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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完美猎杀

    狼群前冲的速度很快,不出意外的,没等它们冲出几步,便都齐刷刷的掉进了爷爷事先已经挖好的陷阱里。

    眼见自己的同伴接二连三的失手,狼群吓傻了,不敢再继续冲锋,只是围着陷阱打转,不断发出惊恐的嚎叫声。

    也不怪这些家伙会这样,狼这种动物的智商奇高,眼见前方有着不止一个陷阱,少不得会下意识的认为在通往山岩那边的路上布满了陷阱,自然不敢再轻易冒进。

    眼见自己的这群手下如此不开眼,两脚狼急了,疯狂仰天嚎叫了几声,便开始操控着自己身前的那头野狼前行,亲自到前面去探路。

    眼见自己的领袖亲自出去探路,狼群立刻安静了下来,眼睛齐刷刷的盯着两脚狼和它身前的野狼,大气都不敢喘上一口,那种小心谨慎的姿态,让爷爷和老朱爷不自觉的想起了电影《地道战》里的那些鬼子,尽管此时正是生死攸关的时刻,犹自忍不住彼此相视而笑。

    两脚狼沿着前路走了好一会,才不过向前移动了不到五米的距离,这五米的路程,不管是它自己,还是给它当拐杖的野狼,走起路来都是小心翼翼的,直到发现自己走过的地方并没有陷阱,胆子这才大了起来,明显加快了脚步。

    又向前走了大约两米左右的距离,两脚狼终于确定前方没有陷阱,得意洋洋的仰天狂嚎了几声,却还不敢掉以轻心,依旧催促着作为拐杖的巨狼蹒跚前行。

    “哟,你这家伙不是挺牛十三的吗?怎么现在变成小脚老太太了?要我看那,就算是古代的那些大小姐,走的都比你快吧。”

    老朱爷被那家伙小心前行的姿态逗得乐不可支,爷爷此时却已经板起了脸,重重的在他胳膊上拉了一把。

    “老朱,别笑了,你看,那家伙很快就要进入咱们的射程以内了,准备好,一旦等它进来了,咱们就干它一火!”

    在爷爷的提醒下,老朱爷很快回神,对爷爷说了一句“知道了”,强忍住笑意,左手托起猎枪,右手紧紧扣住了猎枪的扳机,因为太过紧张的关系,他感觉自己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就在他紧张的浑身都感觉有些发麻的时候,猛然听爷爷喊了一句“打”!

    因为精神高度紧张的关系,老朱爷感觉自己的手脚都有些僵硬,在爷爷的叫喊声中,几乎机械般的对着眼前的两脚狼扣动了扳机。

    几乎与此同时,他也听到身边响起了另外一阵枪声。

    爷爷怒吼着站起身,不过转眼间,就把猎枪里的两发枪弹全部对着那头两脚狼打光。

    那两脚狼狡黠的很,枪声一响,立刻就知道自己上了当,操控着当做拐杖的巨狼掉头就跑,而跟在它身后的狼群,居然主动的站在它身后替他挡枪。

    两个人,四发子弹,有三颗都落在了野狼身上,没有命中两脚狼,尽管那货的反应够快,右边的后腿,还是中了枪,冲击力巨大的铅弹,直接在它健壮的后腿上开出了一个碗口大小的血洞。

    被击中的两脚狼,很快陷入了疯狂,仰天撕心裂肺的嚎叫着,跟随在它身后的狼群很快开始行动起来,黑压压的朝着爷爷和老朱爷那边冲了过去。

    眼见狼群已经快要冲到自己身边,爷爷无比着急的对老朱爷怒吼道。

    “老朱,退后,我可要放火了!”

    老朱爷已经彻底被吓傻了,在爷爷的怒吼声中,机械的退到了爷爷身后,就在他还在错愕的时候,爷爷已经脱下了身上的那件涤纶的秋衣,顺带着把自己背包里的一葫芦酒都倒在了上面。

    做完这一切,爷爷迅速从上衣口袋里取出火柴,将点燃的火柴扔在了那件秋衣上。

    酒本身就是引火的东西,加上涤纶这种化学材料也是易燃物,火柴才刚接触到秋衣,腾的一声就燃烧了起来,湛蓝色的火苗,很快就把那件秋衣吞噬掉了大半。

    爷爷冷笑一声,直接将点燃的秋衣扔进了旁边的松枝上,干枯的松枝很快被引燃,借助山风的威势,疯狂的朝着面前的狼群奔袭了过去。

    狼群被汹涌的火势彻底吓傻了,惨嚎着退了开去,不过转眼间的功夫,就全部退入了身后的松林里面。

    那头两脚狼眼见形势不好,尽管右腿上的伤势严重,依旧跌跌撞撞的转过身,撕心裂肺的惨嚎了起来。

    此时已经到了要命的关头,可是,那家伙却显得无比冷静,歪着脑袋仔细思索了好一会,并没有往松林的方向逃窜,反而催促着当做拐杖的巨狼,直接迎着烈火,向爷爷他们这边疯狂的冲了上来。

    我心里一震,这家伙的智商的确非同一般,那个时候,正是松林最干燥的时期,以当时的火势,只怕整个松林都会被点燃,以大火吞噬松林的速度,如果真的逃入松林,就算不被烧死,也会被山林里的浓烟给活活呛死,基本上没有任何生存下来的几率。

    可是逆着风口跑的话就不一样了,虽然一开始,可能会被烈火烧伤,可是,一旦穿过烈火,也就彻底安全了。

    这家伙能在那么危急的情形下想清楚这些事,别的不说,光是这智商,恐怕就连某些人类都比不上。

    不过转眼间的功夫,那头两脚狼就已经从烈火里冲了出来,可是,因为火势太大的关系,不管是它自己,还是那头被它当做是拐杖的巨狼,都已经溃不成军,身上的皮毛很多地方都被烧焦,烧得严重的地方,甚至已经露出了大片的皮肉,烧的血红血红的,配上皮毛被烧后留下的炭黑,看上去恐怖到了极点。

    那头两脚狼本就有伤在身,又经过现在这么一番折腾,就只剩了一口气,连带着那头当做拐杖的巨狼,也都被火烧的皮烂骨焦,就连站都快要站不住,只能趴在爷爷与老朱爷面前不远处的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老朱,完事了。”

    爷爷看了身边的老朱爷一眼,直接从腰里取出短柄猎刀,大步来到了那头两脚狼跟前,直接抹断了这两个家伙的脖子。

    做完了这一切,爷爷长出一口气,看了一眼身边的老朱爷,老朱爷会意,径自来到爷爷跟前,帮着爷爷剥起了那头两脚狼的皮。

    经过之前烈火的焚烧,那头两脚狼的皮,已经变得残破不堪,很多地方都已经被烧的皮毛剥落,可是,对于那时候的爷爷和老朱爷而言,这两脚狼的皮,可是要拿去给乡长作为证据的,别说只是烧坏了一些地方,就算是烧的还有个大概的形状,也都要把皮给剥下来拿回去交差。

    两个人都是老赶山人了,对于剥皮这种事熟练的很,不过短短一袋烟的功夫,就把那两脚狼的皮完全剥了下来,顺势塞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眼见自己如此顺利就干掉了狼群,两人都觉得有些意犹未尽,举目四望,发现那头神秘黑兽的尸体还躺在陷阱里,除了头被打烂之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几乎还都处于完好的状态,索性把它也从陷阱里弄了上来,一道把身上的皮给剥掉了。

    与那头两脚狼不同,那头黑兽除了头部,皮子保存的异常完好,让人感觉万分意外的是,即便这货在陷阱里滚了一大圈,可是身上的皮毛,却依旧光滑油亮,连一根杂草都没有沾上。

    爷爷和老朱爷都是赶山的行家,很快就发现了黑兽的瓤子与众不同,心知得到了宝贝,若是按照赶山人品评的等级,即便头部的皮毛已经损害,依旧能够算得上天级二品的好瓤子。

    赶山是个技术活,用爷爷当年的话来说,不是细致人,不能潜下心来研究手艺,绝对干不好那种细致的活计。

    为了显示其高超的手艺,赶山人自己专门为那些从山里取下来的各种瓤子和植物都分了级,最高级的货品,就是对其实力最好的验证。

    作为赶山人,对于瓤子的分级一向细致,从动物的种类,到皮子的完好程度,以及那块皮子的时间,都有很多的讲究在里头。

    像这样天品二级的瓤子,几乎可以说是极品中的极品,在那个物资最为缺乏的年代,凤凰或者永久牌的自行车,换上两三辆依旧是一点问题也没有。

    可是,这么贵重的东西,爷爷却连眼珠子都没有眨一下,就直接把这瓤子扔给了老朱爷,说是感谢他陪自己走了这么一趟要命差事的谢礼。

    大家毕竟都是老兄弟了,老朱爷人也实诚,总觉得自己和爷爷一起进山,不管怎么说,都是为了兄弟情分,自然不可能接受他这么厚的礼,两人谦让了半天,老朱爷最终推辞不过把那瓤子收了起来,可是却正色告诉爷爷,说自己回头把这瓤子换成钱,一定要把卖掉的钱和爷爷平分。

    那个年代的人,心里并不像后世那样把金钱看得太过重要,爷爷有一搭没一搭的答应了一句,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

    就在两人说话之际,原本晴朗的夜空,突然间乌云密布,紧接着便响起一阵晴天霹雳,大雨瓢泼似的倾泻而下,直接把两人淋成了落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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