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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不如我们把它…

    喝酒,西方人的刚需。

    准确一点表述是,以西欧为发源地的文明中,酒精饮料是他们文化中的日常饮品。而这种饮食文化的形成,自有其内在的原因。

    和中国人不同,西方民众一直没有形成喝开水的习惯。

    这是为什么呢?

    西方文明历史的大部分,是长达千年的宗教神权+封建的模式。‘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隐藏在这句经典名言下的,是密密麻麻的各种大小封建领主。

    注意,是领主!

    欧洲佬没有类似“食邑五百户”这种制度的。和因为中央集权,自秦汉后就进入贵族虚封的中华封建王朝不同。西方在工业革命前的千年时间里,他们的贵族领主,一直都是实封的。

    实封!

    公、候、伯、子、男,甚至男爵下面还有“骑士领”这种一个村庄大的封地。一层套一层,跟俄罗斯套娃似的。实封制度下,产生了大量的封建贵族。

    这就造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状况呢?

    山林河泽,皆有其主。

    这就很要命啦!

    在化石能源时代之前,人类文明处在生物燃料时代。游牧的烧马粪,定居的砍柴薪。由于森林的所有权归领主,并且领主就在领地里。中世纪的欧洲人,进林子里只能‘捡’柴火,未经领主允许,是不能‘砍’柴火的。

    你乱砍柴?

    那领主就乱砍你!

    林子是领主家的,谁拥有谁心疼嘛。

    柴薪能源获取不足,就只能优先满足做饭和取暖的需求。烧水的优先序列,排在这两者后面,但由于能源不足而被省略。这就是西方为什么没有形成喝开水习惯的根源所在。

    不喝开水,是因为烧不起汽油……啊不,是烧不起柴火。

    那他们是怎么解决饮用水问题的呢?

    喝酒呗!

    喝生水会生病,喝酒总不会拉肚子吧?

    现代酒精饮品,酒精度10°以上,就可以不标注保质期。用酒精保证饮用水新鲜,确实是科学的。

    但它首先是个生活经验的总结。

    大航海时代,除了坏血病,非密封容器储存的淡水容易变质,也是海员的一大杀手。航海家们的应对方式,就是喝酒:水手们搬上船的食用水里面,绝大部分是淡酒。而水手的日常,就是拿酒当水喝。

    海员喝酒的传统,一直流传到现代海运业中。

    一条远洋teu,船员也就二三十人,一次伙食补给,能吊上去一整板的啤酒!

    在西方这种文化氛围下,开酒坊、搞酒厂,确实是一件有钱途的产业。不管什么时代,刚需行业永远不用担心市场规模萎缩。比如说,‘丈母娘刚需’呵呵。

    而史蒂夫烦恼的是:光靠一个酒坊,赚钱太慢了!

    “洛奇,你还知道有什么生意能赚钱吗?”

    “额…啊…这~~”

    “我觉得吧……”洛奇一时语塞。

    论骑马打猎玩枪,洛奇是一把好手。可你要问他生意的事?洛奇要是自己有那个眼光,会做生意能发财,他还住你家干嘛?

    “要不,搞皮毛生意呗。”

    洛奇实在想不出辙,现学现卖:“我看保罗贩皮毛,应该挺赚钱的吧?”

    “那个不行。”

    “要是我们也搞皮毛,镇长一定会和我们火拼的。”史蒂夫哭笑不得,解释道:“和咱们家的酒坊一样,保罗的皮毛贸易,也是他生意的核心。”

    “这个跟旅馆、酒馆的性质不一样。”

    “动了,就要拼命的!”

    “怕他个吊哦!”

    论干仗,民风淳朴的牛仔们,字典里就没有【怕】这个字。

    “我是想找门新的生意。”

    “要是生意都还没做起来,还没挣到钱,就要先赔进去十几条人命。这叫做生意吗?哪有做生意先赔本的?”

    洛奇撇撇嘴,对自己被一9岁小孩教育是早已习之为常。

    “那我就不知道了!”

    大麦克斯搞定砖窑的选址后,庄园里的人手,重新松缓下来了。陪史蒂夫少爷上街溜达,这活就落回到洛奇身上——让大胡子那瘸子,天天陪个半大小子满街逛悠,那可就太折腾人啦!

    该溜子出街,必有人陪!

    小时候,他后面跟的是胖女佣。自打美墨战争爆发那段时间开始,陪史蒂夫的人就换成了庄园的叔叔辈护卫。

    玉器不与瓦砾争锋。

    自诩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史蒂夫,苟是非常狗的!就算身后有自家枪手跟着,他日常溜达的路线,如非必要是不会跑出小镇的范围之外的。

    安娜表示非常的省心!

    刚刚,

    由于脑瓜子里思考着那些酒精文化形成的‘高大上’玩意,史蒂夫脚下不留神,一路直线溜达。走着走着,已经到了小镇外的河道边。

    清冽的河水,荡漾开初夏的暑气。

    史蒂夫跑到河边,想换换脑子。

    两手托腮蹲在河滩上,鹅卵石微微有些硌脚。他放空杂念,低头向水面望去。波光粼粼的河面,出现了一个倒影。

    一个字,贼帅!

    唇红齿白,高鼻深眼,挺拔的鼻梁往上,是一头金灿灿的发丝。这简直比扎克·科林斯小时候还要帅,都快赶上读者姥爷了!

    史蒂夫正沉溺于自己的美色。

    扑棱棱一道身影,划过水中天。

    史蒂夫转头看过去,只见一只肥鸽子落地。

    灰绿色的鸟头毛,火红的胸脯像一团火,褐红色的翅膀羽翼扑棱着,肥鸽子一扭一扭,蹦蹦跳跳的踩到河边一块鹅卵石上,低下头,欢快地喝着清澈的河水。

    “洛奇,快看!那里有只什么鸟。”

    “那叫旅鸽,史蒂夫。”

    “旅鸽?”

    passenger这个有点莫名其妙的词汇,让史蒂夫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然后……史蒂夫不争气的泪水,就从嘴角流了下来。

    伸手一指,“洛奇你看!”

    “这只旅鸽,戴了绿帽子。”

    “它的心情一定非常不好。”

    “心情不好就不会好好吃饭,不去觅食它就会饿死。既然这样,那就让我们来帮它一把吧。怎么帮助它,避免它饿死自己呢?”

    “不如……”

    “我们把它烤了吧?”

    可怜的洛奇完全接不住梗。全程都是史蒂夫在自导自演。

    但这并不妨碍洛奇从腋下枪袋中抽出一把龙骑兵。就算只能用左手,洛奇一枪轰掉十米开外的鸽子,还是没有问题的。

    洛奇·真·一把好手

    砰!

    黑火药的硝烟,从枪口冒起。

    从8吋滑膛枪管中射出的铅弹,玄学般精准命中,一枪爆掉了那颗绿帽鸟头!

    史蒂夫开开心心去捡尸。

    “嘿!洛奇,你说我们是把它架起来做烧烤呢?还是去弄点花旗参,炖鸽子人参汤?”

    “旅鸽肉,可是很美味的哦~”

    师太秃驴摸得,贫道就摸不得?

    吃只旅鸽,史蒂夫是完全没有啥狗屁负罪感的。这玩意在1849年,起码还有10亿规模的种群,又不是他史蒂夫给吃灭绝的。

    一脚深,一脚浅。

    史蒂夫欢快的跑到溪水边,捡起了无头的鸽子。

    红配绿赛狗屁。你还别说哦,去掉头顶那撮绿帽,这只鸽子火红色的胸毛和褐红的羽翼,浑然一体。看起来好看多了。然后……

    史蒂夫的目光,就被鸽子压在身下的小黑石子吸引了!

    黑不溜秋一小块。

    原先旅鸽就落脚在这石子上面去喝水的。史蒂夫伸手捡起来一看,哟,被溪水冲刷过的黑石子,呈现一种锃亮的黑。

    阳光下,这黑石头在某些角度上,居然黑到熠熠反光。

    煤矸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