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志彪彩云

裴志彪彩云 > 第4章 要命的狼羔皮

第4章 要命的狼羔皮

    “你说什么?”

    听我说到那些人没有眼珠子,女人急了,声音变得严厉无比。

    我又把自己刚才看到的情形对那女人说了一遍,女人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不等我把话说完,就响亮的吹了一声口哨,带着四条大黑狗急匆匆的向前方飞奔开去。

    “大姐,你倒是等等我啊。”

    我彻底被刚才的冻殍吓傻了,不敢自己呆着,只能带着栗子黄它们三个讪讪跟随在那女人身后,重新回到了刚才发现冻殍的地方。

    现在已经快要到年关了,老林子里冷的可怕,说滴水成冰都不为过,才不过短短几分钟的功夫,那冻殍身上已经布满了霜花。

    女人从自己的包里取出折叠铲,小心翼翼的将那尸体挖出来,就势对身边的几条猎狗吹几声响亮的呼哨,猎犬们会意,迅速在旁边嗅着,很快就在不远处的树丛里找到了另外两具冻殍。

    我羞愧的有些无地自容,枉我之前还觉得得了爷爷的真传,虽然一身本事可能比不上老一辈的赶山客,但是在龙背岭这地界,好歹也能混的风生水起,可是眼前这女人在面对冻殍时的冷静,镇定,自若,却彻底粉碎了我的信心。

    女人并没有去理会我,而是聚精会神的查看着那些尸体,不时的唠叨着我根本听不懂的话,过了许久,当她终于检查完那些尸体之后,这才满脸郑重的来到我跟前。

    “小兄弟,赶紧走吧,这里很快就会有一场大劫,要是走晚了,搞不好连命都会丢在这里。”

    “我不走!”

    那时候的我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从来都不肯服输,眼见自己在胆量和细致程度上居然被一个女人压了一头,心里已经恼火的很,见她又要赶我走,本能的觉得她是看不起我,热血顿时上头,不顾一切的向她叫喊了起来。

    为了向她证明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我把爷爷生前留给我的猎刀高高举起,声嘶力竭的对她喊道。

    “你是赶山人,我难道就不是了吗,登龙口靠山屯的黑龙爷听说过没,我可是他老人家的正式传人。”

    尽管我已经亮明了自己的身份,那女人却依旧一点不给面子的抱着胳膊对我训斥道。

    “立刻走,小家伙,我警告你,赶山可不是你们小孩子在玩过家家,你要是不在黄昏前离开这里,真要是遭了山灾,可别怪我没有提醒过你!”

    听她提到山灾,我当时就蔫了。

    大兴安岭这嘎达山林茂密,山路又崎岖难走,住在山里的人极少,很多地方都是没有开垦过的原始森林,各种野物在其中生存,繁衍,就像之前人们传说的那样,棒打狍子瓢舀鱼,雉鸡飞进饭锅里,大雪天随便在山林里溜达一圈,都能捡到一些冻僵的雉鸡或者野兔回家当下酒菜。

    在这片老林子里,最多的野物却是狼,听爷爷说,当年建设兵团那群营地鬼子还没来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狼群,整夜整夜的嚎,络绎不绝,吓的胆小的晚上都睡不着觉。

    这些家伙狡诈,凶残,而且还懂得彼此配合作战,一旦到了冬荒的时候,山里没了吃食,就会到村子里去袭击老百姓养的家禽家畜,更有甚者,甚至还会吃人。

    因为狼留给我们本地人的记忆太可怕,绝大部分人都已经到了谈狼色变的地步,越是住在深山老林里的人,就越对狼有着一种本能的恐惧,甚至连狼这个字都不敢说,提到的时候,只能用山或者山杠之类的字眼带过去。

    因此,我们说的山灾,其实就是狼灾。

    我爷爷说过,60年闹饥荒的念头,也是狼灾闹的最凶的时候,大批的野狼,因为山里没了野物当吃食,成群结队的从山上跑下来,大白天的就堵在路口,只要有人路过,立刻一拥而上,把人咬死后分食。

    这些家伙很凶猛,百十斤重的人,用不了十分钟,就能啃成光光的一堆骨架,他们闹的最厉害的时候,几乎登龙口外所有的村子,都有人死在狼口下。

    尽管后来附近的山林部队来人将那些狼群彻底剿灭,可是当时的惨剧,却让人们对狼怕到了骨子里,村里大人吓唬孩子,最常说的话就是你不听话当心被狼给叼走,而在我们这些老林子里的常年住户嘴里,更是流传着无数关于狼的恐怖传说。

    这些传说中流传最广的,就是这老林子里的很多狼都已经成了精,到了晚上,对着清冷的月光,像人一样靠着两条后腿站起来,两只前爪合十,不断搓动,就像是人在纺线那样,用来占卜猎物。

    在这个时候,一旦有人不小心提到了狼字,就会被这些正在占卜的狼听到,进而对其家里的牲畜,甚至本人展开捕杀,因此,进山不说狼,而用山杠爷或者山灾之类的话代替,基本上已经成为了我们这些大山里居民的共识。

    “你怎么知道这是山灾的。”

    我有些不服的看着那女人问道。

    女人并没有说话,而是朝着一只被她从雪堆里翻出来的双肩帆布背包扬了扬下巴,示意我过去把那背包打开。

    我满心狐疑,却还是按照她的吩咐走过去,将那背包打开,一股混杂着血腥与骚膻的皮革味道立刻涌入我的鼻孔。

    死掉的这些家伙,看来是山外来的偷猎者,帆布包里装满了各种动物的瓤子,梅花鹿,麂子等各种野物应有尽有,甚至还有两张豹皮,帆布背包最里面,居然还放着三张狼皮。

    我把那狼皮取出来展开,立刻明白了一切。

    狼皮并不大,只有小猫般大小,细看的话,居然是一头还没有断奶的小狼羔子。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狼群也不例外,它们的逆鳞,就是还没成年的小狼羔子,一旦发现有人杀了小狼羔子,全山的狼群都会被激怒,不把这人杀死绝不罢手。

    在这大山里,几乎所有赶山人都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哪怕是最难熬的年月,也不会有人对小狼羔子下手,只有那些外来者,才会如此肆无忌惮。

    “这些家伙,连最基本的规矩都不懂,就敢来这山里偷猎,真是死有余辜。”

    我气愤无比的说道。

    “不过,他们人都已经死了,想必狼群也都散了,我们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吧。”

    “黑龙爷他老人家英雄一世,怎么会教出你这么笨的传人来的。”女人的声音尖刻到了极点。

    “那些人还没有死尽,山灾也还没有结束,你要是现在进山,发了疯的狼群,铁定会把你当成是那些人的同党一起吃掉。”

    “山灾还没有结束?”我隔着厚厚的狗皮帽子挠了挠头,很快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一般而言,狼群的报复若是真的结束了,那么这些尸体必然会被撕成碎片分食,剩下的应该是一滩已经被啃光的白骨,而不是这样几具保存如此完整的尸体。

    “既然这里这么危险,你为什么不走?”我满心奇怪的对那女人问道。

    “那是我自己的事,你个小屁孩,问那么多干什么。”

    女人满脸不耐烦的瞪了我一眼,见我呆愣愣的看着那些尸体不动,女人捡起地上的帆布背包,把里面除了狼皮以外的其他瓤子装好,就势抛给了我。

    “你这么小就来赶山,铁定是遇上了难事,这些瓤子你都先拿回去,虽然卖不了几个钱,好歹也能暂时解一解燃眉之急。”

    这女人虽然嘴上刻薄,心地却极其善良,看着扔在自己脚边的帆布背包,我感觉热血完全贯穿了自己的顶门,上前一步,斩钉截铁的说道。

    “那好,既然你不走,我也不走,大家正好一起做个伴。”

    “我是要给我爹和丈夫报仇,你个小屁孩凑什么热闹。”

    女人的声音听起来老大的不耐烦,直到这一刻,我才发现她右胳膊上戴着黑色的臂箍,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镂空孝字,在那孝字上,缝着一朵红色的绒花,看上去格外惹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