嘲一叹,罗兰侧过首,望着旁边一扇黑黝黝的小窗子,依稀仿佛又看见,那个与他神似,被左邻右舍赞为绝世佳丽的女子,透过他归巢的身影,用希翼中带着不安的眼神眺望远方的情景。

    还有她终于燃尽最后一丝爱意,化为哀怨厉鬼的模样。

    呼吸困难,背部的旧伤像火烧一样炙痛,罗兰无意识地握紧双拳,前额靠住木板,闭上眼抗拒一**拍打上来的回忆和痛楚,直到一只手贴上他的背心。

    “对不起。”

    “笨龙……不关你的事。”罗兰调息镇定,睁眼松拳,“你用刀杀人,是刀的错吗?”

    黑龙王回以沉默,脸上的内疚没有褪去半点。被封印在[龙眠]里的确不是他的错,但一想到曾间接伤害眼前的人,他就无法原谅自己。

    “为什么你不能忘记她?你们明明是容易忘事的种族。”

    “人类的确是健忘的生物,但有的记忆是怎样也抹不掉的,尤其至亲的人留下的伤疤。”罗兰淡淡地道。巴哈姆斯不解:“我明明把你的伤治好了。”

    “……”当初封印这家伙的人是不是把他的智商也一并封印了!?

    罗兰叹了口气,转过身,有这个义父在,他连沉浸感伤气氛一下下也没办法,总是哭笑不得,也许他变成如今这般现实,就是这头笨龙害的!

    “回去了?”巴哈姆斯眼睛一亮,他实在讨厌这个阴森的地方。

    “嗯,回去了。”罗兰迟疑了刹那,接着,他绽开由衷的笑容:没错,他的家已经不是这座充满悲怨、哀叹和孤寂的小屋,而是那个有许多人正等着他的温暖地方。

    “顺道去前面的市集买宵夜吃,买你最喜欢的绿豆糕。”

    “哇――”

    只见被月光染成银色的路面上,两个漆黑的身影并肩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