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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 苦情剧里的后娘(三)

    陆溪他们一行来到这里,已经离家算远了。

    即便接收剧情,知道后续潮水会退,是好年景,陆溪也没想过要回去。

    祖产是秀才的祖产,田地是秀才的田地,这一切和陆溪没什么关系。哪怕她此时不远万里的回去,把被洪水淹没的田地打理好,最终都不是她得到甜头。

    辛辛苦苦到头来,全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何必呢?

    已经打定主意要和秀才断绝关系,陆溪就没想过要给自己揽下这种活。

    此后,陆溪就以山洞为家,在山上扎根了。

    现在流民四处流窜,没有人会留在山上等死。他们母子二人,倒是过了一段神仙日子。

    无人打扰,无人欺辱,不管做什么都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

    英哥是个沉稳内敛的孩子,他长这么大第一件学会的事情就是怎么独处,所以在山上的日子并不难熬,他甚至自得其乐起来。有时候会在心里想,如果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也不错。

    过了大概半个月,在山洞里的肉类和粮食已经足够他们母子吃两三个月的了。

    打猎得来的肉类,都被陆溪腊了保存起来,等风干。

    一些野生的种子也被陆溪收集起来,等着当主食吃。

    吃动物剥下的皮就拿到镇上去换钱,换来一些棉花和布帛,自己做衣裳。给孩子做一件,自己也做一件。

    陆溪把日子打理得井井有条,把自己和孩子照顾得很好。

    储存好了所有的粮食和御寒的衣物,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很快就来到了大雪纷飞的冬天。

    这个时候,山里的动物大部分都不会出没,出去也打不到什么好猎了。

    陆溪没有贪心,就把整个冬季都用来给英哥教文习武。

    在山洞里,她交给英哥千字文和三字经,叫他写自己的名字,还有一些简单的字。

    英哥是个聪慧的孩子,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难免还很皮,坐不住,天天就想着要玩。英哥不一样,他很安静,陆溪教他的那些字,哪怕不认识,他也死记硬背。这样一两个月下来,教学成果比得上别人一两年了。

    除此之外,陆溪格外注重身体素质。

    虽然有“格斗家”、“舞蹈家”加持,让她的体质比常人要强很多,却依旧不敢大意。不仅是自己每天勤于锻炼,还带上英哥一起。

    母子两人天天在山洞里打拳跳操,小日子过得十分快活。

    等到来年春天时,陆溪便发现,英哥的身子骨强壮了很多。最明显的变化是,刚做了不久的衣服,很快就小了很多。

    英哥一脸羞愧的样子,觉得他这样给母亲添麻烦了。

    陆溪却道:“不错,小孩子见风就长,你这样很好。长得高一点,壮一点,就能保护我了。”

    听到这句话,英哥才露出一抹笑容来。

    -

    天气日渐转暖,山里的物资也逐渐丰富了起来。

    陆溪重新打起了猎。

    这一次,她不仅要让娘俩吃饱,还要有富裕。存下来的东西,却不是为了来年过冬,而是为了攒盘缠。

    她要上京,她要找秀才。

    一是解除了这桩婚约,二是给自己和孩子讨个公道。

    日子逐渐变得忙碌起来,英哥会帮陆溪干活,懂事得不行。

    直到暮春时节,陆溪才准备好要上京。

    下山时,她在山洞埋下了一个火折子,还有一瓶酒。

    这是猎户的规矩,她用了人家的东西,就得遵守人家的规矩。

    英哥也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见此也随着陆溪的动作,对着山洞拜拜,感谢这个山洞在他们母子两人最艰苦的时候,拯救了他们一命。

    “娘,我们这一去,什么时候才回来啊?”英哥恋旧,下山的时候一步三回头,面上写满了不舍。

    陆溪无法回答他,因为这个时候的陆溪也不知道,这一去还回不回来。

    “不知道,不过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

    “嗯!”

    母子两人便下山去了。

    英哥在前头跑着,叫着,十分的欢快雀跃。

    陆溪看着他的背影,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来。

    和她刚刚穿过来相比,英哥变了很多。

    以前话都不会说,胆小怯懦,阴郁自卑,现在不一样了。他变得活泼开朗,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小豆芽菜风一吹就倒了的样子。

    这孩子好养活,她给了他一点活下去的希望,就迸发出勃勃生机,呈现出一种向上的姿态来。

    英哥很少到城镇里来,一进城后,忍不住惊呼一声,看这个也惊奇,看那个也好看,总算透出小孩子的天真憨厚来。

    而陆溪则是在观察城镇上行人的变化。

    年景确实变好了,潮水褪去之后,背井离乡的人就开始返回家乡。镇上的人多了起来,而且乞丐和流民也变得少了很多,呈现出完全焕然一新的面貌。

    陆溪记得在原剧情中,正是今年的春闱,秀才考中了进士。

    这可是光耀门楣的时候,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秀才得到了赏赐,安顿了自己的家人,再也没有回到家乡,而作为一个高中进士的人前途自然无量。离开家乡后,没有人知道他克妻的流言,也不会有人在意,所以多的是财主员外愿意把女儿许配给秀才。

    至此,秀才的人生算是走上巅峰,彻底的改头换面了。

    至于陆溪……没有人记得她姓甚名谁。

    秀才只当她死了,埋在了路边,他是一个丧气的鳏夫,再娶是很正常的。

    所以最终只是给她立了个排位,连名字都没有,只有“陆氏”两个字。

    对一般人来说,被丢弃在路边,还是那样凶险的时候,还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奈何陆溪生命顽强,硬是撑到了现在。不仅没有死,还越活越好,所以她一定不会让原来的剧情再次发生的。

    陆溪抿抿唇,然后拿着自己打猎来的动物皮毛进了当铺,卖了五两银子。还有冬天吃不完的腊肉也卖给了酒馆,卖了三两银子。

    现在这个时候,二两银子足够三口之家吃一年的了,所以一共八两银子,应该勉强能撑到他们母子两人上京。

    至于之后的事情,只能之后再说了。

    拿到钱之后,陆溪第一件事就是带着英哥去了酒馆吃饭。

    陆溪点了二两牛肉,两碗面,好好的吃了一顿!

    在山上的这大半年来,有肉吃自然是极好,可是缺少主食,陆溪快要憋疯了。

    英哥也是看到面条就亮眼放光,呲溜呲溜的埋头吸面条,别的事情再也注意不上。

    没多久,母子两人吃完了面后,结账。

    陆溪直接在这个店里住下了,过了一晚上。

    第二天起来,陆溪找到掌柜,说道:“我想雇一辆马车上京去,不知道哪里有交易的行当?”

    掌柜的给她指了个地方,让她去,之后就埋头打算盘,不管她了。

    陆溪道谢后,带着英哥去了驿站。

    一问才知道,马车是不能单独雇的,要雇还得再雇个人。这样价格就是五两。

    太贵了。陆溪皱眉头。

    接着,那老板又说了,如果不想付这个钱,还可以直接跟着队伍上京去。人多,壮胆,也不怕山贼强盗,走一路,护一路,每个人之需要交一两银子,就有人护送他们上京去。

    就和镖局差不多。

    只不过,这个驿站护的不是物品,是人罢了。

    陆溪在心里稍微一盘算,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不算离谱,然后就爽快交了钱,报了名。

    她和英哥两人,交的是二两银子。

    干粮自负,驿站的人只负责护送,路上的吃喝是一概不管的。

    陆溪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又问清楚了,大概是什么时候启程之后,就带着英哥去准备干粮了。

    如果有厨房,自然是可以准备干粮,可如今他们身上只有这几两银子,自然只能买现成的。贵是贵了点,但如今也挑剔不得了。

    陆溪买了一篮子的馒头,芝麻饼也买了十几个。除此之外,还拿了一篮子的鸡蛋,鸡蛋都是生的,方便保存,在路上如果饿了,就可以煮了吃。

    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一个水囊等着装水路上喝。

    东西准备好了之后,陆溪就回到了驿站里,等着下午启程。

    约莫是下午两三点的时候,所有人都到齐了。

    陆溪数了数人头,这一队要上京的人一共有二十来个。

    加上护送的人,一共三十多个人。

    乌泱泱的挤在一起,那场面看上去十足的壮观。

    而这三十多个人,挤在三辆马车上。

    马车除了载人,还载物,那过程什么滋味就不必多说了,难受得厉害。

    陆溪抱着英哥,挤上了马车去。

    好在她身形灵敏,占到了一个好位置,坐下来还算不难受的。

    怕英哥一个小孩子被挤成肉饼,陆溪干脆就抱住他,不让他下来。

    “你先睡一会儿,等到了新的驿站或者酒馆,娘叫你起来。”陆溪温声说道。

    英哥点点头,然后脑袋一歪,靠在陆溪的胸口上,很快就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

    陆溪低头一看,发现他果然睡着了。

    小孩子唇红齿白,这些日子来,吃好睡好,被她养得十分白净好看。现在看上去白白嫩嫩的,就像个糯米团似的。

    陆溪笑了笑,忍不住在他肉乎乎的脸上亲了一口。

    小孩子香软的脸颊肉乎乎的,很弹,口感十分好。陆溪着了魔一眼,又亲了一口。

    旁边的人看见了,问道:“闺女,这是你孩子啊?”

    陆溪一怔,本来本能的防备起来。可一想到她为了安全,已经做了伪装,如今脸上黑乎乎的,看上去一点也不清秀,就是个朴实的、看上去其貌不扬的农妇。

    陆溪点点头,哑着声音说:“是,我的娃。”

    “这娃长得可真好。这眉眼,我一看就觉得又灵气,今年几岁了啊?多大了?”

    “七岁。”

    找了可以搭话的人,那大娘喋喋不休,一路上都和陆溪说了一通话,热情得就像磕家常一样,明明两人还没认识多久。

    陆溪有点消受不了这种热情,却也耐着性子听了下来。

    上京要走一段很长的时间,大家以后也和邻居差不多了,如果把关系搞僵了,以后指不定会闹得多么难看呢。

    陆溪含笑听着,大娘说什么,她就答什么,气氛都是十分和谐。

    过了一会儿,那大娘不知道想起什么,一拍脑袋:“诶呀,怪我这个记性,缠着你说了这么久的话,都把你男人给忘了。你男人是哪个呀?我看看好不好相与。”

    “……”

    陆溪沉默了一下,露出一抹尴尬的笑容来:“我男人……就在京城里。”

    “啊?京城啊?”

    “是啊,这一次就是投奔他去的。”陆溪道。

    大娘是有阅历的人,她看了陆溪一眼,又看了看她怀中的孩子,犹豫了一会儿,问道:“这……你们夫妻两人,分开都多久了?京城离这儿可远着呢!”

    陆溪随意胡诌了个数:“五六年吧。”

    “五六年?”大娘掐着手指头数了数,好一会儿,终于数明白了,“那在你孩子没生的时候,他就上京去了呀?你当初,怎么就不和他一起去京城呢?听说京城遍地黄金,就连地上铺的砖头,都是用黄金做的呢!”

    看来这大娘也是第一次上京的嘛。

    陆溪笑了笑,继续胡说八道:“当时怀着身子,没方便行动,就没去。”

    “哦哦哦,那倒是,那大肚子,不好走路,容易掉孩子。”大娘又看了她几眼,一张嘴继续叭叭个不停。

    “对了,我这一次是去找我儿子。”大娘谈论起她的儿子,神采顿时飞扬起来,“他在京城里买了铺子,现在是个有钱人了。让我过去投奔他,过好日子去。孝顺吧?”

    陆溪笑着点点头。

    “你男人上京干什么去呀?”

    “做生意。”陆溪眼皮眨也不眨。

    好不容易大娘失去了交谈的兴趣,眼皮子开始打架起来。她便也歪着身子,靠在车上睡了过去。

    陆溪也想稍微休息一下,正把脑袋靠到车上,忽然一双温热的小手摸上她的耳垂。

    出于警惕的本能,陆溪立即睁开眼睛,警惕的看了四周一眼。

    ……却不是别人,而是她的儿子英哥捏捏她的耳朵。

    陆溪松了一口气,问道:“怎么了?”

    英哥看了周围一眼,见人很多,他便搂住陆溪的脖子,更加靠近她一点,然后贴着她的耳朵说:“我以后也要开铺子,做生意,让娘过上好日子。”

    这孩子,听到什么就说什么呢。

    嘴巴太甜了,陆溪心花怒放,忍不住“扑哧”笑了一下,低声道:“好,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英哥不满道:“我说的是真的!”

    “是真的是真的,我没说是假的。”

    英哥这才满意了,继续搂着她的脖子睡觉。

    晚上时,在路上的驿站住店,花的钱不算多,母子两人一个房间。

    但是晚上的时候,大娘来找陆溪,说:“闺女,我一个人在外面,害怕。不如我跟你睡一晚上吧,我们都是女人,好互相照顾。出门在外,还是要有熟人才好,我和你投缘,想和你住一间。

    陆溪本想拒绝的。

    因为英哥现在在陌生人面前,还是不怎么愿意说话,来到人多的地方,也会忍不住颤栗,很容易被吓到。

    比如今天在马车上时,陆溪和大娘聊天的时候,英哥早就醒了。只是因为不知道怎么在大娘跟前说话,就硬是窝在陆溪的怀里装睡,装了许久。

    如果有外人在的话,陆溪害怕英哥会睡不着。

    也许是看出了她的犹豫,小天使英哥便靠近陆溪的耳朵,又小小声说:“娘,我们要省钱。”

    意思就是,他可以接受大娘和他们住一间房。

    陆溪心里无比的熨帖。

    她就没见过像英哥这么懂事的孩子,处处考虑周到,还会踢她考虑。

    “好,不过话可说在前头。住一间可以,但费用得平分,饭钱就各自出,但是房钱你一半我一半。”

    大娘欣喜的应下来,答应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因为多了一个分担费用的人,陆溪的经济压力一下子小了很多。

    晚上睡觉时,陆溪母子就睡在床上,大娘睡在房间的长榻上,倒是刚刚好。

    夜深时,陆溪却还没睡。

    她点着灯坐在桌前捣鼓。

    今天去买干粮时,陆溪除了买这些吃的用的,她在买水囊的店铺里了,还买了一把匕首。

    虽然交了钱,有驿站的人护送了,可是实际上,那只是一层保险而已。

    陆溪谁都不信,只信自己,所以她第一个最想买的,就是防身的东西。而灵巧轻便,又陪伴她好多年的匕首,就成为了首选。

    此时的陆溪把玩了一下匕首,然后拿着匕首,开始在一块木头上雕刻起来。

    这当然不是在搞什么艺术品,而是在雕一把小弓,打算给英哥用,也可防身。

    忙了很久,直到小弓有了大致的雏形,陆溪才停下来,吹了灯上床睡觉了。

    经过了一整天的舟车劳顿,陆溪一躺在床上,困意就袭来,很快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陆溪睡得十分的好。

    第二天,当阳光从窗棂出投射进来时,陆溪才睁开眼睛。

    她伸了一下懒腰,迷迷糊糊间,看到英哥背着双手,站在她的床前。

    这是干什么?

    “怎么了?”陆溪问道。

    英哥这才回过头来,抱住她的手也不说话。

    陆溪以为他犯病了,拍拍他的脑袋,以作安抚。

    没想到,孩子居然醒得比她还早,估摸是今天在车上的时候,睡多了吧。

    见到母子两人这样,大娘才笑着说:“闺女,你是不知道,刚才你还在睡觉的时候这孩子就醒了。外头有查房的人,他害怕打扰到你休息,就站着守,谁也不让靠近。我和他说话,他也不理。”

    陆溪听了,面色浮现起复杂的神色来。

    英哥虽然还是个孩子,但经常能在小事上让她感到感动。

    如果今天早上的事没有大娘在一旁描述,陆溪怕是这辈子都不知道的。而这样的事情,只是其中一件,在陆溪看不到,不知道的时候,不知道这小孩都做了什么。

    要知道,最开始的时候,他还没有现在这么喜欢自己。却也能在自己极度饥饿,快要晕死的过去的情况下,把最后的热粥喂进她的口中。

    陆溪抱住英哥,小声道:“娘没事,快起来洗漱吧,一会儿就要赶路了。”

    英哥点点头,温顺得不行。

    洗漱完毕后,陆溪把已经喝干的水囊又灌满了水,待带在身上。干粮倒是还剩下不少,所以不急着添置了。

    第二天,继续上路。

    经过第一天的惊奇,第二天的人们显然都变得疲惫了很多,没有昨天那样兴致勃勃,也不会拉着身边的人聊天了。

    赶路,特别是长途旅程,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一想到这样的日子,居然还要过上好几个月,在路上餐风露宿,他们就觉得暗无天日。

    陆溪早就对此有了猜测,倒没什么好失落的。

    旅途依旧进行着,没什么变化。

    每天都是日复一日的赶路,像个朝圣徒一样,一步一步走向进城。

    一路上,翻过崇山峻岭,走过山河湖海,有些人的鞋子都快磨破了。

    有马车坐的时候还好,没有马车的时候就只能走路,因为马车也要休息,不能一直做。

    陆溪体质好,对长途的跋涉没有太大的感觉,就当做日常锻炼了。

    本来体质柔弱的英哥经过陆溪大半年的操练之后,也比其他的小孩子健康许多。至少这种简单的赶路,已经难不倒他了。

    偶尔累了,陆溪就背背他,不过孩子很懂事,基本很少会让陆溪背他,害怕她也累,坚决不给她添麻烦。

    这样的旅途,大概走了三四个月。

    犹记得他们出发的时候,天气乍暖还寒,还是春天,天气并没有真正的热起来。

    可如今一眨眼三个月过去,日头渐渐变得毒辣,也变得炎热起来。

    衣衫越穿越薄,他们这一行人,也距离京城越来越近。

    陆溪知道,自己离秀才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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