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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深夜狼袭

    这且不止,对于自己到底怎么得了这种病,爷爷一直也都是讳莫如深,特别是在我和他学习诊病开药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想要帮他把这病给治好,可他却总是不让,反而不断的告诉我说这是业障,是根本治不好的。

    我一直也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直到今天,老朱爷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才最终明白过来,原来爷爷说的业障病,居然是因为这件事。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朱爷,没等我的话说完,老朱爷便扯开了自己的棉袄,在他身上,长满了白色的硬皮,和爷爷身上的蛇皮癣一模一样,看得人触目惊心。

    “更加让人觉得恐怖的是,也就在我和你爷爷回到村里的那天晚上,我家二小子就给我生了一个女娃,而你哥,也是那一天出生的。”

    老朱爷的话,再度让我感觉震惊无比,可是心里却又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如果按照老朱爷的说法来看,大哥既然是两脚狼或者黑兽投胎而生的,又怎么会突然早夭,就算是要死,他不也应该把我家搞到倾家荡产以后再死的吗?

    而老朱爷的那个孙女,我也是认识的,已经二十七八岁了,长得风--骚妩媚,一直都是村里那些单身汉梦里的幻想对象。

    那个女人的命很苦,原本嫁了个本地跑运输的,家里条件相当不错,可是因为生不了孩子,被婆家嫌弃,连带着丈夫也都看不起她,到了家里对她就是拳打脚踢的,这且不止,那个男人甚至还在外头搞起了外遇。

    没办法,老朱爷的这位孙女只好和他离了婚,自己回到父亲家里住,也因此被村里人指指点点的说着闲话。

    为了躲避这些闲言闲语,她实在受不了,干脆去了城里,在那边做起了服装生意。

    那是一个只要肯干,就一定能够发财的时代,这位大姐在那边干了两年,手里就挣了很多钱,如今光服装店,在市区那边都已经开了四五家,每天的收入都在上千元左右,老朱爷的其他子女,都还要靠她来补贴过日子。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可能是来家里报仇的呢?

    我正想把自己心里的疑惑对老朱爷说出来,可是外面却突然响起一阵激烈的敲击搪瓷盆和各种杂物的声音,夹杂着人们疯狂的叫喊,彻底打破了夜间的宁静。

    “糟糕,有狼袭!”

    我心中一沉,就势站起身,正准备去墙上取下爷爷留给我的那杆双筒猎枪,顺带着去犬舍里把栗子黄它们几个交出来,这才发现自己现在是在老朱爷家里.满脸尴尬的看着他。

    “臭小子,还等个屁呀,我家里又不止一把猎枪,墙上右边挂着的那柄两-头-龙,还不赶紧拿上和我一起走。”

    见我满脸犹豫,老朱爷急了,一边急匆匆的穿着衣服,一边对我大声说道。

    有了他的默许,我不再害羞,上前将老朱爷指定的那杆双管猎枪从墙上摘了下来,仔细的检查了一番,发现枪体没有任何问题,连忙问老朱爷铅弹与火药在什么地方。

    “就你这样子,还当赶山人呢,吃饭的家伙都敢不带在身上,真要是出门遇上事,只怕连完整的尸体都保全不住。”

    老朱爷板着脸把我训斥了一顿,却还是从抽屉里取出用纸包好的火药和铅弹交给了我。

    我满是惭愧的挠了挠头,小心翼翼的把火药与铅弹装填好,又把那猎枪检查了一番,确认能够打响,这才把它挎在身上,和老朱爷一起并肩出了门。

    老朱爷家的犬舍,就在他家屋后,因为居住在深山里的缘故,他家的笨狗养的很多,大大小小足有十几条,见他走过去把门打开,一个个摇头摆尾的凑上来,不断的对他摇着尾巴。

    “小六,小七,小九,小十三,你们四个跟我走!”

    老朱爷在犬舍里仔细的挑选了一会,选中四条毛色纯黑的猎犬,把它们从犬舍里牵出来,傲然挥舞着手里的猎枪。

    那些猎犬早就憋坏了,听他这么说,立刻风驰电掣般的朝着门外跑了开去。

    外面叫喊的声音越来越急,听那声音,似乎是在半里以外的一个叫做半山围的村子里。

    那是一个有着三四百户人家的大村子,因为其所处的地方正处在半山腰,距离环山公路很近,而且地势平缓,村里可以耕种的农田也多,算是我们这山里比较富裕的村子了。

    我和老朱爷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到那边,没等进村,就看到村外火光冲天,无数人手持松木火把,照的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这是我们大兴安岭老林子里约定俗成的规矩,在以前这边还没有修通与镇上和城里公路的时候,山里的人少,地界也荒僻,一旦到了秋季,或者是冬荒的时候,狼群往往会直接从山里跑下来,在村子里肆无忌惮的游逛,捕杀村里老百姓养的各种牲畜。

    因为当时村里人太少,尽管当时村里的赶山人与猎户并不少,可是因为地界太大,根本照管不过来,完全不能形成对狼群的有效威慑,经常顾此失彼,不止狼没有打到几只,反而还让损失变得更大。

    也正因为如此,这些家伙变得越发肆无忌惮,不止偷袭村里的牲畜,甚至还对落单的人肆无忌惮的进行攻击。

    眼见狼群对村里人的危害越来越大,各村开始联合起来剿灭狼群,并且纠集村里的青壮年,成立了护乡团,为了能够及时掌握到狼群的动向,大家彼此约定好,不管哪个村子里发现有狼出现,村里人都要敲响各种生活用品,一方面能够震慑住狼群,同时也能够提醒每晚轮流在各村之间巡逻的护乡团,让他们能够及时赶到消灭狼群。

    解放后,随着这边的经济越来越发达,从外面迁到这边生活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营地鬼子,建设兵团,以及本地的驻军,靠着手中最原始的自动步枪,基本上把有胆子到林场居民区来捣乱的狼群杀了个精-光,别说山下的那些村镇,就算是我们山上的这些人家,也都有很多年没有遭遇过狼袭了。

    虽然狼袭少了,可是,这山林里流传多年的规矩,却并没有因此而有任何的改变,一旦哪个村里发生了狼袭,一定要把自家脸盆等各种生活用品敲得山响,以此来通知其他村里的人,大家齐心合力一起把狼群赶走。

    眼见村里的人越聚越多,我心中更加急不可耐,正想进村,却不想老朱爷却喊住我,朝着自己带来的那几条笨狗努了努嘴。

    几条笨狗的情绪显得特别激动,不断在我们身边的草丛里乱嗅,似乎是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线索。

    我心下一动,不敢做声,连忙停下脚步,跟着那些笨狗过去那边草丛中。

    最大的那条笨狗,很快在一堆积雪前停下脚步,粗壮的爪子在积雪中一通乱翻。

    我知道铁定有什么东西埋在积雪下面,连忙蹲在它之前翻找的地方,用戴着手套的手一通翻找了起来。

    积雪下的东西很快被我翻了出来,那是一只半大的母鸡,因为在雪下埋得时间太久,冻的硬邦邦的,身上有着几个很大的牙印,像是什么食肉动物留下的。

    我把那只母鸡拿在手里仔细观察,寻踪觅迹,是爷爷平生最引以为傲的本事之一,从我记事开始,就手把手的传给了我,别的不说,光是靠着那只母鸡身上留下的那些牙印,我都能推断出很多有用的信息。

    那动物的牙齿异常锋利,咬合力也大,留在母鸡身上的牙印,最深的甚至已经触及到了那只母鸡后背上的骨头,这且不说,那几个巨大的牙印,最小的都有小拇指粗细,这足以说明,那家伙的身形铁定不小。

    我猛然想起了那只曾经在谢振东林场中那头被咬断了胸骨的马鹿,目测林场那边,距离这边不过只有十几里的路程,而且山势相对平缓,以普通野狼的脚力,最多不过半小时就能到达这里,咬死这只鸡的罪魁祸首,该不会就是那家伙吧。

    激烈的犬吠声打断了我的思考,抬眼看去,老朱爷的这几条笨狗,已经从附近找到了埋在雪下的各种尸体,鸡,鸭,猪仔,野兔,松鸡,既有野生的各种野物,也有家养的家禽家畜,至少有着十几只,死法都和我之前看过的那只鸡的尸体一模一样,身上有着几个巨大的牙印。

    “明白了。这家伙的确够聪明的,知道冬天这山里缺食,所以把这里当做了自己用来储存食物的仓库,如果我猜的不错,咱们左边那片白桦林,应该就是这家伙藏身的地方。”

    老朱爷蹲下身体,把四周的情况看了一遍,很快便得出了结论,傲然对我说道。

    我满是赞同的点了点头,不得不说,这家伙真的是够聪明的,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距离围山公路很远,地界算是比较偏僻的,而且又处于山的阴面,平日里积雪很多,却又不易融化,在当前的这种天气,就算是把那些禽畜的尸体放在这里半个月,都不用担心它们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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